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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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深圳市《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建议编制劳务派遣服务标准,得到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的支持,以及深圳市技术标准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遵循深圳市技术标准编制的程序,协会配合市人社局,于2015年3月向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提交了编制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标准的申请,该局经过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于2015年5月以《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技术标准文件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深市监【2015】98号)正式立项编制《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同时确定该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牵头起草。
本标准将作为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属于地方推荐性标准,文件号(SZDB/XXXXX-2016),是我市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中划分劳务派遣单位等级的基础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等级划分与标志、评定原则和要求、评定组织和成员、评定程序和等级管理,适用于劳务派遣机构在深圳市评定劳务派遣单位等级。
二、编制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深圳市的劳务派遣经营活动得到快速的发展,监督
管理也卓有成效,而从2012年底劳动合同法修改案起,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出台了系列法规,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拟通过编制、发布《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以标准化管理的方式,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劳务派遣健康有序的发展,增强企业自律、诚信、质量的服务意识与能力,维护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务派遣市场。此外,深圳《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出台,将丰富我国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内容,对完善我国人力资源服务机制有重要意义,对“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建设也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维护市场秩序的有力举措。目前,我市的劳务派遣机构已经为数众多,而缺乏相对清晰、规范的政策条款约束,使得行业机构运作不规范,存在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深圳《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将是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对打造“深圳标准”、“深圳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为被派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效的机构资质识别方式。深圳市劳务派遣机构繁多,专营和兼营劳务派遣业务混杂,根据经营规模、硬件设施、业务收入以及管理规范完善程度等条件,划分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并进行评定,颁发等级证书,对于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来说,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可以方便的识别企业等级资质。
三是敦促行业诚信经营,守法自律,进而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等级评价技术标准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等级评定,对于规范劳务派遣单位行为,建立机构诚信经营机制,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这种评价机制有利于政府部门的监管,
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守法自律、健康发展。
四是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品牌建设,增强我市劳务派遣单位的市场竞争力。按照等级评价技术标准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等级划分与评定,可以优选出一批诚信经营、和谐发展、有实力、勇创新的劳务派遣单位,并将之树立为典型、标杆,成为深圳的品牌,进而为深圳市劳务派遣行业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三、编制的原则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公平性原则。一年一次、自愿参评,构成了本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要素。在评定中对所有劳务派遣参评单位,都同等对待,使用相同指标体系、相同评分标准和相同的程序。
二是前瞻性原则。充分考虑劳务派遣单位未来的发展趋势,把管理创新等作为拓展指标列入评定,就是给劳务派遣单位的创新发展作出肯定。
三是引导性原则。引导劳务派遣单位自我评价、自主发展,以积极进取代替被动淘汰,从而缩小了劳务派遣企业之间的差距,使劳务派遣单位都力争上游。等级评价制度的建立是以优化劳务派遣单位为目的,使企业不断向更高等级改良,使小企业向优秀企业看齐。
四、编制过程
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与指导下,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作为编制本标准的牵头起草单位,严格遵循深圳市技术标准的编制程序,组织完成《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具体过程如下:
(一)起草筹备阶段
为了高标准地完成技术标准文件《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
评定》,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与支持下,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作为牵头起草单位,展开了调研与起草组织等筹备工作,包括咨询专业机构深圳市技术标准研究院并与之建立合作起草的关系,邀约深圳知名劳务派遣机构专家参与起草,研究北京、上海已经发布的同类标准及国家同类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通过分析《深圳市2015年上(下)半年度劳务派遣市场情况分析报告》的数据,通过协会劳务派遣分会的会员活动、QQ 群、微信群的交流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编写了《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编制工作方案和《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初稿。
在上述基础上,得到了该项工作的归口部门、主管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重视与支持,确定了成立标准编制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组,具体如下:
1、标准编制领导小组。负责标准编制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人员组成:
组长:牛西平(市人社局领导)
副组长:杨保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长)
成员:王国社、吴丽莎(劳动关系处调研员、主任科员)王颖(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会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总经理)
2、标准起草工作组。具体承担标准的研究、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工作,人员如下:
组长:陈杨生(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秘书长)
副组长:莫瑞贤(劳务派遣分会会长,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
中心副总经理)
聂有诚(协会副会长,亚太人才服务研究院院长)
孙明(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成员:吴序一(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副主任研究员)
王丽娟(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标准化研究工程师)
杨翎睿(市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晓明(北京外企德科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宏(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朝晖(市润迅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邓淑蘅(市金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严兴(劳达集团高级咨询顾问合伙人)
莫君红(深圳中智技术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
游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法务主管)(二)讨论修改阶段
为了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的编制工作,深圳市人力资源协会作为牵头起草单位,在专业机构深圳市技术标准研究院的配合下,组织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学习研究技术标准文件规范、同类标准精神已经研究深圳劳务派遣市场的实际,在协会秘书处起草的《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初稿基础上,分别召开了四次全体(扩大)成员、四次部分成员的修改讨论会,并通过互联网多次征集意见,对《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进行了充分的修改。具体过程如下:2015年12月23日,在市人才园召开标准起草组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标准起草工作。标准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组成员出席会议,会议就劳务派遣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计划安排进行了交流与统一,并就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秘书处起草的《劳务派遣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初稿进行了讨论,重新统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