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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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如何认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重要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中国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认识经历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时期,基本的认识是“政府是万能的,市场是无用的”。这种认识推广到政策上,就是只要计划,不要市场。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初期到1984年,基本的认识是“政府不是万能的,需要市场来补充”。这就是“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指导思想。按照这种思想,政府能干的让政府干,只有政府干不了的才允许让市场干。应该说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进步,但仍然是本末倒置的。1985年,经济理论界开始形成了这样的认识,即应该是市场能干的让市场干,市场干不了的才需要政府干,即政府是补充的观点。这其实就是我们从微观经济学教科书中学到的基本东西。大概在同时,我曾提出这样的观点,即市场干不了的政府也不一定干,因为政府可能比市场干得更糟糕。有很多人说市场不完美,但是政府干起来可能更不完美。很遗憾,这样的观点至现在也没有真正深入人心,更没有变成我们制定政策的主导思想。事实上,许多政府部门至今仍然是“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思想。
“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指导思想可以以其他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说,现在的一种流行的说法是,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不应该是参与人,不应该是一个球员,而应该是个裁判和规则制定者。说政府不应该是参与人,不应该是一个球员,这没有错。但说政府是市场经济
中的裁判和规则制定者就过高地估计了政府的作用。我今天发言的主题首先要破除这个观点。
首先,说市场经济下,政府就是裁判,就是规则制定者,不符合现实的情况。现实中,市场经济的秩序主要是由“看不见的手”来维持的,多数情况下,竞争中的胜负并不需要政府来判决。比如我们俩签订了一个合同,难道我们是害怕政府惩罚我们才执行这个合同吗?不是。我之所以愿意执行这个合同,是因为我害怕不执行这个合同,言而无信,以后就没有人愿意与我做生意了。只有在非常情况下,才会求助于政府。我们俩之间签了合同,由政府监督我们来执行,这在市场经济下占得比例非常少。在这里,我特别想提一个新的概念――其实不新了。亚当·斯密讲市场经济是“一只看不见的手”(an invisible hand),这时候本身已经排除了政府是一个规则制定者和裁判员,否则,市场经济就不是由一只看不见的手指挥了。如果我们仔细看一下亚当·斯密的书,我们会发现还有一个意思,市场不只是看不见的手,还有“一只看不见的眼睛”(an invisible eye),这就是“声誉机制”。市场经济只所以能正常运转,不是因为有一个政府在监督你做什么,而是因为“声誉机制”这只隐形眼在监视着每个人。
第二,说市场经济下,政府是裁判,是规则制定者,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人们之间的交易并不是有了政府以后才开始的。国际贸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十一世纪的时候,地中海的贸易开始复苏。地中海的贸易就是国际贸易,没有统一的政府,怎么发展起贸易的?就是靠商人自己发展起来的,他们有一个私人的法律系统(law
merchant),不是政府的。这个法律系统至今仍然是国际间商业仲裁的基本框架。即使在法律最发达的美国,大部分商业纠纷也不是由法院裁决的,而是由私人仲裁机构裁决的。因此,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现实上看,都不能理解为市场经济下只有政府是一个法官,是一个规则制定者。当然,有些规则需要政府制定,有些纠纷需要政府裁决,但市场经济的主要规则的制定者不是政府,而是商人自己。
第三点,如果政府是一个规则制定者,将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我提出以下三个命题:第一个命题: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方,政府在处理企业问题上花得精力越多,企业在处理与政府关系上花得精力越多,这个国家就越落后。外企来中国以后,他们多少精力花在跟政府打交道上?我们政府官员很自豪,说我成天关心外国企业,老在接见外国投资者,大老板。我们在电视上几乎每天都看到这样的镜头,这是非常不正常的。我们去美国办企业,需要看总统、州长、市长吗?不需要。深圳康佳集团老总自豪地说他已经半年没进市政府的大门了,这是好事啊,十年不进才好呢。本来公关在国外是与媒体的关系,在中国变成了与政府的关系。任何进入中国的大企业,都要有一个与政府的关系部。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很大的产业,就是专门安排外国投资者见中国政府官员的产业,有很多是外国人办的,也有中国人办的,生意很好,收费很高,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很好地深思。政府不要说我花了多少时间在企业上面,这是落后的表现。
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我们的审批制度,干什么都要由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我认为,必须废除办企业的审批制。现在讲西部开发,
西部有没有优势,关键是制度有没有优势,一定要废除审批制。有一个例子,一个朋友分别在美国、香港和深圳注册了一个公司,在美国注册花了十几分钟,在香港花了半天,在深圳花了两周多。我想在北京至少要两个月,在西安可能要四个月。注册的时候,公司的名字上带有一个网字就必须得到信息产业部的批准。而且工商局有权决定你这个可行性报告不可行。为什么?说你的盈利前景不好。这就像两个人去婚姻登记,登记人员可以拒绝你,说你们俩感情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回家去吧。看看我们国家,企业界的人士多少精力浪费在这里?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必须废除办企业的审批制。办企业是个人的权利,不是国家的权利,不是国家有权垄断的东西,必须明确这一点。
在西方,立法的精神、政府管理的精神是首先假定你们是好人,允许你自由地创业,如果你干了坏事,再处罚你。我们是首先假定你是坏人,先把你管住,你要证明自己是好人我才给你创业的机会,这就是审批制。有人会说,现在有这么多骗子,如果不审批不是骗子更多吗?我想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是全世界审批最严的国家,也是唯一的在所有的行业实行审批制的国家,而也是全世界骗子最多的国家?
这就是我的第二个命题:政府管得越多,市场中的骗子越多。我们国家为什么骗子这么多?就因为政府管得多。在市场经济下,靠声誉机制。所谓声誉,就是牺牲今天的利益以换取明天更多的利益。我今天不骗你,因为骗了你以后,明天就没有做生意的机会了。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