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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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西北师大实验中学计算机信息和网络安全
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计算机管理,保障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计算机包括校内各办公室、教研组、微机室所有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综合教研组统一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管理、维修,各室、教研组负责人为本室、教研组计算机使用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则,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一、开机操作步骤:
1、检查系统的线路是否正常、安全;
2、打开电源开关;
3、打开打印机、显示器;
4、打开主机;
二、关机操作步骤:
1、检查驱动器中是否有软盘和光盘,如有请取出,关好驱动器;
2、使用鼠标、键盘或开关关闭主机电源;
3、关闭打印机、显示器;
4、关闭电源插座;
第三条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计算机及附属设备与其它(如空调、照明、电风扇等)要分相用电,严禁其它用电设备使用计算机用电线路。

第五条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时间间隔在一分钟以上。

严禁随意搬动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动机箱及设备。

严禁带电插、拨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

第六条使用联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着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淫秽、反动信息及软件。

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它用户。

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

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

第七条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
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

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掉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报告综合教研组,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计算机。

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九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

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

做好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防尘工作。

第十条计算机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对计算机设备每年应进行两次全面除尘保养。

计算机硬件出现故障,一律由综合教研组统一安排维修。

第十一条每天早晨开机前要清扫计算机表面上的灰尘。

若有脏迹应用无腐蚀的清洁剂或清洁抹布擦干净。

第十二条使用软盘应将其插到位,取出后应立即放好,关机应将软盘从驱动器中取出,以防损坏软盘上信息。

软盘禁止弯曲、折叠、曝晒及用手触摸读写口,以免玷污软盘。

第十三条严禁随意更改计算机IP地址设置,影响网络运行。

严防计算机病毒,不准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操作,严禁擅自使用外部磁盘、光盘。

严禁在机器是玩游戏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严禁在系统桌面设置淫秽、反动图片和各种密码。

对新购进或交流的软盘、光盘,使用前要查、杀病毒。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及其它附属设备带回家中或其它场所。

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学校同意,领导审核批准。

并严格履行借用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计算机耗材要根据实际需要,由总务处统一购进,统一发放,并做好入库、出库登记。

不得私自下载、打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室、教研组所配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因违规操作等人为原因造成硬件损坏,由使用者本人承担更换和维修费用。

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制度1
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营,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引用标准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其实施细则。

4.术语及定义
5.内容
5.1公司经营质量系统采用一舟系软件统,并运用该系统对在库药品的分类、存放和相关信息的检索以及对药品的购进、入库验收、在库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进行记录和管理,对质量情况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

5.2公司指定一舟系软件统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独家授予其他有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操作。

5.3系统管理员根据人员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设置相应岗位权限,不得越权、越岗。

5.4系统管理员有权根据各部门人员配置的变化而收回或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

5.5各岗位系统操作者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负责。

5.6公司依省局下发的电子密钥与省局信息平台连接,实时报出药进、存、销情况,由质管部指定专人管理。

5.7人员规定:
5.7.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服务部门的相关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才能操作本公司

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5.7.2公司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如未能参加培训,必须认真阅读相关学习资料或培训讲义,应以应根据所提示步骤分步实施。

5.7.3公司部门严格控制非操作人员对本系统的使用,各种业务应严格遵守业务流程工
作,
各工作站点设专项录入负责人员,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录入数据,防止非授权操作可能
带来的数据丢失和破坏。

5.7.5安装盘应由系统管理员专门保管。

5.7.6对系统内数据操作人员或系统管理员应进行定期(每天一次)备份,数据备份应

为商业机密加以保管。

5.7.7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相关学习资料或培训讲义,在操作中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技

服务部门联系,对于从技术数据的装入到系统正式运行过程中的每一各环节,用户都应保
持高度的重视。

5.7.8各岗位人员必须使用自己工号和密码进入电脑操作,不得窃取他人电脑工号密码,同时防止密码泄漏。

经常更换密码,确保密码安全。

5.8定检规定:各种设备应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工作。

5.9数据处理规定
5.8.1当服务器主机数据库中数据丢失或数据库毁坏时,用备份数据进行恢复。

5.9.2除系统管理员和质管部人员共同处理外,严禁其他人员进行数据(尤其是数据备

文件)的删除和备份数据恢复操作。

5.10系统正常维护:
5.10.1系统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服务器主机系统的数据备份和数据清理工作。

5.10.2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计算机的硬件进行检测,并对其数据、病毒进行检测和清理。

5.10.3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系统和数据库安全性,一旦发现有不安全的现象时应立即

除,并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5.10.4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测系统硬件设备,保证系统进行正常运行。

5.10.5任何外来软件不得用于启动计算机,外来软件未经网络管理员或专项负责人许可

得在装有“医舟”商业管理系统的网络或单机上运行。

5.10.6专机专用,使用人员不随意更换硬件或软件配置,不在计算机内运行游戏及其它

件。

5.11计算机异常处理
5.11.1各种计算机及相应外设异常时应及时通报系统管理员和质管部。

5.11.2如果软件发生异常应先检测操作系统、参数文件等是否正常。

如果是硬件故障应及
时进行硬件修理和更换。

5.11.3除系统管理员和质管部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自行处理异常现象。

5.12网络异常处理
5.12.1网络发生异常时应明确发生异常的范围,因网络发生异常除与网络硬件设备。


质、
接头等有关外还与系统、网络软件、应用软件有关,故应自上而下分别检测,明确范围或
部位进行处理。

5.12.2进行异常处理时应在尽可能保证整体网络的前提下进行。

5.12.3因网络故障丢失或毁坏的数据,在系统恢复正常后应立即补上,以保证网络数据

连续性和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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