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2017年9月10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一、适用范围

该评奖细则适合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二、名额

严格按照学校当年下达的名额进行推荐。推荐硕士生国家奖学金人选时,分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两个类型进行评定,两类硕士生的推荐人数在当年奖学金评定时确定。

三、申请人

研究生必须满足“中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研字[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对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从研究生入学起前2年按硕士生身份评奖,第3年起按博士生身份评奖;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从研究生入学起前2年按硕士生身份评奖,第3年起按博士生身份评奖。

对申请人学业成绩的要求:课程加权平均绩点≥3.0(适用于一年级、二年级),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若学校在评奖当年对申请人另有规定,则按评奖当年的要求执行。

四、评选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当年评奖工作实施方案。

(二)研究生提交申请,研究生班级初选、推荐并出具意见,经导师同意后,报学院研工办。研究生相关业绩复印件需导师及申请人签名确认。

(三)评审委员会核实信息、统计并公示申请人业绩。

(四)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业绩考核分数择优评选出候选人。候选人人数为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的120%~150%。

根据申请人的业绩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在业绩考核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以下条件排序:(1)课程加权平均绩点,(2)论文水平((以检索因子为依据)。

(五)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定候选人的答辩成绩。

(六)评审委员会根据业绩考核分数及答辩成绩计算出综合分数。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评选出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在综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以下条件排序:(1)业绩考核分数,(2)课程加权平均绩点,(3)论文水平((以检索因子为依据)。

(七)公示评选结果,上报推荐人选名单。

五、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一)组成

综合分数由业绩考核分数与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

(1)业绩考核分数包括论文和专利的业绩分数。申请人认为其取得了其它形式的重大创新成果时,经两名高级职称的老师对创新成果进行书面介绍及推荐(其中一名是申请人的导师),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提出。最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对成果进行认定。

(2)答辩成绩根据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从事学院、学校和社会公益事业、实验室管理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及其荣誉、学科竞赛及科技创新获奖、PPT讲解效果,由答辩委员会评委独立打分得到。

(二)计算公式

综合分数=业绩考核分数×75%+答辩成绩×25%,其中:

(1)业绩考核分数的计算方法详见下文。

(2)答辩成绩的计算方法是:

进入答辩环节的候选人(不包括业绩考核分数最高与最低的)的业绩考核分数的平均值×答辩小组给出的百分制成绩/100。

六、业绩考核分数

(一)业绩考核范围

对申请人的业绩考核,是考核本学位阶段的业绩,如果在本学位阶段已经获得院级(含赵天从奖等奖学金)、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则业绩从最近一次获奖以后进行考核。

(二)论文和专利

(1)发表的论文必须是中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或第一通讯作者单位。论文排名必须是研究生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副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论文

包括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摘要集的论文)。论文等级以中南大学人事处最近发布的数据为准。

(2)专利必须是中南大学为专利权人,本人在学生中排名前2位。

(3)论文和专利的截止日期为当年奖学金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

(4)副导师必须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的,2015级及以后的以学院认定为准。

(三) 业绩考核计分方法

1. 论文计分办法

(1) 每篇论文基本分为1分。

(2) 国际权威期刊论文在基本分基础上追加2.0分,国际重要期刊论文在基本分基础上追加1.5分,其他被SCI、EI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在基本分基础上追加1.0分,CSCD 期刊论文在基本分基础上追加0.5分。

(3) 国际会议论文在基本分基础上追加0.5分(国内非国际组织举办的国际会议不加分)。

说明:一篇论文出现n个并列第一作者时,须按以上方法得到整篇论文分值后再除以n,作为该研究生对应此篇论文的分值。

2. 专利计分办法

(1) 申请发明专利

学生排名中位列第一的计0.8分,位列第二的计0.4分。

(2) 授权发明专利

学生排名中位列第一的计2分,位列第二的计1分。

(3) 实用新型专利计分按发明专利的一半计算。

(4) 当计算授权专利业绩时,如果在以前获得赵天从奖学金等学院设置的奖学金、校级及以上奖励时使用过申请专利的业绩,则需减去申请专利的业绩分。

3. 所有的计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17年9月1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