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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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35号)及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为避免或减缓“十三五”期间我市综合交通建设对市民生活环境及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实现昆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现将《昆明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昆明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规划范围包括昆明市全市域范围(含滇中新区范围),面积约2.1万km2,包括“一市七县六区”。通过“十三五”五年会战,到2020年,将增强与国内“长三角”、“成渝”、“珠三角”和境外东南亚、南亚等区域的互通互联,重点推动道路网、地铁网、铁路网、航空网、水运网、管道网“六网”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交通枢纽功能完备、内连外通、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适应云南省、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服务国家全方位开放格局的需要。
二、相关说明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
展对昆明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及规定,特向公众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本次信息发布内容为现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规划周边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6年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62天,轻度污染4天,空气质量日均值达标率98.9%。东川区、安宁市、晋宁区、嵩明县、石林县、富民县、宜良县、禄劝县、寻甸县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
2、水环境现状
2016年,昆明主城区云龙水库、松华坝水库、宝象河水库、清水海水质达标率100%;10个县(市)区中,地表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标准。滇池草海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阳宗海水质类别与上年相比由IV类转为III类。全市河流水质总体良好。
3、声环境现状
昆明市主城区声环境质量总体为好。昆明市各县(市)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总体水平达二级(较好)和三级(一般)之间,与上年相比,2016年东川区、安宁市、宜良县、石林县、呈贡区的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下降,禄劝县、嵩明县、富民县、晋宁区、寻甸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上升。
四、规划环境影响概述
规划环评对于短期或小范围非常具体的影响,包括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影响,可以通过具体措施来避免或减轻。在规划环评过程中予以简评,重宏观轻微观;在规划环评中,重点考虑整体的环境影响,注重线路布局的合理性判别,即布局可能带来的包括用地格局、宏观经济的作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总体污染特征的影响。在《昆明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识别结果中,对影响程度显著,长期的不可逆的影响归为本次环评工作重点,主要关注的是公路、铁路、水上、航空运输建设对自然、资源景观、生态环境、环境敏感区等要素的影响;对影响程度较大的环境影响要素归为较重点关注的资源环境要素;对影响程度较小的环境影响则在本次评价工作中予以适度兼顾。
五、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及效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道路行驶汽车及站场、码头机械作业过程产生的废气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对区域空气造成一定的影响。停车场、站场及码头区域机车产生的废气通过大气扩散,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污染控制
交通运输污水通过自行处理或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全部污水收集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3、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
圾处置场处理。施工期尽量减少物料剩余,将剩余材料有序存放,妥善保管,循环使用,减轻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废弃土石方运至合法弃土场合理堆存。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环评认为,昆明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目标及重点项目规划是合理的。从区域的生态适宜性和环境承载力分析,适宜发展规划制定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通过规划的实施,妥善、有效地解决环境制约因素,采取环境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并采纳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昆明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七、公众参与方案
公众可在本公示公布10日以内根据以下联系方式了解该规划环评报告的具体内容并对“昆明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7年12月1至2017年12月10日。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邮箱、电话。
八、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电话(传真):5
邮箱:
2、项目单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工、海工电话(传真):0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