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总则
本标准旨在规定天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包括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给水排水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地区的公共建筑,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
2.术语
2.1 建筑节能设计:指在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采用节能技术和措施,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设计方法。
2.2 建筑热工:指建筑围护结构和热工系统的设计,包括保温、隔热、通风、遮阳等方面。
2.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指为满足建筑室内环境要求,采用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对建筑室内环境进行控制和调节的设计。
2.4 电气:指建筑的电气系统设计,包括供电、配电、照明、控制等方面。
2.5 给水排水:指建筑的给水、排水和雨水系统设计,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雨水收集利用等方面。
2.6 可再生能源应用:指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为建筑提供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3.建筑与建筑热工
3.1 建筑设计应遵循节约能源的原则,合理规划建筑布局,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降低能源消耗。
3.2 建筑热工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和隔热措施,提高建筑的热工性能。
3.3 建筑设计应考虑自然通风和遮阳措施,合理设计窗户和阳台等构件,充分利用自然能源,减少对机械通风和空调的依赖。
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1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2 系统运行应智能化控制,根据室内外环境参数自动调节送风量、温度等参数,实现节能运行。
4.3 系统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5.电气
5.1 电气系统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系统,降低能源消耗。
5.2 照明系统应采用高效节能灯具和合理的照明控制方式,提高照明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