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采购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战略采购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代表需方,确定乙方为本协议期内红杉地产附件一品类战略合作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红杉地产附件一品类战略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定义

a)需方:指本协议下甲方正在进行的和拟进行的控股/参股/代建

的房产项目公司。

b)供方:指乙方。

2、合作方式及范围

a)甲方指定乙方为附件一品类的主要战略合作商之一,需方可

根据在建工程的需要决定是否选择乙方的产品和施工服务,本

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并非保证最终采用乙方的产品和服务,而

是将乙方纳入合作商名单,需方从合作商名单选择采购。

b)若乙方产品不能满足需方所开发项目的要求,需方有权选购市

场上其他公司的产品。

c)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甲方下属房地产项目附件一品类采购之

框架式协议。具体实施采购项目的确定以及供需各方具体权利

义务由乙方与甲方下属的项目公司签订。

d)样板房、示范区受本协议的约束。

3、产品价格

a)乙方确认给甲方的战略报价价格见附件1。

b)产品单价计价原则等系需方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供方

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

保险费)、税金、货到工地负责堆放至需方指定地点、配合业

主装修及交付使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二次装卸费用,还包

括深化设计、维修、检验试验费、样品费和更换、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

c)本战略协议合作期限内,若附件一内产品价格上涨,合同价格

不做调整;若附件一内产品价格下调,则合同价格则相应下调。

d)对于合同执行期间,若需方在其项目选型过程当中需选用到新

产品,则供方应对此类产品之公开市场标准价格以书面形式函

告需方,供需双方对此类报价自确认后执行。

4、付款方式

需方与供方签订采购合同,其支付和结算方式约定如下:

5、施工单位事宜

a)需方各项目所在城市或区域的附件一品类材料的施工单位由

乙方指定,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b)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要求更换施工单位,须首先获得需方

同意并经由双方书面确认。

c)供方向需方提供的所有附件一产品确属真实品牌,若需方发现

任何项目的任何附件一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则需方有权单

方面决定终止该项目采购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d)乙方须配合需方做好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工作。

6、合作期限

本战略协议合作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至年月日,已经签署的协议尚未履行完毕的,继

续按约履行。

7、供货周期

详见附件一

8、质保期

所有产品的售后质保工作由乙方承担,质保期详见附件一,质

保期自甲方项目业主集中交付之日起计。

9、甲方权利和义务

a)甲方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向合同无关方透露本

协议的内容。

b)甲方有义务知会乙方其所开发项目进展的状况;

c)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察及要求乙方提供其资质、财务、业绩

及其他相关资格预审资料;

d)需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根据具体材料确认施工工艺。

10、乙方权利和义务

a)乙方有义务保证满足甲方开发项目所需相应产品的需要,对甲

方所有开发项目(包括随时可能增加的新开发项目)都有按照

本协议书及附件规定的供货能力;

b)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中的项目现场进行定期检查,保证严格

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供货和施工服务。

c)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当月甲方项目的附件一产品总供货

量明细,供甲方作核实用。

d)乙方有义务确保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相

关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存在多个标准或各标准之间存在矛

盾的,以甲方认定的标准为准。对于甲方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

有检验和检查要求的乙方供应产品,乙方保证产品已经通过当

地政府部门的准用检查,并获得了当地颁发的准许使用证明;

e)乙方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向合同无关方透露本

协议的内容。

f)乙方有义务确保为需方所有项目使用的产品提供充足的备货,

以满足长期售后服务的需要。

g)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人员的参观考察;

h)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联系方式的变化。

11、违约责任

a)任何一方在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履行协

议的,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因提前终止协议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

部损失(包括守约方所在的需方或供方的损失)。

b)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

依法赔偿因此给甲方及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i.供方拒绝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与需方签订合同;

ii.甲方收到需方对供方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达到3次并经调查属实的。

12、不可抗力

a)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水、暴雨、暴雪、

火灾等),突发社会事件(战争、动乱、罢工、爆炸事件、疾

病、戒严等),不可预见的人为灾难(核辐射、爆炸、沉船、陆地重大交通事故等),及其他不可抗力。

b)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但应

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便对方作好应对准备,防

止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13、纠纷处理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

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

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

乙方贰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