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鲁教研字[2010]2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5.17
【实施日期】2010.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鲁教研字〔2010〕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现就加强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能力”的高端人才,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高层次人才智力保障,是深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客观需求。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重要职责,是研究生
教育工作者肩负的重任。实施研究生教育是一项科学、创新、改革、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实现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是对研究生教育培养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控制的综合措施,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实施研究生教育督导,对于促进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法规和政策的实施,促进学科建设、学位建设、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教风与学风建设,促进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障研究生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培养适应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提高对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
二、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充分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以及省和单位有关规章为依据,以培养适应经济文化强省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才为根本,以学术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格为标准,切实加强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秉承“强化监督、重在改进、致力发展、提高质量”的理念,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