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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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适用范围、定义和术语、分类、类型、编码等。
本标准可作为以下矿产勘查开发、矿政管理和矿业市场活动中估计算矿产资源量、储量的依据;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各阶段编制设计、部署工作、估计计资源量和储量、编写报告;固体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业权评估;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制定矿产资源规划、计划与矿产资源政策;编制矿产勘查规范、规定、指南;矿业权出让、转让;矿产勘查开发企业筹资、融资、上市及贷款;矿山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2 定义和术语
2.1 固体矿产资源在地壳内或地表由地质作用形成具有经济意义的固体自然富集物,根据产出形式、数量和质量可以预期最终开采是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其位置、数量、品位/质量、地质特征是根据特定的地质依据和地质知识计算和估算计的。按照地质可靠程度,可分为已发现的矿产资源和未发现的矿产资源。
2.1.1发现矿产资源是经勘查工作已发现的固体矿产资源量的总和。发现矿产资源指的是在地壳中或地壳上富集或产出的,具有内蕴经济意义的物质。其质量和数量具有最终经济提取的合理前景,发现矿产资源包括原地的矿化物质、采出的矿堆物质和尾矿物质。它们可以通过勘查和取样来圈定并估计算资源量,通过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将其转换为储量。凡不具有最终经济提取合理前景的物质,不在发现矿产资源之列。
依据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评价所获得的不同结果,可分为储量、基础储量和资源量三类。2.1.2 未发现矿产资源是指根据地质依据和物化探异常预测的,未经查证的那部分固体矿产资源。
2.2勘查阶段矿产勘查工作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
2.2.1预查依据区域地质和(或)物化探异常研究结果、初步野外观测、极少量工程验证结果,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已知矿床类比、预测,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有足够依据时可估算出预测的资源量,属于未发现的矿产资源。
2.2.2普查是对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物化探异常区,采用露头检查、地质填图、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及物化探方法开展综合找矿。对区内地质、构造特征达到相应比例尺的查明程度;对矿体形态、矿石质量、矿石加工技术条件和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做到大致查明、大致控制的程度;矿体的连续性是推断的。通过概略研究,最终应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或圈定出详查区范围。
2.2.3详查是对普查圈出的详查区,采用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及综合方法和手段开展勘查工作,进行比普查阶段更密的系统取样。,基本查明矿床地质、构造;、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对矿体形态、矿石质量、矿石加工技术条件和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做到基本查明、基本控制的程度,矿体的连续性是基本确定的。基本控制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主要矿体形态、产状、大小和矿石质量特征,基本确定矿体的连续性;对矿石的加工选冶技术性能进行类比或实验室流程试验研究,新类型矿石和难选矿石应作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在详查所获信息的基础上开展概略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必要时,圈出勘探范围,可供预可行性研究、矿山总体规划和作矿山项目建议书使用。
2.2.4勘探是对已知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床或经详查圈出的勘探区,采用通过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和加密各种取样工程,,详细查明矿床地质、构造;、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对矿体形态、矿石质量、矿石加工技术条件和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做到详细查明、详细控制的程度,矿体的连续性是细确定的。详细控制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主要矿体形态、产状、大小和矿石质量特征,矿体的连续性是确定
的;对矿石的加工选冶技术性能进行类比或实验室流程试验研究,新类型矿石和难选矿石应作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必要时应进行半工业试验,在勘探所获信息的基础上开展概略研究,为可行性研究或矿山建设设计提供依据。
2.3查明程度是指对相应的勘查阶段,要求达到的地质研究程度、对矿体的控制程度、对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的勘查程度和对矿石的加工试验研究程度。
2.3.1大致查明、大致控制是指在矿化潜力较大地区有效的物化探工作基础上,进行了中、大比例尺的地质简测或草测,开展了有效的物化探工作;对地质、构造的查明程度达到相应比例尺的精度要求;投入的勘查工程量有限,发现的矿体只有稀疏工程控制;矿体的连接是据已知地质规律,结合稀疏工程中有限样品的分析成果,以及物化探异常特征推断的,尚未经证实,矿体连续性是推断的;矿石的加工选冶技术性能是据同类型矿床的相同类型矿石的试验结果类比所得或只做了可选(冶)性试验;开采技术条件只是顺便收集了相关资料;据有限的样品分析成果了解了有可能的共伴生组分或矿产。
2.3.2 基本查明、基本控制填制了大比例尺地质图及相应的有效物化探工作,充分收集
资料,加强地质研究,主要控矿因素及成矿地质条件已经查明;投入了系统的勘查工程,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已经基本圈定,主矿体的形态产状、规模、空间位置、受构造影响或破坏的情况、主要构造,总体上得到较好的系统控制,小构造的分布规律和范围已经研究,矿体连续性是基本确定的;矿石的质量特征已经大量样品所证实,矿石的物质组成和矿石的加工选冶技术性能,对易选矿石已有同类型矿石的类比,新类型矿石和难选矿石至少应有实验室流程试验的成果;开采技术条件的查明程度应达到相应规范的要求,对与主矿种共伴生的有益组分开展了相应的综合评价,且符合规范要求;对确定的物化探有效异常,在地质、物探、化探综合研讨的基础上,通过正反演计算,选择最佳部位对异常进行了查证及解释。
2.3.3 详细查明、详细控制在已有大比例尺地质、物探、化探成果基础上,应据日常收集的资料,不断补充、完善地质图及相应的成果;加强地质研究,控矿因素、矿化规律已经查明;对矿体连接存在多解性的地段,通过加密工程予以解决,使主矿体的矿体连续性达到确定的程度。与开采有关的主要矿体四周的边界、矿体沿走向的两端,露采时矿坑的底界、对矿山建设有影响的主要构造,都得到了必要的加密工程控制;邻近主矿体上下的小矿体,在开采主矿体时能一并采出者,应适当加密工程控制;矿石的质量特征及物质组成、含量、结构构造、赋存规律、嵌布粒径大小等等已查明;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试验,达到了实验室流程试验或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的程度,满足提交报告的需要,难选矿石必要时须作半工业试验;开采技术条件应满足规范的要求,大水矿床,应增加专门水文地质工作的工程量,结合矿山工程计算首采区、第一开采水平的矿坑涌水量,预测下一个水平的涌水量及其它影响矿山开采的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建议,指出供水方向;对可供综合利用的共伴生组分或矿产,应在矿石加工选冶技术试验时,了解其走向和富集特征。在加工选冶工艺流程中不知去向的组分或矿产,无法认定其资源量的数量。
2.4矿体连续性指对矿体地质的和品位(或其他质量特征)的连续性的控制程度。它直接影响矿产开发的效益甚至成败。随着研究程度的提高和工程间距的加密,连续性将变得越来越可靠,。地质的连续性取决于对含矿层位、相带、构造、矿化方向的控制程度、研究和判断;品位(或其他质量特征)的连续性则要在研究品位(和其他质量特征)空间变化的基础上,通过适当工程间距的采样测试,确定其连续性。
对矿体连续性的控制,通常是根据影响矿体的主要地质因素所划分的勘查类型确定矿体的复杂程度,并通过不同的勘查方法和手段,选择合理的工程间距来实现。最直接的手段是在槽、井、坑、钻等工程中,通过采样测试,依据圈矿指标确认工程中矿体(层)的位置,再按地质规律分析对比,将属于同一个矿体的各工程中的见矿位置连在一起,反映出单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