福建省水土流失治理情况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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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土流失治理情况与建议
福建省山地丘陵面积所占比例达80%以上,由于山高坡陡、土层薄、土壤抗蚀能力差,自然生态环境具有先天脆弱性,再加上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极易造成水土流失现象。经过多年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逐年下降,但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本文就近年来全省特别是对22个水土流失重点县治理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全省水土流失现状
(一)水土流失区域分布较广。福建省水土流失的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各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山区22个县(市),是省政府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县。截至2012年底,22个市县的水土流失面积达5691.77平方公里,流失率达12.58%,是福建省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二)流失面积较大,但强度和极强度流失所占比重较小。根据2013年11月底发布的福建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资料,2011年底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2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95%。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中,轻度流失的占54.64%,中度流失的占26.39%,强度流失的占
13.26%,极强度流失的占3.51%,剧烈流失的占2.20%。
二、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和治理方法
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特别是2012年超额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25万亩,是下达任务200万亩的112.5%。其中22个重点县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0.53万亩,是下达任务142.96万亩的105.5%;综合治理崩岗500个,完成坡耕地综合整治6.6万亩,整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100条,治理“青山挂白”3.95平方公里,在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初见成效。具体做法是:(一)积极筹措专项治理资金,提供财力保障。2011―2012年,福建省总共争取中央水土流失专项治理资金3.835亿元。长汀等16个原苏区县列入国家规划,中央补助资金达4.5亿,省级水土流失专项治理资金追加3亿,专项用于22个重点县水土流失治理。同时,各市县有关部门也出台相应配套政策,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封禁”与疏导相结合。部分市县改变简单封山保护政策,实行“封禁”与疏导相结合,积极探索封禁治理配套措施,尽力从根本上解决当地群众生活用柴草问题。龙岩市采取多项疏导措施,出台以电代燃料补贴政策,建立群众燃料补助制度,市、县两级筹集3400万元,对水
土流失重点区域实施电价补贴,群众用电由市、县每度各补助0.1元。宁化县对重点流失区按照每个常住人口补助30―50元生活燃料补贴,现已补助1.5万户。永定、上杭县对水土流失区域的果园采取免费提供种苗、配套完善路网和水网,长汀县帮助封禁区农户转移劳动力5万余人,发展针织、轻纺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三)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地区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市、县、乡三级领导、相关部门与省重点治理县(市)、市重点治理乡(镇)的挂钩联系制度,指导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二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任务分解到位。如泉州市将水土保持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三是建立督促检查服务指导制度。如三明市市委、市政府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考评的重要指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水利部门把水土保持工作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四是探索特色治理新路子。如三明市的“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公司运作、大户承包,土地流转、农户入股,单位承包、社会参与,全面封禁、分类治理,长效管护、惠及民生”。
(四)注重统筹开发治理。各地因地施策,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在水土流失治理中实现“三个结合”。一是与治穷相结合。如龙岩市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实际情况,
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建立了万亩杨梅、官溪蜜柚、茶叶、竹业基地和千亩板栗、银杏、油茶基地,既治理了水土流失,又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与发展绿色农业相结合。如安溪县官桥仙都、龙门洋坑崩岗区通过采取强度削坡等办法,把整片崩岗群整理成水平梯田,种植茶、果等经济作物,2012年新增农业用地680多亩。三是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结合,如龙岩市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山林权流转制度,实行谁种谁有、谁治理谁受益的政策,推行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治理开发模式,山林经营权30年不变。
(五)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面执行水土保持设施开发建设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实行水利(水土)分别与国土、林业、农业、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开发建设项目、山地农业开发、土地及矿产资源开采和交通设施建设等各类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六)坚持依靠科技治理。一是创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治理技术要与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与新农村配套措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与防灾减灾、发挥社会效益相结合。如宁化县推行“鱼鳞坑+山边
沟”、“竹节沟+水保林”、“筑谷坊+穴播(种)草”、“坡改梯+草覆盖”、“全封禁+强管护”五种技术模式。二是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协作。如长汀县与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合作建立长汀县水土保持院士专家工作站;邀请台湾水土保持专家交流考察,成立福建农林大学专家技术服务团共同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研究,应用于具体实践。三是建立水土保持科普示范园。在紫色土严重侵蚀区,建立集水土保持科研、科技教育培训、实用技术应用推广和休闲观光于一体的水土保持科普示范园。
三、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困难及成因
(一)治理任务繁重,治理难度较大。尽管近年来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初见成效,但部分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地形复杂,且多在自然条件恶劣的偏远地区,治理任务繁重,治理难度较大。一方面,从目前情况来看,全省共有22个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其中Ⅰ类县的水土流失情况较为严重。如2012年安溪县水土流失面积668.64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23.08%;崩岗12000多处,约占全省的一半。另一方面,受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影响,部分水土流失区域水土治理难度较大。以全省乃至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龙岩为例,2011年10月遥感卫星调查结果,全市仍有211.2万亩未治理,强烈度以上流失面积大于100亩的有170个,特别是长汀、连城、永定、上杭等4个重点县仍存在大面积水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