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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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力推绿色债券助力绿色发展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更新时间:2016-03-14 09:59:43 [我要投稿]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上交所积极引导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力推绿色债券,助力绿色发展,不仅为环保领域相关绿色发行人融资提供了新模式的示范与经验,也为推进绿色金融体系构建进行有益尝试。
国内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所谓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项目的债券。自2008年世界银行发行第一只绿色债券以来,国际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2015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总额近300亿美元,据安永估计,2016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总额将超过1000亿美元。
据统计,2015年在上交所完成发行上市的支持绿色环保行业的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共24单,融资总额约250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直接投向工业节能、生物质资源回收利用、分布式能源、水力发电、林业开发等国家政策支持的绿色行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如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成功发行了3年期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保利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5年期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下属公司成功发行国内首单央企环保领域资产证券化产品6.5亿元等。
去年12月,在全球瞩目的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神雾集团董事长代表中国三千多家节能环保企业,在“中国碳市场建设路径”和“绿色金融”两大主题会议上发表主旨演讲,向世界展示中国企业在破解全球减碳行动固有难题上的“中国经验”。神雾集团展示了五项颠覆性创新节能技术,对劣质的能源和矿产资源进行资源化高效利用,为传统的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技术路径。
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光伏材料供应商,具有丰富的大型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经验。保利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协鑫集团在苏州的光伏运营管理中心,主营业务是硅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通过技术革新,其多晶硅制造能耗降低多达85%,成本可降低27%左右。在协鑫新能源多晶硅材料进步的带动下,多晶电池的光电转化效率提高近50%。
2015年,上交所还迎来了国内首单央企环保领域资产证券化产品——“嘉实节能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该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而享有的特定期间内实现的电力销售收入及所对应的收益权。募集规模6.5亿元,计划存续期4.5年,优先级证券获得AAA评级,发行利率区间仅在4.26%至5.07%,低于同期限银行信贷标准8-89基点。
上交所表示,环保领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源动力。数据显示,越来越多的城市或将面临“垃圾围城”。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规划目标为51.37万吨/日,其中,填埋占比59%,焚烧占比35%,其它占比6%。传统的填埋方式需占用大量土地,且污染渗透可能导致地下水二次污染,未来生态环境隐患大;而焚烧发电的处理方式无害化程度、热回收效率与土地资源利用率皆最高。从发达国家经验看,焚烧发电处理方式占比超过90%,国内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将建立绿色债券板块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是当前经济发展模式的世界潮流。上交所是国内最早响应这一潮流,开始参与培植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市场机构之一。上交所是国内绿色金融研究权威——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首届常务理事单位之一,深入参与了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奠基工作。同时,上交所也是牵头制定国际认可度最高的绿色债券准则的组织——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的会员,并将在近期成为ICMA绿色债券准则观察员,积极参与国际绿色债券准则的制定。
上交所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上交所将在近期发布相关规则,规范绿色债券发行,为绿色债券提供“绿色通道”等更多政策支持,并在时机成熟时发布绿色债券指数,建立绿色债券板块,切实引导交易所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据悉,包括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目前正在积极筹备绿色债券发行,上交所绿色债券市场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绿色金融领域发展的五个关键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更新时间:2015-06-29 07:39:02 [我要投稿]绿色债券是近年来绿色金融领域大力发展的融资工具。从2013年开始,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2013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为110.42亿美元,2014年达到365.93亿美元,这两年的绿色债券发行量之和占据从2007年开始绿色债券累计发行量的80%。
在我国,要大力推动绿色债券的发展,需要关注五个要点。
第一,明确绿色项目的界定。目前国际上对“绿色债券”定义已有统一共识。2015年3月27日,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联合130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出台绿色债券原则,指出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
而绿色项目是指那些可以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并且通过发行主体和相关机构评估和选择的项目和计划,包含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遏制自然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治理等几大关键领域。我国尚没有对“绿色债券”有明确界定,但相关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绿色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其中应明确在中国境内发行绿色债券的定义,主要考虑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都包括什么,与我国现有绿色信贷体系以及供给绿色债券原则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有何区别等。
第二,限定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可以使用绿色债券融资款项为新的及现有绿色项目提供资金,针对特定绿色项目进行投资,用于发放绿色贷款或者简单投资于一般性的绿色基金。所有确定的绿色项目类别均应提供可以描述、量化及评定(倘若可行)的明确环境效益。另外,一些发行人已经开始具体排除特定业务活动,譬如非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和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已禁止为核能或煤炭业务提供融资。
第三,加强绿色债券的款项管理。绿色债券的融资款项净额应当转入二级投资组合,或者由发行人通过其他方式作为其贷款和投资业务的一部分加以跟踪和管理。一旦确定符合资格的绿色项目,立即将资金拨付到发行人的主账户,以便分配给特定项目。但是,如果资金用途部分包含在最终条款中,与其他债务工具不加以区分,则无法保证全部款项均用于绿色债券投资。如果将款项与其他债务工具区分,并单独管理,譬如作为二级投资组合或特殊基金,则可以专户管理,实现资金的跟踪与管理。
第四,增加绿色债券的第三方认证。相比于普通债券,除了主体信用评级和债券信用评级外,绿色债券发行人还必须使自己的“绿色”特征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可信度和说服力。而国际上对此的通用做法是请独立的专业认证机构出具对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绿色认证,即“第二意见(Second Opinion)”。第二意见中对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具有详细说明,从而可以增强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吸引更多投资者。
目前,国际上较权威的第二种意见提供机构有CICERO(国际气候与环境研究中心)、Vigeo评级、DNV GL集团、CBI(气候债券委员会)、Oekom研究中心、KPMG(毕马威)、Sustainalytics和Trucost公司等。截至2014年底,全球已发行的300多只绿色债券中,约63%的发行人对债券进行了国际绿色认证,其中54.22%的发行人选择CICERO出具第二意见。我国若打算发行绿色债券,第二意见认证也是发债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而目前国内尚未建立此类独立绿色认证机构。
第五,灵活设计绿色债券的结构。根据债券结构,国际绿色债券分为特定收益用途绿色债券、特定收益用途绿色担保债券、绿色项目债券、绿色资产支持债券等四类。特定收益用途绿色债券的投资者对发行人有完全追索权,因此绿色债券与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券有相同的信用评级。发行人将债券收益用于支持绿色项目的子资产组合,并自行规定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