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会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近代化历程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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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教会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近代化历程中的重要地位
作者:丁鑫南方翔
来源:《消费导刊·理论版》2008年第01期
[摘要]尽管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办教育是以“培植一个强健的基督教化社会为具体目标”,创办教会大学最初也是为了宣扬基督教,但随着教会大学神学教育的日益弱化,教会大学的教育功能却日益显现出来。教会大学在教育管理模式、高教职能、女子接受高等教育等多方面促进了中国高等教育的近代化。总的来说,历史事实表明,教会大学的教育功能大大超过了其神学教育功能,教会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近代化的历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教会大学神学教育高等教育
过去学界往往对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创办的教会大学评价不高,绝大多数中国近代教育史著作会把教会大学归入帝国主义对中国进行教育侵略的举措之一。李楚材在其《帝国主义侵华教育史资料教会教育》一书中谈到“教会学校或教会所办的各类教育事业,是帝国主义列强对我进行文化侵略政策的最重要的也是最大量的手段。”不过,随着对教会大学史研究的逐步深入,对教会大学的评价也日益客观。笔者在这里先分析教会大学中的神学教育,再谈教会大学对促进中国高等教育近代化起到的巨大贡献,目的是尽可能地想表明这样一个观点,即教会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近代化历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一、教会大学中逐渐弱化的神学教育
以往人们对教会学校的攻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些学校用必须参加的宗教课程和宗教仪式来对中国学生进行宗教灌输,将他们培养成教徒。教会大学的神学教育往往成为人们非议的焦点。可是如果我们仔细对教会大学的神学教育做一考察,会发现:事实上,教会大学的神学教育经历了一个逐渐弱化最终在形式上被终止的过程。
不能否认,教会大学创办之初是有非常鲜明的传教目的的。教会大学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训练教牧人才的需要.因此教会大学与神学教育,从来就息息相关。19世纪末20世纪初不仅是在华教会大学的形成,也是教会大学神学教育的发轫阶段,在此期间,近半数的教会大学拥有自己的神学,而这些大学所属神学不仅在本校,而且在整个神学教育界,均占有重要地位。为了推行神学教育,19世纪末以前,各教会大学的神学教育基本上都有分量大、用时多、而且强迫必修的特点。
但是,对于19世纪教会大学的神学教育,我们也要看到,19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社会环境的变化和传教士教育工作的开展,教会学校的培养目标有了一定的扩大。在1890年全国新教传教士大会上,一些传教士开始以新的角度论证教会学校的培养目标。如狄考文提出“教会学校应该培养教员、工程师、测量员、机械师和领袖人物,培养胜过中国的旧式士大夫的、有成就有影响的基督徒。”顺理成章的,这种教会学校培养目标的扩大导致了教会大学宗教性质的相对减弱。
到了20世纪,一方面受中国国内传统思想的抵制,一方面受西方神学理论论争的影响,教会大学的宗教性质更是进一步减弱。以至于发展到“教会学校已不局限于招收教徒子弟,特别是基督教大学,非教徒学生的比重已逐步超过教徒子弟,而且从二十年代以后,一般教会学校表面上已不再强迫学生上宗教课和入教了。”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1924年开始的历时四年之久的收回教育权运动。1923年余家菊在《教会学校问题》一文中,首次提出了“收回教育权”的口号。从此,中国的收回教育权运动开始形成浪潮,此起彼伏。1924年广州圣三一中学的英国传教士与中国学生的冲突进一步推动了收回教育权运动。全国也逐渐形成了一个反对教会教育的浪潮。1924年中华教育改进社第三届年会做出了收回教育权的议案,要求政府制定注册条例。同年10月,全国教育联合会向政府提出了两个议案即《教育实行与宗教分离案》和《取缔外人在中国办理教育事业案》。指出外国人在中国办学的种种弊端以及禁止教会学校中的宗教活动。 1925年“五卅”惨案前后,收回教育权运动达到了高潮。对学生运动的进一步同情与支持加深了普通民众对教会学校的厌恶,这也使收回教育权运动从学生以及知识界的倡导变成一种公众的共识,形成一种群体压力,种种条件和因素促使当时执掌中国政局的北洋军阀政府顺应民众呼声,采取真正的行动。1925年11月16日,北洋军阀政府公布了《外人捐资设立学校请求认可办法》,其中与教会大学神学教育密切相关的是五六两条:“(五)学校不得以传布宗教为宗旨。(六)学校课程,须遵照部定标准,不得以宗教科目列入必修课”它第一次以政府的名义宣示:如果教会大学再进行神学教育那将是非法的。
1926年2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私立学校规程草案》,8月29日正式发布,其中与教会大学神学教育密切相关的是第五条:
第五条私立学校如系宗教团体所设立,不得以宗教科目为必修课,亦不得以在课内作宗教宣传,学校内如有宗教仪式,不得强迫或劝诱学生参加。在小学并不得举行宗教仪式。
在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宗教活动的基础上,又提出反对对学生进行“劝诱”使其参加宗教活动,这更加削弱了教会大学传教的目的。
1926年教育部公布《私立学校规程草案》,其内容更为细致详尽,并且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条例规程,限令教会大学必须向政府进行注册,否则将被停止招生或勒令关闭。而注册的前提条件便是禁止把宗教列为必修课和停止在学校进行宗教宣传。从此,不管中国政府对神学院与教会大学的“貌离神合”多么宽容,至少在形式上,教会大学的神学教育就此寿终正寝。
通过以上对教会大学神学教育的历史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教会大学并非我们所想的一直就是个进行宗教宣传的地方,它的神学教育日益弱化并最终在形式上被终止,教会大学的神学教育并非如人们所想的,是其对中国近代教育产生的最大影响,相反地,伴随着教会大学神学教育的日渐弱化,其更引人注目的教育功能正日益彰显出来。
二、教会大学对促进中国高等教育近代化起到的巨大贡献
教会大学对促进中国高等教育近代化贡献很多,笔者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作为一种由西方传教士创办的大学,教会大学以西方大学为榜样,建立了高效率的学校管理体制,设置了综合性的院系机构,同时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系科,从教育管理模式上促进了中国高等教育的近代化。
教会大学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虽然表面看上去隶属层次很多,但仔细分析会发现其实发挥作用的就只有那几个部门。以上海圣约翰大学为例,表面上它的隶属关系为美国圣公会主教院差会部创办人会上海教区校董事会校务委员会校长,但实际上发挥作用的仅是创办人会、校董事会和校长,而且这三个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一些教会大学还继承了近代欧洲大学的自治传统,鼓励师生参与学校管理。总的说来,教会大学的管理体制具有简洁、精干、高效有序而又富有民主的特点,这是以往中国高校所没有的。
在院系设置上,教会大学一般由若干学院组成,学院下面又设有一批系科,这种设置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整体性,而且专业性较为突出,便于管理和人才的培养。
此外,教会大学能够从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特点出发,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集中优势力量,办好一些富有特色的院系及专业。比如圣约翰的医学院、东吴的法学院、沪江的商学院因办学质量高,适用性强,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设在上海的东吴法学院因声誉日隆,规模一再扩充,竟至超过苏州东吴大学本部(1930-1931年度,东吴法学院共有学生594人,同期的东吴大学本部仅有45人)。
总之,在高等教育管理模式的近代化方面,教会大学起了先行者的作用,其管理体制完善,院系设置合理,学科特色突出,较当时的国立大学略胜一筹。另外,在将西方大学先进的办学模式移入中国后又能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和自身的能力加以适当调整,促使一些系科逐步上规模、上档次,成为该大学乃至高教界的代表性学科。这些无疑是可取的。
第二,教会大学普遍重视教学、研究、推广三者相结合,并将之作为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从而具有了培养人才、发展学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在教育职能上促进了中国高等教育的近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