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市场与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关联性(doc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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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市场与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关联性(doc 7页)
创业板市场与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关联性分析
刘安兵2010-04-26
摘要:当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融资问题,传统的融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要求,创新融资制度迫在眉睫。本文分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提供了创新融资制度的思路,分析了创业板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并对规范创业板市场建设、促进创业投资功能实现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
词:
创业板融资模式,中小企业,创业投资
2010-04-23
摘要:
关键词:
作者:刘安兵
出处:
单位:
经济类别:
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在企业总体中总是占多数。在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有5000多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6%,产值和利税分别占2/3和2/5,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是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关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国“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新型创新型国家,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和协调发展。而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应该从中小企业开始,积极培育中小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进而扩展到整个社会经济层面。因为中小企业整体比大企业而言具有更多的推动创新的优势,这种创新在一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从要素驱动进入到创新推动时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这种优势只有与一定的融资制度密切配合才能得到更有效的发挥,因为创新意识的培养、创新过程的转化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然而,由于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初创时期,没有盈利,也没有可供参考的信用记录,没有可供抵押的资产,以及企业是否能够持续经营等不确定性程度很高,它们在选择融资来源和融资渠道时机会有限,和大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始终是制约其发展的核心问题,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制度问题,中小企业创新乃至国家创新都会是一句空话。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实现国家创新战略目标,2002年6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信用证难。造成这种困难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原因。由于其规模和产业结构方面,它们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偏小,产业层次较低,产品的竞争力还不强,获利能力和获利前景存在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信用等级比较低,同时中小企业的经营市场导向性差,产业协作水平不高,贷款资金回笼不稳定,经营管理体制不规范,信息的采集和处理的速度较慢,较易产生道德风险,从而将贷款资金用于非生产领域,造成贷款风险骤然增大。在担保、抵押方面,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可供抵押的资产不多,同时又难于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限制了银行资金的流人。二是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存在明显的体制上的障碍和观念上的不适应。首先从运作机制上来看,我国商业银行是一级
法人,呈现为“大一统”,为了维护金融安全讲究规模经营以谋求规模效益,各总行加大了信贷资金的调控力度,相应地收回了贷款权,各分行可供贷款的资金量相对较少,发放贷款的权限相应降低。其次,从经营环境上看,民营经济量大、分散和市场化程度高,特别是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迅猛,花色品种繁多,经营状况起伏较大,资金变化难以掌握,从业人员总体包括业主素质不高,经营管理水平低下,信用观念不强,银行基于风险管理的要求不愿意贷款给这部分群体。再者,从银行的经营观念上看,银行过去是以大中型企业为服务对象,对中小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偏见。同时,对大众型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类似于一种“批发业务”,成本低,但收益高;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是一种“零售业务”,成本高,但收益低。
2、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困难。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缺乏上市条件和政策法律环境而不能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需要符合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例如需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公司注册资本必须达到1000万元和无形资产m资额不超过20%。仅仅就这一个条件,就会拒绝很多的中小企业。再者,竞争上市的企业很多,因受到国家上市调控指标的限制,即使满足条件的中小企业能够直接融资的数量
也不大。
二、拓展中小企业融资的思路和途径
拓展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应该从多方面人手,多层次考虑。第一,争取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应当说,对于国有中小企业来说,这一途径是可行的,也是必须采纳的,但是对于民营中小企业来说,这一途径显然是不太现实的,毕竟国家的财力有限,折中的办法就是国家先评估该企业相关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然后进行财政补贴。第二,通过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关于这种途径,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也在做,但是,基于风险考虑,贷款的力度并不大,数量非常有限,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资金需求。毕竟银行也是企业,也是要以盈利为目的,要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因为中小企业贷款的频率是大企业的5倍,但户均贷款额只有大企业的千分之五,监督成本和管理成本是大企业的5倍。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显然缺乏贷款积极性。第三,积极筹建和发展地方小型金融机构,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种方法虽然从理论来讲是可行的,但是实施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因为,这种思路有可能冲击原来的金融监管体制,
可能会对原来固有的、良好的金融秩序产生影响。再者,中小企业的数量众多,需求各异,仍然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第四,让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以直接融资。这种途径有可行性,但不现实。因为政府的政策导向是让国有大中型企业脱贫解困,无暇顾及中小企业,同时,中小企业本身能够符合上市条件的不多,即使达到了一定的条件,国家也不能够有效地进行监管。
以上介绍的是传统意义上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传统的融资渠道集中在银行方面。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相比传统融资制度在筛选项目方面的能力由于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存在缺陷,因而很难从传统融资渠道获得所需要的金融资源,这就在客观上产生了服务于信息不对称程度更高,并不同于传统金融制度的新融资制度的内在要求。创业投资制度这一新型融资制度应运而生。创业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向有发展潜力的新创业企业提供股权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创业资本的附加值,期望在企业发展到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得高额中长期收益的投资行为。创业投资的作用就是由于风险投资家具有行业和技术经验并具有信息上的优势,筛选投资项目的能力比较强,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风险。这种融资方式和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不仅解决了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