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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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三个问题:背景意义 原则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次 会议通过
当天参加会议表决除请假外有146人,其中 赞成票14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有 一人忘记按表决器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
(劳动权及其实现形式?固定工制?刘少奇语?四个暂行规定? 劳动法确立的用工形式?)
背景:合同签订率底;合同短期化;用人单位 利用强势地位侵权.
意义: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 需要;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的需要;是 完善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需要。
劳动合同立法原则及其过程
(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191900条意见,社会各界广泛参 与前所未有?意见对抗之激烈,立场对峙之鲜明,阵营对 立之清晰?最终表决取得了高度一致。)
不显失公平。反对霸王条款)
诚实信用(讲求信誉,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不损害他人
和社会利益)
劳动合同订立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及时告知,全面告知,不能招用后才告知,有
选择性告知,对劳动者有利的告知,不利的不 告知. 不得扣押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 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 财物。 用人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
除书面形式外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1 双方协商一致 2 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不足10年的 3 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改制企业重新订立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4 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订立时劳 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有义务签 5 用工超过一年不签合同的从法律上视为劳动者 和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除劳动之外还要接 受管理,服从安排,遵章守规。而劳务关系主体只存在财 产关系,彼此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主体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除工资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
劳务关系中只有报酬。
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劳动法;劳务关系-合同法。 合同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合同要求书面形式;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
(必备条款和协议条款) -3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与奖惩 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终止条件 +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劳动安全卫生等
试用期及期内工资(试用期不是白用期)
▪ 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约定一次试用期 ▪ 先签合同后有试用期,试用期在合同前部分 ▪ 合同只有试用期,该试用期视为合同期限 ▪ 短于三个月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纪的;给用人单位造 成重大损失的;兼职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 响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 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触犯国家刑律的。 劳动者患病负伤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胜任 原来的工作经培训调整后仍然不能--)
立法原则: 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 解决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关于立法目的
•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 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劳动法立法
目的比较?)
关于同工同酬
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与劳动者约定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 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 3+2原则
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合法(主体,形式,程序,内容-) 公平(双方地位平等,意思表示自由,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 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关于立法目的一些观点
(单保护与双保护,平等法与倾斜法;与劳动 法目的比较;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流动;劳动 合同法:稳定)
国际用工惯例:常态-无固定期限(欧洲,日本) 非常态-固定期限(美国)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过去的固定工
关于适用范围
合同期限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 立条件
三种: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 任务为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2+3) 无固定期限并非不能解除,不等于过去的固定
工.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主体是特定的;劳务关系主体不确
定,可能是法人之间,可能是自然人之间。
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主体之间既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
公布:用人单位对“涉劳条款”的告知义务(印成手
册,领取签字,不看不管;不告有可能导致“欺诈”,不告而诛谓 之虐?)
劳动合同建立的标志
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是用工
一个月内签合同用人单位不违法 超过一个月一年内签违法用人单位承担付双
倍工资的责任 超过一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承担一是从法律
上视为与劳动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二是继续付双倍工资直至签订合同或者 退休
不约定试用期
▪ 试用期:3-12月的不超过一个月;12-36个月的不超
过两个月;36个月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不超过六个 月
▪ 试用期内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同时不低于最低工资规 定
试用期内合同的解除
•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39条,40 条1项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证明
• (2+2) • 所有企业 • 工勤人员 • 扩大了事业单位的适用范围(发展趋势:未
纳入公务员系列的参照执行)
• 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组织,律师事来自百度文库所,婚姻
介绍所,民办高校,各种基金会等)
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
目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程序: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 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职代会职权第二项“审查同意或者否决权”针 对的内容-奖惩,规章,单决与共决?)执行过 程中提出意见的“予以修改完善”
劳动者违反合同的责任
▪ 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其数额
三个问题:背景意义 原则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次 会议通过
当天参加会议表决除请假外有146人,其中 赞成票14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有 一人忘记按表决器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
(劳动权及其实现形式?固定工制?刘少奇语?四个暂行规定? 劳动法确立的用工形式?)
背景:合同签订率底;合同短期化;用人单位 利用强势地位侵权.
意义: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 需要;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的需要;是 完善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需要。
劳动合同立法原则及其过程
(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191900条意见,社会各界广泛参 与前所未有?意见对抗之激烈,立场对峙之鲜明,阵营对 立之清晰?最终表决取得了高度一致。)
不显失公平。反对霸王条款)
诚实信用(讲求信誉,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不损害他人
和社会利益)
劳动合同订立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及时告知,全面告知,不能招用后才告知,有
选择性告知,对劳动者有利的告知,不利的不 告知. 不得扣押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 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 财物。 用人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
除书面形式外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1 双方协商一致 2 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不足10年的 3 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改制企业重新订立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4 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订立时劳 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有义务签 5 用工超过一年不签合同的从法律上视为劳动者 和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除劳动之外还要接 受管理,服从安排,遵章守规。而劳务关系主体只存在财 产关系,彼此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主体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除工资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
劳务关系中只有报酬。
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劳动法;劳务关系-合同法。 合同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合同要求书面形式;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
(必备条款和协议条款) -3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与奖惩 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终止条件 +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劳动安全卫生等
试用期及期内工资(试用期不是白用期)
▪ 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约定一次试用期 ▪ 先签合同后有试用期,试用期在合同前部分 ▪ 合同只有试用期,该试用期视为合同期限 ▪ 短于三个月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纪的;给用人单位造 成重大损失的;兼职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 响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 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触犯国家刑律的。 劳动者患病负伤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胜任 原来的工作经培训调整后仍然不能--)
立法原则: 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 解决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关于立法目的
•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 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劳动法立法
目的比较?)
关于同工同酬
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与劳动者约定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 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 3+2原则
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合法(主体,形式,程序,内容-) 公平(双方地位平等,意思表示自由,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 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关于立法目的一些观点
(单保护与双保护,平等法与倾斜法;与劳动 法目的比较;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流动;劳动 合同法:稳定)
国际用工惯例:常态-无固定期限(欧洲,日本) 非常态-固定期限(美国)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过去的固定工
关于适用范围
合同期限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 立条件
三种: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 任务为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2+3) 无固定期限并非不能解除,不等于过去的固定
工.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主体是特定的;劳务关系主体不确
定,可能是法人之间,可能是自然人之间。
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主体之间既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
公布:用人单位对“涉劳条款”的告知义务(印成手
册,领取签字,不看不管;不告有可能导致“欺诈”,不告而诛谓 之虐?)
劳动合同建立的标志
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是用工
一个月内签合同用人单位不违法 超过一个月一年内签违法用人单位承担付双
倍工资的责任 超过一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承担一是从法律
上视为与劳动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二是继续付双倍工资直至签订合同或者 退休
不约定试用期
▪ 试用期:3-12月的不超过一个月;12-36个月的不超
过两个月;36个月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不超过六个 月
▪ 试用期内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同时不低于最低工资规 定
试用期内合同的解除
•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39条,40 条1项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证明
• (2+2) • 所有企业 • 工勤人员 • 扩大了事业单位的适用范围(发展趋势:未
纳入公务员系列的参照执行)
• 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组织,律师事来自百度文库所,婚姻
介绍所,民办高校,各种基金会等)
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
目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程序: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 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职代会职权第二项“审查同意或者否决权”针 对的内容-奖惩,规章,单决与共决?)执行过 程中提出意见的“予以修改完善”
劳动者违反合同的责任
▪ 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其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