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当代都市女性写作的性别主体意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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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当代都市女性写作的性别主体意识(一)

论文关键词:中国当代;都市女性写作;性别主体意识;情爱主体;婚姻主体

论文摘要:中国当代都市女性的性别写作其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取向,在于对女性性别主体意识的积极建构和大力促动。一般而言,女性的性别主体意识主要指在男权文化制约下的各种性别关系中,女性已不甘于传统性别文化派给自己的各种屈辱性别身份,而力图通过性别抗争和文化重建,恢复与男性同等的主体地位和人格尊严。都市女性写作对女性性别主体意识的凸显和张扬,昭示了当代新潮女性具有性别革命意义的精神觉醒和思想成长。

作为一种特别关注当代都市社会中各种复杂性别问题和性别现象的“性别”文学,中国当代的都市女性写作因其突出的性别视角和明显的反男权叙事,而成为一种具有鲜明女性主义思想、艺术新质的复杂文学现象。与充满男权意识的传统、正统文学或主流文学的价值取向大异其趣,都市女性写作有着自己独特的价值追求。整体上看,都市女性写作的价值追求最主要体现在对女性性别主体意识的积极建构上,女性的性别主体意识无疑已构成了都市女性写作的价值体系中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部分。所谓“性别主体意识”,是指在都市女作家笔下的各种性别关系中,女性已不再甘心于男权社会及其性别文化传统强行派定的“次性”、“他者”、“第二性”等屈辱的性别身份,而是力图通过性别抗争和性别革命恢复与男性同等的主体性地位和人格尊严。都市女性写作的这种性别主体意识,主要体现在其所塑造的当代新潮女性与传统女性判然有别,与传统观念格格不人的情爱主体意识以及婚姻意识等诸多层面,凸显了充分浸淫现代女权思想的一代新女性具有性别革命意义的精神觉醒和思想成长。

一、情爱主体:“我的生活与你无关”

“情爱”,是人类两性最基本的性别关系之一,它构成了人类两性最基本的日常生活内容,它尤其是青年男女温馨浪漫、最富生命激情的精神生活内容。然而,在充满性别歧视的男权文化传统及其性别体制的强力约束之下,女性“爱”的资格、权力和机会几乎被剥夺殆尽。即便在21世纪的今天,也很难说女性已经完全享有了性别平等意义上的“爱”的权力。正因为如此,中国当代都市女作家笔下的那些新潮女性其前卫的情爱观念以及对情爱的大胆追求和与传统相悖的另类情爱生活方式,才充分显现出颇具反叛色彩的性别觉醒和情爱革命的尖锐锋芒。

首先,情爱观念的根本转变,成为当代新潮女性性别觉醒和情爱革命最为重要的关键步骤。在当代都市女作家所塑造的诸多新潮女性人物群像中,这种情爱观念的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这些新潮女性一改传统女性对待情爱的被动心态,大胆、主动地追求心中的理想爱情,有的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典型的如王安忆在其著名的“三恋”之一的《荒山之恋》(原载《十月》1986年第4期)中塑造的金谷巷女孩。作为有夫之妇,金谷巷女孩不顾世俗流言,疯狂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但最后二人终究难敌来自世俗社会方方面面的强大压力,双双殉情。作为这一爱情悲剧的主角,金谷巷女孩最令人喟叹、感佩的,也许并不是她的最后殉情,而是她积极主动、不顾一切地追求爱情的叛逆性格和执着精神。其二是这些新潮女性一改传统女性的从属、依附心理,而表现出一种强烈的情爱自主、情爱平等意识,这正如当代著名女诗人舒婷在其名作《致橡树》中所宣告的那样:“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女性在两性情爱生活中的这种凸显的自主、平等意识,无疑表征着女性人格意识、尊严意识也即性别主体意识的高度觉醒。其三是新潮女性勇于改写“男人好女色”的性别审美单边主义传统,大胆建构“女人好男色”的性别审美新思维、新逻辑,并将“好色”上升到“审美”的高度予以性别认同,如新锐、前卫女作家万芳在其争议性作品《我是谁的谁是谁》(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年版)中的一段描写就极具代表性:“我觉得我更喜欢也更适合和各种各样的男人交往。可能是基于我以上这些自以为是的思想和论调,周围的朋友们便送了我一顶硕大无比的帽子——‘好色’。我对此很不以为然,好色就好色吧。其实这个世界的人都有自

己的爱好。有人好名,有人好利,有人好富,有人好贵,当然也有人好色。‘好色’这个词的意义因个人理解的不同也存在着不同的解释,不一定都代表堕落与淫癖邪恶,起码对我来说,它是一种对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所产生的那种发自内心的赞美与渴望。”很明显,与传统男权文化将“色”界定为既“淫”且“秽”的“色情”根本不同,当代都市女作家笔下的“色”无疑已具备了崭新的性别审美内涵,而这种性别审美内涵的核心,,理应是男女两性之间自然美好、风情万种且又互为吸引、充满魔力的情感和欲望。尤为重要的是,在男女两性这种前所未有的情感、欲望关系中,女性已破天荒地由欲望对象蜕变为欲望主体,或曰欲望审美的主体;而女性欲望主体身份的确立,则代表着一种新的性文化观念的正在生成。这种新的性文化观念之于女性解放的意义,正如性别文化研究专家孙绍先先生所强调的那样:“在新的性文化观念中,女性也是正常性爱的发出者,性爱于女性不仅仅是接受,更重要的是主体的一种选择。因此,女性不仅是‘美’的奉献者,也应当是‘美’的选择者。这意味着长期逃出女性审美视野的‘男性美’也应当向女性的选择目标复归。……无论从男女两性的生命关系,还是文化关联来说,女性都当然拥有欣赏男性美、选择男性美的权力。这种出自女性主体的意志和行为,当是女子性爱的基本出发点,是女性彻底摆脱物体境地的根本出路。”

其次,情爱生活方式的自由和多元,是当代都市新潮女性经由情爱革命走向自我解放的必然选择。历史地看,女性为争取情爱自由和自主,曾经走过漫长、曲折的抗争之路。早在20世纪初叶,一些深受女权思潮影响和启发进而觉醒的先进女性,就已开始为自己的情爱自由发出激愤的抗议之声,如女诗人黄婉发表于1919年《新诗年选》上的白话诗作《自觉的女子》,就真实、形象地表达了女性的这种爱情抗争:“我没有见过他/怎么能爱他?/我没有爱他,怎么能嫁他?/……这简直是一件买卖/拿人当牛马罢了/我要保全我的人格/还怎么能承认什么礼教呢/爸爸,你一定要强迫我/我便只有自杀了。”事实上,这种如同女作家冯沅君在其著名小说《隔绝》、《隔绝之后》中借女主人公隽华之口所喊出的“不得自由毋宁死”的誓死抗议,已成为那个社会女性反抗人身禁锢、追求情爱自主的时代强音。作为那一时代强音的历史回响,在今天,我们听到的却是新时代女性更加从容、自信且毋庸置疑的爱情宣告——“我的生活与你无关!”深圳女作家缪永在其著名小说《我的生活与你无关》中所发出的这一句充满挑战且无所畏惧的爱情宣告,实际上代表了当代都市新潮女性追求自由、自主情爱生活的普遍心态和心声。毫无疑问,自由的情爱生活追求必然产生多元的情爱生活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情爱价值取向。自新时期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强大的思想解放时代潮流的推动,这种多元的情爱生活方式从较早的“未婚同居”、“试婚同居”,到其后的“一夜情”、“一夜性”,再到晚近由于互联网发达而盛行起来的“网恋”、“网婚”,明显呈现出与时代和社会发展同步的演进态势。此外,至少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合同制情人”、“女同性恋”等在内的更鲜为人知的另类情爱生活方式,也越来越多地纳入到都市女作家的文学表现视野,其中描写“合同制情人”的作品如缪永的《驶出欲望街》,描写“女同性恋”的作品如格子的《迷情的日子》等,都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统而观之,当代都市新潮女性自由多元、丰富多彩的情爱生活方式其价值理念明显溢出了传统情爱伦理和道德的既定框范,而表现出强烈的颠覆性和反叛色彩。从女性解放的长远利益来看,这种颠覆和反叛无疑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这种对男权传统文化的不断颠覆和反叛中,女性的主体意识才有望得以确立和提升。

二、婚姻主体:“仅有爱情是不能结婚的”

一般而言,情爱观念、情爱生活方式的发展、变化,必然导致婚姻观念、婚姻生活方式的发展和变化;因此,伴随当代情爱观念和情爱生活方式的急剧转型,都市新潮女性其婚姻观念和婚姻生活方式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和转型。而促使当代婚姻观念发生变化和转型的最为根本的动因,主要在于都市女性自我主体意识的日益觉醒。这种自我主体意识的觉醒,不仅促使女性彻底抛弃了男尊女卑、人身依附的弱者意识,还极大唤醒了女性自我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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