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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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目标易确定,可节省决 策过程的交易成本;
可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和法 规,易获得各级政府支持。
在排污量与环境质量未建立 明确的响应关系前,不能了 解污染物徘放对环境造成的 损害,及对人体的损害和带 来的经济损失
目标总量控制的“目标”实 际上是不准确的,由此造成 所采用的目标总量控制法的 整体失效。
总量控制。
大气污染物指标(3 个):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
废水污染物指标(8 个):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氰化物、
砷、汞、铅、镉、六价铬。
固体废物指标(1 个):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
中国实施的总量控制
主要采用目标总量控制,辅以部分的容量总量控制。
在全国范围这一宏观层面上实施目标总量控制,
国家级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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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
自治区、直辖市
分配
环境单元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指标
分配
排污单位
目标总量控制优缺点
优点
缺点
不需要过高的技术和复杂的 研究过程,资金投入少;
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污染徘放 数据和环境状况数据;
1997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由思路框架落实成为了一项具体 的国家级的环保政策。
2000年3月20日,颁布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在其 中用多项条款对总量控制作了细化和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
• 2000年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有计划地控制或者
逐步削减各地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
• 国家决定在“九五”期间对废气或废水中排放的烟尘、
1978年6月修改了部分水污染防治法,以COD为对象, 开始了总量控制工作
1984年,日本将总量控制法正式推广到东京湾和伊始湾 两个水域,并严禁无证排放污染物。
其他国家
联邦德国和欧共体采用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方法, 60%以上排入莱茵河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得到处理, 莱茵河水质有了明显好转。
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国内外发展现状
美国:最早提出 197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 1972—1976年实施第一轮许可证制度阶段, 污染源削减量的确定,主要采用最佳专业判断(BU)方法(以
判断为依据)—收集工业行业可利用的数据和资料,结合高 质量技术分析作出判断。当时使用的比例,高达75%; 针对工业行业及其子行业颁发排放限值准则(ELGS)的方法 (技术为依据),现在为主要方法
针对某些区域如“三河”、“三湖”、“两区”和47个 环保重点城市的空气、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实施容量总 量控制
北京市 大连市
天津市 长春市
石家庄市 秦皇岛市 哈尔滨市 上海市
太原市 南京市
呼和浩特 市
苏州市
沈阳市 南通市
连云港市
南昌市 广州市 北海市
杭州市
济南市 深圳市 海口市
兰州市 西宁市
宁波市 青岛市 珠海市 重庆市
境允许纳污量,反推允许排污量;通过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优化分配污染负荷,确定出切实可行的总量控制方案。
容量总量控制的特点——将污染源的控制水平与环境质
量直接联系。
目标总量控制——根据环境目标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 削减量的控制。它是从现有的污染水平出发,针对特定环 境的质量目标要求,确定分阶段的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量, 循控制一削减一再控制一再削减的程序,将污染物排放总 量逐步削减到预期目标。
瑞典、前苏联、韩国、罗马尼亚、波兰等国家也都相 继实行了以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核心的水环境管理方法, 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中国状况
1985年上海市开始试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保护黄浦江上 游水资源,徐州、厦门、金华、深圳、常州、重庆等城市陆 续推广这项管理办法;
1988年3月,国家环保局关于以总量控制为核心的《水污染 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展排放许可证试点工作
1983年12月正式立法,实施以水质限制为基点的排放总 量控制 采用了季节总量控制的方法
原因 1) 适应水体不同季节不同用途对水质的标准要求, 如一年中水生生物产卵期实行严格的溶解氧标 准,而在其余时间则可实行另一水质标准;
2)充分利用环境自净化作用
日本
总量控制使日本的这两个海 湾80%以上的污染大户受到 控制.水环境状况得以改善。
银川市
温州市 合肥市
烟台市 汕头市 成都市
乌鲁木齐 市
郑州市 湛江市 贵阳市
拉萨市
福州市
武汉市 南宁市 昆明市
厦门市
长沙市 桂林市 西安市
总量指标
选择原则:1 .对环境危害大的、国家重点控制的主要污
染物;2 .环境监测和统计手段能够支持的;3 .能够实施总
量控制的。
根据以上原则,“九五”期间将对1 2 种污染物实行排放
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问题;
1971年开始对水质总量控制计划问题进行了研究,
1973年制定的《赖户内海环境保护临时措施法》中,首 次在废水排放管理中引用了总量控制,以COD指标限额 颁发许可证,
1977年日本环境厅提出 “水质污染总量控制”方法,水 质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浓度标准继续使用,
二氧化硫、粉尘、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 汞、铅、镉、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等12项指 标实行排放总量控制。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对规定环境单元之内的排污单位和个人排放某一种或多 种污染物的数量实行控制的制度
容量总量控制 目标总量控制 行业总量控制
容量总量控制——环境容量所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从环境质量要求出发,运用环境质量模型计算,根据环
1995年在《水污染防治法》——可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 量控制制度,并对有排放削减任务的企业实施重点污染物排 放量的核定制度。
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 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我国开 始进入总量控制、强化水环境管理的新阶段,总量控制正式 作为中国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举措
目标总量控制的特点——将环境规划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
定的环境目标作为总量控制的基础。
三者区别
目标总量控制以排放限制为控制基点,从污染源可控性研 究人手,进行总量控制负荷分配;
容量总量控制以环境质量标准为控制基点,从污染源可控 性、环境目标可达性两个方面进行总量控制负荷分配;
行业总量控制以能源、资源合理利用为控制基点,从最佳 生产工艺和实用处理技术两方面进行总量控制负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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