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我国水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_我国水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_我国水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国内生态旅游普遍存在的问题

国内生态旅游普遍存在的问题 (1)旅游发展与扶贫 当前,旅游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中西部经济发展战略中具有其他产业不可替代的优势,中国中西部地区拥有的独特的旅游资源已经在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中产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旅游扶贫战略已经成为中央与地方政府中西部地区扶贫攻坚战略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是旅游与很多其它的社会经济发展项目一样,随着规模化和规范化运作,穷人在参与程度和在“价值链”中的份额非常有限,旅游扶贫有可能加大贫富差距。 (2)生态旅游概念和认证 目前国际上对于生态旅游的定义非常多,但是缺乏统一的标准,会上有代表提出单纯依靠定义来发展生态旅游是没有意义的。现在的情况是有一些企业或个人,大肆宣传开发生态旅游,其实并不关心旅游本身,真正关心的是资本运作,即以旅游开发为名取得低利息贷款,把贷款投入到利润率高的行业中去。 而一些真正想搞生态旅游的企业或组织,却要花大量的精力和资源来应付这些层出不穷的“李鬼”,以免被各种怀疑的眼光误认为自己的动机不纯。这就导致了市场的混乱,投资者对于投资环境没有安全感,很多适合的项目地区随之失去了开发生态旅游的机遇。 关于生态旅游的概念,究竟是强调“生态”还是强调“旅游”,由于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众说纷纭之中似乎各有各的道理,导致各方面对于生态旅游的要求既复杂又略显苛刻,开发的过程需要照顾方方面面的关系,使得生态旅游从一开始就承受了太多的压力和责任。而由概念而引出的生态旅游认证,比如国际上知名的绿色环球21认证,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得到国内的认可和接受,在中国的推广也有待时日,短时期内还无法解决生态旅游真假难辨和市场混乱的局面。 (3)生态旅游产品 相对与大众旅游市场的无序开发和唯利是图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大家对于开发兼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周边社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旅游精品的观点是比较肯定的。但随之而来的问题较多,例如生态旅游市场信息由谁或应该由谁来收集,产品由谁来设计,如何开拓市场以及市场是否接受,做精品项目需要的先期投入资金从何而来,精品项目的卖点和市场核心竞争力在哪里,生态旅游究竟应该承担多大的功能和任务? (4)生态旅游的市场营销 中国的生态旅游处于探索开发阶段,针对市场营销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考虑,一是市场定位问题,二是生态旅游采用什么的营销方式。旅游企业的市场定位是市场营销的一项战略性工作,它是企业在营销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来确定本企业的服务对象。 中国的生态旅游市场应该怎么定位,目标群体是外国游客?还是中国的富有人群?需要进一步思考。 中国目前的旅游营销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是,(1)市场动态掌握的少,宣传促销的针对性不强;(2)宣传促销的投入不足;(3)整体促销合力不强,宣传促销活动缺乏系统性、科学性。生态旅游要避免以上问题,同时要充分利用现在媒体的力量和政府的作用,加强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宣传促销,扩大生态旅游产品的知名度,激发游客的旅游欲望,开生态旅游的旅游市场。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和加强生态旅游宣传促销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的促销手段开展国内外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增加生态旅游的影响力。 (5)旅游与旅游开发区当地人的权利 旅游开发商、政府干部等应该把充分尊重当地社区群众意见,保证他们的权利加以慎重

上海-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上海生态补偿机制 一、政策调研: 1、政策性文件 (1)《关于上海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 (2)《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沪财预﹝2009﹞108号) (3)《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沪府发〔2010〕1号) (4)《上海市公益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考核实施细则》 (5)《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沪府令〔2013〕10号) (6)《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64号)2、上海市生态补偿机制发展进程 2009年,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主持召开的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关于上 海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两个文件。会议要求, 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的办法,形成导向明确、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区 县进一步开展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全市生态环境。 上海市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工作过程中,先从建立基本农田、公益林、水源地的生 态补偿机制入手,逐步扩大范围、完善方式、健全机制。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上海市建立健 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包括公共财政投入、扶持产业发展、市场运作和相关制度保障 4个方面内容,明确了生态补偿“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基本原则,提出了“综合运用行 政、法律、市场等手段,建立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调整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促进生态保 护地区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上海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注 重体现区县贡献和政策导向,注重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和转移支付整体效用,内容包括转移支 付分配因素、资金使用和管理3个方面。 自本市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以来,上海市在饮用水水源地、公益林、碳排放交易生他补偿 等领域均有较好的成效。2009年至2012年,市级安排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累计达43.9 亿元,年均增长为24.3%。2013年,本市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年初预算安排生态补偿 转移支付资金15.5亿元,比去年增长9.2%。 2015年,上海正按照“应保尽保、总量拓展”的要求,划定生态红线。由初步形成的生 态保护红线划示规划方案可以看到,红线保护区域涵盖15类生态空间,包括自然保护区、饮

实用文库汇编之生态补偿机制存在问题及借鉴国际经验

*实用文库汇编之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一、我国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国际经验借鉴 1、生态补偿模式单一。目前我国在生态补偿过程中,更多采用政府补偿模式,而市场补偿模式采用较少。在补偿方式上以政府主导的纵向补偿为主;区域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横向补偿较少。借鉴国外经验,首先要拓展政府主导生态补偿模式,形成政府直接补偿、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征收生态补偿税“三驾齐驱”;其次要推进绿色偿付、配额交易、生态标签认证、排放许可证交易、国际碳汇交易等多种市场补偿模式,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2、生态补偿范围单一。即生态补偿主要局限于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水源保护等大型环保项目方面。从补偿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森林、流域水资源、矿产资源涵养水源、净化水质、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服务)。借鉴国外经验,应逐步探索碳汇、生物多样性、景观等生态功能(服务)的补偿机制,尤其是顺应低碳经济的发展,积极扶持碳汇林业、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减排固碳参与CDM项目,寻求生态补偿国际资金和技术融资的新渠道。 3、生态补偿标准单一。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气候、收入水平、物价及经济结构等均有较大差异,但在目前各地各类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中,往往出现定价机制过于简单,生态补偿标准“一刀切”的现象。借鉴国外经验,首先应考虑补偿的差异性,充分考虑受偿方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特点和补偿对象的生态特征;其次应体现补偿的动态性,探索基本补偿阶段、产业结构调整补偿阶段、外溢补偿阶段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动态调整机制。 4、生态补偿方式单一。在生态补偿过程中,“输血型”补偿过多,“造血型”补偿偏少。以致实施生态保护政策后,除了政府给予的补贴外,缺乏新的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也导致后期生态保护地区居民慢慢回归传统的生活、生产方式上,影响生态保护的成效。借鉴国外经验,应以“技物结合”作为主要补偿方式,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保障生态补偿机制的长效性。 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六大实施途径 1、财政转移支付。一是推荐“因素法”作为转移支付分配的主要方法,使财政资金获得多少与该地区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任务多少以及重要性挂钩;二是以项目运作作为主要补偿载体,加强地方专项资金配套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优化财政补助结构;三是丰富公共支付体系的实现形式,重视产业扶持型转移支付、技术支持型转移支付、认证培训型转移支付等“造血型”补偿方式。 2、生态补偿基金。一是在现有水权交易模式下,围绕建立流域补偿基金理事会和加强流域补偿基金监督机制两大环节,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制度;二是借鉴中国绿色碳基金运行模式,成立地方碳基金管理委员会,结合地区低碳经济发展规划,若某市(县)的碳源总量高于碳汇总量,就要对超出部分进行现金支付,直接缴入地方碳基金;碳源总量低于碳汇总量的地区则可获得生态补偿。

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计算方法

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计算方法 1、支付意愿法(WTP)支付意愿法,又称条件价值法是对消费者进行直接调查,了解消费者的支付意愿,或者他们对产品或服务的数量选择愿望来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往往会低于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最大支付意愿的补偿标准是利用实地调查获得的各类受水区最大支付意愿与该区人口相乘得到,估算公式为: P=WTP u×POP 式中:P为补偿的数值,WTP为最大支付意愿, POP 为各类人口, u表示各类受水区。 意愿调查评估法直接评价调查对象的支付意愿或受偿意愿,理论上应该最接近边际外部成本的数值,但结果存在着产生各种偏倚的可能性,如不进行细致足量的问卷调查,则可能出现重大偏差。 2、机会成本法(OC)机会成本法是指水源保护区(投入主体)为了整个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而放弃一部分产业的发展,从而失去了获得相应效益的机会,即财政税收损失。我们把放弃产业发展所可能失去的最大经济效益称为机会成本,作为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公式为: P=(G O -G)*N。 式中:P为补偿金额(万元/年);G0为参照地区的人均GDP(元/人);G为保护区人均GDP(元/人);N 为保护区的总人口(万人)。 或者:P=(R O -R)*N t+(S O -S)*N f。 式中:p为补偿金额(万元/年);R0为参照地区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元/人);R为保护区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元/人);N t为保护区城镇居民人口(万人);S0为参照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S为保护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N f为保护区农业人口(万人)。 当流域水生态的社会经济效益不能直接估算时,可以利用反映水资源最佳用途价值的机会成本来计算环境质量变化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或水生态服务的价值,但机会成本法所计算出来的标准往往会高于补偿者的支付意愿,甚至超出他们的支付能力,且水源保护区损失的效益全部被受水区承担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水源保护区在保护过程中也获得了一定的生态环境效益。 3、收入损失法:该方法主要利用流域水生态变化对健康的影响及其相关货币损失来测算流域水生态服务的价值。从流域水源区居民角度来看,因保护水资源投入的成本以及限制高耗水、高排污企业的设立而使其发展权受到限制,会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损失。其计算公式为: TC=DC+IC, DC=TDC+FDC+XDC+SDC+JDC+WDC, IC=TIC+GIC。 式中:TC为总成本, DC为直接成本, IC为间接成本, TDC为退耕还林直接成本, FDC为封山育林直接成本, XDC为新造林投入, SDC为水土流失治理的投入,JDC为水质监测站的投入,WDC为水质改善的污水处理场建设投入,TIC为退耕地损失的机会成本,GIC为限制工业发展损失的机会成本。 从受益区的角度来考虑,考虑其支付水平、取水量以及排放污水量的情况,并得出补偿分配系数。补偿分配系数为:

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现在乡村旅游的兴起,全国越来越多的乡村被开发为旅游乡村。在这个潮流的带动下,乡村 的发展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是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也有弊,优点在被无限放大之时,弊端比没有被 掩盖掉。若是这些弊端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乡村旅游的发展将会弊大于利。因此,了解这些问题, 想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将是乡村旅游业开展之初首要做好的。 1.乡村旅游的起源 现代城市的快速发展,到处都是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夏,路上都是川流不息的车辆。没有蓝天白云,没有清澈小溪,更没有鸟语花香。大城市就像一个大大的牢笼,每天有着规划好的行程,有着道德规范好的行为准则......城市里的人有着太多的不得已,有许多的压抑,许多的不自由,不快乐。人们在这样的环境中,长期积蓄的情绪需要释放。因此,就有了许多想到大自然走走,感受感受,释放自己的人。然而,一些名山大川为世人所敬仰,很多时候都会有如潮的人流,并不是放松自己的好去处。这时,乡村的炊烟袅袅之景,乡民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随心安逸生活景象,还有乡村民情、礼仪风俗等都使大城市里来的人感触颇深。还可以观赏当时种植的一些乡村土产(水稻、玉米、高粱、小麦等)、果树、小溪、小桥及了解它们以前,现在的故事。在乡村,没有拘束,没有压力,也没有喧闹,只有自然的宁静。而当到乡村散心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频繁的时候,发现有利可图的商人,开始出资开发乡村旅游,就这样,乡村旅游开始商业化出现了。 2.乡村旅游开发分析 乡村旅游其实有许多的优点,让人们了解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欣赏乡村的优美景观、自然环境、建筑和文化等资源。在传统农村休闲游和农业体验游的基础上,拓展开发会务度假、休闲娱乐等项目的新兴旅游方式。乡村旅游不仅是基于农业的旅游活动,而是一个多层面的旅游活动,它除了包括基于农业的假日旅游外,还包括特殊兴趣的自然旅游,生态旅游,在假日步行、登山和骑马等活动,探险、运动和健康旅游,打猎和钓鱼,教育性的旅游,文化与传统旅游,以及一些区域的民俗旅游活动。但是,现在,许多跟随乡村旅游潮流的商人开发的乡村旅游,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他们只是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忽视了乡民的利益与造成的问题后果。 3. 乡村旅游开发的意义 它迎合了都市人“回归自然”的心理需求,且从另一面也圆了都市人的绿色梦,亦丰富了我国生态旅游的内容;符合我国旅游产品结构化调整的客观要求,是旅游开发形式转型的新探索。做得好不仅能给游客带来快乐,也能发张当地的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4. 乡村旅游开发中的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乡村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1 对乡村旅游层面理解不深,概念混乱 目前,许多的开发商并不懂得真正的乡村旅游的真正概念。乡村旅游特指在乡村地区开展的,以特有的乡村人居环境、乡村民俗文化、乡村田园风光、农业生产及其自然环境为基础的旅游活动,即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属于环境旅游范畴,以具有乡村性的人文客体为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属于文化旅游范畴。所以,乡村旅游包括了乡村性的环境旅游和乡村民俗文化旅游。在某一

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一、关于环境补偿机制的文章: 1、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与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十七大报告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宏观调控体系中首次提出,要重视资源与环境保护的要求,即建立考虑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此举旨在通过非行政化的方式解决资源与环境的瓶颈问题。 一、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弥补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 近十几年中,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使石油消费量增长100%、天然气增长92%、钢增长143%、铜增长189%、铝增长380%、锌增长311%、十种有色金属增长276%,资源不足成为突出的瓶颈问题。2003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一煤炭消费大国和第二石油电力消费大国。同时,水资源、土地资源的缺口也在不断增大。数量稀缺且分布不均的资源成为决定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短板”。补足资源“短板”正是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现实意义所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相应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的理论基础是公共物品理论和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理论。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重点应该包括: 第一,建立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应该按照维护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要求,构建合理的自然资源价格的差比价关系,正确地处理自然资源与资源产品、可再生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土地资源、水域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各种不同资源价格的差比价关系;纠正原有的不完全价格体系所造成的资源价格扭曲,将资源自身的价值、资源开采成本与使用资源造成的环境代价等均纳入资源价格体系。通过完善资源价格体系结构,为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提供体制保障。 第二,严格执行资源开采权有偿取得制度。石油、煤炭、天然气和各种有色金属等都是面临枯竭的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因此资源开采者必须向资源所有者——国家交纳相应的税费以获得开采权。应彻底取消自然资源一级市场供给(行政无偿出让和有偿出让)的双轨制,使企业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争手段公平地取得资源开采权。对于此前无偿或廉价占有资源开采权的企业均应进行清理。 第三,发挥财政职能,做好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工作。发挥财政的配置职能,形成合理的资源成本分摊机制,将资源自身价值及开采费用、开采资源造成的环境恢复费用、资源开采生产的安全费用等共同成本合理地分摊到资源开采、资源产品和产品服务等产业链条之中;发挥财政的调节职能,将资源有偿使用的收入进行有效的分配,在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成的基础上,实行“专款专用”;发挥财政的监督职能,依据财经制度促使使用资源的经济成分准确、及时、足额地交纳有关税费,同时对造成资源有偿收入的税源和费源“跑冒漏损”现象进行检查验证。 第四,加强资源开发管理和宏观调控。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资源市场环境,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资源初始配置机制和二级市场交易体系,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

国内外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经验借鉴

国内外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经验与启示 城市水源地对于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水源地的水质与水量,世界各国对城市水源地周边的工业生产普遍进行了严格限制,同时对水源地居民因生态保护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国内福建、浙江等省也对构建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研究国内外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经验,对于我省加强生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外建立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成功范例 1、美国纽约市政府饮用水源补偿计划。美国是个高度崇尚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加大水源涵养地农民对水土保持的积极性,美国在水源地保护方面建立了以水权交易制度为主要手段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建立上下游之间或水源涵养地与清洁水使用者之间的环境产权交易市场,来解决上下游公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如纽约市90%的饮用水来自于离该市200公里的特拉华州的乡村,那儿有7.7万人和350多个奶牛场。1989年美国颁布了一项新的法律,规定饮用水要么经过过滤,要么实施微生物含量最小化的水域管理计划。建立新的过滤厂纽约市需要花费70至90亿美元,为了避免这笔庞大的花费,1992年纽约市政府与水源地农民和森林所有者达成

生态补偿协议。协议规定,采用最佳生产模式(不破坏水源水质)的奶农和森林经营者可以获得400万美元的补偿金,而这些钱足以弥补他们的额外生产成本;同时,纽约市政府还向改进和重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改进供水设备或者大坝的人支付4.7亿美元的补偿。尽管这是一个自愿参加的协议,但由于较好地考虑了水源保护者的利益,因此超过85%的农民和水源环境相关方参加该计划并领取了补偿金,使该计划取得了全面成功。 2、法国威泰尔矿泉水公司水源地保护项目。20世纪80年代,位于法国东北部的莱茵河-默兹河流域水源质量受到当地农业活动的严重威胁,依赖该地区干净水源制作天然矿泉水的公司不得不做出选择,要么设立过滤工厂,要么迁移到新的水源地,而威泰尔矿泉水公司采取了保护原有水源地的方法来减少成本。威泰尔公司通过向农民支付费用,要求农民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包括减少和改进奶牛养殖业、改进对牲畜粪便的处理方法、放弃种植谷物和使用农药化肥以及在流域内植树造林等措施,以确保水源质量不被影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威泰尔公司投资约900万美元在水源区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1500公顷农业土地,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返还给那些愿意改进土地经营措施的农户;与40多个愿意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的农场主(总土地面积为1万公顷)以每公顷土地320美元(连续7年)的价格签订18~30年的

生态旅游存在问题

关于生态旅游存在问题的文献综述 摘要:目前生态旅游面临很大困境,究其原因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未建立科学的概念体系,在实践中对旅游者、开发商经营者、行业管理、规划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手段,因此,应当谨慎对待生态旅游盲目扩张的问题。 关键词:生态旅游环境破坏制约因素 正文: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态旅游已经得到较快发展,但是生态旅游系统、科学理论体系尚未建立,在实践中存在可操作性差、有较多难以克服的制约因素等问题,导致其发展目标难以实现。同时,生态环境也因生态旅游的开展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旅游业被称为“无烟企业”,然而无烟并不意味着无污染无破坏,生态旅游的发展值得我们反思探讨。 一、大规模发展生态旅游的制约因素 1、尚未建立系统、科学的概念体系 什么是生态旅游?国内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比较统一的概念。据不完全统计,国外有近千个定义;国内学者给其下的定义也有数十种之多,不同定义之间的差异很大,主要体现在生态旅游的目的、途径、地点、主体及其造成后果等方面,在旅游业界还比较普遍的存在着对生态旅游概念的误用滥用等现象,上述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一种观点认为,凡是到生态环境较好的自然区域惊醒的旅游活动

都是生态旅游,在旅游业界这种观点非常普遍。照此观点,除城市旅游之外的旅游形式都属于生态旅游,这显然是不规范不科学的。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对两种概念理解不清的结果,它把生态旅游和自然旅游等同,而自然旅游属于普通旅游的一部分,这种认识没有触碰到生态旅游的本质,生态旅游对旅游的主体、资源、发展途径和目标都有一定的限定,这宗对生态旅游概念的泛化理解,实际上是对生态标签的滥用。 1.2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生态旅游才特别强调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因而进一步认为,生态旅游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而生态学告诉我们,任何形式的旅游活动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任何形式的旅游活动都应该体现对生态环境的足够重视与维护,而并非只有生态旅游才可独当此任,更不可认为可持续理念就是生态旅游的本质,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其实践的具体途径应当包括生态旅游在内的多种旅游活动形式,两者的区别在于生态旅游只是一种特定的旅游活动形式,而可持续发展旅游是旅游地规划管理的一种模式。 1.3部分学者认为,广义的生态旅游者是指到生态旅游区的所有旅游者,而狭义的生态旅游者是指到生态旅游区旅游并对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和区域发展负有责任的游客。广义的生态旅游者概念的这种定义方法,具有统计意义上的便利性,但体现不出生态旅游者与普通旅游者的区别,因而有学者认为,正是概念泛化造成生态旅游区环境的污染与破坏。狭义的概念对生态旅游着有明显的限定,要求旅游者有较高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考与建议 ——国外生态补偿机制对我国的启发 摘要: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给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通过对德国、美国以及一些西方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总结了它们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结合我国国情,提出自己的建议,认为应当重视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环境税收制度,实施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互补作用,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关键词:生态补偿环境问题环境税收和谐社会政府与市场 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也在不断恶化。21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的观念开始从一味利用自然资源向与自然界协调发展转变。改革开放后,我国一直处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当中,而这样的态势一方面使得我国综合实力增强、世界政治地位提高;但另一方面,经济增长过快给生态环境也带来了巨大损害。据统计,我国生产1美元国内生产总值的单位能源消耗是日本的11.5倍、法国和德国的7.7倍、英国的5.3倍、美国的4倍以上。而这样高的能源消耗必然给我国带来生态环境极度破坏,例如土地沙化现象严重、林地退化等。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口号,这说明对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再生利用已经刻不容缓。所以,在切实了解我国的历史、地理和当今政策等一系列国情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成功经验,做到取长补短,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生态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一、生态补偿的概念

生态补偿在目前并没有统一的界定,狭义来看,生态补偿是指对人类行为产生的生态与环境所给予的补偿,国外通常称为生态服务付费(paymentforecosys teservice,PES)[1]。而国内大多学者则从政治、生态、法理等角度对生态补偿进行广义的界定,认为生态补偿不仅仅由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对环境进行补偿,相对应的环境破坏者也应承担责任,其中包括对于生态环境的补偿;对破坏生态行为的活动给予惩罚,将经济活动外部的部分逐渐内部化;对局部生态进行保护。例如:对放弃个人利益以及发展机会的行为予以奖励或补偿;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和意义的区域进行保护性投入[2];对开采和使用一次性资源的行为予以限制;对发展循环济和完善环保产业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式等经济活动予以鼓励等。 因此,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生态补偿是 以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系统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互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更详细地说,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 二、国外生态补偿模式 (一) 政府作为唯一补偿主体模式 政府作为唯一补偿主体模式,主要是指对于自然原因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政府财政作为唯一的补偿。其中德国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作为欧洲开展生态补偿比较早的国家之一,德国的补偿机制根据其具体的地理以及历史发展环境,具有鲜明的特点,而最重要的,是资金到位、核算公平,资金运转的方式以横向转移为主。所谓“横向转移”[3],就是根据一定标准对转移资金量进行复杂的运算,由富裕地区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也就是说通过横向转移改变不同区域间既得利益格局,实现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平衡。横向转移支付中的资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扣除了划归各州的销售税的25%后,余下的根据各州居民人数分配;另一

我国生态旅游存在的问题

从生态旅游公益属性看我国生态旅游存在的问题 摘要:从生态旅游公益属性的一般理论动身, 在阐述我国生态旅游进展现状基础上, 从生态旅游公益属性的角度, 分析了当前我国生态旅游进展中存在的忽视环境爱护、经济效益至上、环境教育功能缺失和生态旅游区与周边社区不协调等问题。提出了将生态旅游规划制度化, 构建生态旅游资源破坏的监督防范机制, 强化环境教育功能和协调利益分配等具体对策建议。 关键词:生态旅游; 开发; 公益属性 作为一种传统大众旅游的“替代”形式,生态旅游秉承如此的理念:确保旅游政策不再只注重于经济需求,而要更关注爱护原始环境,考虑当地居民的需求。生态旅游发起于西方并获得迅速进展,是与西方社会经济发达、物质富足分不开的。在某些发达国家看来,进展生态旅游并非是要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而是将之作为一种进行全民环境教育的实践方法。在具体措施上,许多由

政府经营的国家公园免收门票,由政府进行财政补贴,甚至还进行大量广告宣传鼓舞国民前来巡游。而关于那些兴建于土著保留地之上的自然爱护区,则考虑由当地社区直 接参与经营,在门票收入、就业等方面使当地居民受益。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西方的生态旅游更像是社会福利而非消费性产品[1 ] ,具有专门强的公益性。关于我国而言,社会经济进展的多层次性和生态旅 游资源的多样性为我国开展生态旅游提供了基础,然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关于生态旅游服务产品的需求增长与生态爱护之间的矛盾日益显著。由于生态资源的公益性造成其具有专门强的外部经济性,单纯靠市场运作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实现生 1 生态旅游及其公益性 111 生态旅游的内涵和类型 墨西哥环保专家谢贝洛斯·拉斯喀瑞Ceballas2Lascurin于1987 年在《生态旅游之以后》一文中首次使用了“ecotourism”一词,该词作为生态旅游的英文表述,20 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传播和交流[2] 。近年来,生态旅游成为全球各相关领域研究者的关注对象,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外关于生态旅游的定义有上百个[2 ] 。借鉴国内外的研究资料,作者认为生态旅游的内涵应包

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践意义

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践意义 编辑:admin 时间:2013-12-8 21:09:0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这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国生态补偿制度指明了方向。从实践的角度看,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意义重大。 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效率与公平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关系问题,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还没有真正解决的一对矛盾。国际经验表明,效率低下、经济停滞,发展进程就会被迫中断;公平缺失、社会分化,发展进程也会遭遇不同程度的干扰。“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正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作为经济管制手段,生态补偿能够比较有效地解决发展中的“效率”与“公平”问题。其基本原理是,当发展带来外部环境不经济时,从发展中获益的一方应该对他人造成的外部环境损害予以赔偿;而当一方为了保护环境放弃发展机会时,他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指出:“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只要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它们就是正义的。” 环境,就像一块公地,很容易酿成“公地的悲剧”。作为人类共同享有的自然环境,如何改变其“公地的悲剧”命运,是人类面临的迫切问题。我们必须坚持生态正义原则,实行生态补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其权属。当前,由于我国自然资源没有明晰的权属关系,往往陷入“公地的悲剧”,造成自然资源被过度使用或浪费的现象大量存在。因此,要通过明晰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来明确其所有人、使用者和保护者,增加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进而达到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另外,我国的城市和农村也存在生态不公的问题,不仅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管理服务主要集中在城市,而且存在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的趋势。作为环境弱势一方,农村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发达地区援助和补偿落后地区,维护生态安全。总之,生态需求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从制度上对生态进行补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生态建设步伐,是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就世界历史来说,在各国的工业化进程中,发展初期技术水平低,主要依靠资源投入来提高产量。当工业化进入一定阶段、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经济发展明显受到资源供给约束时,就必然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是一种客观规律。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决策,也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作出的。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 从资源环境角度讲,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有效突破资源环境制约、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的迫切要求。主要依靠物质投入的传统经济发展方式使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生态补偿机制改革成效及做法

生态补偿机制改革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市立足市情,以机制体制创新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为抓手,突出“生态功能区调整改革创新、山区农民大转移改革创新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三大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生态补偿新模式,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从XX年到XX年,全市生产总值由185.1亿元增加到505.68亿元,年均增长13.9 %,人均生产总值达3175美元;三次产业比重从XX年的20.30∶40.30∶39.40调整到XX年10.9:48.6:40.5。与此同时,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监测数据表明,**XX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99.4,远高于全省平均值82.8,有5个县进入全省前10位,生态环境质量多年来一直位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其主要做法: 一、构建生态补偿政策体系。近年来,**市相继出台实施《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工作的意见》、《**市推进农业产业化考核办法》、《农业产业化发展考核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一系列带有生态补偿性质的政策文件,努力克服财力薄弱困难,采取财政奖励、财政补助、以奖代补、

财政贴息等多种形式,在省级生态乡镇创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高效生态农业和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和扶持。市本级从XX年开始,每年从收取的水费中归集专项资金80万元用于市区黄村水库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庄的环境污染整治;从XX年起,每年安排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龙泉等地对水源地和库区乡镇以生态补偿名义进行了财政补助。庆元县在《XX年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中,取消了13个东部乡镇在工业生产、工业税收和招商引资方面的考核指标,考核的重点放在生态保护和生态高效农业发展等方面。 二、推进异地开发生态补偿。着眼于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功能,编制了《**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生态移民。对高山人口搬迁实行补偿,以人口异地转移推进生态恢复、生态保护。到目前,已有11.5万农民走出大山,有效减轻水系源头地区的环境压力。XX年8月,发布了《**市十万农民异地转移规划》,计划到XX年,全市累计搬迁41473户146456人。同时,考虑景宁畲族自治县的生态区域功能定位,其县域范围内应限制发展工业,而县域经济发展又离不开工业经济的支撑,**市借鉴金磐开发区生态补偿模式的成功实践经验,积极筹划在市区**经济开发区增挂国家民委扶贫试验区,并在东扩区块内设立面积为3.8平方公里的景宁经济开发区。把景宁制造业转到**,把开发区

生态补偿机制存在问题及借鉴国际经验

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一、我国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国际经验借鉴 1、生态补偿模式单一。目前我国在生态补偿过程中,更多采用政府补偿模式,而市场补偿模式采用较少。在补偿方式上以政府主导的纵向补偿为主;区域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横向补偿较少。借鉴国外经验,首先要拓展政府主导生态补偿模式,形成政府直接补偿、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征收生态补偿税“三驾齐驱”;其次要推进绿色偿付、配额交易、生态标签认证、排放许可证交易、国际碳汇交易等多种市场补偿模式,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2、生态补偿范围单一。即生态补偿主要局限于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水源保护等大型环保项目方面。从补偿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森林、流域水资源、矿产资源涵养水源、净化水质、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服务)。借鉴国外经验,应逐步探索碳汇、生物多样性、景观等生态功能(服务)的补偿机制,尤其是顺应低碳经济的发展,积极扶持碳汇林业、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减排固碳参与CDM项目,寻求生态补偿国际资金和技术融资的新渠道。 3、生态补偿标准单一。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气候、收入水平、物价及经济结构等均有较大差异,但在目前各地各类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中,往往出现定价机制过于简单,生态补偿标准“一刀切”的现象。借鉴国外经验,首先应考虑补偿的差异性,充分考虑受偿方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特点和补偿对象的生态特征;其次应体现补偿的动态性,探索基本补偿阶段、产业结构调整补偿阶段、外溢补偿阶段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动态调整机制。 4、生态补偿方式单一。在生态补偿过程中,“输血型”补偿过多,“造血型”补偿偏少。以致实施生态保护政策后,除了政府给予的补贴外,缺乏新的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也导致后期生态保护地区居民慢慢回归传统的生活、生产方式上,影响生态保护的成效。借鉴国外经验,应以“技物结合”作为主要补偿方式,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保障生态补偿机制的长效性。 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六大实施途径 1、财政转移支付。一是推荐“因素法”作为转移支付分配的主要方法,使财政资金获得多少与该地区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任务多少以及重要性挂钩;二是以项目运作作为主要补偿载体,加强地方专项资金配套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优化财政补助结构;三是丰富公共支付体系的实现形式,重视产业扶持型转移支付、技术支持型转移支付、认证培训型转移支付等“造血型”补偿方式。 2、生态补偿基金。一是在现有水权交易模式下,围绕建立流域补偿基金理事会和加强流域补偿基金监督机制两大环节,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制度;二是借鉴中国绿色碳基金运行模式,成立地方碳基金管理委员会,结合地区低碳经济发展规划,若某市(县)的碳源总量高于碳汇总量,就要对超出部分进行现金支付,直接缴入地方碳基金;碳源总量低于碳汇总量的地区则可获得生态补偿。 3、生态补偿税费。可先以大中型水库、水利发电厂、自来水厂、旅游区等经营单位和个人作为生态税课税对象,系统设计税基、税率以及税收优惠、减免等生态税征收办法。在生态税出台之前,可以考虑先推出类似城建税或教育费附加形式的生态附加税,附在三种主

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出台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出台

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出台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参照《省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政办…?9号),制定《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域内地表水生态补偿。 第三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水环境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方案,确定水环境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并负责水环境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数据质量保证及管理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生态补偿金扣缴及资金转移支付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及总量控制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的要求。 第四条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环保责任目标,补偿考核的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根据水质变化及实际需要,考核因子可适当增加。 第五条生态补偿基准金由各考核断面的考核系数和扣缴标准确定,24个考核断面的生态补偿基准金见附件。 第六条对各考核断面水质出现超出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值的,根据超标程度按照以下方法计算扣缴补偿金: 第 2 页共 5 页

(一)0.2<超标倍数≤1.0时,生态补偿金按照“超标倍数×生态补偿金”计算; (二)1.0<超标倍数≤2.0时,生态补偿金按照“2×超标倍数×生态补偿金”计算; (三)超标倍数>2.0时,生态补偿金按照“4×超标倍数×生态补偿金”计算。 第七条扣缴生态补偿金的计算依据为《市地面水环境责任目标断面监测通报》中的水质监测数据,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取其周均值作为监测数据,没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取其一周内的某一天数据作为监测数据,按周计算应扣缴的生态补偿金。 第八条如果我市省控出境断面水质超标被扣款,其上游有关考核断面中只有一个出现超标现象时,则不论超标倍数大小,均由其所在地方政府承担省财政对我市财政的扣款。 如果我市省控出境断面水质达标未被扣款,其上游有关考核断面中有超标现象的,依照第五条、第六条的计算方法对相关县(市)、区减半扣缴生态补偿金。 第九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质监测数据,计算各考核断面每周超标倍数和生态补偿金扣缴数额。市财政部门根据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计算的生态补偿金扣缴数额对水质超标的县(市)、区下达预算扣款文件。扣缴生态补偿金采取市财政年终结算时扣收该县(市)、区财力的办法。 第 3 页共 5 页

国内外生态旅游的发展趋势及国内发展现状和问题

国外生态旅游的发展趋势及国内发展现状和问题(一)生态旅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趁势 (1)生态旅游兴起阶段(1960年—1980年) 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欧美各国因经济快速发展.观光旅游人口大增越来越多的游客开始对造访原始自然生态环境、体验原住民族传统文化产生浓厚兴趣,推动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生态旅游的快速成长。这正是旅游市场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大众旅游发展到一定程度综合作用的结果。 这一时期生态旅游的总体特征表现为:生态旅游活动基本处于传统大众旅游向生态旅游转变的调整时期,期间既有生态旅游发展较好的国家,也有在发展过程中走弯路的国家,这些国家生态旅游的发展为后期生态旅游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一时期生态旅游在世界部分地区和国家展开,还未形成规模;各国对生态旅游这个新兴的旅游形式还不够了解,人们对生态旅游也存在误解,把生态旅游等同于自然旅游。此时热门的生态旅游产品有哥斯达黎加的热带雨林游、海底观赏;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滨海旅游、观鸟旅游等;肯尼亚的野生动物之旅、土著文化旅游等。 (2)生态旅游蓬勃发展阶段(1980年,20世纪90年代中期) 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环保的旅游方式,受到世界各国的认同。美国、欧洲、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也都根据各自生态环境特点,开发生态旅游产品。

这一时期生态旅游的总体特征是:政府开始注重生态旅游发展,各国成立了生态旅游相关组织.旨在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开始注重生态旅游发展所带来的生态、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效应;生态旅游地域范围越来越广,生态旅游活动规模越来越大,生态旅游产品类型越来越丰富;生态旅游对规模的限制和世界范围内的“生态旅游热”产生矛盾;在生态旅游发达的国家已经出现官方和非官方的组织,目的是促进生态旅游发展,建立生态旅游基金,保护脆弱的生态系统;生态旅游发展较快的国家已经开始意识到生态旅游与当地社区之间的紧密联系,并努力改善生态旅游发展和社区发展的关系,为社区发展谋福利。此时热门的生态旅游产品有美国的森林游憩、滑雪旅游;日本的环保之旅、观光农业、跨国生态公益旅游;澳大利亚的农场度假、滨海旅游、观鸟和动物巡游;新西兰的观鸟、海洋生物之旅、珊瑚礁之旅;法国的绿色旅游和乡村旅游等。 (3)生态旅游稳定成熟阶段(20世纪如年代中期。) 随着生态旅游在世界范围内的进一步发展,生态旅游进入了稳定成熟发展阶段。生态旅游市场的细分是根据生态旅游者不同的兴趣爱好的划分的,具体可分为观鸟、潜水、自然爱好者、考古学家、洞穴学者、徒步旅行者、登山者、环境保护主义者和自我价值实现者。学者彼得森把生态旅游产品分为9类,分别是包价旅游、节庆、住宿、导游服务、观光胜地、非营利性协会、餐饮服务、零售、交通运输。

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目录 展开 1 定义 2 建立起因 3 重点领域 4 地方试点 5 存在问题 6 实施措施 7 补偿额度 1 定义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2 建立起因 为什么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生态补偿机制 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有利于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落实新时期环保工作任务的迫切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其作为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国家《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也明确要求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为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一些地区积极开展工作,研究制定了一些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生态补偿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目前对生态补偿原理性探讨较多,针对具体地区、流域的实践探索较少,尤其是缺乏经过实践检验的生态补偿技术方法与政策体系。因此,有必要通过在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以及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方式和保障体系,为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方法和经验。 3 重点领域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领域有哪些? 从国情及环境保护实际形势出发,目前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领域有4个方面,分别为: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要理顺和拓宽自然保护区投入渠道,提高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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