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现状及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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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现状及前景
摘要: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们所面临的风险,诸如大宗商品风险,利率、汇率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由于宏观经济走势的不确定性而加剧。我国有关经济活动主体对避险工具的需求激增,期货市场无疑为他们提供了一条便捷避险通道。但与之匹配的风险控制与监管问题将日益艰巨,完善我国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机制和监管体系,促进期货市场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将是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对策建议
一、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历程
我国期货市场兴起于20 世纪 80 年代末,经历了初期发展阶段、清理整顿阶段和逐步规范阶段。
1.我国期货市场的初期发展阶段(1988年~1994年)
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积极发展各类批发贸易市场,探索期货交易”。同时成立工作组着手研究。1990年,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该批发市场以现货远期合同交易为起点,逐渐引入期货交易,是中国期货市场诞生和起步的标志。1992年,中国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年底中国国际期货经纪公司成立,为我国期货市场的快速起步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993年,我国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大批出现。交易所达40多家,期货经纪公司有近500家,上市交易品种达50多种。1994年,期货经纪公司的境外期货、地下期货盲目泛滥,期货经纪纠纷大量出现。
2.我国期货市场的清理整顿阶段(1994年~1998年)
199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要求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1994年5月30日国务院发布69号文件,对期货业进行第一次大的清理,整顿后的期货交易所为15家。
3.我国期货市场的逐步规范阶段(1998年至今)
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对期货市场进行进一步规范,交易所由原来的15家变为3家,交易品种由35个减为
12个。2000年12月,中国期货业协会正式成立。2004年3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在此之前,期货公司属于服务行业。2006年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成立。2010年4月,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成为中国首个金融期货。2013年9月,5月期国债期货合约上市。
二、期货市场相关概念
1、期货市场的实质:
现货交易中,因供求关系的变动产生的价格波动,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是一种风险,这也是即期买卖关系下市场参与者必须承担的损失。
远期合约是在克服现货交易风险的基础上产生的节省交易成本的一种制度安排。远期合约签订时买卖双方事先就商品的数量、质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达成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现货交易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或转移了价格风险,但也存在其局限性,并不能被广泛运用。
从本质上说,期货市场是一种节省交易成本的制度创新。事实上,从远古的易货贸易到现代的期货交易,以及此后的“基差”定价的现货贸易模式,都是不断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产生过程。这个过程是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替代原制度的过程,也是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生产过程。
2、期货市场的功能:
期货市场,正是作为与现货市场相对应的一种新的市场组织制度而诞生,成为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创新产物。
3、降低契约成本与履约成本:
期货市场是高度组织化市场,其交易是集中由经纪人媒介的规模交易形式,诸多产、供、销业主和投机者经一定的资信审查方开户入市交易,从而节省了现货市场分散的一对一交易寻求交易对象的搜索成本,而由交易所统一推出的标准化合约安排,在多项合约条款如交易单位、质量、规格、交货期限、交割地点等的标准化,有效地降低了个别交易的磋商成本,其统一结算、保证金制度等更是有效避免了毁约风险,降低了履约控制成本。
4、降低信息成本
期货交易以公开竞价方式形成价格,使某种商品市场供求信息的收集、处理演
化为众多产、供、销业主和投机者的集体劳动一一竞价。在交易所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的交易制度和规则的保证下,交易者的叫价基于自身从不同渠道、以不同方式捕捉供求信号而对市场未来的预期,此公开竞争形成的价格更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其价格具有权威性。这种发现价格的功能使期货价格成为高度浓缩的市场信息,其所耗信息成本远较现货交易低。在信息的传递上,期货价格信息通过公共媒体广为传递,具有公益性和时效性,非个案交易受商业保密、地域局限等因素制约而传播成本较高。
三、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期货市场是风险管理市场和财富管理市场,是期货产品流通的场所。没有健全有效的市场,期货产品将失去存在的意义。我国期货市场发展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交易所与会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待调整;
2、期货公司没有享有金融企业的权利;
3、期货交易制度和新品种上市制度有待改善;
4、投资主体尚需进一步完善,许多潜在的投资者入市积极性不高;
5、农村市场信息闭塞。
四、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对策研究
1、从政府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的立法,依法治市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难以避免营私舞弊和混乱的交易秩序,也难以保证实现期货交易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也要明确确立政府监管部门对期货市场的监管权限和职责,加强风险控制。
2、从期货交易所的角度出发。完善合约设计及交易交割制度;加强对市场中介机构财务状况的审计与监督;完善交易所市场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监管方式,增加套期保值者。
3、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应强化投资者对期货知识和期货市场的认识,以及加强期货法治意识,避免犯罪。
五、展望
1、加强法制建设市场经济,法制先行。
期货交易投机性强,风险性大,近几十年来,西方国家发展期货市场,大多是先立法,后建交易所,而我国至今尚未出台《期货法》,法制建设相对滞后。随着期货业的对外开放,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予以保护。因此,除了行业自律管理外,我国要根据国情,健全期货市场法律体系,为期货市场健康营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合理调整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期货公司在承担出资义务的同时,要赋予期货公司制约和监督期货交易所的权利。对于期货交易所,其发展方向应该有二:一是公司制。二是真正的会员制。在真正的会员制下,交易所的手续费,会员单位是有决定权的。交易所的手续费是用于返还、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还是用于市场开拓和培育应当由理事会来决定。
3、保障期货公司金融企业的权利
期货业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期货公司应享有金融企业的权利。对期货公司应实行业务、资质等差异化管理,可以区分为综合类期货公司和经纪类期货公司;解除期货公司内部对冲的禁止,发展多级结算和代理体系;允许一部分经营较好、风险控制制度完善的期货公司进行自营交易;对包括期货公司在内的相关机构予以许可,允许发起设立期货投资基金,为培育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创造条件;一些有融资能力和银行背景的期货公司,应允许其开展对有信用的客户提供透支业务服务,并收取佣金和利息,促进期货经纪公司向期货公司的转变。4、强化基础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
严格按照市场“三公”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制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探索和总结应对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全面落实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监管协作机制和风险监测体系,从制度上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防,实现市场平稳运行,坚决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