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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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或环境服务功能的研 究始于 20 世纪 60 年代。1963 年 Davis 首次应 用条件价值评估方法( Cont igent Value M et hod, CVM ) 研 究 了 美 国 缅 因 州 一 处 林地 的 游 憩 价 值, [ 12] 此后该方法开始不断用于估算环境资源的 游憩和美学价值。从 70 年代早期, CVM 开始用
环境服务付费和生态补偿的视角不同, 但二 者的实质都是对环境服务外部性进行修正的一种 经济手段和制度安排, 理论基础包括环境外部性 理论( Eco logical Ext ernalit y ) 、生态 服务功 能价 值理论( Ecolog ical Services Value) 、生态资产理 论 ( Ecolo gical Asset ) 和 公 共 物 品 ( Public Go ods) 等理论[ 8] , 体现了生态环境服务作为一个 公共物品, 所具备的特殊的外部性、稀缺性, 同时 具有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
于各种公共物品及相关政策的效益评估, 包括了 游憩、美学价值及大气质量、健康风险、水质、有毒 废弃物、核污染风险、文化和艺术等诸多领域的价 值评 估[ 13- 15] 。West man ( 1977) 提出 自然 的服 务 ( Nat ure's Services) 的概念 及其价值 评估问 题, [ 16] 到 1997 年 Daily 主编的 自然的服务 社会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依赖 的出版及 Const an za 等的文章 世界生态系统服务与自然资本的价 值 [ 17- 18] 的发表, 标志着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评 估研究成为生态学和 生态经济学研 究的热点和 前沿。
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 社会产品可以分为公 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两大类。一般认为, 公共产品 的严格定义是萨缪尔森给出的。按他的定义, 纯 粹的公共产品是指这样一种产品, 即每个人消费 这种产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与 私人产品相比较, 纯粹的公共产品具有以下两个 基本特征: 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19- 20] 公共产品
2. 补偿主体、客体及其责任的界定。补偿主 体及其责任的界定是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基 础和前提, 分析和界定生态补偿的受益和责任主 体, 明确流域各利益相关者的环境责任, 协调好环 境责任在相关地区、部门之间分解落实。根据生 态补偿的目标确定补偿主体, 按照各主体在不同 阶段所承担责任的大 小可以对补偿 主体进行排 序, 补偿对象按应该分享的 补偿额度进行排序。 补偿主体是生态补偿费的支付者, 一般包括下游 政府部门、收益群体( 居民、企业) 、破坏者, 补偿对 象是环境服务的提供者和补偿费的接受者, 包括 上游林业主和生态生产农户。由于受益或贡献的 程度不同, 可以依据受益程度对补偿主体或补偿 对象进行排序。同时, 很多情况下, 补偿对象在为 下游提供生态服务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当 地优质的环境服务, 因此也应该分担一部分环境 服务的成本。
56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 42 卷
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性, 使得它在使用过程
中容易产生两个问题: 公地的悲剧 和 搭便车 。
生态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公共产品。作为公共
Baidu Nhomakorabea
产品的生态产品, 由于消费中的非竞争性往往导
致 公地的悲剧
过度使用。由于消费中的
非排他性往往导致 搭便车 心理
供给不
新, 国际上 早在 1970 年代就开 始进行探 索和应
用, 通过调动私人资金的投入和政府、经济实体、
私人部门和公民社会的广泛参与, 同时通过政府
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市场机制的作用, 构建流
域上下游的生态补偿机制, 激励生态保护与建设、
遏制生态破坏行为, 起到调节社会相关者经济利
益的作用, 以实现流域环境的治理和财产的第二
[ 作者简介] 郑海霞( 1975 ) , 女, 河南淮滨人, 北京联合大 学副研究员 , 博士 后, 研究方 向为流域 环境管 理和资 源 利用。
第5期
郑海霞: 关于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模式研究
55
由于中国环境保护严重负债, 土地和森林等 自然资源产权属于国有, 中国环境服务付费项目 以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为主, 同时在中小流域存在 自发的市场交易。在中国, 与环境服务付费相对 应的概念是生态补偿。
生态系统服务包括农业、渔业、林业、水供给 等商品和淡水控制、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持等 服务, 它们与人造资本和人力资本结合在一起产 生人类的福利。生态服务的价值包括直接利用价 值、间接利用价值和非利用价值。流域环境具有 这些价值, 从而构成了流域生态补偿的基础和 依据。
生态资产是在自然资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两个概念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 生态资产理 论体现流域环境和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价值, 与环 境服务价值理论是相辅相成的, 都是生态补偿的 重要理论依据和基础。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 应被视为一种资源、一种基本的生产要素, 这种生 态服务或者说价值的载体被称为 生态资本 。生 态资本主要包括以下 4 个方面: 能直接进入当前 社会生产与再生产过程的自然资源, 即自然资源 总量( 可更新的和不可更新的) 和环境销纳并转化 废物的能力( 环境的自净能力) ; 自然资源( 及环 境) 的质量变化和再生量变化, 即生态潜力; 生态 环境质量, 这里是指生态系统的水环境质量和大 气等各种生态因子为人类生命和社会生产消费所 必需的环境资源。
境服务的提供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从而使社 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本文 在对生态补偿理论基础和内涵分析的基础上, 构 建了生态补偿分析框架, 并对中国生态补偿的模 式与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国际上对生态补偿的理解是指环境服务付费
( Paym ent fo r env ironment al ser vices) , 表 示企 业、农户或政府相互之间对环境服务价值的一种 交易行为, 是建立在产权清晰和交易成本较低的 基础之上的。[ 5- 6] 国际上比较成功的流域生态服 务补偿案例主要是土地和森林具有明晰的产权结 构, [ 7] 主要在生态环境服务的需求方推动下建立 的, 环境服务提供与环境服务的受益是一致的, 环 境服务付费具有明显的市场化特征。
[ 关键词] 水源区; 生态补偿; 模式; 区域协调发展 [ 中图分类号] X32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00- 5110( 2010) 05- 0054- 07
引言 跨边界流域水资源管理过程中, 上游追求经 济利益发展高污染、高耗水等粗放型产业, 导致下 游水质污染和来水量减少, 流域环境保护和经济 发展冲突, 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不平衡加 剧。为了改善这种上下游之间冲突的局面, 近年 来国际上提出水资源综合管理( Integr at ed Wat er Resources M anagement) , 其核心 是化解流 域上 下游水资源利用的冲突和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形 成上下游水资源的合作管理框架。[ 1- 2] 其中, 一种 最重要的流域综合管理模式是利用环境服务付费 ( Paym ent f or env ironment al services, PES) 的 经济手段解决流域水资源利用的冲 突, [ 3- 4] 在中 国相应的概念是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了 解决环境外部性和资源的非市场价值转换而对环
水源区或库区移民搬迁的补偿; 污水处理厂 建设的补贴; 清洁卫生设施等环境保护的投入;
对区域发展限制的补偿, 这种补偿可以通过国 家或省级政府制定优惠的产业政策, 引导和帮助 上游地区建立生态产业; 控制农村非点源污染 而限制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对农户生产损失的补 偿。这 7 个方面的补偿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态补偿 的范围, 由于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差异性, 可以在 对流域环境问题进行系统诊断的基础上, 采取不 同的补偿方案。
他公共治理机制, 构建一个公平的流域生态补偿
机制和政策框架, 从而实现整个流域的共建共享
和环境的改善。而一个公平的、稳定的和可操作
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反过来又能有助于实现流
域环境的善治。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以水质、水量环境服务
为核心目标, 以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量和保
护成本与效益为依据, 运用财政、税收、市场等手
外部性指一个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对其他经 济主体的影响。外部性作为一个正式的概念, 最 早是由马歇尔提出, 庇古则区分了外部经济和外 部不经济。新古典经济学认为, 在完全竞争的市 场条件下, 社会边际成本与私人边际成本相等, 社 会边际收益与私人边际收益相等, 从而可以实现 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但是在现实中, 由于外 部性等因素的存在往往使上述情况很难出现。经 济学家对外部性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有不同的 认识, 其中, 最著名的是庇古税和科斯定理, 其实 质分别是从政府手段和市场手段来解决。庇古认 为外部性产生的原因在于市场失灵, 必须通过政 府干预来解决。对于正的外部影响政府应予以补 贴, 对于负的外部影响应处以罚款, 以使外部性生 产者的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 从而提高整个社 会的福利水平。科斯则认为外部性问题的产生在 于双方产权界定不清, 出现了行为权利和利益边 界不确定的现象。他提出科斯定理, 通过界定产 权和 交 易 费 用, 通 过 市 场 交 易 可 以 消 除 外 部性。[ 9- 11]
2010 年 9 月 第 42 卷第 5 期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Sep. , 2010 V ol. 42 No. 5
关于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模式研究*
郑海霞
( 北京联合大学 管理学院, 北京 100101)
[ 摘 要]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流域上下游水资源利用和冲突的重要手段之一。生态补偿 的 理论基础包括环境外部性理论、生态服务功 能价值理论、生态资产理论和公共物品等。作为流域管理 的 一种制度创新, 流域生态补偿的分析框架包 括: 补偿范围的确定性和系统诊断、补偿主体、客体及其责 任 的界定、流域生态服务补偿的基本原则、补偿标准与环境补偿协议、补偿方式及资金筹集方式、建立生 态 补偿机制、补偿政策框架和补偿体系的构建 、补偿政策的实践和试点经验。目前中国流域生态补偿以 政 府主导的财政转移支付为主, 包括国家生态 补偿项目、地方政府主 导的补偿 模式。同时, 以自 发组织 的 市场交易模式、开放的贸易体系为补充。基于中国生 态补偿的 问题, 提 出生态补 偿的政 策建议: 建立 基 于主体功能区划构建全国层次的生态补偿框架, 分层次实施 生态补偿; 增加生 态资本投 资的收 益, 构 建 多渠道融资机制; 理顺体制机制, 建立流域综合管理机构, 并分初期补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发展补 偿 等 3 个阶 段进行资金使用、区域发展规划和管理; 构建基于直接损失、机 会成本、发展权限制的损失的 生 态补偿标准。
足。政府管制和政府买单是有效解决公共产品的
机制之一, 但不是唯一的机制。如果通过制度创
新让受益者付费, 那么, 生态保护者同样能够像生
产私人物品一样得到有效激励。生态补偿就可以
通过对保护者的经济补偿和对破坏者的惩罚, 减
少 公地的悲剧 和 搭便车 现象的发生。
二、流域生态补偿的分析框架
流域生态 补偿作为流域管 理的一种 制度创
段, 调整流域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并实现
流域内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基本
的分析框架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 1. 补偿范围的确定性 和系统诊断。生态补
偿的范围是相当广的, 除了对恢复已破坏的生态 环境的投入进行补偿之外, 还包括对未破坏的生 态环境进行污染预防和保护所支出的一部分费用 以及对因环境保护而丧失的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 居民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和为增进环境保护意 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教育费用的 支出。具体的流域生态保护与补偿行动又可以分 为: 对上游水源林的补偿, 包括生态公益林、封 山育林和植树造林的补贴; 坡耕地退耕的补贴;
次公平分配。
流域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是 受益者补偿, 污
染者付费 , 通过对流域补偿主体和责任的清晰界
定, 剖析流域环境服务补偿过程, 明确生态补偿的
标准与方式。由于流域生态补偿涉及的利益主体
高度多样化, 利益关系高度复杂化, 因此有必要从
公共治理的视角来分 析和研究流域 生态补偿机
制, 特别是利用世界银行发展研究小组提出的环 境信息公开、利益相关者对话和协商制度以及其
* [ 收稿日期] 2010- 03- 10 [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70703001) ; 北京市哲学 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北京市对周边水 源区的生态 补
偿机制与协调对策研究 ( 07BaJG176) ;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083026) ; 北京市教 委人文社科规划项目 基于公共 治 理的北京市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环境服务付费和生态补偿的视角不同, 但二 者的实质都是对环境服务外部性进行修正的一种 经济手段和制度安排, 理论基础包括环境外部性 理论( Eco logical Ext ernalit y ) 、生态 服务功 能价 值理论( Ecolog ical Services Value) 、生态资产理 论 ( Ecolo gical Asset ) 和 公 共 物 品 ( Public Go ods) 等理论[ 8] , 体现了生态环境服务作为一个 公共物品, 所具备的特殊的外部性、稀缺性, 同时 具有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
于各种公共物品及相关政策的效益评估, 包括了 游憩、美学价值及大气质量、健康风险、水质、有毒 废弃物、核污染风险、文化和艺术等诸多领域的价 值评 估[ 13- 15] 。West man ( 1977) 提出 自然 的服 务 ( Nat ure's Services) 的概念 及其价值 评估问 题, [ 16] 到 1997 年 Daily 主编的 自然的服务 社会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依赖 的出版及 Const an za 等的文章 世界生态系统服务与自然资本的价 值 [ 17- 18] 的发表, 标志着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评 估研究成为生态学和 生态经济学研 究的热点和 前沿。
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 社会产品可以分为公 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两大类。一般认为, 公共产品 的严格定义是萨缪尔森给出的。按他的定义, 纯 粹的公共产品是指这样一种产品, 即每个人消费 这种产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与 私人产品相比较, 纯粹的公共产品具有以下两个 基本特征: 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19- 20] 公共产品
2. 补偿主体、客体及其责任的界定。补偿主 体及其责任的界定是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基 础和前提, 分析和界定生态补偿的受益和责任主 体, 明确流域各利益相关者的环境责任, 协调好环 境责任在相关地区、部门之间分解落实。根据生 态补偿的目标确定补偿主体, 按照各主体在不同 阶段所承担责任的大 小可以对补偿 主体进行排 序, 补偿对象按应该分享的 补偿额度进行排序。 补偿主体是生态补偿费的支付者, 一般包括下游 政府部门、收益群体( 居民、企业) 、破坏者, 补偿对 象是环境服务的提供者和补偿费的接受者, 包括 上游林业主和生态生产农户。由于受益或贡献的 程度不同, 可以依据受益程度对补偿主体或补偿 对象进行排序。同时, 很多情况下, 补偿对象在为 下游提供生态服务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当 地优质的环境服务, 因此也应该分担一部分环境 服务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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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 42 卷
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性, 使得它在使用过程
中容易产生两个问题: 公地的悲剧 和 搭便车 。
生态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公共产品。作为公共
Baidu Nhomakorabea
产品的生态产品, 由于消费中的非竞争性往往导
致 公地的悲剧
过度使用。由于消费中的
非排他性往往导致 搭便车 心理
供给不
新, 国际上 早在 1970 年代就开 始进行探 索和应
用, 通过调动私人资金的投入和政府、经济实体、
私人部门和公民社会的广泛参与, 同时通过政府
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市场机制的作用, 构建流
域上下游的生态补偿机制, 激励生态保护与建设、
遏制生态破坏行为, 起到调节社会相关者经济利
益的作用, 以实现流域环境的治理和财产的第二
[ 作者简介] 郑海霞( 1975 ) , 女, 河南淮滨人, 北京联合大 学副研究员 , 博士 后, 研究方 向为流域 环境管 理和资 源 利用。
第5期
郑海霞: 关于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模式研究
55
由于中国环境保护严重负债, 土地和森林等 自然资源产权属于国有, 中国环境服务付费项目 以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为主, 同时在中小流域存在 自发的市场交易。在中国, 与环境服务付费相对 应的概念是生态补偿。
生态系统服务包括农业、渔业、林业、水供给 等商品和淡水控制、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持等 服务, 它们与人造资本和人力资本结合在一起产 生人类的福利。生态服务的价值包括直接利用价 值、间接利用价值和非利用价值。流域环境具有 这些价值, 从而构成了流域生态补偿的基础和 依据。
生态资产是在自然资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两个概念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 生态资产理 论体现流域环境和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价值, 与环 境服务价值理论是相辅相成的, 都是生态补偿的 重要理论依据和基础。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 应被视为一种资源、一种基本的生产要素, 这种生 态服务或者说价值的载体被称为 生态资本 。生 态资本主要包括以下 4 个方面: 能直接进入当前 社会生产与再生产过程的自然资源, 即自然资源 总量( 可更新的和不可更新的) 和环境销纳并转化 废物的能力( 环境的自净能力) ; 自然资源( 及环 境) 的质量变化和再生量变化, 即生态潜力; 生态 环境质量, 这里是指生态系统的水环境质量和大 气等各种生态因子为人类生命和社会生产消费所 必需的环境资源。
境服务的提供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从而使社 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本文 在对生态补偿理论基础和内涵分析的基础上, 构 建了生态补偿分析框架, 并对中国生态补偿的模 式与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国际上对生态补偿的理解是指环境服务付费
( Paym ent fo r env ironment al ser vices) , 表 示企 业、农户或政府相互之间对环境服务价值的一种 交易行为, 是建立在产权清晰和交易成本较低的 基础之上的。[ 5- 6] 国际上比较成功的流域生态服 务补偿案例主要是土地和森林具有明晰的产权结 构, [ 7] 主要在生态环境服务的需求方推动下建立 的, 环境服务提供与环境服务的受益是一致的, 环 境服务付费具有明显的市场化特征。
[ 关键词] 水源区; 生态补偿; 模式; 区域协调发展 [ 中图分类号] X32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00- 5110( 2010) 05- 0054- 07
引言 跨边界流域水资源管理过程中, 上游追求经 济利益发展高污染、高耗水等粗放型产业, 导致下 游水质污染和来水量减少, 流域环境保护和经济 发展冲突, 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不平衡加 剧。为了改善这种上下游之间冲突的局面, 近年 来国际上提出水资源综合管理( Integr at ed Wat er Resources M anagement) , 其核心 是化解流 域上 下游水资源利用的冲突和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形 成上下游水资源的合作管理框架。[ 1- 2] 其中, 一种 最重要的流域综合管理模式是利用环境服务付费 ( Paym ent f or env ironment al services, PES) 的 经济手段解决流域水资源利用的冲 突, [ 3- 4] 在中 国相应的概念是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了 解决环境外部性和资源的非市场价值转换而对环
水源区或库区移民搬迁的补偿; 污水处理厂 建设的补贴; 清洁卫生设施等环境保护的投入;
对区域发展限制的补偿, 这种补偿可以通过国 家或省级政府制定优惠的产业政策, 引导和帮助 上游地区建立生态产业; 控制农村非点源污染 而限制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对农户生产损失的补 偿。这 7 个方面的补偿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态补偿 的范围, 由于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差异性, 可以在 对流域环境问题进行系统诊断的基础上, 采取不 同的补偿方案。
他公共治理机制, 构建一个公平的流域生态补偿
机制和政策框架, 从而实现整个流域的共建共享
和环境的改善。而一个公平的、稳定的和可操作
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反过来又能有助于实现流
域环境的善治。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以水质、水量环境服务
为核心目标, 以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量和保
护成本与效益为依据, 运用财政、税收、市场等手
外部性指一个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对其他经 济主体的影响。外部性作为一个正式的概念, 最 早是由马歇尔提出, 庇古则区分了外部经济和外 部不经济。新古典经济学认为, 在完全竞争的市 场条件下, 社会边际成本与私人边际成本相等, 社 会边际收益与私人边际收益相等, 从而可以实现 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但是在现实中, 由于外 部性等因素的存在往往使上述情况很难出现。经 济学家对外部性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有不同的 认识, 其中, 最著名的是庇古税和科斯定理, 其实 质分别是从政府手段和市场手段来解决。庇古认 为外部性产生的原因在于市场失灵, 必须通过政 府干预来解决。对于正的外部影响政府应予以补 贴, 对于负的外部影响应处以罚款, 以使外部性生 产者的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 从而提高整个社 会的福利水平。科斯则认为外部性问题的产生在 于双方产权界定不清, 出现了行为权利和利益边 界不确定的现象。他提出科斯定理, 通过界定产 权和 交 易 费 用, 通 过 市 场 交 易 可 以 消 除 外 部性。[ 9- 11]
2010 年 9 月 第 42 卷第 5 期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Sep. , 2010 V ol. 42 No. 5
关于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模式研究*
郑海霞
( 北京联合大学 管理学院, 北京 100101)
[ 摘 要]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流域上下游水资源利用和冲突的重要手段之一。生态补偿 的 理论基础包括环境外部性理论、生态服务功 能价值理论、生态资产理论和公共物品等。作为流域管理 的 一种制度创新, 流域生态补偿的分析框架包 括: 补偿范围的确定性和系统诊断、补偿主体、客体及其责 任 的界定、流域生态服务补偿的基本原则、补偿标准与环境补偿协议、补偿方式及资金筹集方式、建立生 态 补偿机制、补偿政策框架和补偿体系的构建 、补偿政策的实践和试点经验。目前中国流域生态补偿以 政 府主导的财政转移支付为主, 包括国家生态 补偿项目、地方政府主 导的补偿 模式。同时, 以自 发组织 的 市场交易模式、开放的贸易体系为补充。基于中国生 态补偿的 问题, 提 出生态补 偿的政 策建议: 建立 基 于主体功能区划构建全国层次的生态补偿框架, 分层次实施 生态补偿; 增加生 态资本投 资的收 益, 构 建 多渠道融资机制; 理顺体制机制, 建立流域综合管理机构, 并分初期补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发展补 偿 等 3 个阶 段进行资金使用、区域发展规划和管理; 构建基于直接损失、机 会成本、发展权限制的损失的 生 态补偿标准。
足。政府管制和政府买单是有效解决公共产品的
机制之一, 但不是唯一的机制。如果通过制度创
新让受益者付费, 那么, 生态保护者同样能够像生
产私人物品一样得到有效激励。生态补偿就可以
通过对保护者的经济补偿和对破坏者的惩罚, 减
少 公地的悲剧 和 搭便车 现象的发生。
二、流域生态补偿的分析框架
流域生态 补偿作为流域管 理的一种 制度创
段, 调整流域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并实现
流域内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基本
的分析框架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 1. 补偿范围的确定性 和系统诊断。生态补
偿的范围是相当广的, 除了对恢复已破坏的生态 环境的投入进行补偿之外, 还包括对未破坏的生 态环境进行污染预防和保护所支出的一部分费用 以及对因环境保护而丧失的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 居民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和为增进环境保护意 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教育费用的 支出。具体的流域生态保护与补偿行动又可以分 为: 对上游水源林的补偿, 包括生态公益林、封 山育林和植树造林的补贴; 坡耕地退耕的补贴;
次公平分配。
流域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是 受益者补偿, 污
染者付费 , 通过对流域补偿主体和责任的清晰界
定, 剖析流域环境服务补偿过程, 明确生态补偿的
标准与方式。由于流域生态补偿涉及的利益主体
高度多样化, 利益关系高度复杂化, 因此有必要从
公共治理的视角来分 析和研究流域 生态补偿机
制, 特别是利用世界银行发展研究小组提出的环 境信息公开、利益相关者对话和协商制度以及其
* [ 收稿日期] 2010- 03- 10 [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70703001) ; 北京市哲学 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北京市对周边水 源区的生态 补
偿机制与协调对策研究 ( 07BaJG176) ;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083026) ; 北京市教 委人文社科规划项目 基于公共 治 理的北京市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