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行政行为法第一章行政行为概述第一节行政行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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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程序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遵循不同的程 序和规则,受不同程序规则的约束。抽象行政行为程序接近 于立法程序,一般要求有征求意见程序以及公布程序;具体 行政行为则强调调查程序以及听证程序,程序要求上有所不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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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信息产业部制定公布《通报》
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电信、中国网通部分下属分支机构擅
方面的11位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就住房专项维修
资金的缴存标准、代收代管单位、计息方式、增值部
分的使用等焦点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表示以后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
的政府规章,将尽可能采取听证会方式,听取社会各
界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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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审查:
1.审查行政法规是否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国家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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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一)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
(二)是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管理或为直接执行公务所实施 的行为
(三)既指行政主体在实际行政管理中所具体实施的行为, 也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可以采取的行为方式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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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行政行为分类的必要和标准 (一)分类的必要 (二)分类的标准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三)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的授权针对不特定的对象而 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的行为。
由行政主体作出的行为
依职权的单方行为。
针对不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它往往可以成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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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第象一行节政抽行象为行的政特行征为概述
法律行为性 单方性 抽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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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 (一)权限合法 (二)内容合法 (三)程序合法
自经营450MHZ CDMA无线市话行为的通报》明确规定,未获得电信主
管部门的业务许可,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利用450MHZ 频段,经营蜂窝
移动通信业务及无线接入业务。有关单位收到本通知1个月内,应自
行关闭未获得入网许可证的电信设备;至于现有巳发展的用户,应给
予妥善处理。信息产业部制定公布《通报》这一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
还是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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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调整对象上看,本通报调整的范围虽然十分广泛,但 是所针对的是特殊的群体,凡是未获得电信主管部门业务许 可的单位均是通报针对的对象。
2、从适用效力看,本通报不可反复适用,只是要求未获得 电信主管部门业务许要的任何单位收到本通知1个月内,应 自行关闭未获得入网许可证的电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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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也可由国务 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门组织起草,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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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意见
《立法法》第5条规定“立法应该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 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宜宾“终身禁驾”第一人
据《四川日报》报道,宜宾市21岁的女司机张某开车撞人后, 驾车逃逸,结果被抓获。除对此处以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处罚 外,交警部门还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作出 “终身禁驾”的处理,成为宜宾“终身禁驾”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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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一)法律行为说 (二)单方的法律行为说 (三)具体的单方法律行为说 (四)本书观点
能否反复适用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 表现出来,这些规范性文件不仅适用一次,在有同样条件的 情况下,会反复适用,即规范性文件在其效力期间内,一直 有调整和约束力;但是具体行政行为仅仅对于本次事项的处 理有效,对于其他事项则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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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为中 的内容,对于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直接作出决定,直接影响相 对人的权利义务;但是抽象行政行为本身一般并不会直接导 致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变化。
《立法法》第58条规定"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 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 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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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法制办于2007年12月18日在南京
举行《江苏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立法听证会。来自全省各地的业主、物管企业、开发商
、房产行业协会、房管部门、专家学者、律师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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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物为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以特定的人或事物为对象采取具体的行政措施的行为。 区别:对象是否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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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调整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 ,但是具体行政行为仅仅针对特定的人和事。
政策,规章是否符合立法法确立的立法原则,且符合宪法、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
2.是否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
向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变;是否符合精简、统一
3、从行为的内容上看,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因该 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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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甲所居住的街道因为交通繁忙,被安放了禁止停放车辆的交通标志牌。甲因此要将车停在离家很 远的地方。甲想对该交通标志牌的安放提出诉讼。
交通部门安放禁止停放车辆的交通标志牌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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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第行政一行为节的定义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第三编 行政行为法 第一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行政行为理论的历史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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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行为理论的历史 (一)行政行为单一化时期 (二)行政行为多样化时期 二、行政行为理论的功能 (一)为行政管理提供必要的法律手段 (二)使依法行政原则具体化 (三)扩大了对行政诉讼类型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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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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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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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第政二立节法行行为政的立特法征 行为
从属性立法 行政立法行为的行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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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的程序
行政立法程序是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订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
(3)审查 (4)决定 (5)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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