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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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定范围

1、《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2条、第27条、第28条、第34-43条。

2、《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15条第1款、第16条第1款、第20-40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8条、第37条、第40条、第47--50条。

4、《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6-15条、第16-22条、第23-31条、第32-34条、第46-48条、第51条、条52条、第57条、第59-60条、第79-85条。

5、2017年司法部发布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犯暂行规定》。

6、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第2-5条,第8-11条。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三章第13-17条、第四章第18-23条、第五章第24-40第、第六章第41-44条

8、《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5-9条、第11-21条、第23条

第三部分律师实务

(根据实务训练材料,询问实习律师的实务操作情况,包括案件情况、分析处理、法律适用、结果得失等,考察实习律师的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

本题库试题答案仅作参考,面试考核考官可根据实习律师具体答题情况综合给分)

1.律师可以从事下列哪些业务?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2.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前,需要进行审查的事项有哪些?

(1)拟承办的法律事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2)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问题;

(3)诉讼管辖问题;

(4)与该法律事务相关的证据问题。

3.如何理解风险告知制度?

(1)这是律师职业道德要求律师执业必须具备的制度;

(2)风险告知的内容,指的是当事人案件陈述完毕后指出案件的性质、证据的优劣问题及有可能产生的诉讼风险;

(3)是律师防范执业风险,自我保护的有效措施。

4.民事诉讼业务中,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分析案情;

(2)解答法律问题;

(3)查阅案卷;

(4)搜集证据;

(5)代写起诉状;

(6)参与诉讼;

(7)参与调解;

(8)申请执行。

5.办理民商事案件,律师出庭前应准备哪些工作?

(1)熟悉起诉状或答辩状等案情内容;

(2)核对自己提交和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

(3)草拟质证意见以及代理意见或者辩护意见;

(4)梳理相关的法律依据。

6.民事诉讼中,参加庭审时举证或者质证,代理律师的工作要点有哪些?

对举证人而言:

(1)须准备好证据原件,或者证据复印件来源的说明;

(2)告知出庭作证的证人携带身份证到庭但不能参加旁听;

(3)认真阐述举证证据的证明目的与证明对象;

(4)认真听取其他当事人的质证意见,即时清理辩驳意见;

对质证人而言:

(1)结合证据规则提出是否新证据,不予质证、申请司法鉴定等诉讼程序措施。

(2)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

7.律师参与法庭辩论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应紧紧围绕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的重点发表辩论意见;

(2)从事实、证据、法律等方面分析,阐明观点,陈述理由;

(3)应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和风度,尊重对方的人格,不得讽刺、挖苦、谩骂、嘲笑对方,不得攻击合议庭成员。

8.律师在法庭上发表哪些言论会受法律追究?

(1)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2)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

(3)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

9.在收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后,律师应该怎么办?

(1)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到所里来拿判决书,原则上不邮寄;

(2)向当事人分析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帮助当事人正确作出判断;

(3)告诉当事人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及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4)当事人如需上诉,就二审程序是否继续委托进行协商,当事人决定另行委托他人,在其请求下可以为当事人拟就上诉状;

(5)将判决书交给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法律文书签收单上签字。

10.谈谈你对办案小结的认识?

(1)对律所而言,是案卷整理、归档的必备材料,是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表现;(2)对律师而言,是归纳总结办案得失、经验的途径,是律师成长的真实写照。

11.装订一本完整规范的案卷需要哪些材料?

(1)案卷封面;

(2)案卷目录;

(3)结案登记表;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

(5)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申请书、法律意见书、备忘录、举证质证意见等律师文书;(6)原、被告证据清单以及证据文件;

(7)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法院传票等;(8)办案质量监督卡;

(9)结案报告(办案小结)。

12.装订刑事案卷时,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是什么?

(1)律师事务所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书;

(4)阅卷笔录及案卷材料;

(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6)调查笔录及证据材料;

(7)集体讨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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