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央财政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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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与中央财政博弈分析
摘要:由于利益差异,地方政府通常具有与中央进行财政博弈的动机。

当某种策略行为能够使自身利益增加高于遵循中央政策的收益时,地方政府就有采取行为的动机。

本文从博弈论角度,分析了地方与中央财政博弈的机理与利弊,并对我国不同财政管理体制下的财政博弈形式做了具体分析。

关键词:地方财政;财政博弈;财政包干;分税制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01
一、地方与中央财政博弈的一般分析
根据理性人的假设,地方财政博弈的目标是通过策略行为使自身利益最大,但随着行为力度的增加,地方承担的违规处罚成本也随之增长。

地方策略行为的净收益就等于策略行为收益减去策略成本,并在策略行为边际收益为零时达到最大。

表4-1给出了地方与中央不同策略行为组合的收益矩阵:
表4-1 地方与中央政策博弈的收益矩阵
其中,r1和r2代表地方遵从中央政策条件下中央和地方分别可以得到的收益;r、c2分别代表地方不遵从中央政策时,地方的额外收益和额外成本。

另外地方不遵从行为造成的额外社会效率损失为△;中央检查成本为c1,如果地方政策不遵从行为被发现,地方会受到c3的处罚。

假定地方政府政策遵从的概率为p,中央政府检查并能有效发现
问题的概率为q,则地方政府违规概率为1-p,中央政府不能发现问题的概率为1-q。

此时:
1.在中央政府以q的概率检查并发现问题时,地方政府政策遵从与不遵从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r2q+r2(1-q)
(r2+r-c2)q+(r2+r-c2-c3)(1-q)
当地方在两种情况下收益相等时,即r2q+r2(1-q) =(r2+r)q+(r2+r-c2-c3)(1-q),得到中央最优检查概率:
q*=1-
2.在地方以p的概率实施不遵从行为时,中央不检查和检查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r1-c1)p+(r1-r-c1-△+c3)(1- p)
r1p+( r1-r-△)(1-p)
当中央在两种情况下收益相等时,即(r1-c1)p+ (r1-r-c1-△+c3)(1- p)=r1p+( r1-r-△)(1-p)时,得到地方实施政策不遵从的最优概率:
p*=
上述博弈过程不存在纯策略纳什策略均衡解,存在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解。

地方政府政策遵从与对不遵从与预期处罚和中央政府检查成本有关。

理论上,地方政府会依据这两个因素的变化调整自己的行为。

实践中,由于政治契约的不完备性、中央发现地方违规事实的能力有限,地方通常是占优势的一方,策略行为是地方的占优选
择。

但是中央政策也可能与公共需求存在偏差,如果地方政府能够通过政策不遵从对中央政策予以矫正反而会增进社会福利。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层次的许多制度创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证明了地方是有这种的能力的。

所以,在地方与中央的财政博弈中,地方财政行为能否增进社会福利,取决于策略行为的目标和方向。

二、地方与中央的税收博弈
(一)包干制下地方与中央的税收博弈
1994年以前,中央和地方间的财政关系采取了包干制的形式。

本质上,包干体制是一种委托代理框架下的契约性质管理体制,而契约的不完备性为地方财政博弈留下了活动空间:1.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监督不完全,地方可以通过调整汲取财政收入的积极性来调节上解数额,或夸大支出让中央财政减免上解、增加补助。

2.地方就包干基数、上解方式、上解比例等与中央讨价还价,尽力争取有利于地方的比例和形式。

实践中,财政包干制实施后,中央财政实力持续下降,在财政分配中的主导地位难以为继,宏观调控能力被严重弱化,而地方实际财力大幅度增长。

财权和财力过度下移,导致了宏观经济失控、国民经济分配秩序混乱、国有资产地方化、国有资产流失、腐败等多方面问题。

(二)分税制下地方与中央的税收博弈
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管理办法确立了中央与地方两套独立的收
入机制,各有各的“自留地”,互不侵犯。

但这并不意味着地方无法在收入领域与中央展开博弈:
1.大力培育地方税源,扶持本地企业发展。

分税制明确中央与地方的税种归属。

为了扩大预算规模,地方政府竭尽全力培育地方税税源,扶持本地经济发展。

发展地方经济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的一个主要内容,但是以扩大预算规模为目标的政府经济行为也造成了经济行为短期化、产业结构雷同化、地方保护主义、资源环境恶化等严重后果。

除此之外,地方协助企业偷逃中央税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2.乱收费、乱罚款,侵犯共享税和中央税税基。

例如,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企业缴纳的政府性收费可在税前扣除。

地方可以通过收费在税前参与中央收入分配,因为收费直接减少了企业所得税税基,降低了中央税和共享税的税收收入规模。

通过这种办法,地方把制度上的中央税和共享税转变成了实际的地方税,规避了分税制管理办法对中央与地方收入界限的划分,从而使财政收入向有利于地方的方向倾斜。

因此,加强地方财政约束,促进地方财政行为朝向公共福利最大化的方向发展,是分权制财政管理体制下的一项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戈登·塔洛克.对寻租活动的经济学分析[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2]胡书东.经济发展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国财政制度变迁研
究[m].上海三联书店,2001.
[3]黄永炎,陈成才.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行为探析[j].探索,2001(4).
[4]蔡玉胜.中国区域域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竞争的异质性[j].学海,2006(3).
作者简介:周博文(1997-),男,内蒙古阿拉善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王晓春(1979-),女,内蒙古阿拉善盟交通局科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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