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央行会计工作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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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7期下旬刊(总第523期)
时 代 金 融
Times Finance
NO.7,2013
(CumulativetyNO.523)
对基层央行会计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吉春娴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 南京 210002)
【摘要】近年来,基层央行会计工作在形式、内容、任务和管理要求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央行会计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本文就强化基层央行会计管理,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防范会计业务风险,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职能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会计管理 建议
一、当前基层央行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职责职能划分不当,易产生管理上漏洞或重复
基层央行涉及会计核算的部门主要指会计财务、营业、国库等职能部门。从部门性质来看,三个部门都是央行同级内设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并在会计核算工作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在业务上分别接受上级行会计财务、支付结算和国库部门的垂直领导。就基层央行目前实际情况来看,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以下简称ABS)、国库会计数据集中核算系统(以下简称TCBS)等业务系统上线运行后,会计核算的具体业务操作分别由营业室(核算中心)和国库部门负责,会计部门作为负责人民银行会计工作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行会计工作承担着统一的管理职能。这样的职能定位使得三个部门之间的关系难免错综复杂:既分别接受上级行具体工作布置和管理,又在单位内部存在着一定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难免出现不够协调的情况, 进而可能产生管理上的漏洞或重复。
(二)制度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严重损害了会计基本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近年来,总行在修订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就ABS、TCBS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在规范业务操作,防范资金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某些规定过于原则,致使一些制度和规定在基层的贯彻和执行出现了偏差,比如对制度实施细则制定权限的理解上出现偏差,导致基层央行在上级检查约束下就某一制度、规则层层制定实施细则,造成会计制度五花八门,不是对总、分行制度、细则的翻版就是对基本制度的曲解,增加了基层行的工作量,在一定程度上还损害了基本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会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会计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当前,基层央行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调研轻基础工作、重财务基建轻会计核算、重发行保卫安全轻会计风险防范等错误意识;部分领导对会计核算管理表现出消极态度,不重视会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不看重会计反映管理职能发挥,不关心会计人员的工作生活,影响了会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会计检查与事后监督存在局限性和滞后性风险
一是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上线运行后,各网点会计原始单证及系统打印的凭证、账表都集中到事后监督部门,日常进行的会计联行业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缺乏相关资料,直接从事后监督部门调阅资料又十分不便,存在检查现场与检查资料出现脱节的情况,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二是由于事后监督工作与前台截然分离,事后监督只是依照打印出的凭证、账簿等资料,对会计核算进行事后的检查监督。而操作人员是否按制度、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在具体业务操作中是否隐含风险等,事后监督就无能为力,缺乏对会计核算全过程的监督。同时,由于事后监督存在滞后性,再加上各网点票据传递的“时间差”,对业务监督的时效性不强,如会计核算出现问题和错误,事后监督最快也只能在次日下午才能发现,一旦发生问题,资金损失就难以追回。
(五)人员知识结构老化,难以胜任业务发展的需要
一是会计人员配备不够,导致岗位设置、定期轮岗、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难以落实。基层央行的人员编制不断缩水,人员只出不进的状况使得会计人员的配备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人员配备与岗位设置存在一定矛盾。遇人员培训、外出检查、正常休假等情况,兼岗和替班就更不可避免,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不能很好地体现,风险隐患较大。二是会计人员培训不够,难以胜任新业务需求。当前,对于新会计人员仍然实行师傅带徒弟的传统做法,缺乏完整、系统的业务培训,致使一些新进会计人员不能全面熟悉掌握会计业务知识及各项制度、办法,业务综合素质难以得到保证。同时,因岗位特殊性和工作固定性等原因,会计人员培训力度不够,不少会计人员多年来未参加过一次上级行组织的业务培训,使其掌握的业务知识及技能无法适应业务发展。
二、意见和建议
(一)厘清职责,理顺关系,明确各会计职能部门的职能定位
一是要突出核算部门的操作管理主体地位,即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主要是由营业部门完成的,因此应充分发挥和调动营业部门的会计核算组织职能,在制度执行、业务处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例如在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方面,建议赋予(营业室)核算中心负责全辖会计账务核算的管理和考核的职责,使其正确组织核算,提高核算质量,防范资金风险。二是要凸显会计财务部门会计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既充分发挥制度和机构队伍建设、检查督导、会计信息反映等职能,会计管理部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对全辖的会计业务进行检查指导,重点在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设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面开展工作。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维护会计基本制度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规定总行负责制定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制度和规定,各省级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所制定的细则要报总行备案,并不得与总行制度和规定相抵触。但是到了基层执行层面出现了一些偏差,省级会计主管部门、内审和监察部门在进行业务检查或审计时候,往往要求地市、县一级机构也要制定相关细则,甚至还对一些制度进行曲解,这样就造成市以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得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纷纷制定自己的实施细则或者操作规则,形成了基层央行会计制度五花八门不一而足的奇怪现象,这样不仅增加了基层行的工作量,严重损害了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潜在的制度风险。因此建议总行在及时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专门就各级行对总行制定的会计制度,规范、规程的解释权、制定细则权做出专门规定,明确哪级人民银行有权就那些事项制定细则或做出解释,哪个级别的人民银行不能解释或补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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