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农村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技术规范2020版云南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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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集中式堆肥 在易腐废物集中后,将易腐废物和粪便、秸秆等有机物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其有机物发生 生物降解和发酵腐熟的过程。除家庭式堆肥以外的堆肥均为集中式堆肥。
4 分类
4.1 分类原则 根据农村的社会经济特征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以及固体废物的来源和特性,遵循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的原则,以农民可接受、易操作为导向,对农业与农村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分类。 4.2 分类类别
DB53/T 970—2020
农业与农村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种植业、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农业固体废物和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理、 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等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农业固体废物 指农业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种植业及养殖业。
3.2 农村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垃圾
1
DB53/T 970—2020
农村日常生活、农户家庭生活及生活性服务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3
家庭式堆肥 利用堆肥装置进行堆肥处理,或在田间、屋后分散式开展就地堆肥。家庭堆肥处理主要以无害化为 目的,其产品可用于土壤改良、园林绿化等,以家庭自用为主。
2
DB53/T 970—2020
表 1 (续)
范围
农村 生活
种类 可回收物 有害废物 其他废物
内容 6、干净的旧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等废旧纺织物; 7、农村生活中产生的动物皮毛等废物; 8、废弃家用电器、废弃农机具等需要拆分再进行分类的废物; 9、桌、椅、沙发、床、柜等废旧家具。 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家庭源危险废物。例如: 1、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弃药品等; 2、废弃农药、消毒剂、杀虫剂等及其包装物; 3、废弃的畜禽用药及其包装物。 农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按要求进行分类以外的固体废物,例如: 1、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塑料袋、烟蒂、卫生间废纸(卫生巾、纸尿裤)、餐巾纸等有机 废物; 2、渣土、灰渣、陶瓷等无机废物。
农业与农村固体废物分类参见表1。 表1 农业与农村固体废物分类
范围 农业 生产
农村 生活
种类 种植业废物 畜禽养殖废物 易腐废物
可回收物
内容 农作物在种植、收割、交易、加工利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源自作物本身的固体废物,以及农用 残膜。例如: 1、稻谷、玉米、小麦、豆类、薯类、甘蔗、油菜、烤烟、花卉等作物秸秆; 2、存放过程中变质、腐烂的蔬菜瓜果; 3、蔬菜瓜果加工后的残渣; 4、在农用覆盖薄膜使用后残留在农田中的薄膜碎片。 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脱落毛羽等固体废物。 农村家庭生活和生活性服务业等产生的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固体废物。例如: 1、农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废物; 2、乡村酒店、民宿、农家乐、餐饮店等集中供餐单位产生的餐厨废物; 3、农贸市场、村庄集市、村庄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废物; 4、农村绿化枯枝烂叶、庭园饲养动物粪便等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废物。 可循环使用或再生利用的废弃物品。例如: 1、泡沫塑料、塑料瓶、塑料盆、塑料桶、其他硬塑料等废弃塑料制品,以及牛奶饮料纸包装、 牙膏软管、烟箔纸等废弃纸塑铝复合包装物; 2、旧轮胎、旧密封圈、橡胶手套、鞋等废弃橡胶制品; 3、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纸盒等废弃纸制品; 4、易拉罐、罐头盒、废旧钢铁、废弃农具等废金属物; 5、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暖瓶等废玻璃;
5 收运
5.1 农业固体废物收运
5.1.1 作物秸秆收集、运输和储存应符合 NY/T 3020 的规定。存放过程中变质、腐烂的蔬菜瓜果,蔬 菜瓜果加工后的残渣按照 DB53/T 336.1 的规定进行收运。 5.1.2 畜禽粪便收集、贮存和运输应符合 GB/T 36195 的规定。 5.1.3 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农业合作组织等与综合利用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采取订单合同作业、 承包租赁等社会化服务的秸秆、畜禽粪便收集模式。 5.1.4 设立专门的农用残膜回收站来进行统一的回收。鼓励以农户和农村合作社组织为基本单位,农 用残膜回收站为中转,公司企业加工再利用为终端的高效回收利用体系。 5.1.5 农用残膜经分拣后应贮存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专门贮存场所内。贮存场所须为全封闭或 半封闭式设施,应有防扬散以及防火措施。农用残膜在运输前应捆扎和包装,用封闭的交通工具运输, 不得裸露运输废旧农用残膜。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 37515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GB 5086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CJJ 27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 52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 CJJ 90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T 134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HJ 588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 NY/T 90 农村户用沼气发酵工艺规程 NY 525 有机肥料 NY/T 2371 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技术规范 NY/T 3020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通则 DB53/T 336.1 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第1部分:分类、收集、回收与清运
4.3 其他要求
4.3.1 种植业废物、畜禽养殖废物等大宗农业固体废物由产生单位自主分类、运送至废物收集站或处 理终端。 4.3.2 人粪尿、化粪池渣、污泥等清理周期长的可生物降解有机固体废物,应配置专用的收集车按流 动收集的模式进行收集。 4.3.3 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理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4.3.4 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转运、利用、回填和填埋应符合 CJJ/T 134 的规定。 4.3.5 畜禽、宠物等染疫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应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 医发〔2017〕25 号)的规定。 4.3.6 农村生活垃圾应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分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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