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佛山市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佛山市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的,用于评价和管理佛山市土壤环境质量的标准。以下是佛山市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详细内容:

1. 土壤环境质量分级标准:

- 一级土壤:适宜于农田、园林、公园等用途,不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物质。

- 二级土壤:适宜于一般农田、园林、公园等用途,不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明显危害的物质。

- 三级土壤:适宜于农田、园林、公园等用途,不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但可能存在一些轻微污染物。

- 四级土壤:适宜于工业用地、交通用地等用途,不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物质,但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

- 五级土壤:适宜于绿化用地、景观用地等用途,不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明显危害的物质,但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

2. 土壤环境质量限制值:

- 重金属元素:佛山市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限制值参照国家标准,如镉(Cd)、铬(Cr)、铅(Pb)、汞(Hg)等。

- 有机污染物:佛山市土壤中有机污染物的限制值参照国家标准,如苯系物、多环芳烃等。

- 其他污染物:佛山市土壤中其他污染物的限制值也参

照国家标准,如氰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3. 监测与评价:

- 佛山市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与评价应该按照国家和地

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数据处理等。

- 监测点的选择应该具有代表性,覆盖不同土地利用类

型和污染源周边区域。

- 监测结果应该及时上报,对于超过限制值的土壤应该

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和修复。

4. 土壤环境质量管理:

- 佛山市应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壤

环境质量的监管和管理。

- 对于污染严重的土地,应该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和修复,确保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 加强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土壤

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的佛山市土壤环

境质量执行标准应参考佛山市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文件。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oils (GB15618-19951995-12-06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2 术语 2.1 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2.2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指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阳离子的厘摩尔(按一价离子计)数表示。 3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3.1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标准分级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批准日期1995-05-01实施日期1995-05-0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Environmental q uality s tandard f or s oils GB 15618-199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达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2 术语 2.1 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2.2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旨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

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防离子的厘摩尔(按一价离子计)数表示。 3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3.1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3.3 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土壤中氟化物执行标准

土壤中氟化物执行标准 氟化物是一种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的化学物质,它可以通过自然过程,如水循环、岩石分解和生物作用等,进入到土壤中。然而,过多的氟化物会对土壤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为了保护土壤质量和人类健康,制定土壤中氟化物执行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土壤中氟化物的来源主要有三种:自然来源、人为来源和农业来源。自然来源包括天然氟化物岩石和地下水,人为来源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农业来源包括氟化物肥料和农药等。不同来源的氟化物含量也不同,因此需要制定不同的执行标准。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土壤中氟化物的背景值为150毫克/千克,超过这个值就会对土壤生态系统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制定土壤中氟化物执行标准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安全限值。根据相关研究,土壤中氟化物的安全限值为200毫克/千克。 执行标准的制定除了考虑安全限值外,还需要考虑土壤类型、土壤pH值、氟化物来源等因素。例如,酸性土壤中氟化物的毒性更大,因此在酸性土壤中的执行标准要比中性土壤中的执行标准更为严格。此外,不同来源的氟化物对土壤的影响也不同,因此需要根据来源制定不同的执行标准。 根据以上考虑,制定土壤中氟化物执行标准的具体方法如下: 一、确定安全限值

根据相关研究,确定土壤中氟化物的安全限值为200毫克/千克。这个值是根据土壤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保护的需要确定的。 二、根据土壤类型和pH值制定执行标准 根据国家土壤分类标准和土壤pH值,将土壤分为不同类型和不同酸碱度等级。对于不同类型和不同酸碱度等级的土壤,制定不同的执行标准。例如,对于酸性土壤,执行标准要比中性土壤更为严格。 三、根据氟化物来源制定执行标准 根据氟化物来源制定不同的执行标准。例如,对于工业污染区域的土壤,执行标准要比农业区域的土壤更为严格。 四、制定检测方法和监测计划 制定检测方法和监测计划是执行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制定准确可靠的检测方法和监测计划,以确保执行标准的有效实施。 五、建立执行标准的法律法规 为了保证执行标准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明确执行标准的适用范围、检测方法和监测计划、违规行为的处理等内容。 总之,制定土壤中氟化物执行标准对于保护土壤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执行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安全限值、土壤类型、土壤pH值、氟化物来源等。同时,需要制定准确可靠的检测方法和监测计划,并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执行标准的有效实施。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oils (GB15618-1995 1995-12-06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2 术语 2.1 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2.2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指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阳离子的厘摩尔(按一价离子计)数表示。 3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3.1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土壤总氟化物执行标准

土壤总氟化物执行标准 一、引言 土壤中氟化物是一种重要的环境污染物,它不仅会对土壤质量产生影响,还可能对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带来潜在风险。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土壤总氟化物执行标准的制定变得十分必要。 二、国内外土壤总氟化物标准对比 2.1 国内土壤总氟化物标准 根据国内相关环境法规和标准,土壤总氟化物标准通常以mg/kg为单位进行衡量。例如《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18)》中规定的土壤总氟化物限量为 15mg/kg。 2.2 国外土壤总氟化物标准 国外对土壤总氟化物标准的制定相对较为多样化。例如,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制定的土壤质量准则中,对土壤中氟化物的限量为350mg/kg。而欧盟土壤框架指令中规定的土壤质量目标值为160mg/kg。 三、土壤总氟化物标准的制定依据 3.1 土壤质量标准 土壤总氟化物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土壤质量标准的要求。土壤质量标准是根据土壤质地、土壤类型、土壤用途等方面制定的,可以有效保护土壤质量,防止土壤受到污染。

3.2 生态风险评估 制定土壤总氟化物标准时,需要进行生态风险评估。通过评估土壤中氟化物的含量与生态系统的关系,可以确定适宜的限量标准,以避免对生态系统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3.3 人体健康风险评估 土壤中氟化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是制定标准的重要依据。通过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可以确定土壤中氟化物的安全限量,以保护人类不受氟化物污染的危害。 四、土壤总氟化物标准的应用前景 4.1 环境保护 制定并严格执行土壤总氟化物标准可以有效保护环境。通过控制土壤中氟化物的含量,可以降低土壤污染的风险,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 4.2 精准农业管理 土壤总氟化物标准的应用还可以帮助农业生产实现精细化管理。通过监测土壤中氟化物的含量,可以及时了解土壤质量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 4.3 人类健康保护 土壤中氟化物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的危害。制定土壤总氟化物执行标准可以帮助保护人类免受氟化物污染的损害,降低患病风险,维护人类健康。 结论 土壤总氟化物执行标准的制定对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国内外对土壤总氟化物标准的制定存在一定差异,但都致力于保护土壤质量和生态环境。未来,应继续加强对土壤总氟化物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指为确保土壤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本文将重点讨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背景、制定目的及重要性,并介绍其内容及标准对于土壤环境保护的意义。 土壤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它不仅为植物的生长提供养分和水分,也是吸收和储存大气中的碳元素和水分的关键环境。然而,随着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土壤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为了保护土壤资源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应运而生。 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为了科学评价土壤环境质量和污染程度,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以及保护人类健康。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和相关规定,可以指导土壤环境的监测、评价和治理,有利于加强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 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内容包括对土壤环境质量的评价指标、限制项目和相应的标准值。评价指标是通过对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和理化性质的检测来确定土壤质量的好坏。限制项目是对土壤中有害物质的种类和含量进行限制的项目。标准值则是对限制项目的最大容许值的规定。 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对于土壤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标准的制定可以科学地评价土壤环境质量和污染程度,明确土壤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有利于制定相应的防治策略。其次,标准的执行可以指导土壤环境的监测和治理工作,促进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此外,标准的实施还可以保护农业生产的安全,防止土壤中有害物质对农作物的危害,从而保障食品安全。最重要的是,标准的执行可以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为后代子孙留下可持续发展的土壤资源。 然而,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

土壤质量评价指标

一、土壤质量概念的内涵 土壤质量一般定义为:土壤在生态系统的范围内,维持生物的生产力、保护环境质量以促进动植物与人类健康行为的能力。美国土壤学会(1995)把土壤质量定义为:在自然或管理的生态系统边界内,土壤具有动植物生产持续性,保持和提高水、空气质量以及支撑人类健康与生活的能力。因此,“土壤质量是指土壤提供植物养分和生产生物物质的土壤肥力质量,容纳、吸收、净化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以及维护保障人类和动植物健康的土壤健康质量的总和(据曹志洪、周健民)”。 土壤质量概念的内涵不仅包括作物生产力、土壤环境保护,还包括食物安全及人类和动物健康。土壤质量概念类似于环境评价中的环境质量综合指标,从整个生态系统中考察土壤的综合质量。这一概念超越了土壤肥力概念,超越了通常的土壤环境质量概念,它不只是把食物安全作为土壤质量的最高标准,还关系到生态系统稳定性,地球表层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是与土壤形成因素及其动态变化有关的一种固有的土壤属性。专家认为:土壤科学的研究除了应继续重视土壤肥力质量的研究外,还必须向土壤环境质量和土壤健康质量方面转移。 二、土壤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分类 土壤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从土壤系统组分、状态、结构、理化及生物学性质、功能以及时空等方面,加以综合考虑。土壤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描述性指标,即定性指标;另一类是分析性定量指标,选择土壤的各种属性,进行定量分析,获取分析数据,然后确定数据指标的阀值和最适值。 根据分析性指标的性质,土壤质量的评价指标分为土壤物理指标、土壤化学指标、土壤生物学指标三个方面。 1、土壤物理指标:土壤物理状况对植物生长和环境质量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土壤物理指标包括土壤质地及粒径分布、土层厚度与根系深度、土壤容重和紧实度、孔隙度及孔隙分布、土壤结构、土壤含水量、田间持水量、土壤持水特性、渗透率和导水率、土壤排水性、土壤通气、土壤温度、障碍层次深度、土壤侵蚀状况、氧扩散率、土壤耕性等。 2、土壤化学指标:土壤中各种养分和土壤污染物质等的存在形态和浓度,直接影响植物生长和动物及人类健康。土壤质量的化学指标包括土壤有机碳和全氮、矿化氮、磷和钾的全量和有效量、CEC(阳离子交换量)、土壤pH、电导率(全盐量)、盐基饱和度、碱化度、各种污染物存在形态和浓度等。 3、土壤生物学指标:土壤生物是土壤中具有生命力的主要部分,是各种生物体的总称,包括土壤微生物、土壤动物和植物,是评价土壤质量和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土壤中许多生物可以改善土壤质量状况,也有一些生物如线虫、病原菌等会降低土壤质量。目前应用较多的指标是土壤微生物指标,而中型和大型土壤动物指标正在研究阶段。土壤质量的生物指标包括微生物生物量碳和氮,潜在可矿化氮、总生物量、土壤呼吸量、微生物种类与数量、生物量碳/有机总碳、呼吸量/生物量、酶活性、微生物群落指纹、根系分泌物、作物残茬、根结线虫等。 根据土壤质量评价指标的选择原则,土壤质量的评价指标分为农艺指标、微生物指标、碳氮指标和生态学指标。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背景: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这些物质的排放和处理对土壤环境质量构成严重威胁。土壤污染不仅影响农业生产、人民健康和生态系统稳定,还对建设用地的开发和利用带来巨大风险。因此,制定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内容: 1.风险评估:根据所处地区的土壤环境背景值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建设用地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是否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2.土壤质量要求: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建设用地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以及相应的土壤质量要求。对于高风险等级的建设用地,要求土壤质量必须符合严格的标准,以确保土壤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3.排放控制:建设用地所在区域存在较大的污染源,应对排放进行严格控制,采取有效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减少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4.监测与评估:建立科学的监测体系,对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土壤污染问题。 实施: 1.政府主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需要政府主导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相关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并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2.企业责任:企业作为土壤污染的主要责任方,应承担更大的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减少对土壤的污染。 3.公众参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实施需要广大公众的参与和监督,通过公众参与,可以提高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保障公众利益。 效果: 1.保护土壤环境: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土壤污染风险,减少有害物质对土壤的累积和迁移,保护土壤环境的质量和功能,维护农业生产、人民健康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2.提升建设用地质量:标准的实施可以规范建设用地的开发和利用,确保建设用地的土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减少后期修复和治理成本,提升土地的价值和可持续利用能力。 3.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可以推动工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提高生产过程的环境友好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总结: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土壤环境质量的保护和建设用地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企业和公众都应承担责任,共同努力,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实现土壤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佛山市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佛山市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佛山市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的,用于评价和管理佛山市土壤环境质量的标准。以下是佛山市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详细内容: 1. 土壤环境质量分级标准: - 一级土壤:适宜于农田、园林、公园等用途,不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物质。 - 二级土壤:适宜于一般农田、园林、公园等用途,不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明显危害的物质。 - 三级土壤:适宜于农田、园林、公园等用途,不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但可能存在一些轻微污染物。 - 四级土壤:适宜于工业用地、交通用地等用途,不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物质,但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 - 五级土壤:适宜于绿化用地、景观用地等用途,不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明显危害的物质,但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 2. 土壤环境质量限制值: - 重金属元素:佛山市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限制值参照国家标准,如镉(Cd)、铬(Cr)、铅(Pb)、汞(Hg)等。 - 有机污染物:佛山市土壤中有机污染物的限制值参照国家标准,如苯系物、多环芳烃等。 - 其他污染物:佛山市土壤中其他污染物的限制值也参

照国家标准,如氰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3. 监测与评价: - 佛山市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与评价应该按照国家和地 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数据处理等。 - 监测点的选择应该具有代表性,覆盖不同土地利用类 型和污染源周边区域。 - 监测结果应该及时上报,对于超过限制值的土壤应该 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和修复。 4. 土壤环境质量管理: - 佛山市应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壤 环境质量的监管和管理。 - 对于污染严重的土地,应该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和修复,确保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 加强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土壤 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的佛山市土壤环 境质量执行标准应参考佛山市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文件。

gb36600-2018

gb36600-2018节选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550 土壤质量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7136 土壤质量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9 土壤质量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22105 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GB 5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HJ 25.1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25.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25.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 77.4 土壤和沉积物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605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2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80 土壤和沉积物汞、砷、硒、铋、锑的测定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HJ 703 土壤和沉积物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 735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6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7 土壤和沉积物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4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742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芳香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743 土壤和沉积物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45 土壤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HJ 780 土壤和沉积物无机元素的测定波长色散X 射线荧光光谱法 HJ 784 土壤和沉积物多环芳烃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803 土壤和沉积物1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805 土壤和沉积物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5 土壤和沉积物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佛山市关于环境与职业健康方面的法规

佛山市关于环境与职业健康方面的法规 佛山市是中国广东省的一个地级市,其环境与职业健康方面的法 规主要包括《佛山市环境保护条例》、《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条例》等。 《佛山市环境保护条例》是佛山市对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原则、目标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强调了环 境保护的重要性。根据该条例,佛山市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行政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进行监测和治理,以确 保城市环境的质量。 《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主要针对佛山市的大气污染问题进 行了相关的法规规定。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大气污染排放的标准和限值,对于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此外,该条例 还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规划和管理,包括大气环境质量 监测、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治理等。 《佛山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是针对佛山市的水污染问题制定的法规。根据该条例,佛山市建立了水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对于水

污染的排放和治理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管理。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 水污染防治的措施和方法,包括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水污染防 治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 《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条例》是针对佛山市的职业健康问题制定的 专门法规。该条例明确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对于职业病 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评估,并对职业健康监测和职业病防治设施进 行了规范。此外,该条例还对职业病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职 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了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佛山市环境保护条例》、《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和《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条例》等法 规都是佛山市在环境与职业健康方面的基本法律法规,这些法规的实 施对于维护佛山市的环境质量和保障职工的健康非常重要。佛山市政 府还将不断加强对这些法规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以实现环境和职业健康的持续改善。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批准日期1995-05-01 实施日期1995-05-0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oils GB 15618-199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 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达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2术语 2.1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2.2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旨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防离子的厘摩尔(按一价离子计)数表示。 3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3.1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3.3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4标准值 本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值,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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