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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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
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区由禁止开发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四部分组成。

保护范围包括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等12类区域。

截至2016年8月底,保护面积(扣除重叠部分)为56236.1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1.92%。

今后新设立的以上12类保护区域自动进入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名录。

一、生态保护红线分类
(一)禁止开发区类生态保护红线。

禁止开发区是指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地、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地等,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的生态地区。

我省禁止开发区域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包括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水源地、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此次将我省禁止开发区中的遗产地(不包括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九种
类型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遗产地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和文化双遗产地三个部分,全省遗产地类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2430.14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38%,其中世界自然遗产地3个,面积1286.75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0.73%;国家自然遗产地4个,面积624.59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0.36%;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1个,面积518.80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0.29%。

——风景名胜区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两部分,全省风景名胜区类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8453.83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4.80%。

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8个,总面积3416.10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1.94%;省级风景名胜区53个,总面积5037.73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2.86%。

——自然保护区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市州级自然保护区。

全省自然保护区类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6395.39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3.63%。

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面积2593.54平方公里;省级自然保护区6个,面积1049.33平方公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16个,面积2752.52平方公里。

——地质公园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世界级、国家级与省级地质公园。

全省地质公园类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174.02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总面积1.23%,其中世界地质公园1个,面积为170平方公里;国家地质公园9个,总面积为1658.02平方公里;省级地质公园2个,总面积为346.00平方公里。

——森林公园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国家级森林公园和省级森林公园。

全省森林公园类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2543.6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1.44%,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25个,面积1606.94平方公里;省级森林公园32个,面积936.73平方公里。

——国家重要湿地类生态保护红线。

全省国家重要湿地有2个,面积151.8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0.09%。

——国家湿地公园类生态保护红线。

全省国家湿地公园37个,总面积592.81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0.334%。

其中国家湿地公园36个,面积585.81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0.33%;国家城市湿地公园1个,面积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0.004%。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全省共有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490个,总面积4386.24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2.49%,其中,县城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56个,总面积2064.44平方公里,示范小城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14个,总面积349.30平方公里,建制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220个,总面积1927.50平方公里。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类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包括国家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全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135.81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0.08%,其中国家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1个,总面积30.29平方公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2个,总面积104.26平方公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个,总面积1.26平方公里。

(二)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类生态保护红线。

在全省165个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中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82.20平方公里,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管控,占全省国土总面积0.50%,其中51个万亩大坝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78.55平方公里,114个五千亩大坝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03.65平方公里。

(三)重要生态公益林类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公益林指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以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者服务为主要利用方向,并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标准划定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将全省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作为重要生态公益林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34271.79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9.45%。

(四)石漠化敏感区类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第二次石漠化调查数据统计,2011年,我省石漠化面积为30237.57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7.16%。

其中,轻度石漠化面积为10648.74平方公里;中度石漠
化面积为15341.39平方公里;强度以上石漠化4247.44平方公里。

石漠化敏感性是指在自然状况下土地发生石漠化可能性的大小。

依据《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开展石漠化敏感性评价,结合我省实际,将碳酸岩出露面积≥70%、坡度≥25°以及植被覆盖度≤20%的石漠化敏感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红线面积6934.91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4%。

二、各市(州)、贵安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
——贵阳市。

贵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8种类型,面积2506.39平方公里,占贵阳市国土面积的31.20%,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42%。

——遵义市。

遵义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11种类型,面积10722.01平方公里,占遵义市国土面积的34.85%,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09%。

——六盘水市。

六盘水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
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9种类型,面积3396.66平方公里,占六盘水市国土面积的34.26%,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93%。

——安顺市。

安顺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9种类型,面积3439.07平方公里,占安顺市国土面积的37.11%,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95%。

——毕节市。

毕节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12种类型,面积7263.28平方公里,占毕节市国土面积的27.05%,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12%。

——铜仁市。

铜仁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11种类型,面积6778.18平方公里,占铜仁市国土面积的37.65%,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85%。

——黔东南自治州。

黔东南自治州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遗产地、风
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10种类型,面积8908.48平方公里,占黔东南自治州国土面积的29.37%,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5.06%。

——黔南自治州。

黔南自治州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11种类型,面积8206.85平方公里,占黔南自治州国土面积的31.33%,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66%。

——黔西南自治州。

黔西南自治州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11种类型,面积5015.24平方公里,占黔西南自治州国土面积的29.84%,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85%。

——贵安新区。

贵安新区位于贵阳市和安顺市结合区域,范围涉及贵阳和安顺两市所辖4县(市、区)21个乡(镇、街道),规划面积1795平方公里,是黔中经济区核心地带。

黔中地区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全国18个国家重点开发区域之一。

贵安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
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8种类型,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750.28平方公里,占贵安新区规划面积的41.89%,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0.43%。

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
依据《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共包括威宁、罗甸、赤水等22个县级行政单元,区域国土面积50798.90平方公里,占全省的28.84%。

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7194.47平方公里,占全省生态红线总面积的30.6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9.76%。

四、“两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分布
——长江流域。

我省长江流域面积11574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5.7%,流域内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37689.65平方公里,占全省生态红线总面积的67.03%,占流域面积的32.56%,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1.39%。

——珠江流域。

我省珠江流域面积60420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4.3%,流域内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8546.51平方公里,占全省生态红线总面积的33.01%,占流域面积的30.70%,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0.53%。

(生态保护红线具体坐标及空间分布图链接地址:/zwgk/zdgk/zcwj/201709/t20170921_2844510. 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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