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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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创建和谐平安单位工作领导责任制,紧紧围绕实施“赶超发展”战略这条主线,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平安单位”,确保我局和谐平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实行依法行政。创建“和谐平安单位”目标,达到“四无”、“四好”。四无:(1)实现无可防性重特大刑事案件;(2)无重大刑事犯罪;(3)无重大安全生产、火灾和交通事故;(4)无在全县有影响的恶性案件。四好:(1)防范队伍好;(2)防范措施好;(3)安全设施好;(4)治安秩序好。
三、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要把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作为执政为民、保一方平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和谐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陈
武副局长任组长,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性的综合、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服务、考核等工作。
四、创建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为实现上述创建工作目标,提出如下具体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全力维护局内部稳定。做好局内部的稳定工作,开展创建和谐平安单位活动,是在单位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的需要,是我局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稳定工作是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我们必须全力抓好。
(二)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重点部门及重点人员要做到及时发现,建立稳定工作档案,落实严密的监控措施。妥善处置各类不安定因素。各股(室)、队、中心、所要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创建“和谐平安单位”办公室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和现场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杜绝各类上访、闹事事件的发生。
(三)要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不可因矛盾激化而导致事态扩大,坚决防止因处置方法不当而将矛盾上交。
(四)强化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制订和完善外来人员,加强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基础管理。
(五)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完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工作监管体系。以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为目标,依法做好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票据、文件资料和电脑等硬件设施安全监管措施。
六、几点要求
1、要求局机关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狠抓防范工作的落实。把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把创建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
2、要认真组织学习《创建“和谐平安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本部门工作。
3、要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干职工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对开展“创和谐平安单位”活动的认识。
玛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