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银行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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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银行的认识研究
摘要: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组织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其它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权限,地位非常特殊。
关键词:经济货币金融资本主义职能
一.产生背景
1.经济发展
中央银行产生于17世纪后半期,形成于19世纪初叶,它产生的经济背景如下:
(1)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 18世纪初,西方国家开始了工业革命,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商品经济的迅速扩大,促使货币经营业越来越普遍,而且日益有利可图,由此产生了对货币财富进行控制的欲望。
(2)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频繁出现资本主义经济自身的固有矛盾必然导致连续不断的经济危机。
面对当时状况,资产阶级政府开始从货币制度上寻找原因,企图通过发行银行券来控制、避免和挽救频繁的经济危机。
(3)商业银行的普遍设立,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业也逐步兴盛起来。
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在推动欧洲大陆的货币兑换商转变成商业银行的同时也加速了新银行的涌现。
(3)货币信用与经济关系普遍化。
资本主义产业革命促使生产力空前提高,生产力的提高又促使资本主义银行信用业蓬勃发展。
主要表现在一是银行经营机构不断增加;二是银行业逐步走向联合、集中和垄断。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危机的频繁发生,银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既为中央银行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又为中央银行的产生提供了客观要求。
2.国家意志
(1)统一控制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相应的货币制度和信用制度。
资产阶级政府为了开辟更广泛的市场,也需要有巨大的货币财富作后盾。
(2)统一货币
在银行业发展初期,几乎每家银行都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力,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和银行机构增多,银行券分散发行的弊病就越来越明显,客观上要求有一个资力雄厚并在全国范围内享有权威的银行来统一发行银行券。
(3)统一管理
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政府出面进行必要的管理,这要求产生隶属政府的中央银行这一专门机构来实施政府对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管理。
客观要求
3.信用需要
商业银行经常会发生营运资金不足、头寸调度不灵等问题,这就从客观上要求中央银行的产生,它既能集中众多银行的存款准备,又能不失时宜地为其他商业银行提供必要的周转资金,为银行充当最后的贷款人。
4.票据清算
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每天收授票据的数量增多,各家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化,由各家银行自行轧差进行当日清算已发生困难。
这种状况客观上要求产生中央银行,作为全国统一的、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中心。
2.机构定位
监管地位
(1)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是金融业或银行的监管。
(2)中央银行作为金融监管的唯一主体,已无法适应新的金融格局。
这是因为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传统作用正受到挑战,金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于是许多国家通过另设监管机构来监管越来越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
(3)从各国金融监管的实践来看,监管体制可分为四类:分业经营且分业监管,如法国和中国;分业经营而混业监管,如韩国;混业经营而分业监管,如美国和香港地区;混业经营且混业监管,如英国和日本等。
是否由中央银行担当监管重任也有不同情形:有中央银行仍负责全面监管的;有中央银行只负责对银行业监管的;也有在中央银行外另设新机构,专司所有金融监管的。
中央银行的职能
1.发行银行:发行信用货币;
2.政府的银行:执行金融政策;代理国家财政;
3.银行的银行:集中存款储备金;充当最终贷款人;
4.管理金融活动的银行: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活动进行领导、管理和监督。
担保角色
作为支付体系的使用者
中央银行需要自行交易以转移资金,主要包括通过支付体系清算公开市场操作,以实施货币政策;进行政府债券的支付结算(包括发行和兑付)。
作为支付体系的成员
中央银行可以代表自己的客户(如政府部门和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进行收付。
作为支付服务的提供者
这些服务包括为商业银行在支付体系的运作提供结算账户;单独或与其他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一起,为支付体系提供系统硬件、软件、操作程序或通信网络。
作为公共利益的保护人
这个作用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支付体系管理者;支付体系的成员的监督者;为支付体系提供管理和计划;仲裁争议和处理赔偿,提供技术标准。
另外,还可以作为结算的担保人。
金融监管
完整的金融监管是一个连续、循环的过程,它由市场准入监管、日常运营监管、风险评价、风险处置以及市场退出等相关要素和环节组成。
(1)机构功能定位所谓功能定位,是指各类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以及运作、发展的空间,具体体现在该机构的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和服务方式。
(2)市场准入广义上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包括三个方面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
机构准入,是指依据法定标准,批准金融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的设立。
业务
准入,是指按照审慎性标准,批准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开办新的业务品种。
高级管理人员的准入,是指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和认可。
(3)业务运营监管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监管,主要是通过监管当局(如中央银行)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以及借助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外部审计,及时发现、识别、评价和纠正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风险。
这是监管当局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4)风险评价风险的综合评价是金融监管人员在综合分析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结果及来自中介机构提供信息的基础上,对被监管机构所存在风险的性质、特征、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做出的及时、客观、全面的判断和评价。
(5)风险处置金融监管当局要针对金融机构所存在的不同风险及风险的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置,处置方式包括纠正、救助和市场退出。
性质责任
一个由政府组建或者在私人银行的基础上改组形成的机构,负责控制国家货币供给、信贷条件,监管金融体系,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
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中央银行的职能是由中央银行的性质决定的,同时也是中央银行性质的具体体现。
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金融服务。
中央银行是“发行货币的银行”,对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有重要作用。
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它集中保管银行的准备金,并对它们发放贷款,充当“最后贷款者”。
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它是国家货
币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有:货币发行、集中存款准备金、贷款、再贴现、证券、黄金占款和外汇占款、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资金转移的业务等。
中央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央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服务,这是由中央银行所处的地位和性质决定的。
央行的责任如下:(并非所有银行均拥有下列功能)
执行基本货币政策
独占钞票发行权
担任政府的银行以及银行中的银行(最后的借款来源)
管理国家外汇交易、黄金准备与发行公债
管制、监理银行业
订定官方利率─用以管理通货膨胀与汇率─透过多样政策机制影响利率
货币政策
央行负责执行国家选择的货币政策。
无论是强势货币、金本位货币、联系汇率制度还是货币联盟,央行最基本的工作都包括建立国家币制。
当一个国家拥有自己的币制后,就牵涉到货币标准化,基本上就是本票形式:本票是在某些情况下保证将票据兑换为金钱的承诺。
过去通常都是金钱可以兑换固定金额的贵重金属。
许多强势货币,因此保证兑付不再仅止于保证兑付同币别的相同金额。
央行之所以被称为银行,是因为手中握有资产(外汇、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
央行的基本负债就是流通货币,还有银行本身资产担保的负债。
比较不常见的状况是,管辖强势货币的央行创造新货币以支付负债,且理论上并无金额上限。
多数央行会直接(货币联盟的央行采行此法)或间接连动他国货币。
在间接的状况下,央行利用握有的外币以固定比率稳住本国货币;使用此机制最值得注意的国家和地区为香港和爱沙尼亚。
在强势货币国家,掌控货币者以货币政策作为达成目标利率或其他目的的快速手段。
3.主要职能
中央银行的职能
1.发行银行:发行信用货币;
2.政府的银行:执行金融政策;代理国家财政;
3.银行的银行:集中存款储备金;充当最终贷款人;
4.管理金融活动的银行: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活动进行领导、管理和监督。
职能变化
(1)由一般货币发行向国家垄断发行转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对中央银行的认识有所深化,从而强化了对它的控制。
这大大加快了中央银行的国有化进程,由此实现了中央银行由一般的发行银行向国家垄断发行即真正的发行银行转化。
(2)由代理政府国库款项收支向政府的银行转化。
随着中央银行国有化进程的加快,中央银行对国家负责,许多国家的银行法规明确规定了中央银行作为政府代理的身份,从而实现了中央银行向政府银行的转化。
(3)由集中保管准备金向银行的银行转化。
进入20世纪中叶,中央银行不与普通商业银行争利益,行使管理一般银行的职能并成为金融体系的中心机构,这标志着它向银行的银行转化。
(4)由货币政策的一般运用向综合配套运用转化。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离不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在具体运用中大大加强并注重其综合功能的发挥,即由过去的一般性运用向综合配套运用转化。
(5)各国中央银行的金融合作加强。
随着各国商品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为保证各国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稳定,各国中央银行为了共同抵御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彼此之间的合作越来越紧密。
[1]
服务职能
1、为政府服务的主要内容是:
a、代理国家财政金库,执行国家预算出纳业务,代理政府发行和销售政府债券,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
b、作为政府的金融代理人,代办有关金融业务,如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等;
c、根据政府需要,通过贷款或者购买政府债券的方式为政府筹措资金;
d、代表政府参加有关国际金融活动和为政府充当金融政策顾问。
2、为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的主要内容
a、为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保管准备金;
b、为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债务关系办理转账结算和提供清算服务;
c、当商业银行、金融机构需要资金或者资金周转困难时,对其提供贷款或者信用,以及其他形式的融资服务。
3、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主要内容是:
a、依法发行国家法定货币并维护货币的信誉和货币币值稳定;
b、通过货币政策、信用政策,影响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行为和活动,使之配合适应国民经济的需要;
c、搜集、整理和反映有关经济资料以及自身的资产、负债状况,并定期公布,为各有关方面制定政策、计划、措施提供参考;
d、为维护银行客户存款安全所进行的其他活动等。
监管职能
1、中央银行行使监管职能的对象
(1)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
(2)对金融市场的设置、业务活动和运行机制进行监督管理。
2、监督职能的主要内容:
(1)制定有关的金融政策、法规,作为金融活动的准则和中央银行进行监管的依据和手段。
(2)依法对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置统筹规划,审查批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范围和其他重要事项。
(3)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
(4)管理信贷、资金、外汇、黄金、证券等金融市场,包括利率、汇率。
(5)监督检查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清偿能力,资产负债结构准备金情况。
(6)督促、指导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稳健经营等。
[2]
调控职能
中央银行以国家货币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身份,通过金融手段,对全国的货币、信用活动进行有目的、有目标的调节和控制,进而影响国家宏观经济,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其预期的货币政策目标。
[2]
4.主要业务
支付清算
(1)提供账户服务在各国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的实践活动中,中央银行一般作为银行间清算中介人,为银行提供清算账户,通过清算账户的设置和使用来实现银行间转账。
(2)运行与管理支付系统除了提供账户服务以外,中央银行参与和组织行间清算的另一个重要手段即是运行与管理重要的行间支付清算系统。
一个稳定的、有效的、公众信任的支付系统,是社会所不可或缺的。
中央银行运行的支付系统通常包括账户体系、通讯网络和信息处理系统。
(3)为私营清算系统提供差额清算服务很多国家存在着多种形式的私营清算组织,而一些私营清算系统尚在实施差额清算,为了实现清算参加者间的债权债务抵消,很多清算机构乐于利用中央银行提供的差额清算服务,后者通过账户进行差额头寸的转移划拨,即可完成最终清算。
(4)提供透支便利中央银行不仅运行管理整个支付系统,还以提供信贷的方式保障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
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央银行提供信贷的重点,尤其是当大额支付系统所处理的支付指令为不可撤销的终局性支付指令时,中央银行的透支便利更为重要。
投放抵押
2014年10月18日央行通知,将通过常备借贷便利工具(SLF)获得流动性支持,共计金额约2000亿元左右。
此外中金报告预计央行实际投放的流动性可能高于2000亿元,达到3000-4000亿元。
中金报告,央行投放方式不是此前所传的SLF,而是需银行提供债券质押的PSL。
中金认为,此举再次释放了流动性宽松的信号,尤其是在实际M2增长明显低于政策目标的情况下。
黄金净买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简称IMF),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每年9月举行一次会议。
跨境贷款
2012年12月4日韩国方面表示,已与中国就12月晚些时候允许两国银行从现有的货币互换安排借入资金达成协议,以鼓励两国的本币贸易结算。
根据韩国财政部和韩国银行(央行)当天联合发布的声明,中韩3600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额度将以贷款形式获得,以允许两国贸易企业以韩元和人民币结算。
12月5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此举将直接有利于稳定韩元对人民币汇率,间接有利于稳定韩元对美元汇率,因人民币对美元的稳定性远高于其他货币。
他还认为,此举对韩元特别是人民币的国际化大有裨益。
[4]
2012年12月27日中国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公告称,央行已批准深圳前海地区试行开展深圳和香港两地间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可以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
此举建起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
的新里程碑尽管该项目还处于试点性质,实施范围也非常有限,但如果加以扩展,则最终将有助于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与中国大陆金融系统的整合。
1.如图:中央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
2.如图: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率
3.0中国GDP增长走势图
1.中央银行概述.8ttt8网.
2.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中国金融,2005年.
3.中金报告称央行将用PSL再次释放近4000亿流动性.腾讯[引用日期2014-10-19] .4.中韩货币互换即将启动助力韩元人民币国际化.中证网[引用日期2013-03-4] .5.澳大利亚央行简介.金融界[引用日期2014-08-13] .
6.《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中国近代银行组织法律制度研究(1897-1949)
7.《上海经济研究》2006年03期北洋政府时期“中央银行”的商业化经营
8.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网络课程资源[引用日期2014-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