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心)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应备资料

(招标中心)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应备资料
(招标中心)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应备资料

投标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应备资料

各分承包投标单位:

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规定,在签订工程合同前,应由发包单位的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为使你单位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请在递送投标书前,除到经营部门领取、填写安全资格审查表外,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单位证件(带原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有年检记录的副本);

2.施工资质证书(有年度核查记录的副本);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6.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状况变动表,需加盖公章)。

二、必须提供的个人证件(带原件)

1.法人代表与企业总工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A类证);

2.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B类证)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及其相关的业绩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3.与所承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其相关的业绩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4.安全员(C类)证书;

5.与所承担的工程相适应并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及相应的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并汇总名单清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应是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的)。

三.有关施工特种设备的证件

所承担的工程如涉及到施工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运输车辆等,应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每台设备制造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准用证,检验资料等。

以上一、二、三、除提供证件的原件外,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核对后,原件退还,留复印件。

四.提供的其他资料

1.贵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近三年无较大人身事故的证明,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证明;

2.主要施工人员名单(名单上加盖单位公章);

3.贵单位的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纪律、安全奖惩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首页上加盖单位公章)。

4.安全资格审查表所要求填写的项目,安全资格审查表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贵单位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网络,企业中分管质量的领导和质量部门的负责人状况(审查资料:企业概况★,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质量管理网络图,分管领导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简历);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适用(审查资料:施工质量责任制度★,岗位质量责任制度、质量奖罚制度★,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材料、设备抽样检验制度,质量记录管理制度等)。

6.贵单位主要部门、主要岗位职责,典型施工现场主要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状况(审查资料:公司质量手册或管理手册,施工现场主要岗位设置、主要岗位职责★)。

7.主要技术规程、规范和施工工艺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审查资料:现有的主要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清单,施工工艺标准或施工操作规程清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检查记录[案例]或相关记录资料)8.贵单位在建工程和近年竣工的典型代表工程情况,与有意承担项目相类似工程的施工情况(审查资料:在建工程项目清单及简况,近3年竣工的典型或参建工程项目清单及简况★,典型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典型工程质量保修书,与有意承担项目相类似工程的概况、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等)。

9.贵单位近5年取得的主要质量业绩(审查资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术鉴定证书、工法、专利证书、相关方评价等)。

10.贵单位近3年在建工程和竣工工程是否发生过重大、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企业是否有不良行为记录(审查资料: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以上各项证件复印件和资料应装订成册,并打印目录,一式三份,以方便审查。

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招标中心

江苏电建三公司EPC总承包公司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分包单位人员名册

单位;年月日苏电三安字第28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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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本公司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前来参加“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电厂建设的建筑安装资格预审、招投标、合同洽谈、合同签订、组织施工、现场管理等活动。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以确认。特此授权委托。

本公司银行帐号:

本人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权

代理人(姓名);性别男;年龄:;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所在部门:;代理人职务:;

本授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J/ZB007

EPC总承包公司分承包商资质审查表

招标代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健全“保廉”机制,规范招标代理公司合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凡试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业绩及表现,*地建监统编04表等;考核结果将作为

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办公室负责进行工程承包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 (2)对设计、勘探、建筑安装、建立、物质采购(大宗)等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邀标制度,通过对上述活动进行控制,以确保本公司的工程符合入园企业和法规的要求。 第2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的招投标活动 第3条项目招投标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标价与成本相结合的原则 (3)工程性质与公司营运能力相结合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本公司项目招投标的要求与形式 第4条项目招投标工作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质量要求,满足本企业要求 (2)监督、督促、协助委托的招投标代理公司做好相应工作(3)招投标相关资料、文件必须符合规范,分类归档 第5条项目招投标形式 公司招投标方式有公开投标、发包邀约两种,有分外要求的单位工程发包和分项工程发包可采用不定向议标或定向议标。

(1)定向议标的工程发包范围 ①价额在10万元以内的; ②因政策等原因; ③其他分外原因 (2)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并遵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本行业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实行议标的,由办公室牵头,参照国家及本行业法规和办法开展。 第三章项目招投标程序 第6条提出招标及招标前准备 办公室根据基地建设需求,拟定招标的时间,做好前期准备第7条资格审查 根据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预审及实审 (1)预审: ①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异地进赣单位应提出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②近两年的合同的履行情况 (2)其他需要预审的内容 ①以上内容由公司办公室、工程小组、财务等职能部门分别预审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采用不定向议标方式的,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8条招标文件的起草 实行公开招标的文件由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起草,实行议标的招标文件,由办公室起草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起草。

投标文件(商务标)封面

投标文件(商务标)封面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招标工程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修改文件(若有),以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保证在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整个工程。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项目经理姓名)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加强劳动保险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否则愿意接受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020公司甲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最新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和使用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结果运用和处罚管理职责

XX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4) 第四章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和使用 (7) 第五章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 (7) 第六章评价结果运用和处罚 (9) (一)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价合格时,作如下处理: (9) (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价不合格时,作如下处理:.. 10 第七章附则 (10) 附件:1.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 (11) 附件1 (12) 附件2 (14) 附件3 (15) 附件4 (16) 附件5 (18) 附件6 (19) 2、招标实施时间以《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为准; 21 3、项目评价合格分为80分(含),低于80分不合格。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全面落实“真招实招”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放权不放责”,确保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规范运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xx企业采购管理规定》、《xx企业“真招实招”实施指南》和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备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资质,经公开招标进入“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在其资格许可、招标人委托范围、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内办理相关招标事宜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签订《招标代理框架协议》;负责牵头组织选取公司本部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招标代理机构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各部门(单位)项目评价结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 制度 1 2020年5月29日

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机关工作效率,保证国家建设项目组织审计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根据<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审计局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时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所进行的行为。 第三条杭州市审计局成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管理由市局本级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采用招投标形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的实施。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市局局领导组成。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承担市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任务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主要承担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招投标管理相关政策的拟定和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招标告知书、招标文件的制定,开标工作,投标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定标、中标通知工作、相关委托协议书的签订等。 第四条杭州市审计局建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投标评审专家库,有关专家由各层面组成,其资格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确定。 进行协审单位招投标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投标评审专家组,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投标评审

文档仅供参考 会议召开之前邀请和召集。评审专家组负责公开唱标后的投标书进行评审,确定中标方或相关资质的优劣顺序。 杭州市审计局监察室负责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法制处负责为招投标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第五条组织(委托)审计招投标将采取”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方式。 ”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是指全年度承接国家建设项目委托审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凡符合条件均可前来投标的方式。中标后其协审单位资格二年内有效。 第六条”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的操作程序如下: 1.采用公开招标,在杭州政府审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2.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委托审计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书范本; 3.接收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投标书; 4.组建评审专家组; 5.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评标采用打分法,即由评审专家按规定的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打分,评标内容包括:人员安排、投标单位基本情况、审计费用、审计质量保证措施、现场考察情况。确定入围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排名(按评分的结果从高到低排列);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7.按排名先后、项目情况及各单位专业特长的分派原则进 3 2020年5月29日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投标文件商务标封面.docx

投标文件 ( 商务标 ) 封面 ( 正本或副本 )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图纸、 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元 )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 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修改文件( 若有 ) ,以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保证在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整个工程。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 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 部分。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加强劳动保险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管理, 做到专款专用,否则愿意接受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封面 (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标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签字或盖章 )月日 附件1: 资格审查申请书 致:(招标人) 1、我单位申请参加工程施工投标资格审查。 2、我方授权你方授权代表调查、审核我们递交的与此申请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该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提供与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的任何个人或授权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 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3、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企业一般情况质询和企业管理情况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电话: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电话: 有关企业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电话: 有关企业基本户帐户情况的质询 基本户开户行咨询人员:电话: 4、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⑴ 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必须以投标时所有资格审查递交的资料得到证实为前提;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 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 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 的; 二、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 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三、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 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四、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 的。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以上副职任副组长,两名以上业务人员任成员,明确责任权限。 第七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固定资产的采购行政部行政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工程部、预算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工程部工程部 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部监察部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营销部营销部行政部、财务部监察部 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 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 术标,控制整 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 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 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 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 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招标计划 第八条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 应包括以下内容: 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 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市场运作,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与监督,提 高资金使用率与投资效益,杜绝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现象,通过平等竞争,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公平交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属公司的大宗原辅材料、燃料等物资的采购招投标,设备、 配(备)件、工具工装的采购招投标,废旧物资处理招投标,公司基础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招投标机构 第三条为使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地进行,更好 地维护公司利益,成立招投标小组。小组成员由经营规划、财务审计、质量检验、技改、供应、党委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使用或承办部门各一人组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 第四条职责 1、招投标小组职责 (1)负责策划招标、评标活动,按项目标底评议中标单位; (2)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3)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作出评价。必要时 可向投标人进行质疑,招投标小组有权决定完全或部分废标;全部投标方

(供应商、工程承揽方)报价高于预算时,处理物资全部投标方低于标底价时,小组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要求投标人重新报价; (4)负责主持评标会议(由组长主持); (5)负责验收入库物资、设备、配(备)件、工具工装。 2、物资采购及使用部门、基建施工、技改部门职责 (1)负责对招标的物资、设备、配(备)件、工具工装、工程用料造 价等进行市场调查; (2)负责对投标单位有关资料进行收集; (3)参加有关的评标活动。 第三章招投标范围 第五条公司原辅材料、燃料采购、设备配(备)、工具采购件、待处 理废旧物资、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均由公司统一归口进行招投标。 第六条未列入本制度一般招标范围内的,经招投标小组研究决定的 须采用招投标方式的临时性采购或其他项目。 第四章招投标程序 第七条招标 1、公司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工装、待处理废旧物资、基建项目, 由招投标小组决定标底品目表、标底技术参数和主要要求,由使用部门、经办部门提出理由、标底品目表、标底技术参数、主要(品牌、产地、型号)要求报送招投标小组审核批准后招标。

第六章 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第六章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规范和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对招标(含政府采购,以下同)代理行为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激励机制,促进各招标代理单位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规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招标代理单位的选用行为,有力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进行管理,负责按规定程序选用招标代理单位;**公司纪检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活动和选用行为实施监督,查处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另有要求时,按其要求执行。 二、备选库的建立 (一)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应面向社会采取公开征集、择优选取的方式建立。征集或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应在网络或报刊等公众媒体上发布。 (二)初次征集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自行组织。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可由**公司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已进入备选库内的一家招标代理单位代理组织。 (三)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原则上应具备招标代理甲级资

质或政府采购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优先入选。 (四)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参加,**公司相关部门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时,**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拟订竞选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后实施。竞选方案包括比选公告、比选文件、比选办法、工作人员名单、评审人员名单和监督人员名单,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六)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应发放比选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召开比选会。比选工作应严格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方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比选结果报**公司审批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七)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应承诺接受**公司有关招标工作的管理制度,并承诺接受政府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招标代理报酬的审计意见。 三、备选库的管理 (一)**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的管理工作由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配合。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组织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工作评鉴。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情况所进行的工作评鉴是对备选库内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奖惩的依据,也是向招标代理单位授予业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招标代理工作评鉴由专门成立的评鉴小组负责。评鉴小组的组成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商务企管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商务企管部招标工作人员。 (四)工作评鉴原则上针对的一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进行。当一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完成时间间隔过大时,可以分段进行工作评鉴;评鉴以招标代理人完成项目开标结束且提交完整的招标备案资料为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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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商务标、技术标文件及格式

商务标投标文件及表格格式 XXXXXXXXXXXX工程标项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招标编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投标保证金交存凭证复印件 五、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承若及补充意见 六、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封面) 七、投标报价说明 八、报价表 九、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工程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

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办理本工程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此授权书有效期为: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元(RMB¥ )并按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

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历程

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历程 经过近30年的实践,我国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招标投标市场不断扩大。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时期。 (1)探索初创期 这一时期从改革开放初期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1979年至1991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招标投标作为一种竞争性市场交易方式,缺乏存在和发展所必需的经济体制条件。198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提出对一些合适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试行招标、投标。随后,吉林省和深圳市于1981年开始工程招标投标试点。1982年,鲁布革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是我国第一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并按世界银行规定进行项目管理的工程,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发展。1983年,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出台《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办法》。80年代中期以后,根据党中央有关体制改革精神,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陆续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逐步明确,推行招标投标制度的体制性障碍有所缓解。

这一阶段的招标投标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基本原则初步确立,但未能有效落实。受当时关于计划和市场关系认识的限制,招标投标的市场交易属性尚未得到充分体现,招标工作大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主持,有的部门甚至规定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和标底编制,以及中标人的确定等重要事项,都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二是招标领域逐步扩大,但进展很不平衡。招标投标制度由最初的建筑行业,逐步扩大到铁路、公路、水运、水电、广电等专业工程;由最初的建筑安装项目,逐步扩大到勘察设计、工程设备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各个方面;由工程招标逐步扩大到机电设备、科研项目、土地出让、企业租赁和承包经营权转让。但由于没有明确具体的强制招标范围,不同行业之间招标投标活动开展很不平衡。三是相关规定涉及面广,但过于简略。在招标方式的选择上,大多没有规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的适用范围和标准,在允许议标的情况下,招标很容易流于形式;在评标方面,缺乏基本的评标程序,也没有规定具体评标标准,在招标领导小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情况下,难以实现择优选择的目标。 (2)快速发展期 这一时期从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到《招标投标法》颁布(1992年至1999年)。1992年10月,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进一步解除了束缚招标

招标代理人员考核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从业人员 信用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行为,提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从业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分为项目经办人及项目主管。 项目经办人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持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专业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项目主管除满足项目经办人的条件外,还应有招标代理机构的任命。其中: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任命3名项目主管,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任命2名项目主管,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任命1

名项目主管;在此基础上,甲级和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前一年主体考核分数在100分以上每增加40分可增配1名项目主管,考核分数在100分以下(不含)的只可任命1名项目主管。最终,本地招标代理机构任命的项目主管最多不超过5名,外地入青招标代理机构最多不超过2名。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对全市辖区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具体管理考核市南、市北、李沧区进行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日常从业行为,并按规定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汇总。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做出的考核结果及处理决定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平测试中一次性通过的,加2分;第二次通过的,扣2分;高于两次的,每增加一次扣3分。

招投标管理制度59695

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企划活动、物业管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 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为分管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招标经办人、财务部业务人员。 2、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企划活动执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五、招标范围 1、招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1、公司招标一律按公司招标文件执行。 八、招投标管理分工 1、负责部门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由招标专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部门经办人明确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等内容。 2、部门负责人测算工期,确定招标范围,以及各专业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并为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3、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条件等其它相关财务工作条款。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开选) (1)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评标成员为此文第三条规定人员。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项目,据招标文件对合同总价、工期承诺、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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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 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 3、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4、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 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 以下主要职责:A、确定招标方式。B、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C、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它合同形式。D、确定投标单位。E、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F、评定中标单位。 2、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或招标工 作程序如下:A、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B、资格预审。C、协

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D、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 E、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 F、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H、办理有关中标手续。L、招标备案。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格式)

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封面)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标 投标单位名称: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投递日期: 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 二〇〇六年八月

资格标目录 一、《投标资格审查表》(按提供的示范格式表格) 二、各类材料证书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本人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 (6)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三无”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7)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8)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企业所在地企业基本帐户划出。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0)购买招标文件收据 资格标文本中上述材料证书为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但资格标评审时需提供上述证书或材料原件,未能全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其资格标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一、投标资格审查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投标资格审查的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办各一份); 2、表中内容和数字要真实填写; 3、招标人在对申请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审查投标申请人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招标人在完成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后,将资格审查合格人的《投标资格审查表》报送项目招标分管的监督机构备案; 5、申请投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能申报一名项目经理,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材料中出现多名项目经理(即二名项目经理或二名以上)的,按第一名项目经理认定。若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材料中出现多名项目经理且各业绩证明材料中第一名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则其业绩不予认可。 6、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南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南阳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各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和《关于做好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98号)的规定取得代理资格,并在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未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第五条在本市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到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第六条本市招标代理机构在建立信用档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一)经年检合格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 (二)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三)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二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 (四)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提交身份证、省级岗位资格证书以及从业机构的劳动合同、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其中,甲级代理资质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乙级代理资质从业人员不少于12人。 第七条外地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市建立信用档案,除满足第六条规定外,应按照《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外地进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宛建建 [2008]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档案管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主要记录机构登记注册、资格认定、年检及其变更等基本信息; (二)业绩情况:主要记录代理的工程项目情况及招标人的评价意见和受有关部门或组织表彰的情况; (三)不良行为:主要记录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对已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在宛从业人员,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其发放《南阳市招标代理工作卡》。 凡进入南阳各级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持卡上岗。 第十条本市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实行项目代理负责人制度。项目代理负责人由其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对承揽的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代理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是招标代理法人机构的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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