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医疗保险模式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_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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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们为国 民提供低 收费甚 至免费 医疗服 务 的 医疗保 险形式
, , , ,
。
在 国 家医疗保险模式 中 政府起 主导 作用 是该 制度 的
组织 者 ; 资金 来 源 稳 定 主 要通 过 国家 财 政 预 算 个 人 不 予 承 担或 少量 承担 医 疗 费 用 ; 计划 性 较 强 市场 调 节 几 乎 不 起
人 医疗 保险 及 针对特定 人 群 的福 利 型 医疗 保 险 组 成
。
式 ( 现收 现付 型 ) 储 蓄医 疗 保险模式 ( 个 人 累积 型 ) 以 及 商
业 医疗 保险 为 主导 的混 合 型 医疗保险 模式
1
.
、
其中
,
、
。
法定 医 疗保险覆 盖 了德 国 9 0 % 的人 口
, ,
。
在 筹资制度上 德
用 的 医 疗保 险形 式
。 ,
“
”
商业 医 疗 保 险 模 式
, ,
社 会 医 疗 保 险模式具 有 强 制 性 互 济 性 和 补 偿 性 的特
、
点
。
运用 风 险分 摊 法 则 将 社 会 少 数 成员随 机 产 生 的疾 病 风
上 海医药
2X ) 7 (
商业 医疗保 险模 式是 一 种商 业 保 险 公 司 以 营利 为 目 的 与 被 保 险人签订 保 险合 同 缔 结 契 约关 系 约 定 由商 业 保险公司 支 付医 疗费 用 的 医疗保 险形 式 商业 医疗 保险模式 形 式 灵 活 多 样 强 调 市 场 调 节 的 作
可 见 制定
。
,
一 个明 确 的 目标 对 一 个制度的建设 起 至关 重 要 的作用
, ,
度的砚盖 面 建 立 低保 障 高 夜 盖 的 社会 保 障体系 ; ( 2 ) 合
理 调控社会 医 疗保 险 的 筹 资机 制 稳 定 社 保 资 金 的 来源
, , ,
,
、
从新 中 国 成立 初 期 的国 家 医疗 保 险模式 到 改 革开 放 时期对 建立社会 医疗保 险模式 的 探 索 我 国 医 疗 保 险制度
,
,
服务供给 基 本免费
差别价格 共 同分担
,
支付模式 政府统 一 支付 政府贵任 承担完全 贵任
3
第三 方 支付
承 担部分贵任
第 三方 支 付
承 担监 努 责任
对 我国 医 疗保 险模 式 的启示
众 所 周知 任何一 种 制度模式 都是 有利也 有 弊的 没 有
, ,
社会 医疗 保 险 和 以新加坡 为 代表的储 蓄医疗 保险两 种 医 疗
, 。 ,
年
第2 8 卷
第6期
257
用 它与社会医 疗保险模式一 样 也是通过风 险转移来化解 疾病带来 的经 济损失 故具 有互 济性 和 补偿性 的 特点
, , , 。
,
,
疗保险在美 国 医 疗保 险 中承 担重 要 角 色 美 国 约 5 0
,
。
%
的
几
医疗 费用 来 自商业 医疗保 险 计划 而 且 政 府 医疗 保险 计 划
,
.
健储蓄是强 制性 质 的 中央 公 积金 制 度的 组 成 部 分 它要 求
所 有在 职员 工 按 照 一 定 收人 比例定期 交纳公 积 金 并根 据
不 同年 龄 确 定 不 同 的缴 费 率
, , 。 。
。
据资
5%
5 岁 以 下 为本 人 工 资 总 额 3
,
,
,
.
,
.
1
来
。
的 6 % 3 6 岁至 科 岁为 7% 4 5 岁 以上 为 8 % 均 由雇 主 和 ] t 雇员 各承 担 一 半 s 在新 加坡 每个 居 民 都有 自 己 的 医疗 保健 储蓄账户 该账 户 只 限 于 支 付住 院费 用 和 少 数 昂 贵 的
,
` ,
”
,
。
构 成部分
医疗储蓄 账 户 中 的保 险 金 只 能 用 于 本家 庭 成 员 而 不 允 许
1
。
9 英国 在 1
年 通 过 的 ( 全 国 保 险 法 ) 中 对健 康 保 险
现 行 的 医 疗 保 险制 度 主 要 由 N H S 医 疗救
。 、
他人 使用 所 以 不 具 备共济性 的特 点 缺 乏 社会公平 性 前 采 用 该 模式 的 国家较 少 主要 有新加 坡
保险模 式 相 比 以前有 了很 大的进 步
, ,
,
。
具体而 言 一 是 建 立
;
,
哪 种医疗 保 险模式是 完美无 缺 的
、 , ,
。
上 述 每 一 种 医 疗 保险 模
,
经常 性的 强制 收 费制度 从 而 保 证 了医 疗经 费的稳 定 来源
式 不 论在公 平性 效率性 还 是社会 适应 性方 面 都存在一 定 的缺陷 例如国家 医疗 保险模 式 其社 会微 观 效率 不 高 对
门诊费 用 并 有 严 格 的 启动 和 提取 限额
1 4
.
1 2
.
社 会 医 疗保 险 模 式
社会 医 疗 保险 模式 是 一 种 雇 主 和 雇 员 按 一 定 比例 缴纳
,
,
,
。
保 险 费 由依法 设 立 的 医疗保险 机 构 作 为 第 三 方 支 付 组
织 代表参保 人 向提 供 医疗 服 务 的机 构 或 个 人 支付 医 疗费
。
。
根 据支 付模式
及基 金 筹集 方式 的不 同 国外 医 疗 保 险制度 大 体上 可 分 为
四 种模式 国 家 医 疗保 险 模 式 ( 免费 型 ) 社会 医 疗 保 险模
:
、
德 国是世界 上 最 早建 立 社 会 医疗保险制度的 国 家
、
现
、
行 的医 疗 保险制度主要 由法 定 医疗 保 险 法 定护 理 保险 私
, ,
而 且 保 障能力非 常有 限 每个 人 只有
, 。
纵 观 发达 国家 的医 疗保 险 制度建设 可 以 看 出 它 们都
是在深 人 的理 论研究 和 多年的 实 践 基础 上 按 照 既 定 的 目标
元
。
在 20
”
7
年
,
3
月 召 开 的 十 届 全 国人 大 四 次 会 议 上
医疗 保 险 已 经成 为广 大老 百 姓 最 关 心 的热 门话 题
衰
1
式 运 营机 制等方面 对 四种 模式进行 比较 见表
l
所示
。
四 种 医疗保 险模 式比较
国家医疗保险
社 会医疗保险
商业 医疗保险
美国 自 愿 缴费 主要针对 商收 人人 群 低
现 收现 付 风 险分担
,
储蓄医疗保险 新加坡
强 制储蓄
代表 性 国家 英国 加幸大 筹资方式 依法 纳税 保障范 围 不 以收人 为参保条件 针对所 有人 群 保障水平 高
经 济发 展 水平要 求过 高 故 社 会适应 性差 商业 医 疗 保险模
;
.
二 是 坚 持第三方 付 费制度 使 医 患 双 方 得 以相 互 制约 ; 三 是
社 会化程 度较 高 有 利 于分散社会 风 险 进行 社会共济
:
,
,
,
。
但
是在实践 中仍 出现 了 一些 问题 改革 目标不 明确 制度体系
,
。
其中 医疗保
,
,
资的公 立 医疗 机 构或与 国家卫 生 服 务有 合 同关 系的营利 医
疗 机 构提供 ; 另 一 种是 由 以 日薪 形 式受雇 于 国 家卫 生 服务
机 构的雇 用 医 生 或与 之 有 合同 关系 的独 立 医 生提 供 4 9 % 来 自政 府 税 收 料表明 英 国 的 医疗 费用 8 基 金 人 自社会保 险 个 负担仅 占 2 9 % 川
状 况 实行 封 顶 保底 ] [ 5 欧元 z 元 最 低额为 32
,
“
、
”
,
20 2
。
年最 高缴 纳 费额 为
3 37 5
欧
国 家财政预算拨 款 向医 疗服 务 机 构或 个人 提供 资金 由他
,
1 3
.
储 蓄 医 疗保 险 模 式 储蓄 医疗保险模式 即 个人 累 积 型 医 疗保 险模式 是 一
, , 。
美 国 的 医疗保险制 度是 一 个 多 元 化 的 体 系 以 复杂 多
样 的 自由市 场型 为 其主 要 特征
。
,
主 要 由 商业 医 疗 保险 社
。
、
它们 既有相 同点 也 各具 特 色
、
以 下 从 医疗 保 险 的 筹资 方
,
会 医疗保 险及 管理 式医疗组织 三 个部分组 成
其 中商业 医
乎世界 各 国都有 商业 医 疗保 险模 式 但 主要是起 一 种补 充
的很 多工 作都是 由商业 医 疗保 险公 司完成的
2
。
作用 只有美 国 等少数 国 家将这 种 模式 作 为本 国 医疗 保险
的基 本制度 模式
。
国 外 四种 医 疗保 险模 式 的比 较研 究
通 过 对 上 述 国外 四 种 医疗 保险模 式的介 绍 可 以 看 出
,
种 政府强 制雇主 和 雇员 向公 积 金 管 理机 构缴 费 建立 一 个
以个 人 或 家庭为 单位 的 医 疗 储 蓄账 户 用 以支 付 家 庭 成 员 医疗 费 用 的 医疗 保 险形 式
“
”
。 ,
作用
。
在各 国的 医疗 保 险制度体 系 中 以 这 种 模式 为基 本
,
,
,
此模 式 是 一 种 强 制 性 的定 期 储 蓄模 式 它 与 其他 三 种
不 健 全 医 保覆 盖面 不 广 等 盖的城 镇 职 工 数为
.
式的社 会宏观效率低 下 储蓄 医 疗保 险模式对 社 会 经 济发
;
,
展和 社会充 分就 业 的要 求 过 高 所 以社 会适应性 差 些 模 式 也 有很 多值 得 我 们 学 习 和 借鉴 的地 方
3 1
.
,
。
但这
1 3
据 统计 2 0 5 年医 疗保险扭 ) 万 享受公 费 医疗 的 亿 再 加上 5 以洲
例 攀 爹 外 参月
{
一
_
O V E RS EA S
R EF E R EN
E
闯外 医疗保 险模 式的 比较及 对我国的启 示
梁云
邵蓉
( 中国 药科 大 学国 际 医 药 商学院
1 88 3
南京
1 0 3 8 2
。
年 德 国颁 布 了 世 界 上 第 一 部 医 疗 保 险 法
。 , 、 、 、 ,
,
,
, ,
.
。
。
公务员 和 事业 单 位 职 工 只 有 不 到 2 亿的城镇 居 民享 有 医 疗 保障
30
“
。
明确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的 目 标 建 立 适 合 我 国 国 情 的
,
在农 村地 区 参加 新 型 合作 医疗 的人 口 仅
, ,
,
1 7
亿
,
医 疗 保 险模 式
不 到 8 亿农 民 的 1 / 4
( 企 业 工 人 疾 病 保 险 法 > 其后 英 国 法 国 美 国 日本 等
国家先后颁 布法 律 确立 了 医 疗保 险制度
,
—
险分摊到 全 体 国 民身 上
“
,
其 资 金一 般 按 现 收现 付 的原
”
。
“
”
则筹集并 按 以收定 支 收支 平 衡 的原 则支付 种模式的 典型 代表
。
德 国是 这
经 过 了 两 江 试 点 和 扩大 试 点 逐 步确 立 了 为所 有公 民
“
”
,
;
(3 ) 完 善社会 医 疗保 险制 度 的 支付模 式 并 且 扩 大个 人 帐 户的使 用 范 围 ; ( 4 ) 尽快 出台 ( 医 疗 保 险法 》 以 法 律 的形式
运 营机 制 财政二 次 分配
,
、
德 国 日本
法 定参 保缴费
、
主要 收人 人 群
较高 横 向统筹 现 收 现付 互 保共济
社会定 价收费 保 险给付为 主
, , ,
较高
纵向 殡积 自保为 主 定价收 费 自付为 主 公积金 管理 机构 支付 承 担基金 保值增值贵任
,
实施 的
。
目标 有短 期 也 有 长 期 目标 也 可 能 随 着 社 会的发
, 。
,
笔 者 认 为 完 善 城 镇 社 会 医 疗 保 险制 度 要 在 现 行 的 制
: 度上 逐 步推进 主要 思 路 是 ( l ) 逐 步扩大社会 医疗保险制
展 而 发 生 改变 但 是 没 有 目标是 根 本 不 可 行 的
、 ,
,
,
,
。
目
作 了法 律规 定
。
助 制度 和 私人 医 疗 保险制度构成
其 中 以 N H S 为主 体 它
:
,
新加 坡 的 医 疗 保 险 制度 主 要 分 为 强 制性 医 疗 保 健 储
通 过 两 种途径 向 国 民 提 供 医疗 服务 一 种是 由 国家 直 接 投
蓄 社会 医疗 保险和 社 会 医疗救助 三个部分
医疗 保险模式 的 横 向 筹资方 式 不 同 是 一 种 以 个 人 或 家
,
,
制度 的主要 是 一 些 福 利 国家 例如在 英 国 国家卫 生 服 务 制
t in o 度( N a
己 H e 己th s e 币 e e
。
,
NH s
) 是 其医 疗 保险 制度的 主要
,
庭为单位的 纵 向 筹 资方 式 强 调 个 人 ( 家庭 ) 的 责任感
国依据个 人收 人 的 多 少 缴纳 保 险费用 高 收人 者 多缴 纳 低
国 外 四 种 医疗 保 险 模式 及 代 表性 国 家
国 家 医 疗保 险 模 式
收 人 者 少 缴纳 即缴纳 费 是 以 收 人 而 不 是 依 参保 者 的 健 康
,
1 1
国 家 医疗保 险模 式 是 一 种 以 税 收形 式 筹集 资 金 通 过
们为国 民提供低 收费甚 至免费 医疗服 务 的 医疗保 险形式
, , , ,
。
在 国 家医疗保险模式 中 政府起 主导 作用 是该 制度 的
组织 者 ; 资金 来 源 稳 定 主 要通 过 国家 财 政 预 算 个 人 不 予 承 担或 少量 承担 医 疗 费 用 ; 计划 性 较 强 市场 调 节 几 乎 不 起
人 医疗 保险 及 针对特定 人 群 的福 利 型 医疗 保 险 组 成
。
式 ( 现收 现付 型 ) 储 蓄医 疗 保险模式 ( 个 人 累积 型 ) 以 及 商
业 医疗 保险 为 主导 的混 合 型 医疗保险 模式
1
.
、
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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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医 疗保险覆 盖 了德 国 9 0 % 的人 口
, ,
。
在 筹资制度上 德
用 的 医 疗保 险形 式
。 ,
“
”
商业 医 疗 保 险 模 式
, ,
社 会 医 疗 保 险模式具 有 强 制 性 互 济 性 和 补 偿 性 的特
、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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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 风 险分 摊 法 则 将 社 会 少 数 成员随 机 产 生 的疾 病 风
上 海医药
2X ) 7 (
商业 医疗保 险模 式是 一 种商 业 保 险 公 司 以 营利 为 目 的 与 被 保 险人签订 保 险合 同 缔 结 契 约关 系 约 定 由商 业 保险公司 支 付医 疗费 用 的 医疗保 险形 式 商业 医疗 保险模式 形 式 灵 活 多 样 强 调 市 场 调 节 的 作
可 见 制定
。
,
一 个明 确 的 目标 对 一 个制度的建设 起 至关 重 要 的作用
, ,
度的砚盖 面 建 立 低保 障 高 夜 盖 的 社会 保 障体系 ; ( 2 ) 合
理 调控社会 医 疗保 险 的 筹 资机 制 稳 定 社 保 资 金 的 来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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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新 中 国 成立 初 期 的国 家 医疗 保 险模式 到 改 革开 放 时期对 建立社会 医疗保 险模式 的 探 索 我 国 医 疗 保 险制度
,
,
服务供给 基 本免费
差别价格 共 同分担
,
支付模式 政府统 一 支付 政府贵任 承担完全 贵任
3
第三 方 支付
承 担部分贵任
第 三方 支 付
承 担监 努 责任
对 我国 医 疗保 险模 式 的启示
众 所 周知 任何一 种 制度模式 都是 有利也 有 弊的 没 有
, ,
社会 医疗 保 险 和 以新加坡 为 代表的储 蓄医疗 保险两 种 医 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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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第2 8 卷
第6期
257
用 它与社会医 疗保险模式一 样 也是通过风 险转移来化解 疾病带来 的经 济损失 故具 有互 济性 和 补偿性 的 特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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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保险在美 国 医 疗保 险 中承 担重 要 角 色 美 国 约 5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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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储蓄是强 制性 质 的 中央 公 积金 制 度的 组 成 部 分 它要 求
所 有在 职员 工 按 照 一 定 收人 比例定期 交纳公 积 金 并根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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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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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构 成部分
医疗储蓄 账 户 中 的保 险 金 只 能 用 于 本家 庭 成 员 而 不 允 许
1
。
9 英国 在 1
年 通 过 的 ( 全 国 保 险 法 ) 中 对健 康 保 险
现 行 的 医 疗 保 险制 度 主 要 由 N H S 医 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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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模 式 相 比 以前有 了很 大的进 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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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 种医疗 保 险模式是 完美无 缺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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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 性的 强制 收 费制度 从 而 保 证 了医 疗经 费的稳 定 来源
式 不 论在公 平性 效率性 还 是社会 适应 性方 面 都存在一 定 的缺陷 例如国家 医疗 保险模 式 其社 会微 观 效率 不 高 对
门诊费 用 并 有 严 格 的 启动 和 提取 限额
1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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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医 疗保 险 模 式
社会 医 疗 保险 模式 是 一 种 雇 主 和 雇 员 按 一 定 比例 缴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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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险 费 由依法 设 立 的 医疗保险 机 构 作 为 第 三 方 支 付 组
织 代表参保 人 向提 供 医疗 服 务 的机 构 或 个 人 支付 医 疗费
。
。
根 据支 付模式
及基 金 筹集 方式 的不 同 国外 医 疗 保 险制度 大 体上 可 分 为
四 种模式 国 家 医 疗保 险 模 式 ( 免费 型 ) 社会 医 疗 保 险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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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国是世界 上 最 早建 立 社 会 医疗保险制度的 国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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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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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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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保 险 已 经成 为广 大老 百 姓 最 关 心 的热 门话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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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式 运 营机 制等方面 对 四种 模式进行 比较 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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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
。
四 种 医疗保 险模 式比较
国家医疗保险
社 会医疗保险
商业 医疗保险
美国 自 愿 缴费 主要针对 商收 人人 群 低
现 收现 付 风 险分担
,
储蓄医疗保险 新加坡
强 制储蓄
代表 性 国家 英国 加幸大 筹资方式 依法 纳税 保障范 围 不 以收人 为参保条件 针对所 有人 群 保障水平 高
经 济发 展 水平要 求过 高 故 社 会适应 性差 商业 医 疗 保险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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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是 坚 持第三方 付 费制度 使 医 患 双 方 得 以相 互 制约 ; 三 是
社 会化程 度较 高 有 利 于分散社会 风 险 进行 社会共济
:
,
,
,
。
但
是在实践 中仍 出现 了 一些 问题 改革 目标不 明确 制度体系
,
。
其中 医疗保
,
,
资的公 立 医疗 机 构或与 国家卫 生 服 务有 合 同关 系的营利 医
疗 机 构提供 ; 另 一 种是 由 以 日薪 形 式受雇 于 国 家卫 生 服务
机 构的雇 用 医 生 或与 之 有 合同 关系 的独 立 医 生提 供 4 9 % 来 自政 府 税 收 料表明 英 国 的 医疗 费用 8 基 金 人 自社会保 险 个 负担仅 占 2 9 % 川
状 况 实行 封 顶 保底 ] [ 5 欧元 z 元 最 低额为 3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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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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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 高缴 纳 费额 为
3 37 5
欧
国 家财政预算拨 款 向医 疗服 务 机 构或 个人 提供 资金 由他
,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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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 蓄 医 疗保 险 模 式 储蓄 医疗保险模式 即 个人 累 积 型 医 疗保 险模式 是 一
, , 。
美 国 的 医疗保险制 度是 一 个 多 元 化 的 体 系 以 复杂 多
样 的 自由市 场型 为 其主 要 特征
。
,
主 要 由 商业 医 疗 保险 社
。
、
它们 既有相 同点 也 各具 特 色
、
以 下 从 医疗 保 险 的 筹资 方
,
会 医疗保 险及 管理 式医疗组织 三 个部分组 成
其 中商业 医
乎世界 各 国都有 商业 医 疗保 险模 式 但 主要是起 一 种补 充
的很 多工 作都是 由商业 医 疗保 险公 司完成的
2
。
作用 只有美 国 等少数 国 家将这 种 模式 作 为本 国 医疗 保险
的基 本制度 模式
。
国 外 四种 医 疗保 险模 式 的比 较研 究
通 过 对 上 述 国外 四 种 医疗 保险模 式的介 绍 可 以 看 出
,
种 政府强 制雇主 和 雇员 向公 积 金 管 理机 构缴 费 建立 一 个
以个 人 或 家庭为 单位 的 医 疗 储 蓄账 户 用 以支 付 家 庭 成 员 医疗 费 用 的 医疗 保 险形 式
“
”
。 ,
作用
。
在各 国的 医疗 保 险制度体 系 中 以 这 种 模式 为基 本
,
,
,
此模 式 是 一 种 强 制 性 的定 期 储 蓄模 式 它 与 其他 三 种
不 健 全 医 保覆 盖面 不 广 等 盖的城 镇 职 工 数为
.
式的社 会宏观效率低 下 储蓄 医 疗保 险模式对 社 会 经 济发
;
,
展和 社会充 分就 业 的要 求 过 高 所 以社 会适应性 差 些 模 式 也 有很 多值 得 我 们 学 习 和 借鉴 的地 方
3 1
.
,
。
但这
1 3
据 统计 2 0 5 年医 疗保险扭 ) 万 享受公 费 医疗 的 亿 再 加上 5 以洲
例 攀 爹 外 参月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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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V E RS EA S
R EF E R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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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外 医疗保 险模 式的 比较及 对我国的启 示
梁云
邵蓉
( 中国 药科 大 学国 际 医 药 商学院
1 88 3
南京
1 0 3 8 2
。
年 德 国颁 布 了 世 界 上 第 一 部 医 疗 保 险 法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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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 和 事业 单 位 职 工 只 有 不 到 2 亿的城镇 居 民享 有 医 疗 保障
30
“
。
明确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的 目 标 建 立 适 合 我 国 国 情 的
,
在农 村地 区 参加 新 型 合作 医疗 的人 口 仅
, ,
,
1 7
亿
,
医 疗 保 险模 式
不 到 8 亿农 民 的 1 / 4
( 企 业 工 人 疾 病 保 险 法 > 其后 英 国 法 国 美 国 日本 等
国家先后颁 布法 律 确立 了 医 疗保 险制度
,
—
险分摊到 全 体 国 民身 上
“
,
其 资 金一 般 按 现 收现 付 的原
”
。
“
”
则筹集并 按 以收定 支 收支 平 衡 的原 则支付 种模式的 典型 代表
。
德 国是 这
经 过 了 两 江 试 点 和 扩大 试 点 逐 步确 立 了 为所 有公 民
“
”
,
;
(3 ) 完 善社会 医 疗保 险制 度 的 支付模 式 并 且 扩 大个 人 帐 户的使 用 范 围 ; ( 4 ) 尽快 出台 ( 医 疗 保 险法 》 以 法 律 的形式
运 营机 制 财政二 次 分配
,
、
德 国 日本
法 定参 保缴费
、
主要 收人 人 群
较高 横 向统筹 现 收 现付 互 保共济
社会定 价收费 保 险给付为 主
, , ,
较高
纵向 殡积 自保为 主 定价收 费 自付为 主 公积金 管理 机构 支付 承 担基金 保值增值贵任
,
实施 的
。
目标 有短 期 也 有 长 期 目标 也 可 能 随 着 社 会的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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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 者 认 为 完 善 城 镇 社 会 医 疗 保 险制 度 要 在 现 行 的 制
: 度上 逐 步推进 主要 思 路 是 ( l ) 逐 步扩大社会 医疗保险制
展 而 发 生 改变 但 是 没 有 目标是 根 本 不 可 行 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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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作 了法 律规 定
。
助 制度 和 私人 医 疗 保险制度构成
其 中 以 N H S 为主 体 它
:
,
新加 坡 的 医 疗 保 险 制度 主 要 分 为 强 制性 医 疗 保 健 储
通 过 两 种途径 向 国 民 提 供 医疗 服务 一 种是 由 国家 直 接 投
蓄 社会 医疗 保险和 社 会 医疗救助 三个部分
医疗 保险模式 的 横 向 筹资方 式 不 同 是 一 种 以 个 人 或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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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的主要 是 一 些 福 利 国家 例如在 英 国 国家卫 生 服 务 制
t in o 度( N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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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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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 s
) 是 其医 疗 保险 制度的 主要
,
庭为单位的 纵 向 筹 资方 式 强 调 个 人 ( 家庭 ) 的 责任感
国依据个 人收 人 的 多 少 缴纳 保 险费用 高 收人 者 多缴 纳 低
国 外 四 种 医疗 保 险 模式 及 代 表性 国 家
国 家 医 疗保 险 模 式
收 人 者 少 缴纳 即缴纳 费 是 以 收 人 而 不 是 依 参保 者 的 健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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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医疗保 险模 式 是 一 种 以 税 收形 式 筹集 资 金 通 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