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办法(V201510)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办法(V201510)

2015年10月

制度基础信息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管理施工单位的职责划分 (5)

第三章施工单位的资质及人员上岗证要求 (6)

第四章施工前期管理 (8)

第五章施工阶段管理 (9)

第六章验收阶段管理 (13)

第七章施工单位的考核与奖惩管理 (13)

第八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15)

第九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通信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规范建设流程,降低建设成本,不断提高工程质量,降低与合作方的合作风险,完善工程合作单位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参与安徽移动通信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本办法规定了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划分、资质要求,明确了工程准备、实施、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以及施工安全、人员备案、考核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的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要求、考核处罚等规定,若与集团公司后期的一级集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冲突时,以集团公司要求为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

第二章管理施工单位的职责划分

第五条省公司工程建设部是全省常规通信项目(切块投资项目除外)施工单位管理的主管部门;省公司网络部是全省网优切块资金项目施工单位管理的主管部门;省公司网管中心是省本部各类常规通信项目、项目会计核算单位包含省本部和地市公司核心机房内的多本地网项目施工单位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省公司信息系统部是省本部项目、项目会计核算单位中包含省本部的多本地网项目,且项目专业属性为业务支撑系统、信息化系统的项目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部门;

各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为本区域施工单位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

第六条省公司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职责:

(一)制定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后评估等方面的规章制定及实施细则、工作流程等。

(二)配合采购部门完成全省范围内的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

(三)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全过程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对中标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备案登记、安全教育培训。

(五)组织对中标的施工单位进行年度后评估和红黄牌考核工作,协调处理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受理施工单位的有关投诉。

第七条工程建设具体责任部门职责:

(一)落实省公司制定的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后评估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区域内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全过程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落实本区域内施工单位人员的备案登记、安全管理等工作。

(四)组织对本区域内的施工单位进行年度后评估及红黄牌考核等工作,协调处理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受理本区域内施工单位的有关投诉。

第三章施工单位的资质及人员上岗证要求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通过年度审查,外省注册的施工企业需经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备案登记。施工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相应类别的工程,禁止无资质施工或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施工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担施工业务。

第九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一)通信线路工程(含客户接入):

1.干线工程:应具备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的资质;

2.城域网工程:一般应具备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的资质;

(二)通信设备工程:

应具备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信

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及以上的资质。

第十条参与通信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B证)、概预算证书等资质

证书,参与重大型省管通信工程的项目经理还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不同区域代表施工单位参与施工活动。为实现对项目经理的有效监控,各分公司需将中标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原件保留在当地,以备随时查验,直至工程施工结束。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有相应特种作业(登高、电工、电焊等)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须配置持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除总承包项目外,对于按照地市分公司区域进行招标的项目,禁止中标单位分包、转包。对于总承包项目,仅允许中标单位将项目的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同时建设单位需将中标单位的分包方案提交省公司工程建设部审批,分包结果提交省公司工程建设部备案。

第四章施工前期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一般由集团公司或省公司统一进行选择、采购。严禁分公司对省公司发布的集采结果再进行二次招标与询价工作。严禁自行调整中标供应商服务区域。若出现中标人不能履约或部分中标人份额提前执行完毕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公司,由省公司按照招标时约定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者框架订单,除在质量、安全、进度、付款、奖惩等方面明确施工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外,在安全管理方面,应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08〕111号)中的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费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支付时限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十五条中标单位在中标区域设置项目部后应及时在建设单位对常驻人员进行备案登记,在签订施工合同后项目正式开工前一周内,应对参加项目建设的施工人员进行备案登记,重点审查人员数量、专业资质、是否已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用工类型等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