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信息化系统运维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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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信息化系统运维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工程效益的发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中标的水利工程信息化系统运维公司。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划分为四个季度考核,分别为1月1日-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9月1日、10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主要为运行维护、服务控制指标、组织体系、保障资源等。(详见《水利工程信息化系统运维考核评分表》)。
(三)考核方式:由工管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直接考核。
三、考核流程
工程巡查组每月根据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巡查简报,其中发现问题严重的事项将对中标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反馈给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每个季度末进行综合考核,其中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每次扣1分,扣除后的得分为当季度最终得分。
四、考核结果及奖惩
(一)考核结果:考核采取百分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以考核小组评定为准。各个等级对应分数如下:
(二)奖惩办法:
考核结果为A级,管护费按照合同价的100%支付;考核结果为B级,管护费按照合同价的90%支付;考核结果为C级,管护费按照合同价的70%支付;考核结果为D 级,管护费按照合同价的50%支付。
当考核等级为D时,解除承包合同,并由中标公司赔付相应损失。
五、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运行管理单位所有。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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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信息化系统运维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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