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渣土处置费最低限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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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筑渣土政治指挥部文件

济建渣整发[2009]3号

关于建筑渣土处置费最低限价的通知

各区建筑渣土整治指挥部,各建设(施工)、运输单位:

为规范建筑渣土市场管理,维护各方利益,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实际,特确定建筑渣土处置费最低限价为每立方米23元(10公里以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低限价含挖掘和运输及工地出入口保洁费用。运距每增加1公里每立方米增加运输费1.3元—1.5元。处置难度大的经协商可在最低限价基础上向上浮动。

二、任何建设、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低于最低限价发包,违者建筑渣土整治指挥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厉处罚。

三、各区建筑渣土整治指挥部要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运输、统一结算的要求,加大建筑渣土市场的管理力度,确保最低限价的落实。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文件济南市建筑渣土整治指挥部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

济建渣整发[2009]2号

关于土石方工程纳入建设程序管理的通知

各区建筑渣土整治指挥部,各区建委(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为从源头刹住建筑渣土乱拉乱倒现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程序,确保全运会期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建筑渣土整治指挥部和市建设委员会决定将土石方工程纳入建设程序统一管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建设工程含土石方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之前不得进行土石方工程。进行土石方工程必须先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手续。处置手续由各区建筑渣土整治指挥部统一承办,主要内容为对建筑渣土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运输、统一结算。

二、建筑渣土处置手续办理完毕后,市建筑渣土整治指挥部出具办结函。各建设单位凭办结函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工程报建、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手续等。未有办结函的,上述各环节一经发现,即行中止。

三、各区建筑渣土整治指挥部、各区建委(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搞好服务,确保建筑渣土处置手续的高效快捷,确保土石方工程纳入建设程序规范化管理。

四、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从保全运的高度充分认识和理解土石方工程纳入建设程序管理的重要意义,自觉配合,积极支持,以实际行动为城市环境的根本改善作出贡献。

本通知自4月1日起实施。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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