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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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证券化

摘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也存在着经营风险高,融资困难的难题,寻找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是重中之重。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为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新的选择。知识产权是一种典型的可证券化的资产,同时也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进行融资不失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一种有效途径。

关键词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

一、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现状

(一)高新技术企业特征分析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相对于传统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以技术和知识为核心的企业,有其独有的特征,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转变经济的发展模式起着举足轻重而不可代替的作用。

1.新技术。采用新技术是高新技术企业的首要特征,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生产线、更新生产工艺,实现产业化发展,都需要以高新技术为依托。高新技术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往往是创新的技术,作为核心生产力,不为外界知晓,为高新技术企业所独有,一旦投

放市场,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竞争力和高额的利润。

2.投入高。相比一般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初始成本,以对高新技术进行开发,其中包括技术力量、资金、时间及各种资源的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度与其投入成正比,统计表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高新技术的投入往往在其总投入中占据着巨大的比例,以维持其较强的竞争力。

3.风险大。有投入就有风险,高投入往往带来高风险。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前沿技术的探索者和开拓者,开发超前的技术,往往会遇到大量的不确定的未知问题,一旦不能解决会导致研发的失败,具有较大的风险。产品开发成功后,还需要将其投放市场,而能否成功投放,往往也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4.收益高。高投入虽然会带来高风险,却也往往能够带来高额的回报。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其优势——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出领先的具有度创新的产品,从而独占市场,获得高额利润。凭借这些优势,企业的规模可以再短短几年内获得井喷式的增长(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方式

理论上企业的资本可分为源性资本和外源性资本,于此相对应,企业的融资模式也可以分为两种,即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

1.内源性融资

在资本构成理论里面,内源性融资是指公司将自己的经营收益作为投资的资金来源。内源性融资包括两种,一是企业自身的储蓄;

二是闲置的可以用来周转的资金,包括计提折旧、盈余公积金、留存收益等。内源性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者股息,融资成本较低;企业可以自行决定筹资规模和资金流向。但是内源性融资也有其固有的缺点,内源性融资无法享受税收优惠,不增加企业的资本总额,相对于外源性融资灵活性不够。此外,内源性融资受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内源性融资满足其资金需求,但在随后发展中,由于需要大量投入的同时,却无法立马得到收益,仅仅通过内源性融资无法满足其资金需求。

2.外源性融资

外源性融资则是向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主要的融资方式包括政府投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银行信贷等。政府投资往往较多用于企业发展的初始阶段,但条件较多,并不能很好的适用于所有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银行贷款是一种较为传统的融资方式,风险取决于借贷对象的经营状况。银行出于控制自身风险的考虑,往往“嫌贫爱富”,选择资金雄厚,经营稳健的企业。经营风险较大,注册资本较少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往往难以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银行在提供贷款时,也往往要要求企业提供足额的抵押或者质押。与之矛盾的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往往没有足额的固定资产和可变现资产。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也是较为普遍一种融资方式。但其作为一种公开融资的方式,受到证券法等相法规的限制,都有较为严格的发行条件。这些都给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采取

这两种融资方式设置了重重障碍。

(三)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方式的新选择——知识产权证券化

与其他企业相比,无形资产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资本构成中所占的比例较高,这些高技术含量的无形资产,即支撑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研发和创新能力、技术人才等,是此类企业不可替代的核心资产。如果能将这些资产实体化为资金,会给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带来大量的资金流量。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出现则给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的选择。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

(一)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转化为证券的金融活动。

[1]将资产证券化并发行证券的过程,从本质上说是拟证券化资产未来现金流的分割和重组过程。资产证券化流程中最重要的参与者有三个:有资金需求的发起人、特殊目的机构以及投资者。对发起人而言,资产证券化是一个把长期资本(债权)转变为流动资产(现金)的过程,是一种融资手段;对特殊目的机构而言,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把当期资金从投资者转移给发起人,把未来收益从发起人转移给投资者的媒介过程;对投资者而言,证券化产品是一种能够在长期内提供固定收益的权益性或债权性投资品种,是一种投资工具。[2]资产证券化的一般操作流程包括:

1.发起阶段,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基于自己的融资的需求,确定需要进行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同时需要为证券化的资产设立一个专门的法律实体,即特别目的载体(spv)。这种实体没有破产风险,可以采用公司、有限合伙或者信托的形式。

2.资产转移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是把基础资产从发起人转移给spv,该阶段以真实出售为要求,目的是将基础资产和发起人的其他资产进行隔离。真实出售的要求包括:①spv完全取得基础资产的所有权,保证发起人的债权人对该基础资产丧失追索权;

②已经转移的基础资产必须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剔除。

3.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信用增级的作用在于增加资产证券化产品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主要方式包括担保、保险、信用证等。信用增级完成后需要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两次信用评级:初次评级和发行评级。初次评级的目的是为了包铲平的信用水平,发行评级则是为了确定发行成本。

4.发行证券。经过信用评级和信用增级的飞机需要就有承销商进行承销。可以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私募的方式。spv 通过承销商取得收入后,按约定向发起人支付价款。

5.管理资产和偿付本息。spv需要对资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以取得收益,并按照发行说明书的约定,向投资者偿付本息。

(二)知识产权与资产证券化的结合

1.可证券化资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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