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风力发电企业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风力发电企业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风力发电生产运营和管理,加强风力发电企业生产调度管理,实现公司系统风力发电生产的安全稳定、节能环保,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子公司、基层风力发电企业。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公司风力发电生产调度工作通过三级调度管理体系完成,公司生产调度中心代表公司实施风力发电系统的调度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应设置生产调度岗位,负责所属基层风力发电企业的生产调度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层风力发电企业应执行上级公司及电网公司生产调度命令,为公司生产调度系统运行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基层风力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管辖范围内的风力发电企业生产调度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章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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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公司生产调度中心

(一)负责制定公司生产调度中心风电调度管理制度、标准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跟踪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基层风力发电企业发生的生产事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三)负责公司系统风力发电生产运营情况的实时监视,负责生产运营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并形成报告,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组织公司系统风力发电设备异常事件分析、指导和管理;

(五)负责生产指标对标统计分析和管理;

(六)负责组织公司系统风力发电生产调度业务的交流、培训、评价。

第八条分子公司生产调度

(一)负责所属基层企业主要生产运营指标、生产运营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及上报;

(二)在生产调度业务上服从公司生产调度中心的管理,按照公司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三)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在生产调度业务上对基层企业调度工作进行管理;

(四)负责跟踪电网调度对基层企业的考核情况,并定期上报公司生产调度中心;

(五)负责组织所属基层企业生产调度业务的交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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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考核;

(六)负责跟踪所属基层企业生产运营中发生的生产异常事件,并在规定时间向公司生产调度中心汇报;

(七)完成公司生产调度中心下达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基层风力发电企业生产调度

(一)负责本企业生产运营状况的在线监视,遇有异常情况在异常处理结束后及时向上一级生产调度汇报。

(二)负责对生产运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并按要求填报;

(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所辖生产调度系统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四)负责监管所属风电场现场的生产运行状况,合理调配运行方式,定期统计、分析各指标完成情况。在所监管的设备发生紧急情况时,进行紧急处理并跟踪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按要求汇报;

(五)根据安全生产汇报制度和设备停送电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主要设备停送电进行审批;

(六)及时了解区域、省电网运行方式,督促所管辖的风场做好相应的运行方式调整、缺陷处理和定检工作安排;

(七)与电网调度部门联系协调,开展相关工作;

(八)严格执行电网公司调度令,做好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九)按照上级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进行生产现场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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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事件的汇报;

(十)按照上级公司批复的重大设备检修、大型技改的工作计划,向上级公司报送计划并联系、汇报设备停送电时间和工作任务;

(十一)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及电网公司审批后的调度计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或变更工作内容;

(十二)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提供生产报表数据,完成指标分析工作;

(十三)负责生产调度系统实时数据的准确性与稳定性;

(十四)完成上级公司生产调度下达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十条根据公司相关标准配置生产调度(中心)值班员数量,值班员必须服从值班调度长的领导和指挥。

第十一条生产调度(中心)当值人员进行业务联系时须使用录音电话,并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

第十二条下达和接受调度命令时必须互报单位和姓名,使用普通话及专业术语,并进行记录和录音。

第十三条基层风力发电企业生产调度(中心)作为一个整体班组开展班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基层风力发电企业生产调度(中心)根据风功率预测,合理安排风机定期工作,做好大风时段的抢发电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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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信息汇报要求

第十五条基层风电企业生产调度

(一)事件报告

发生下列情况,基层企业值班人员应在不影响事故处理的情况下,按要求报告上级公司生产调度:

1、人身重伤及以上事件;

2、全场停电;

3、风机着火、倒塔、轮毂(桨叶)脱落、超速;

4、电气误操作;

5、火灾事故、交通事故;

6、负主要责任的电网事故;

7、主变、集电线路停送电;

8、风机因同一原因批量故障停机10台及以上,单机故障停机48小时以上;

9、送出线路跳闸;

10、电网安排的检修工作;

11、异常天气(暴雨、冻雨、大雪、雨雪冰冻、雷暴、台风等)及自然灾害(洪水、塌方、泥石流、地震等)情况;

12、风机大部件故障;

13、信息安全事件;

14、一般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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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报送

按要求和周期向上级公司报送发电量、上网电量、机组状态、异常运行情况等信息。

第十六条分子公司生产调度

(一)事件报告

发生下列情况时,分子公司接到基层企业汇报后,按要求报告公司生产调度中心:

1、人身重伤及以上事件;

2、全场停电事件;

3、风机着火、倒塔、轮毂(桨叶)脱落、超速;

4、恶性电气误操作;

5、火灾事故、交通事故;

6、负主要责任的电网事故;

7、送出线路、集电线路杆塔倒塌,单机故障停机168小时以上;

8、对风电场出力影响较大的电网检修工作;

9、基层企业区域发生大雪、洪水、塌方、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

10、设备损坏事故;

11、信息安全事件;

12、一般环境事件。

(二)信息报送

按要求和周期向公司报送发电量、上网电量、机组状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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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运行情况等信息。

第十七条事件发生后,分子公司必须在1小时内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汇报公司生产调度中心,24小时内上报简要书面报告;在异常情况未消除前,每24小时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向公司生产调度中心报告一次进展及处理情况,直至处理完毕;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上报正式报告,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时间要求,但要向公司生产调度中心说明情况。

第六章系统数据管理

第十八条系统数据管理

(一)值班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系统所有实时数据进行全面核查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性和稳定性;

(二)已投产设备在投运后1个月内必须将风场实时信息传入生产调度中心,满足远程监视要求;

(三)生产调度中心值班人员对投运的通讯设备集中监视,定期查阅一次信息;

(四)值班人员应对异常参数闭环管理,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梳理容易发生异常的参数,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五)各级生产调度人员应及时组织处理数据中断、数据延时等异常事件,实现实时数据传输不中断、不延时;

(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公司生产调度汇报,并通知专业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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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值班管理

第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人员变动后,各级生产调度人员负责及时更新生产调度系统通讯录。

第二十条生产调度人员值班规定

(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掌握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情况,主要设备故障及重大缺陷情况;

(二)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所发生的事故和异常情况应及时了解产生的原因及事态发展情况并按要求汇报;

(三)值班人员对公司所属风场运行情况具有知情权、监管权和调度计划管理权,有权直接与风场进行联系,了解运行方式、参数指标和设备状态,提出优化运行方式的建议,除基层企业调度外其他人员不得对生产现场的操作下达操作令;

(四)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并管理好各种记录;

(五)值班期间必须精力集中、严肃、认真、不准擅离职守,禁止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生产调度中心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生产调度中心;

(七)生产调度中心内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值班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第二十一条交接班规定

(一)值班人员在接班前一小时进入值班场所,履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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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二)交接班时双方要对设备状态、运行情况、缺陷及故障情况、报表记录进行核对,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好需要接班人员继续执行的事项、上级领导指令等。没有疑问时双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三)禁止未交接而擅离岗位或交接班时不履行交接班手续;

(四)交班前应全面清扫室内卫生,值班用品必须摆放整齐并放在指定位置;

(五)未规定的事项按照各级公司相关交接班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生产调度中心应具备的值班调度记录

(一)生产调度工作安排情况;

(二)系统运行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三)当日工作中需要完成的内容、注意的问题和建议采取的措施;

(四)基层企业接收的电网调度指令及操作记录;

(五)基层企业应记录送出线路、主变、集电线路、风机停电等情况;

(六)基层企业应记录事故跳闸设备和主要保护动作情况,重要设备异常现象和发现的缺陷、隐患及处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各级生产调度人员应及时填报、审核安全生产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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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各级生产调度人员应及时查收上级下发的通知并按要求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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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并网调度管理指导意见

附件: 吉林省新能源优先调度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吉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贯彻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规范吉林风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调度运行管理,促进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_19963-2011、《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_19964-2012、东电监市价〔2010〕418号《东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新能源优先调度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吉林省内已并网运行的,由省级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省调)直调的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

站。地(市)、县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对吉林电网新能源优先调度职责分工、工作内容与要求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并网管理 第四条符合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依法取得政府部门许可、满足并网技术标准的新能源场(站)申请并网时,应按要求向省调提交并网申请书,同时提交场站相关的详细资料,资料应经调度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有关要求。 第五条并网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必须满足相关技术标准,通过并网检测,并取得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认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并网。 第六条风电场、光伏电站应按《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等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并网测试,并向省调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有关风电场/光伏电站运行特性的正式测试报告,测试内容至少应包括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低(高)电压穿越能力测试、风电场/光伏电站低(高)电压穿越能力验证、场站电能质量测试、

风电场等新能源电厂调度规定

9 风电场等新能源电厂调度规定 9.1在没有电网安全约束的情况下,应保证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上网,在电网调峰能力不足时,可安排风电参与系统调峰、调频。 9.2 风电场应根据超短期风电功率预测结果,通过风电场集中监控系统,每15分钟自动向调度机构滚动申报未来2小时至4小时的风电发电预测计划。不具备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的风电场可以根据风力变化情况,提前1小时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申请修改计划曲线,但每次修改范围必须大于计划值的±20%。 9.3 风电场启动状态、暂停状态风电机组日累计变化分别超过10台时,现场值长必须提前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申请,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机组状态调整操作。 9.4 除因风速降低(或达到切出风速)而引起的功率变化不可控情况外,在风电场机组并网、正常停机以及风速增长过程中,风电场功率变化率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风电场装机容量<30MW时,最大功率变化率≤10MW/分钟; 风电场装机容量30-150MW时,最大功率变化率≤20 MW /分钟; 风电场装机容量>150MW时,最大功率变化率≤30MW/分钟。 9.5 为了实现对风电场有功功率的控制,风电场需安装有功功率控制系统,能够接收并自动执行调度部门远方发送的有功出力控制信号,确保风电场最大输出功率及功率变化率不超过电网调度机构的给定值。在下列特定情况下,风电场应根据调度指令来控制其输出的有功功率: 9.5.1电网故障或特殊运行方式下要求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以防止输电线路超稳定极限运行或者线路过载,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 9.5.2 当电网频率过高,常规电厂调频容量不足时,可降低风电场有功功率。 9.6调度机构对风电机组出力可采用下列调度控制模式之一,具体采取哪一种模式由调度机构结合电网实际运行需要确定。 最大出力模式:指调度给风电场下达全场最大出力曲线,对低于最大出力曲线的情况不限制。 恒出力模式:指调度给风电场下达全场出力曲线为一恒定值。 无约束模式:指调度对风电实时出力没有限制,风电场可以根据风力情况自行调整出力。 联络线调整模式:指调度根据风电场相关送出潮流约束情况,下达风电出力曲线。 旋转备用模式:指调度根据电网安全运行要求,在下达风电场出力曲线时,留装机可调容量20%的旋转备用。 9.7 紧急情况下的风电场控制 9.7.1系统发生扰动时,风电场应在低电压穿越曲线规定的范围内保持不脱网运行。扰动清除后,仍挂网运行的风电机组应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恢复出力速度应在合理范围内,为系统提供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支持。

新能源公司风力发电企业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风力发电企业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风力发电生产运营和管理,加强风力发电企业生产调度管理,实现公司系统风力发电生产的安全稳定、节能环保,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子公司、基层风力发电企业。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公司风力发电生产调度工作通过三级调度管理体系完成,公司生产调度中心代表公司实施风力发电系统的调度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应设置生产调度岗位,负责所属基层风力发电企业的生产调度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层风力发电企业应执行上级公司及电网公司生产调度命令,为公司生产调度系统运行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基层风力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管辖范围内的风力发电企业生产调度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章职责 1

第七条公司生产调度中心 (一)负责制定公司生产调度中心风电调度管理制度、标准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跟踪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基层风力发电企业发生的生产事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三)负责公司系统风力发电生产运营情况的实时监视,负责生产运营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并形成报告,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组织公司系统风力发电设备异常事件分析、指导和管理; (五)负责生产指标对标统计分析和管理; (六)负责组织公司系统风力发电生产调度业务的交流、培训、评价。 第八条分子公司生产调度 (一)负责所属基层企业主要生产运营指标、生产运营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及上报; (二)在生产调度业务上服从公司生产调度中心的管理,按照公司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三)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在生产调度业务上对基层企业调度工作进行管理; (四)负责跟踪电网调度对基层企业的考核情况,并定期上报公司生产调度中心; (五)负责组织所属基层企业生产调度业务的交流、培训、 2

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管理措施

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管理措施 【摘要】近年来受到政府多项政策激励的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得到了迅速的 发展。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安全管 理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安危。文章从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的安 全管理角度出发,阐述了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并对其问题进行了 分析。同时,根据目前情况对如何改进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 了一些建议,旨在有效促进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 的提高。 【关键词】新能源;生产;安全管理;风力发电;企业 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日益提高,各种各样的 新能源发电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得到了稳步前进。在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中 采用了大量新的风力发电机组、新设备和新技术。从我国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的 发展来看,尽管企业经济成果显著,可投资经营能力日益增长,但在经营过程中,企业的安全管理却出现了诸多问题。新能源发电装置运行时间较长,导致很多运 行元件出现了严重的磨损,设备的老化问题十分突出,设备的失效频率也在持续 上升,造成安全操作风险日益增加。同时大型设备的频繁更换以及高风险的吊装 等操作成为常态,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来说安全管理将成为日常工作中一个极大 的挑战。当下,要破解产业发展和安全管理之间不平衡不协调的主要矛盾[1]。 1 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开展现状 首先,对安全生产进行规范化、达标评定。近年来,根据国家的安全管理政策、电力工业标准、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上级 管理企业的监督指导以及专业中介机构的帮助下,能够顺利达标通过考核。其次,新能源风力发电企业实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基 本的安全监管制度和保障制度正在逐步构建。在日常运营时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 责任体系,定期举行安全分析会议进行探讨,并建立起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再次,

新能源调度运行管理指南

新能源调度运行管理指南 新能源调度运行管理指南 一、引言 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带来了新的 挑战。为了确保新能源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制定一套全面详细 的新能源调度运行管理指南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 行介绍。 二、新能源调度运行管理概述 1. 定义:新能源调度运行管理是指对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 电设备进行计划、控制和监测,以实现电力系统的平衡和稳定运行。 2. 目标:确保新能源发电设备按照计划输出可靠且稳定的电力,并 与传统火力发电设备协同工作,满足用户需求。 3. 调度层次:分为中央调度和地方调度两个层次。中央调度负责全 国范围内的新能源调度,地方调度负责区域内具体风电场或太阳能场 站的调度。 三、新能源计划编制 1. 数据收集:收集各风电场或太阳能场站的实时数据,包括发电容量、风速、辐照度等。 2. 预测模型:利用历史数据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建立新能源发电的预 测模型,准确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电量。 3. 计划编制:根据用户需求和系统负荷预测,制定新能源发电计划,

并与传统火力发电计划进行协调。 四、新能源调度控制 1. 调度命令下达:中央调度根据新能源计划和系统需求,下达具体 的调度命令给各地方调度机构。 2. 调度策略确定:地方调度根据中央调度的命令和本地实际情况, 确定具体的调度策略,包括风电场或太阳能场站的出力控制、并网与 离网切换等。 3. 调度执行监测:地方调度监测各风电场或太阳能场站的实际运行 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新能源设备按照计划运行。 五、新能源故障处理 1. 故障检修流程:当风电场或太阳能场站出现故障时,按照事故处 理流程进行检修,包括故障诊断、设备维修和恢复运行等。 2. 故障应急措施:在故障处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调 度其他可用的新能源设备进行替补发电,以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3. 故障记录和分析:对每次故障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新能源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六、新能源监测与评估 1. 运行数据监测:对风电场或太阳能场站的实时运行数据进行监测,包括发电量、风速、辐照度等指标。 2. 运行状态评估:根据监测数据和运行指标,对新能源设备的运行 状态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3. 运行报告编制:定期编制新能源设备的运行报告,向上级调度机 构和相关部门汇报新能源的投入产出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新能源发电调度运行关键技术及应用

新能源发电调度运行关键技术及应用 摘要:在低碳环保发展理念下,中国电力行业面临着严峻挑战,新能源的大 量应用将彻底改变传统发电方式下的极端能耗,为电网的正常运营提供了有利的 运行条件,推动了中国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新能源中水电、风能和太阳能是 典型代表:在水资源丰富的地方,可以利用水力来增加能源使用;风能作为一种 可再生能源,对环境没有任何污染,中国风能资源丰富,发展风电已经成为一个 新的发展方向;太阳能发电系统是由取之不尽的太阳提供的能源而倍受欢迎。此外,由于太阳能发电无噪声污染、设备故障少,因此与其他传统的发电方式相比,更加绿色。这三种新能源的开发和应用,既能保证生态系统的稳定,又能极大地 降低煤炭的消耗。本文分析新能源对电网调度管理的影响。 关键词:新能源发电;调度运行;关键技术;应用要点 中图分类号:TM736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电力系统结构逐步复杂化,以往的电网调度技术已经难以满足于社会的用电 需求。因此电力企业需要积极引进先进科技技术,结合行业发展现状来不断提升 电网运行的稳定性,尤其是针对智能电力调度系统,需要企业予以高度重视,保 证供电的安全性与持续性,以此来推动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求。 1新能源对电网调度管理的影响 由于传统的电力分配方式具有很强的稳定性,所以能够对之后整个运行过程 中的关键环节进行预测和调节。而新能源就不一样了,在规划过程中,受自身影 响较大。(1)从系统保护的角度看,采用分布式供电可以实现电力网络的双向 延伸。当配电网在实际操作中发生异常状况或者发生设备故障时,应从整体上考 虑其可靠性。因此,当分布电网中的相异形式发生时,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电网的

新能源并网调度服务方案

新能源并网调度服务方案 新能源并网调度服务方案 背景介绍: 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和能源结构的转型,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已成为能源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新能源的不稳定性和间歇性,如何合理高效地进行新能源的并网调度,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提出新能源并网调度服务方案。 一、技术方案 1. 天气预测技术 利用智能化的气象监测与预测系统,实时地获取天气数据,进行短期和中期的天气预测。通过天气预测,可以对新能源的发电能力进行准确的预测,为调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2. 多智能源系统调度技术 针对不同类型的新能源发电装置(如太阳能电池板、风力发电机等),利用多智能能源系统,进行智能化的调度控制。通过对能源发电装置、储能装置、负载装置等进行实时感知、优化分配,实现新能源的高效利用。 3. 电力系统优化技术 对于电力系统,利用电力系统优化技术进行力量平衡的调度。通过合理的负荷预测和功率规划,将新能源的发电能力与负荷需求相匹配,最大程度地实现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4. 储能技术 利用储能技术,将新能源的过剩能量进行储存,以供需不平衡时使用。储能技术可以提高新能源的利用率,同时也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管理方案 1. 调度规则与标准制定 根据新能源特点和地区情况,制定新能源并网调度的规则和标准,明确调度的目标、原则和流程。通过规范化的调度规则与标准,提高调度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并确保调度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2. 调度中心建设 新能源并网调度中心是调度的核心机构,负责新能源的发电调度、负荷调节和电力系统的运行控制等。调度中心应具备完备的设备和技术支持,建立健全的调度系统和数据库,实现新能源并网调度的全面监控与管理。 3. 信息共享与协同 建立新能源并网调度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通过共享数据和交流信息,可以实现新能源的优化调度,并加强调度决策的科学依据。同时,建立健全的协作机制,加强各环节间的协调和配合,提高调度的整体效益。 4. 监督与评估

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

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的调度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 运行安全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 1.运行管理考核:对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运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包括调度方案的制定与执行、设备运行监控、应急处置等。 2.经济运行考核:对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发电成本、负荷率、市场交易等指标。 3.安全生产考核:对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包括安全培训、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等指标。 第三章考核指标 1.运行管理考核指标: (1)调度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包括调度命令的下达情况、工作 执行情况、调度命令的准确性等。 (2)设备运行监控情况:包括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情况、设备故障 处理情况、设备运行数据的准确性等。 (3)应急处置情况: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应急演练的 效果评估、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2.经济运行考核指标:

(1)发电成本:包括水电、新能源发电的成本核算情况、发电效率、成本控制等指标。 (2)负荷率:包括水电、新能源的负荷率、负荷预测的准确性等指标。 (3)市场交易:包括市场交易的收益、交易成本、交易效益等指标。 3.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1)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培训内容与效果 的评估等指标。 (2)事故预防:包括事故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事故分析与处理 情况等指标。 (3)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情况、应急演练的效果 评估等指标。 第四章考核方法 1.定性考核:根据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的工作情况,评估调度管理 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定量考核:根据考核指标,通过数据分析和统计,给予相应的得分。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水电、新能源集中控制中心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用 于评定个人和团队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2.考核结果用于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出相关的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

新能源调度运行管理指南

新能源调度运行管理指南 引言 随着全球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新能源逐渐成为解决能源需求和环境保护的重要选择。为了确保新能源的高效调度和运行管理,制定一套完善的指南至关重要。本文将探讨新能源调度运行管理的相关要点和指南,旨在提供一份全面、详细、完整的参考文档。 二级标题:新能源调度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级标题:平衡供需关系 1.确保新能源的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平衡。 2.通过合理规划和调度,确保新能源的供应能够满足需求,并尽可能减少供需 之间的波动。 三级标题:保障电网稳定运行 1.新能源的不稳定性可能对电网稳定运行造成影响,因此需要采取措施保障电 网稳定。 2.制定合理的调度和控制策略,确保新能源的接入不会给电网带来不可调控的 风险。 三级标题:经济效益最大化 1.在新能源接入和调度过程中,要考虑经济性,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通过合理的调度策略,降低系统成本,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 二级标题:新能源调度运行管理的关键问题 三级标题:新能源接入与消纳 1.如何确保新能源的高效接入和消纳是一个关键问题。 2.研究新能源接入的技术和政策,制定合理的接入标准和对接措施。

三级标题:新能源资源预测与调度 1.基于新能源的不确定性,预测新能源的发电量和可用性是一个重要的调度问 题。 2.发展新能源资源预测技术,为调度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三级标题:新能源调度策略和控制 1.建立新能源调度模型,制定灵活的调度策略和控制算法。 2.在实际运行中,根据实时情况对新能源进行调度,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与稳 定。 三级标题: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的协调 1.如何在新能源与传统能源之间实现良好的协调是一个挑战。 2.制定合理的能源组合和调度计划,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二级标题:新能源调度运行管理的案例分析 三级标题:德国的再生能源管理 1.德国在新能源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德国成功实现了再生能源的高比例接入和调度控 制。 三级标题:美国的能源市场运行 1.美国的能源市场运行经验值得借鉴。 2.通过市场机制和调度分析,美国在新能源调度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三级标题:中国的新能源调度挑战 1.中国是新能源发展的大国,也面临着诸多调度挑战。 2.针对新能源的特点和发展需求,中国制定了一系列调度管理政策和措施。

风力发电公司运营方案

风力发电公司运营方案 一、公司概况 风力发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在当今社会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我公司成立于xxxx年,专注于风力发电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公司总部设在xxxx市,目前已拥有多个风电场。未来,我们将继续扩大规模,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风力发电公司。 二、公司使命 我们的使命是通过可持续发展的方式,为社会提供清洁、高效的能源,推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建设更美好的地球家园。 三、市场分析 1. 需求分析: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也日益增加。风力发电作为其中一种重要的清洁能源之一,市场潜力巨大。 2. 竞争分析:目前国内外都有不少风力发电公司,竞争激烈。但是随着国家对清洁能源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新能源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乐观。 3. 市场发展趋势: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和成本的持续降低,风力发电的市场发展前景非常广阔。预计未来几年全球风力发电行业将保持高速增长。 四、公司发展战略 1. 深耕国内市场:我们将继续在国内的主要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进行布局,以扩大公司在国内的市场份额。 2. 拓展海外市场: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寻求海外市场的机遇,寻找更多的风力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合作。 3. 优化管理:在现有风电场的基础上,我们将不断优化管理和技术,提高发电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五、运营方案 1. 技术创新:我们将不断引进先进的风力发电技术,提高风力发电设备的效率和可靠性,降低发电成本。 2. 健全运营体系:建立完善的风力发电项目运营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确保风电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3. 降低成本: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采购成本;通过技术改进,提高发电效率;通过设备更新,提高设备的寿命,降低维护成本。

风电企业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模板范本

风电企业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1.1为进一步规范风力发电分公司日常生产管理,建立和完善风电场的考核机制,约束员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风电场的正常运营,提高风电场的监督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风电场实际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生产部安全、文明等各项工作管理。 1.3本办法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在使用过程中可随时补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管理 生产部、生产运行班组、生产检修班组严格按照《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等制度规范安全生产。 2」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责任人IOO元: 1.1.1处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衣(安全带)、防坠器或安全衣(安全带)、防坠器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 1.1.2票工作或无票操,集团公司规定允许除外; 1.1.3工作票未终结即对设备送电者;

1.1.4未经批准擅自退出重要保护者; 1.1.5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防误装置解锁钥匙或使用其他解锁工具强行解除运行设备的闭锁者; 1.1.6停电操作时不验电就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者,或电气(低压)作业前不验电; 1.1.7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未造成后果者; 1.1.8违章指挥、安排职工冒险作业,未造成后果者。 2.2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责任人50元/次: 2.2.1工作票无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开工前未进行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失误或漏项,办理了开工手续,未构成后果; 2.2.2非当值值班人员私自操作运行设备,未造成后果者; 2.2.3生产现场外包工程施工人员,从事危险复杂的工作应设而未设监护人或无人监护者; 224使用不合格的电气绝缘工具、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具、登高工具者; 2.2.5工作现场发生打、骂架或嬉闹,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秩序者; 2.2.6不执行安全规程或对现场情况不了解,盲目指挥者; 2.3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责任人50元/次: 2.3.1值班人员不按值班纪律要求值班; 2.3.2不按规定抄录运行报表或擅自更改运行报表者; 2.3.3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交代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风电场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风电场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风电场运行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人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风力发电设备和送变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风电场全体运行值班人员。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三条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风电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着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态度,采取一级对一级考核办法。 第三章生产调度管理 第四条必须严格执行生产调度管理命令,严肃调度纪律。服从值长统一指挥,树立值长在生产指挥系统的核心地位。 第五条值长是全风电场生产指挥者,是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正常操作、缺陷处理及事故处理的指挥工作,各运行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值长统一指挥。 第六条值长在工作中受风电场领导、调度直接指挥,在安全和技术上接受风电公司安全生产部的检查、监督、指导。当班期间必须服从各项生产命令,并将生产命令落到实处。

第七条值长必须按有关规定发布生产命令,并对所发布命令的正确性负责,不得与上级调度命令及运行规程、安全规程、风电公司各项规定相抵触。 第八条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受值长的操作命令时,必须进行操作命令复诵,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操作结束后,及时向值长反馈操作结果。 第九条升压站系统操作、主变压器投停、保护停用等影响安全的重大操作,需由值长按相关规定提前汇报风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并在值长的监护下方可操作。 第十条严格执行逐级汇报制度,当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险情时,值班人员有权先行处理,但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第十一条值长每天早8点前将当天生产情况发到风电公司安全生产部指定的邮件箱。 第十二条对违反以上各条规定者视情节给予考核。对于各值班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命令者,一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当发生事故时,未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视情节及后果,一次对责任者处以10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日常管理与考核 (一)值班人员要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新能源公司资金调度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资金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强化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水平,保证资金调度工作高效、有序、安全运行,防控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资金调度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通过预算刚性控制,严格监管资金收支和资金调度各个经济环节,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申请、拨付、运作、使用等循环和周转建立良性循环,建立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资金管控体系,确保资金总体平衡,防范资金风险。 第三条管理原则:量入为出,综合平衡;预算控制,统一调度;合理保障,避免沉淀;职责明确,安全高效;检查分析,严格考核。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管理各企业。 第二章资金调度管理职责 第五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资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在资金调度方面的职责为: (一)负责所管理企业资金调度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二)负责执行并督促所属企业贯彻执行集团资金调度管理制度、规定,组织所管理企业统一纳入集团资金调度管理系统; - 1 -

(三)负责审批所管理企业的资金预算及预算调整事项、确保资金平衡; (四)负责设置所管理企业具体预警条件; (五)负责对所管理企业银行账户进行检查和指导; (六)负责定期录入本企业业务关联银行账户库; (七)负责编制本企业资金预算并提交本企业支付指令; (八)负责监控所管理企业定向支付结算执行情况等; (九)负责定期向集团资金调度中心报送数据、反馈问题和建议。 第六条公司所管各企业是资金调度的执行主体,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资金调度管理制度、规定; (二)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及销户; (三)按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的流程标准,配合财务公司办理账户授权、资金归集手续; (四)负责编制本企业资金预算; (五)负责定期录入业务对方银行账户信息库; (六)负责设定结算预警具体条件; (七)按规定向调度系统发出支付指令,通过网银系统办理本企业资金收支业务; 第三章资金调度体系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设置资金调度专人专岗或者兼职岗位,- 2 -

新能源运行管理办法

新能源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GS”)生产现场运行管理工作,提高GS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经济、可靠、环保运行,依据《发电有限GS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结合GS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运行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检查与评价。本办法适用范围:GS生产运行部、所属各风电场及光伏电站。 第三条运行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一)运行管理是GS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管理工作通过对生产运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GS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二)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监控参数,调动和发挥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需求; (三)服从调度命令,严守调度纪律。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主设备”的思想意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四)各项安全、可靠、经济指标应达到设计值,力争接近或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 第四条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有一个通畅高效、快速反应的生产运行指挥系统; (二)有一套标准规范、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制度; (三)有一支训练有素、胜任工作、爱岗敬业、纪律严明的运行队伍; (四)有一个文明、良好的生产运行工作秩序和环境。 第五条生产运行部负责运行管理及总体协调工作。生产运行部主任的职责如下: 1.负责生产运行部全面工作,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GS生产运行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 2.负责组织各场站运行分析、生产电量计划安排、调度、管控、考核。 3.负责对接GS业务部门、省电力GS业务部门、有关管理和事务性工作。 4.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组织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场站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班组建设,保障现场安全作业、文明生产,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6.负责组织GS生产运行管理制度、运行规程等管理和技术规范的编审工作。 7.组织GS生产调度会,主持生产运行专题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

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为保障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所监控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协调发展,根据国网公司《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细则》、《新疆电网调度规程》、《新能源不安全时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华电新疆公司《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考核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纳入华电新疆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各风电站、光伏电站和水电站,以及后续接入的风电站、光伏电站和水电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略) 3 管理内容及考核 所有纳入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监控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必须严格执行《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细则》、《新疆电网调度规程》,否则除按以上“两个细则”考核外,还需承担管理责任。 3.1 场站配合的工作 3.1.1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严格服从集控中心和相关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接受调度指令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

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对于无故延缓执行调度指令、违背和拒不执行调度指令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将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1.2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调管设备各项操作应按照《新疆电网调度规程》、《华电新疆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规程》和相关规定执行,未经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开停机、擅自变更调管设备状态、擅自在调管设备上工作。 3.1.3不属于调管的设备,但操作后对系统运行方式有影响或需要电网调度进行相应的配合操作时,集控中心值班长和各场站运行值班人员应在得到电网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汇报程序:场站值班员向集控值班长汇报,获得调度员批准后有集控值班长项场站值班员下达执行命令。 3.1.4加装AGC设备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退出并网场站和机组的AGC功能,AGC参数发生变化后,场站应及时完成相关设备改造,并在相关调度机构配合下完成AGC试验和测试,在调度机构下达限期试验及测试书面通知后,按期完成此项工作。 3.1.5加装AVC设备的并网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退出AVC功能,AVC场站、机组的调节容量发生变化时,应提前一周报相应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备案。 3.1.6并网运行的水电机组应投入一次调频功能,且运行中不得擅自退出机组一次调频功能。 3.1.7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严格执行相关调度机构的励磁系统、调速系统、AGC、自动化设备和通信设备等有关系统参数管理规定。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应按集控中心和相关调度机构的要求书面提供设备(装置)参数,设备(装置)参数整定值应按照相关调度机构下达的整定值执行。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改变设备(装置)状态和参数前,应经相关调度机构批准。并网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水电站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装置)的状态和参数。在系统接线或运行方式发生变化时,或其他需要的情况下,发电企业内部与电网有关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控装置,应按相关调度机构要求及时校核更改保护定值及运行状态。

新能源公司生产管理模式建设指导意见

新能源公司生产管理模式建设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以“产业化、专业化、集约化”管理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新能源企业管理水平,推进新能源企业提质增效,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公司新能源生产管理以集团新能源监控与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新能源大数据中心”)、新能源集控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为支撑,实行公司、分子公司、基层新能源企业三级管控。 第三条新能源企业应实行“集中监控、少人值守、区域运维、专业检修”的生产管理模式。 第四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基层新能源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新能源生产管理模式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

(二)对各分子公司新能源生产管理模式的推进方案、计划进行审查。 (三)对各分子公司、基层新能源企业生产管理模式的推进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分子公司主要职责 (一)落实公司新能源生产管理模式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二)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基层新能源企业按计划实施。 (三)对基层新能源企业生产管理模式的推进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四)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明晰管理界面,健全完善生产管理体系。 第七条基层新能源企业主要职责 (一)落实公司新能源生产管理模式相关管理制度和分子公司的实施方案、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方案和保障措施。 (二)负责生产管理模式的推进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推进过程的安全、平稳,确保按计划完成。 (三)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能力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具体细化职责分工和管理界面,确保生产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

xxx公司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管理办法

##发电 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发电 (以下简称省公司)系统各风电企业的生产管理,建立系统、完备的生产指标体系,同时保证各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统计的全面性、与时性、准确性,发挥生产指标管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电联、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管理的对象为已经投产的风电企业和尚未投产但有一台与以上风机投入试运行的风电企业。风电企业生产指标体系共分五类指标,分别为风资源指标、电量指标、能耗指标、设备运行水平指标、运行维护指标。 第三条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风电生产指标体系,规相关单位风电生产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树立标杆,对标管理,通过对生产指标的对比、分析,发现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为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治理、节能工作提供依据和方向。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省公司本部、各风电管理公司与各风电场。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省公司风电企业生产指标为三级管理,分别为风电场、风电管理公司与省公司。通过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与工作容,建立起风电生产指标体系与统计、分析、报送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落实各级管理责任。 第六条省公司本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行业、上级的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方法; (二)负责制定省公司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的管理制度、规定和方法; (三)负责组织相关风电管理公司、风电企业建立机构、落实责任,建立生产指标体系并按要求统计、分析、报送; (四)负责对相关风电管理公司、风电企业建立生产指标体系与统计、分析、报送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五)负责对省公司所辖风电企业生产指标的综合统计、审核、分析; (六)负责向行业协会、上级单位进行生产指标的报送工作。 第七条风电管理公司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单位风电生产指标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制定本企业的实施细则,组织所辖风电企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建立本企业风电生产指标体系,组织所辖风电企业建立生产指标体系; (三)组织所辖风电企业按规定进行生产指标的统计、分

新能源公司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XX新能源有限公司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有效协调和服务于XX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管分、子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加强生产调度管理,明确各级职责,督促所属风电场、光伏电站严格执行电力调度命令及集团公司、XX公司《生产调度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所属风电机组、光伏方阵及升压站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远程监控中心、各分、子公司。 3 规定和程序 3.1 调度组织管理 3.1.1 远程监控中心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公司内部生产运行,保证实现下列基本要求: 3.1.1.1 充分发挥公司内部生产发电能力; 3.1.1.2 保障电网调度的认真执行; 3.1.1.3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度公司内部生产资源,保障生产。 3.1.2 未受远程监控中心运营监控项目,其生产调度作为远程监

控中心生产调度补充,在远程监控中心生产调度授权下实施所属分、子公司生产调度权利。 3.2管理体制 3.2.1 XX公司调度室(以下简称XX公司调度室)是集团公司生产调度三级调度管理体系的第二级,XX公司生产技术部是调度室的职能归口管理部门。 3.2.2公司生产技术部是远程监控中心及各分、子公司生产调度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生产调度管理中的不符合项进行考核。3.2.3远程监控中心是集团公司生产调度三级调度管理体系的第三级,是XX公司调度室的下级生产调度,公司生产技术部是远程监控中心的职能归口管理部门。 3.2.4公司管各分、子公司生产调度是公司内部生产调度管理体系的第二级,是远程监控中心生产调度的下级生产调度,公司管各分、子公司是所属风电场、光伏电站生产调度的职能归口管理部门。 3.2.5 在生产调度业务上,下级生产调度向上级生产调度负责。 3.2.6 公司内生产调度机构分为2级,依次为:远程监控中心;公司管各分、子公司生产调度。各级生产调度机构在生产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3.2.7 远程监控中心是生产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 — 1 —

新能源运行规程管理办法

运行规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分公司)各发电单元运行规程(以下简称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保证所属发电单元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行规程是公司所属集控中心、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各发电单元(以下简称发电单元)运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文件,必须经过编制、评审、批准环节后方能颁布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发电单元的运行规程管理,新项目投运前应有颁布实施的运行规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电力生产部是公司各发电单元运行规程评审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运行规程的评审和发布工作。 第五条各发电单元是运行规程的编制主要责任单位,负责运行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第六条各发电单元是运行规程的使用单元,电力生产部是各发电单元运行规程使用的监督、考核和管理部门。 第三章管理程序 第七条运行规程初稿由发电单元编制(修订),电力生产部组织内部初审,填写《文件/制度评审记录》(见附表1),规程修改形成报送稿后,将《文件/ 制度评审记录》和报送稿提交公司电力生产部审批。 第八条电力生产部组织专工和相关负责人开展评审工作,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并形成记录。 第九条发电单元按照评审意见对运行规程进行修改并形成报批稿,按照分

公司发文流程,经公司各级领导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四章编制与修订 第十条运行规程编制与修订应依据公司发布的运行规程模板或电力行业规程指导文件,结合发电单元现场设备,明确修订的必要性,使规程对现场运行人员具有指导性。 第十一条发电单元是编制本单元运行规程的实施部门,对规程的内容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编制与修订一般要求: (一)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应参考现场设备手册、厂家说明书、交接试验报告、图纸资料等。 (三)应参考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报告。 (四)术语及引用文件应为最新标准要求。 (五)符合《湖口电网调度控制规程》要求。 (六)符合《玉湖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运行规程(模板)》或《玉湖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运行规程(模板)》要求。 (七)符合现有相关制度文件。 第十三条运行规程的一般要素。 (一)封面 1、名称:变电站调度名称+“运行规程” 例如:玉湖达坂城风电一场运行规程 2、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 3、发布单位 (二)目录 目录的级次一般分二级,不超过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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