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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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
规划纲要
(2008~2020年)
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
二〇〇九年四月
前 言
生物多样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生态文明、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志。滇西北地区生态区位极其重要,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独特,但生态环境脆弱,贫困面较大。保护好这一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2008年2月,省政府在丽江召开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全面推动以滇西北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随后,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8]4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举措。《若干意见》提出,“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为契机,针对滇西北地区特点,尽快制定一个规划和一个条例,全面完善五大体系,认真实施十大工程,推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顺利实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要求,明确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特编制本《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作为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性文件。
目 录
一、总纲
(一)规划背景
(二)指导思想
(三)规划原则
(四)编制依据
(五)规划期
(六)规划目标
二、全面完善五大体系
(一)保护地体系建设
(二)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
(三)资金投入体系建设
(四)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五)宣传和教育体系建设
三、认真实施十大工程
(一)保护地建设工程
(二)极小种群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程
(三)重要和退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
(四)重要公益林保护工程
(五)生物安全保障工程
(六)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工程
(七)农村新能源建设工程
(八)保护区域社区脱贫示范工程
(九)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程
(十)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程
四、促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
(一)生物资源产业
(二)生态旅游
(三)可持续的水电产业示范
(四)可持续的矿产资源开发示范
五、优先行动
六、筹资方式
(一)总体思路
(二)筹资方式
七、保障措施
一、总纲
(一)
规划背景
1、区域范围和地理环境概况
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区域是指自然区域上属于喜马拉雅山系东部的横断山脉纵向岭谷区;行政区域包括云南省迪庆州的德钦、香格里拉、维西县,怒江州的贡山、福贡、泸水、兰坪县,大理州的大理市和宾川、剑川、鹤庆、洱源、云龙县,丽江市的古城区和宁蒗、玉龙县,保山市的隆阳区和腾冲县,共5州(市)18县(市、区)。地理位置在北纬24°38'~29°15',东经98°05'~101°16'之间,面积为79764k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0.2%,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0.8%。滇西北北部与西藏和四川接壤,西部与缅甸山水相连,国境线长601km。
滇西北地处青藏高原至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北接青藏高原,东南与云贵高原相连,境内高山耸立,峡谷纵横,地质气候复杂,自西向东排列着担当力卡山、独龙江、高黎贡山、怒江、怒山、澜沧江、云岭、金沙江。从怒江、澜沧江至金沙江,东西排列的最近距离约66km,形成独特的三江并流奇观。区内海拔最高为梅里雪山的卡瓦格博峰,达6740m,最低为隆阳区境内怒江河谷648m,高差近6100m,实属全球罕见。在此极大起伏的地貌区域内,其高耸山系和深切河谷,是各种生物纵向迁徙的走廊和横向交汇的屏障。复杂的地理环境和多样的气候条件,蕴育了该区独特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神奇的自然景观、丰富的水资源和矿产资源。
2、社会经济概况
2007年,滇西北总人口约496万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5.8%,居住有全省的26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1.8%,人口大于5000人的世居民族有汉族、白族、傈僳族、彝族、纳西族、藏族、回族、傣族、普米族、怒族、苗族、独龙族等。
从总体情况看,滇西北仍属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十分低下的地区,18个县(市、区)中有12个是贫困县。2007年,滇西北地区GDP总值约为466亿元,人均GDP为9397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9.8%,地方财政收入约29亿元,地方财政支出约95亿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2421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91.9%。区域内经济发展不平衡,少数坝区和河谷区较高的农业生产水平与广大山区普遍存在的粗放生产方式并存,规模有限的现代工业与大量初级经济活动并存,少数相对发达的城镇与广大落后的乡村并存。该区域的贫困不仅表现在经济收入低下和粮食自给不足,同时还表现在社会发展方面严重滞后。
3、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滇西北生态区位极其重要
滇西北属长江、湄公河、萨尔温江、伊洛瓦底江四条亚洲著名大江的上游地区,众多的高原湖
泊和植被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重要生态功能;其生态环境状况将直接影响到下游约300万km2流域的生态安全,影响着约5亿人口的生活环境和生产活动。
(2)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丰富而独特
①滇西北是全球地理景观类型、生态系统类型和生物物种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
滇西北山地发育了从亚热带河谷到寒温带高山的各种森林、灌丛、亚高山草甸、湿地、高山流石滩和冰川雪山等景观类型。在云南50个以上的陆地生物地理景观类型中,滇西北就占了40个以上。景观资源最为突出的是:雪山峡谷、高山湖泊、冰川草甸、丹霞泉华、瀑布溪流等。
滇西北发育形成了在北半球除沙漠和海洋以外的各类生态系统类型,成为全球生物物种的高度富集区和不同区系成份交错分布的复杂区域,是北半球生态系统最具代表性的地区之一,被誉为世界级的生物基因库。这一区域包括亚热带、温带、寒温带、寒带高山、干热干暖河谷等;植被类型丰富多样而保存相对完整,划分为10个植被型,23个植被亚型,98个群系。滇西北全境不同地段仍保留了森林、湿地(高原湖泊、沼泽等)、灌丛、草甸和流石滩等生态系统。植被从低海拔到高海拔依次为: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中亚热带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硬叶常绿栎林、温带落叶阔叶林、寒温性针叶林、高山草甸(高山灌丛)、高山流石滩等,组成了非常明显而完整的山地垂直带谱。
滇西北有高等植物10198种(含种下等级),占云南的55.7%,其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49种。在野生植物中具有经济价值的种类繁多,有用材树种达200余种、药用植物2000余种、饲用植物400余种,以及大量的油料植物、香料植物、野生花卉、野生蔬菜等。滇西北大型真菌种类丰富,特有种多,云南350种食用菌中,有180种在滇西北有分布,占全省的5l.4%。经济价值高且分布普遍的食用菌近80种。滇西北有脊椎动物1017种,包括184种哺乳动物、580种鸟、65种爬行动物、49种两栖动物和139种鱼类。脊椎动物种数占云南种数的52.1%,占中国种数的24.3%,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动物32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动物84种。
②滇西北物种特有性高,是中国三大特有物种起源和分化的中心之一
区内分布的高等植物中,中国特有种超过50%,横断山区特有种约占30%,滇西北地区狭域特有种910种。分布有中国特有属72个,占全国的28%;滇西北地区狭域特有属就有12个。滇西北是世界著名的模式标本产地,植物模式标本产于本区的逾1500种。在全区878种陆生脊椎动物
中,有200种属于喜马拉雅—横断山区特有种,是全球海拔分布最高、最为珍稀的灵长类动物——滇金丝猴的主要分布区。
③滇西北是世界野生花卉和观赏植物的分布中心
滇西北分布有83科324属2026种野生花卉和观赏植物。全球杜鹃花属植物有850种,中国有470种,滇西北地区逾200种;报春花属植物500种左右,中国有293种,滇西北逾100种;龙胆科植物分布有约100种,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全世界的八分之一;同时还是马先蒿、绿绒蒿的分布中心。云南八大名花在滇西北均有分布,花卉植物的种质资源是滇西北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云南发展花卉产业的资源保障。
④滇西北地区民族文化多元性极具特色
滇西北处于中原文化、藏文化、南亚-东南亚文化交往的边缘地区和过渡地带。四条大江所形成的天然河谷通道将滇西北与周边各大文化区域连接起来,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融合并存,形成了这一地区多民族、多元文化交融互动的格局,是中国乃至世界民族文化多元性最为富集、历史文化遗产极为丰厚的地区之一。滇西北生物与文化多样性以自然圣境、传统医药文化、古树名木等最具特色,成为具有多重保护价值的保护对象之一。
(3)滇西北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保护任务艰巨
滇西北尽管生物多样性丰富,但大多数物种的种群数量小,许多物种濒临灭绝;60%以上的土地面积处于中、高山区,山高坡陡、气温寒冷、土壤瘠薄,植被恢复和演替过程缓慢;15%左右处于干热河谷区,气候干热、土壤贫瘠、植被覆盖率低且恢复困难;河谷和中低山区人口众多,开发历史长且强度大。由于资源的粗放利用和不合理开发方式,导致植被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功能退化趋势加速。因此,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显得尤为迫切,保护任务也格外繁重和艰巨。
(4)保护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
滇西北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巨大的基因库,包含了大量具有潜在经济价值的物种和种质资源,是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形成我国在国际上具备全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物质基础,蕴藏了巨大的开发潜力。滇西北地区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自然景观独特多样,民族文化多姿多彩,已成为享誉世界的旅游胜地。而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维持其自然景观和旅游风光的主要途径,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当地旅游经济效益的贡献巨大。此外,滇西北水能资源丰富,水电已经发展为其支柱产业,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水电开发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时为我国经济发展的能源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
(5)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滇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更好地保护,以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优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4、保护热点
滇西北重要保护物种包括4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116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重点关注滇金丝猴、白眉长臂猿、羚牛、戴帽叶猴、红豆杉、光叶珙桐等旗舰物种以及极小种群种、狭域特有物种。
重要生态系统包括高山复合体生态系统、亚高山寒温性针叶林生态系统、山地针阔混交林生态系统、中山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高原湿地生态系统。
保护热点地区包括高黎贡山、独龙江流域、碧罗雪山、白马雪山、香格里拉大峡谷、老君山、千湖山、大理苍山等区域,以及碧塔海、纳帕海、拉市海、洱海、剑湖、茈碧湖、云龙天池、泸沽湖、腾冲北海湿地等。
5、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1)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保护尤为迫切和艰巨
一是滇西北大多数物种种群数量少,许多物种分布空间非常有限,生态适应能力低,对于外界干扰非常敏感,遇到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很容易陷入濒危境地甚至灭绝。二是特殊的地形地貌、复杂的气候环境,尤其是高海拔、气候冷凉,山高坡陡、土地贫瘠等因素,导致植被恢复和演替过程非常缓慢,生态环境极端脆弱,一旦破坏,极难恢复。珍稀濒危物种快速丧失的巨大危机,使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显得尤迫切,保护工作也格外繁重和艰巨。
(2)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突出
滇西北是国家水电和矿产等重要战略资源的供应基地,全省水能可开发装机容量9570万kw,占全国四分之一,其中56%集中在滇西北所处的“三江”上游。滇西北还是我国西部有色金属资源集中区——“三江”成矿带的腹心地带,矿产资源极其丰富,开发潜力十分巨大。滇西北重要战略资源的开发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乃至经济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不可或缺的资源基础。但同时必须充分认识滇西北生态环境脆弱、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现状,正确处理环境约束与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总体思路,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条件下,合理有序地开发滇西北地区的自然资源。
(3)人口与环境和资源的冲突加剧
2007年末,滇西北人口较1998年人口净增长了约53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
的41.8%,贫困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有很大比重。人口过快增长和耕地短缺导致了盲目毁林开垦、陡坡耕种、过度放牧等,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仅金沙江流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就达4.7万km2,水土流失量居全省六大流域之首。同时由于工业、城市生活、农村面源的污染,滇西北环境污染有加剧趋势。
(4)现有保护体系存在不足
滇西北现已初步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为主,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及自然圣境等其它保护地为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已建自然保护区27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10个,总面积9988 km2,占区域总面积12.5%。其它已建保护地包括9个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4个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3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国家公园(普达措国家公园)和1个世界自然遗产地(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此外,还有许多神山、神湖、圣林等自然圣境作为保护地系统的重要补充。但其范围面积还不足以保护这一地区内具有全球意义的生物多样性,碧罗雪山、千湖山,老君山、以及香格里拉大峡谷等生物多样性丰富,保护价值重大的区域尚未纳入自然保护区予以保护。此外,管理体制上也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多头管理、多重矛盾、责权利严重失衡;缺乏统筹保护的长远规划和明确目标,规划、管理和监测的手段非常落后;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条例尚不完善;筹资渠道单一,经费严重不足;管理能力低下,公众保护意识还需加强。
(5)外来文化的冲击强烈
滇西北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一些表面上与经济发展关系不大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因素,诸如民族服饰、语言、传统民居、歌舞艺术、礼仪习俗以至生态保护文化等,出现了自然流失加速的危机。如不采取切实措施予以保护和发展,这些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有可能在20至30年或更长一些的时期内大部消失。同时,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一些民族特别是人口少的民族逐渐对自己的文化丧失信心,形成民族文化自我认同淡化的危机。民族文化特别是生态保护文化的丧失将对自然生态的保护带来严重的影响。
(6)缺乏综合的旅游规划及监测管理措施
滇西北地区旅游发展迅速。游客数从1993年的200万人次左右,2007年激增到1600万人次以上,并继续保持着迅猛发展的势头。2007年滇西北旅游收入超过了100亿元人民币,旅游业直接和间接从业人员超过了40万人。旅游业取得快速发展得同时,也对滇西北的文化和自然资源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迫切需要进行综合性的、区域性的旅游规划,政府及
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开发的科学引导、管理和监测,实现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统一、协调和相互促进。
(7)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
滇西北生态环境好坏将直接影响下游地区数亿人口的生存与发展。因此,这一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应得到其下游地区的关注与支持。目前国家和云南省已经在滇西北实施了重点公益林补偿制度,但生态补偿的范围、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有待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有效地解决保护投入不足的问题。
(8)生态系统监测、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
滇西北因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吸引了国内外众多的科研院所和专家前来开展科学研究,保护区管理机构也开展了一定的科研监测活动,但是在监测研究的系统性、完整性,在协调和整合科研力量,在将科研成果指导和应用于保护工作等方面还很薄弱,亟需建立完善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技支撑体系。
6、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1)生态文明建设带来契机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建设生态文明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带来了契机。
(2)省政府高度重视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
云南省委、省政府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中把保护好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作为云南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继2007年1月,省人民政府决定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以来,2008年2月,省政府在丽江召开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会议,随后出台了《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若干意见》,对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将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3)具有较好的资源优势
滇西北具有举世罕见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元性资源,还有丰富的水、水能和矿产资源、多样性的气候和景观资源。这些资源的合理开发将加快当地居民的脱贫致富进程,并为地方政府和群众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促进滇西北的保护与发展。
(4)具备有利于保护的社会和文化基础
滇西北众多民族交错杂居、数千年来相互吸收融合而形成的共生互利、友好相处为主流的民族关系格局,为这一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资源。加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有利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奠定了较好的社会和文化基础。
(5)正在实施多项重大生态保护工程
滇西北正在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
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金沙江、澜沧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实施了以工代赈造林、农业综合开发造林、飞播造林、绿色扶贫工造林和小流域综合整治等工程项目。
(6)环境治理与监管力度加大
云南环境治理与监管力度加大,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滇西北高原湖泊都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保护与治理措施,各项环境保护工程顺利推进,程海、洱海、泸沽湖水环境质量优良,洱海保护与治理经验在全国推广。澜沧江、怒江和金沙江在区域内干流水质全部保持在良好水平,大理、丽江、香格里拉、六库等主要城镇的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对一些造成重点污染的厂矿加大了治理力度,提出了明确的污染物排放要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得到重视和加强。
(7)广泛的国际关注
滇西北因生物多样性广泛地受到全世界的关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鸟类生物学组织等均认为滇西北地区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热点地区之一。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被列为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区”、滇西北被批准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丽江古城被批准为世界文化遗产地,丽江碧塔海、纳帕海、拉市海被列为“国际重要湿地”。近10余年来,众多国家、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滇西北开展了大量的保护工作,为滇西北保护的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坚持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结合滇西北实际,坚持运用综合措施保护和改善环境,坚持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进一步丰富和提高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独特优势,促进滇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原则
保护优先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实现更好的保护,牢牢把握保护的底线和开发利用的红线,坚持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生物资源。以生态修复扩大环境容量,以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重点防范不合理的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破坏,以良好生态环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统筹协调与突出重点的原则。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
框架,统筹协调保护与开发中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保护区与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以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位基础,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珍稀濒危物种、特有物种实施重点保护。
科学规划与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引导调整经济布局,指导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按照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做好生态功能区划,针对不同资源的特性和敏感度,对各地区的保护与发展实行分类指导。
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投入和引导,确保政府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统一管理。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区志愿者和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争取国内外的支持,形成全社会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格局。
(四)编制依据
(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8]43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53号);
(3)《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4)《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2008~2020年)》;
(5)《云南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8~2020年)》;
(6)《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24号)。
(五)规划期
规划期为2008~2020年,共13年。
分为近期和中长期,近期2008~2012年,中长期2013~2020年。
(六)规划目标
到2012年,基本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保护区面积达到区域总面积的13%左右。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得到有效保护,退化生态系统得到逐步修复,原始和典型的生态系统得到良好维护,重要物种得到优先保护,生物多样性损失进一步降低。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强。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得到普遍提高。
到2020年,形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高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典型生态系统类型、80%以上的珍稀濒危动植物和特有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外来有害物种得到有效控制,森林面积和蓄积持续增加,森林覆盖率达到60%,为有效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作出贡献。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明显增强,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实现区域内生态环境、民族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全面完善五大体系
(一)保护地体系建设
目前,滇西北
保护地体系建设存在管理体制不顺、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合理、保护经费短缺以及保护地重叠等诸多问题,制约了保护管理的有效性。
保护地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以其它各类保护地为补充,机构健全、管理高效的保护地体系网络,使大多数景观、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及特有物种在保护地内得到科学和有效的保护,使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该区域国土面积的13%,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出符合中国大陆实际的国家公园管理模式。在重视陆生生态系统保护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水生生态系统的保护。
在规划期内,重点完善以下体系建设:
(1)理顺各保护地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构,科学合理配置保护管理人员结构。
(2)切实加强各保护地保护管理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强化各项监管措施。
(3)新建2~3个自然保护区,新增保护区面积500 km2;晋升1~2个国家级保护区,晋升1~2个省级保护区;将1~2个具备条件的湿地申报为国际重要湿地;新建云岭—白马雪山滇金丝猴走廊带和高黎贡山生物走廊带。
(4)制定滇西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保护地的保护管理办法,妥善处理保护地重叠问题,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与生态保护关系的研究,明确保护地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
(5)开展滇西北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严格试点申报审批程序;进行国家公园准入条件、相关管理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研究,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系;出台国家公园技术标准,规范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积极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强社会参与、监督,加大宣传力度。
(6)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建立和完善专项合作机制,引进国际先进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理念和技术方法,积极试验和试点,探索适合国情的保护政策和体制机制,探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相协调的途径。
(二)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
1、法律法规体系
依法行政是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管理的有效手段和必然要求。根据国家及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云南省也已制定了多项地方法规。目前这些法律法规在条款方面还不够明细和具体,给执行带来困难。为了切实加强滇西北地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有必要在国家及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和针对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健全
地方法规,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尽快制定《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同时,抓紧《云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办法》、《云南天然湿地保护条例》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等新法规的制定,并对现有实施的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法规进行清理与修订。
2、政策体系建设
滇西北自然条件独特,社会经济的发展面临许多困难。在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针对滇西北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促进该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各相关部门要团结协作,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实施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体系建设的目标是研究出台和强化政策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为实现体系建设的目标,应优先开展相关的政策研究。在规划近期内研究制定针对滇西北地区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人口政策、土地政策、环境政策、扶贫政策研究;尽快出台科学的发展评价、政绩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评估和补偿政策。同时要积极开展特有生物遗传资源利益分享、权利归属等相关对策措施研究,研究建立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的市场机制,并通过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程,逐步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此外,要通过编制禁止发展、限制发展和退出产业目录,引导和规范社会投资,探索建立产业退出机制。
要强化实行以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首先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资源配置,采取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多种措施,鼓励水电、矿业、旅游等支柱产业的规模发展,同时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同时要全面推行战略规划环评制度,严格项目环评和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从规划和建设源头保护生物多样性;另外,要加大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力度,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实施农村能源替代工程和保护区域社区脱贫示范工程。并全面推进生态城镇、乡村创建工作和绿色社区、企业、学校、开发区和工业园创建工作;为了规范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应研究建立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出境检验,防止各种形式造成的资源流失和经济损失。并依法规范野生动植物引种、驯化和繁育行为,促进生物产业有序发展。严格出境查验,防止以对外贸易、国际
交流合作、出境人员携带、邮寄等形式造成生物资源流失和经济损失。
3、执法体系建设
滇西北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乱砍滥伐、毁林开荒、失火纵火等问题时有发生,偷猎和非法走私、贩运珍贵野生动植物现象屡禁不止,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产生直接威胁。但执法队伍装备落后、人员素质不高与繁重任务不相适应。
规划期内,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加强装备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条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宣传面,强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
(三)资金投入体系建设
生物多样性保护离不开资金投入。当前由于资金渠道单一,保护经费不足,已严重影响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性。建立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增加保护经费是促进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
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长效资金投入体系,保障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经费是体系建设的目标。
政府是保护经费投入的主体。首先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经费按照属地为主、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要求,将保护经费纳入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并加大投入力度,使生物多样性保护经费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其次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给予更多倾斜。三是建立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资金,省财政将先期投入5000万元,引导和筹集社会各方投入。同时,通过政府引导,整合各方资金,力争“十一五”期间,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能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新能源利用和科研等方面投入70亿元左右,用于滇西北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通过社会筹集保护资金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有助于辅助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经费资金不足的困难。一方面可通过社会集资和招商引资的方法筹集社会资金参与保护:一些有利于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有利于当地人民脱贫致富的建设项目,鼓励群众采取有偿集资办法。将以盈利经营为主的项目列入招商名录,在责、权、利明确的前提下,通过招商引资的办法来筹集资金。另一方面,通过国际合作,争取技术和资金援助,拓宽资金渠道。一是要积极利用国际碳汇机制获取保护资金;二是要把握国际环保援助的重点投向,抓住国际社会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高度关注的有利时机,争取国际资金援助和智力支持;三是通过接受社会捐赠,筹集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支持滇西北生物多
样性保护,企业以各种方式对滇西北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通过加强宣传和交流,积极争取国际机构、国际环保组织和民间环保组织捐赠,拓宽保护资金来源。
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筹集保护资金。通过建立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向资源型开发企业收取生态补偿费用于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
有条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机构可通过自养能力建设,筹集部分保护资金。依据保护地《总体规划》和《生态旅游规划》,在特定区域开展生态旅游,筹集保护资金。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机构预算外收入全额返还,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
(四)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1、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滇西北地区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开展了一系列科研活动,如保护区的综合科学考察、物种的专项调查、监测和研究等,但尚不能支撑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有效开展,许多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亟待解决。
通过建设以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为主体的研发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体的技术服务体系,提高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和效率,加快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强化技术及管理培训,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规划期内,加大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新建或续建生物多样性国家实验室、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滇西北珍稀濒危植物繁育中心、滇西北珍稀濒危动物繁育中心、云南滇金丝猴研究中心、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
通过各类基础及应用研究,集中攻克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关键技术。突破濒危和特有物种濒危机理、驯化、繁育及保护措施的技术瓶颈,有效促进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特色生物产业的发展;以关键区域、关键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集中解决保护地功能区划、生境质量与生物物种监测、典型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水生及草地生态系统恢复与保护措施、保护地旅游环境容量评估、国家公园发展战略、重要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水电开发对生物多样性影响及保护措施等一批保护地建设的关键技术;开展保护地及保护空缺区域的生物资源调查与编目;进行节能、节地、节水、节柴等关键技术研发。
2、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人才的综合素质较上世纪末有了较大提高,但人
才总量相对不足,结构不尽合理,创新能力亟待提高,人才工作的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应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人才战略实施力度。
完善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加大人才能力建设力度,努力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队伍素质,培养创新型人才及其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培养学科带头人,实行重点带动整体推进,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发展。
规划期内,实施“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人才工程”,与“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创新团队”等省内相关人才培养计划相衔接,重点培养优秀学科带头人;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重点加强基层生物多样性保护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构建完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改革,重点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稳定现有人才队伍,重点改善各类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建立有利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收入分配机制;培养急需人才,重点培养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繁育、森林健康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的高层次人才;加强人才教育培训,重点制定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标准框架、建立带薪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争取国际援助和智力支持,加强与非政府组织的联系与合作,重点争取国际合作的智力支持项目。
(五)宣传和教育体系建设
近年来,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与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其力度、广度、形式的多样性以及实效性等各个方面亟需加强。开展宣传与教育活动,是提升公众保护意识,扩大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影响力和知名度,调动公众参与保护的主要途径,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
通过完善宣传与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使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全民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及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独特价值和地位,营造有利于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在国内外树立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形象。在规划期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实施“七个1”工程,即:建立1个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宣教中心、开展1项滇西北生物多样性重要科研项目、拍摄1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优秀科普片、培养1支优秀的滇西北旅游
科普导游队伍、建立1个滇西北生态科普网站、编印1部滇西北旅游科普导游图册、建立1支高素质的志愿者队伍。
(2)加强对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保护价值、保护成效的媒体宣传力度,同时做好舆论监督;以多种形式,在滇西北城乡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倡导节能环保、爱护生态、崇尚自然的生产生活方式;持续开展针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业领导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教育活动。
(3)优先在高黎贡山、白马雪山、苍山洱海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开展社区共管机制的探索、完善和示范试点,并逐步推广至其它保护区域。
(4)每年出版1~2本以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题的书籍。
(5)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的调查与编目。
(6)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
三、认真实施十大工程
(一)保护地建设工程
滇西北保护地类型齐全,形式多样,覆盖面积超过该区域国土面积的1/4。但长期以来,各保护地的建设管理滞后,部分省级保护区尚未开展综合科学考察和总体规划的编制,基础设施设备不完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国家地质公园大多范围及边界不详,资源现状不清,缺乏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设备,制约了各类保护地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设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各类保护地建设管理,有效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实现保护地由资源优势向生态、社会及经济优势转化,充分发挥其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功能和作用。
在规划期内,重点实施以下工程:
(1)继续争取并实施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和示范工程,将省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纳入预算,加强和完善各保护地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2)完成所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科学考察和总体规划工作,条件具备的完成生态旅游规划,规范和指导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
(3)对现有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地等保护地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的调查或综合科学考察,并编制和修编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各保护地范围、边界、功能区划、主要保护对象以及禁止和限制开发范围,进行保护性开发。完善相关设施,整合资源。
(4)开展国家公园的建设试点,进行国家公园的资源调查,编制建设发展规划,实施公益性管护、基础设施和科普宣教设施建设。
(5)完成自然圣境调查,编制保护规划。实施5大宗教(支
系)寺庙林保护工程,加强重要自然圣境保护、重要崇拜物种保护和民族文化保护村(区)建设,设立保护标志,制定共管协议。
(二)极小种群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程
滇西北是物种起源中心和孑遗物种的集中分布地,也是物种的分化和分布中心,生物物种极其丰富和独特。因为自身生物学特性、生境破坏及过度利用等方面的原因,种群数量急剧减少,众多物种已成为极小种群或珍稀濒危种。如玉龙蕨、澜沧黄杉、喜马拉雅红豆杉、云南榧树、光叶珙桐、保山茜、大树杜鹃和虫草等分布区域狭窄,种群孤立而稀少,人为破坏严重;滇金丝猴、白眉长臂猿、戴帽叶猴、羚牛和黑颈鹤等颇具社会号召力的旗舰种,种群数量极小,生境破碎化程度高。这些物种的濒危状况将削减我国动植物区系组成的特色和优势。目前仅有少部分物种受到了关注,如针对滇金丝猴和黑颈鹤的保护已取得显著成效,而其它极小种群和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则有待加强。因此,加强极小种群、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的保护,是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迫切需要。通过采取就地保护、近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离体保护等措施,使大部分极小种群、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得到长期有效保护,要特别重视具有较高种质资源价值的物种资源的保护。
1、就地保护
自然保护区是开展就地保护的主要方式。滇西北记录到的大部分极小种群、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均分布于已建立的保护区内,但缺乏专门针对这些物种的保护方案和措施,目前,大多极小种群、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的生存仍然面临生境破碎化、人为干扰破坏严重、种群数量极度濒危等因素的威胁。有必要专门开展针对这部分物种的就地保护工作。
在现有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就地保护,为极小种群、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种群的扩大提供保障,并逐步摆脱濒危现状。
规划期内,开展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专项调查,建立极小种群、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种质资源档案;完成30~40个就地保护点或保护小区的标准化建设,开展极小种群和濒危物种的濒危机理、人工繁育技术、保护措施、监测预警研究;开展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和野生种群的动态变化监测;实施必要的生境恢复与改造。
2、近地保护
近地保护是一种新的保护理念,介于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之间,就是在接近物种原生地、保护地边缘或生物走廊带内,在相同或相近的生境开展植物物种的迁地保护活动。目前,已在高黎贡山保护区建立了一个野生植物近地保护园区,
这为滇西北地区开展近地保护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但在整个滇西北仍面临保护园区少、受保护物种少、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
通过建立一批近地保护园区,实施有针对性的集中保护,使野生植物极小种群数量得到稳定并逐渐增加,生境和栖息地得到改善和恢复,最终达到保护野生植物极小种群的目标。
规划期内,开展极小种群、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的分布、数量和生存现状调查;建立珍稀野生植物及群落近地保护植物园15~25个,实施物种引种、繁育计划;中长期开展物种培育技术研究和人工繁殖试验;开展人工种群的建立和回归。
3、迁地保护
植物园、动物园是迁地保护的重要基地。目前在滇西北已建有香格里拉高山植物园、丽江高山植物园和云龙天池云南松母树林采种基地,这对滇西北的植物迁地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但这些迁地保护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均仍需加强,引种数量有待扩大。另外,昆明动物园、云南野生动物园、中科院昆明植物园和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在滇西北珍稀濒危动植物迁地保护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需继续加强合作。
通过实施迁地保护,旨在滇西北地区获取濒危物种在生物学和社会生物学基础研究中作为野生个体的代用材料,并取得补充管理野生种群的经验,最终为那些野外生境不复存在的物种提供最后的生存机会和创建新的生物群落提供种源,在人类控制条件下维持物种个体的生存和种群的繁衍。
规划期内,开展滇西北稀濒危物种种质资源本底调查与物种编目;续建香格里拉高山植物园、丽江高山植物园和加强云龙天池云南松母树林采种基地建设,并加强与昆明植物园开展合作,进行野生植物物种的引种、繁育;与昆明动物园、云南野生动物园和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和其它科研院所合作,开展野生动物迁地保护。
4、离体保护
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是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也是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西南生物资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基地”的重要创新平台之一。滇西北地区是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收集重点地区之一。
在滇西北开展离体保护,旨在有效保护滇西北珍稀濒危物种的遗传资源和基因多样性,为全省,乃至全国实现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资源储备。
规划期内,依托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编制滇西北需离体保护的物种名录;以野生植物为主,兼顾动物和微生物,开
展滇西北种质资源的专项收集和保存。
5、传统药用资源保护
滇西北蕴藏了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和大量的名贵特有药材,传统中草药有近600种,但受经济发展方式、外来文化等因素影响,一些民族药物资源遭到重大破坏,许多药用植物由于栖息地破坏、过度采收而致濒、致危或灭绝,对传统医药资源的系统性保护已成为当务之急。
传统药用资源保护旨在消除对药用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现象,恢复已破坏的重要药用动植物的生境,壮大濒危药用物种的种群数量,实现传统药用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禁止在保护区内采集药材和捕获野生动物,建立6个传统药用植物保护地建设,建设3个药用植物迁地保护小区和示范点;开展中药现代化标准种植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一些濒危药用植物的人工种植,鼓励和扶持500个社区家庭采用传统方法栽培、利用药用植物的实践;在不同社区建立参与式药用植物资源生态监测信息网;积极探索传统药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新途径和运作机制。
6、古树名木保护
滇西北经云南省政府确认的古树名木有417株,占全省26.0%。随着有关保护古树名木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古树名木的保护得到较大改善。但公众的保护意识仍有待提高,古树名木尚未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
通过落实各项措施,实现古树名木的有效保护,并扩大古树名木在人文方面的影响,提高人们对自然的保护意识。
规划期内,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有效性调查,明确权属、主管单位、建立档案;实施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制定保护措施,落实管理。
(三)重要和退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
滇西北拥有高山复合体生态系统、亚高山寒温性针叶林生态系统、中山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山地针阔混交林生态系统、高原湿地生态系统等重要生态系统,具有重大生态价值。同时滇西北又属我国西南山地农牧交错生态脆弱区,其脆弱性表现为地形起伏大、地质结构复杂,水热条件垂直变化明显,土层发育不全,土壤瘠薄,植被稀疏;受人为活动的强烈影响,区域生态退化明显。近10年来,滇西北先后实施了“天保工程”、“退耕还林”、“湿地恢复”等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滇西北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管护面积39700 km2,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面积1400 km2。工程实施,使滇西北采伐天然森林状况得到切实改观,森林植被恢复加快,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滇西北地区
生态环境脆弱,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突出,人口与环境和资源的冲突加剧等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工作。
重要和退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目标为:通过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湿地恢复、石漠化治理、小流域治理等一系列重要和退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使滇西北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达到60%,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得到全面保护。
规划期内,重点实施以下工程:
(1)继续按项目作业设计实施好每年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使39700 km2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强森林管护站建设,改善一线森林管护条件;统筹安排,逐步推进,切实搞好天保工程效益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好公益林封山育林项目建设;深化国有森工企业改革,妥善安置森工企业职工,维护林区经济社会稳定。
(2)加强滇西北1400 km2退耕地的后期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做好封育管护工作;加大基本口粮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推进生态移民,加快后续产业培植;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延长补助期,改进补助方式,落实配套措施;开展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后续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建立特色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和用材林基地,重点发展特色经济林。
(3)实施高原湖泊汇水区面山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保护湖滨沼泽或沼泽化草甸保护恢复工程;湖泊水域水体保护工程;候鸟的栖息地保护工程;严格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控制水质污染。优先开展纳帕海湿地生态补水工程和拉市海湿地恢复工程。
(4)以水土保持为中心,开展石漠化地区植被保护和恢复工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及能源建设;发展县域经济,搞好新时期扶贫开发;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完善政策引导机制,加强资金投入的统筹安排;制定优惠政策激励群众治理石漠化的积极性。选择隆阳区和玉龙县的代表性区域进行石漠化治理试点,探索生态恢复的关键技术措施及治理模式。
(5)对治理小流域进行全面踏查勘测,编制综合治理规划及设计按规划、设计完成年度任务;建立小流域治理示范区;积极探索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新模式、新方法,注重综合治理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生态平衡;合理安排农、林、牧用地比例和位置,促进陡坡退耕还林、还草,扩大林草覆被的面积;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相结合,优化综合治理
措施配置;有效地解决当地农民的口粮、经济收入以及饲料、肥料、燃料和人畜饮水问题。在每县(区)选择5条小流域进行治理试点。
(6)开展以县(区)为单位的开采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评价;编制矿山植被恢复规划及设计;建立矿山植被恢复实验示范区,选取典型区域开展矿产开采生态环境恢复试点;建立矿山开采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在主要矿区县开展矿山植被恢复试点。
(7)在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流域选择合适的植被恢复地点,根据恢复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选择适合区域作为植被恢复示范基地,以点带面逐步实施植被恢复。
(四)重要公益林保护工程
滇西北地区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较大,通过实施重点公益林保护工程,使重要森林生态系统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实现规范管理,科学经营,追求最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规划期内,继续做好已纳入中央补偿县(区) 的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管理工作;开展重要公益林的科研监测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尽快启动天保工程区未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启动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建立公益林管理体制机制。
(五)生物安全保障工程
1、外来有害物种防治
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已经对滇西北生物多样性造成了重大损害,如紫茎泽兰、空心莲子草、凤眼莲、北美商陆、银鱼等已在滇西北广泛分布,严重威胁着该区域的生态安全。加强对外来有害物种的监测与防治已刻不容缓。
通过外来有害物种的防治,最终在滇西北地区实现有效预防和控制外来有害物种的入侵,对已入侵的有害物种进行有效治理,建立完善的预警、防治和监测完善的管理体制,确保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安全。
规划期内,采取以下措施:规范物种引进程序,加强转基因活体产品开发、应用和推广管理;加强入境动植物检疫工作,严禁入境人员、邮寄物、商品未经批准和检疫夹带各类有害生物繁殖体,阻止有害物种入侵,特别是严禁高原湖泊引入外来物种;制订外来入侵物种环境应急方案和生物物种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外来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生态学、分布、危害、监测、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已入侵的有害生物物种的治理。建立引进物种风险分析系统和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预警监测体系,以及外来入侵生物信息库和防治宣传教育体系。
2、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野生动物是携带和传播疫病的媒介之一,云南是中国发生禽流感疫情风险最高的地区之一。滇西北是候鸟迁飞的重要通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