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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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津党发[2010]9号

(2010年9月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是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代表了中小企业发展方向。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要求,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迫切需要,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不断加快,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培育了一批技术含量高、竞争实力强的新产品,打造了一批销售收入过亿元的知

名企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二五”时期,要把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集中全市各方面力量,扶持一大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脱颖而出,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

二、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构筑高端产业高地和自主创新高地为目标,以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浓厚发展氛围,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和各区县工业园区聚集,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显著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实现突破性发展。

(三)“十二五”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规模明显扩大。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万家,占中小企业的比重提高到15%。科技型中小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万亿元以上。

——实力明显增强。培育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15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的达到500家,10亿元以上的达到100家。

——结构明显优化。聚集形成创新药物、半导体照明、绿色电池、智能无线传感网络等20个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企业总数达到16500家,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55%。

三、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四)激励和推动全社会创业,显著扩大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群体规模。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完善孵化体系,运用“天使资金”,促进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极大迸发。加快用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对现有中小企业进行嫁接改造转型,增加企业发展的科技含量;鼓励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技术人员“下海”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高等院校师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走向社会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吸引外地人才来津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主动地与国内大院、大所、大学、国企合作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

(五)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成长。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成长性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入,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增加对企业资金扶持力度,增强各类园区对企业的聚集和服务功能,为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实施政策“聚焦”,推动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进入壮大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扩大投融资规模、强化政府服务等措施,加快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促使企业依靠核心技术获得竞争优势,依靠知名品牌占领市场,实现规模化发展,成为行业的龙头企业。通过新建、联合等多种形式,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提高企业持续创新发展能力。

四、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七)抓好既有扶持政策的配套落实。国家和本市已颁布实施的所有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均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抓好政策的落实。

(八)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共筹集财政资金200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其中市级80亿元,滨海新区和各功能区、其他区县120亿元。各区县(不含滨海新区)和功能区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初创期企业发展,作为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天使资金”,以无偿资助形式为主;市级和滨海新区政府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成长期和壮大期企业发展,采取资助、贴息等多种方式,资金以周转使用形式为主。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或部门,推广以债权融资并吸引股权投资的结构性融资方式,创新专利权等抵质押担保融资手段,发展集合信托等集合性债权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设立天津科技发展融资服务控股公司,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商业银行贷款,通过股权投入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十)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创新创业载体任务。依托示范工业园区和科技园区,促进产学研合作,建立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体系,支持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条件和全方位优质服务。

(十一)建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平台,在技术开发、科技政策、投融资、市场开拓、企业诊断等方面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发挥网上企业认定、科技资源整合、统计监测等功能,增强工作透明度,避免政策漏洞,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

(十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实行企业工商注册特殊政策,海外留学人员、高校师生、科技人员等创办科技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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