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步行街夜景亮化景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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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步行街夜景亮化景观设计【摘要】所谓商业步行街是指在交通道路两侧布置商店进行商业活动而形成的城市公共空间,如果限制车辆通行,以步行为主,则成为商业步行街,比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王府井大街。
一条现代化的商业街,它的功能已由过去的购物和通行发展到了融购物、通行、休息、游览和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商业空间,是人们夜晚休闲、出游、购物的主要去处。
人们可以感受不同于白天环境的独特气氛。
商业步行街良好的夜景观和舒适优美的灯光环境可以营造城市商
业气氛、文化气氛和休闲气氛,并同时展示城市的形象,成为城市文化的重要窗口。
【关键词】商业步行街;夜景照明;景观设计
1.前言
商业步行街夜景照明应遵从总体的环境设计原则和整个街区及地区的规划思路。
除考虑照明的亮度、照度和眩光控制等技术指标外,如果能利用视知觉理论的研究成果,根据知觉过程中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考虑视看时人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可以营造出生动和充满趣味性的夜景观及照明效果,为人们提供休闲、购物、游玩、观景的舒适环境。
(1)视知觉理论的基本观点
2.视知觉理论
2.1 视知觉反应模型
现代视知觉理论认为视知觉过程是人脑将进入眼睛的光刺激转
化为整体经验的过程。
并通过一个简化的模型将视知觉的过程分成三个阶段:属性分类、预测和情感反应。
属性分类包含着对所接受的信息进行简化、提炼,根据经验所能找到的最高组织原则,对所接受的信息进行分类,与格式塔心理学的基本原则一致。
预测过程确定了关于一系列事件的联想。
符合预测的环境信息,比如建筑中使用鲜明的红色“出口”标志暗示着“紧急安全疏散口”,这类统一使用的设计元素在空间环境成功地满足人对方向感和安
全感的心理需求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情感反应涉及每一个刺激如何影响人们的情绪,或预测刺激所产生的反应。
当出现的环境或行为刺激正如所期待的一样,比如照明环境中的亮度值、光投射方向和色彩与需要的一致,并且是我们所预期的,通过“经验存储器”内的已有经验建立的相关联系被证实,通常会有积极的情绪反应。
2.2 视知觉的特点
1)对环境信息下意识的选择:通过眼睛接受并反映到大脑中的视觉刺激处于一个连续的动态变化状态,那些特别明亮、快速移动、色彩鲜艳、对比强烈、图案复杂的元素成为突出于背景的特殊元素,这些满足源于生理反应的心理信息需要的目标物成为视觉注意的
中心。
2)视知觉过程中下意识的寻求环境中的秩序:知觉过程中总是试图从混沌中找到某种组织规律,寻找环境中各种元素的内在联系
和秩序是视觉感知过程中最重要的特征。
加强照明环境中各元素的秩序感会减少对视觉的干扰,例如是照明灯具的组织形式更有秩序或排列成易于理解的图形,或是灯具的排列与空间内其他构成要素相一致。
3)对主体的感知需要相关的背景:当视觉信息存在着感知上的模糊性,难以区分图形和背景的关系时,图底关系的不确定性会导致认知上的矛盾和冲突,引起心理的紧张,产生舒适感。
4)视知觉的恒常性:是指视看距离、角度、灯光等物理特征改变的时候,人对知觉对象的大小、形状和颜色属性的认知的相对稳定性。
3.基于视知觉理论的夜景亮化设计
3.1 生理需要与夜景亮化景观设计
生理需要主要包括清晰视看的需要和活动中安全的需要。
商业步行街照明设计的最基本目标是夜晚时在人工照明条件下,保证各种活动清晰视看的需要。
要看清目标物和周围环境,适当的光照强度是必需的。
现代光学理论在大量实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照明的各类定量指标,国际照明委员会(cie)颁布的一系列技术文件,如94号文件“泛光照明指南”[2]和92号文件“城市中心区照明指南”r33,其中有关商业区的照明设计要点、道路的安全性照明、建筑物立面照明的物理指标推荐值、标识与广告表面亮度控制等项内容,可以作为我们设计的必要参考。
在夜景照明环境设计中,保证使用者的安全是非常必要的。
照明量对于安全的影响是相对次要的,试验表明在晚上0.2 lx的微弱光照就足够防止人摔跤,但有几点与安全相关的情形需引起特别的注意。
由光源在视线内产生的强烈的失能眩光是极为危险的,如果此时地面有高差变化,很容易由于眩光的影响而跌倒。
可以通过控制光的入射角和光的分布来减少由于失能光的存在发生危险的可能性。
另外,在刻意追求低照度的环境中,特别要避免错误的光照方向产生的是信息误导。
3.2 心理需要与照明环境设计目标
除了照明环境中的生理需要之外,人的心理需要是光环境中应重点考虑的方面。
与生理需要相比,心理需要更强调下意识的需求和对环境感知方面的评估。
我们对视觉环境感知的评估,即身在某一空间的舒适与否,取决于这一环境是否提供给我们积极的视觉信息,削弱消极的视觉信息。
视觉感知理论认为体察环境是人在空间中的第一需要,体察环境不仅是一个空间定位的问题,还代表着对环境信息更全面地了解,比如目的地或相关的定位标志、地面轮廓、障碍物以及高差变化的限定、潜在危险的位置等。
心理需求的第二个方面强调了环境中各种结构关系的整体感和秩序感。
易理解的、清晰连续、符合逻辑关系的照明环境可以使人在某一视觉环境中感到安全。
如果空间环境中的形式与结构通过照
明得以清楚的表达,重要区域从背景中得以强调,这种环境会给人带来好感。
4.商业步行街夜景照明设计要素
从商业步行街的空间构成分析,主要由商店、步行空间、过渡空间以及有关的公用设施组成。
商业步行街夜景照明的对象主要是商店的店招、橱窗和建筑物的立面夜景照明,街道路面照明以及街上的主要公共设施,如公交车站、标志牌、书报和电话亭、绿化、雕塑小品等。
商业街夜景照明的基本特征:一是明亮,照明水平高;二是灵活,照明的方法和形式多样化;三是色彩丰富鲜艳;四是除路灯外,其他照明设施高低错落,动静结合;五是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照明设施,如灯具、灯杆和灯架等具有很强的装饰性。
根据以上特征,商业步行街的照明设计应综合考虑整条街的总体规划,按游人和顾客的视觉心理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把众多的对象融为一体,综合考虑,做到重点突出,主次兼顾,亮暗分布合理,层次感强,无眩光和光污染,创造既热烈活泼,又井然有序,并具有良好的视觉导向性。
4.1 商业步行街道路照明
道路照明最基本的要求是提供足够明亮且表面相对均匀的照明。
为了保证商业街道路照明质量,除应同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一样确定好道路照明的等级和标准中规定的路面平均亮度(照度)、亮度(照度)的均匀度、眩光限制值等参数外,特别要注意以下几个方
面:
1)在一个希望安全感的环境中,道路照明形成的每个阴影都会使人有一种本能的恐惧感,为了消除人的紧张心理,特别需要能看清楚对面行人的面部表情,尽可能地避免形成强烈的阴影,因此使用低照度、多数量、灯杆较低的路灯灯具比高秆、高照度、会形成强烈阴影的灯具更适合,还可同时结合地埋灯的设计。
2)可感知的秩序和组织规律会激发人的期望,当这种秩序和一致性的愿望在空间环境中没有实现时,环境就会被认为无序和混乱。
在商业步行街照明设计中,如果灯具的形式和排列组合方式与街区其他照明设施和街道的结构系统和谐一致,那么视环境中存在的明显秩序会令人满意。
3)地面高差和障碍物的识别:用较高强度的光照、一致的阴影以及材料的改变来限定高差的变化和边界线。
避免在高差变化处视线内出现干扰源或造成混淆的元素,如不适当的光照产生的不一致的阴影。
4.2 建筑物照明
目前建筑照明可采用屋顶用投光或串灯照明呈现建筑物的天际轮廓线;中层用各具特色的墙面泛光或灯箱广告形成中景;底层以高照度的橱窗照明、商店内透光以及店标照明和商店入口的重点灯光构造视野内的近距景观,吸引顾客的注意力。
由于商业步行街建筑以连排式布置为主,泛光照明主要是建筑的立面泛光照明,应该成为各种店面标志、广告招牌以及展示橱窗的背景。
1)光照的均匀度:由于视觉适应性特征,视野内灯具亮度过高以及相同表面的区域之间亮度差过大会分散人的注意力,使人不舒服甚至使人看不清东西,同时也要避免干篇一律的大面积泛光照明。
2)投光灯照射方向:商业步行街建筑照明要展现的主要是建筑沿街立面及其构件。
泛光照明常用宽配光泛光灯、窄配光投光灯,其位置和投射方向对于如何表现建筑,如何突出重点关系很大。
灯的位置和投射方向影响建筑物表面亮度分布、阴影状况及建筑形体表现。
主投光方向与主视线方向间的夹角以大于45度,小于90度为宜,为获得良好的光影造型,对不同特点的建筑物确定最佳的投射方向。
泛光灯垂直照射在表面不会产生阴影,细部被抹去无法感知;以一定角度斜射在建筑物表面上,产生的阴影比较清楚。
泛光照明对于表达建筑的完整性非常重要,避免显现出由于在建筑底部形成的阴影或照明不足所形成的“飘浮”的感觉。
泛光灯之间的扇形光斑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可以接受,但要注意其阴影与建筑表现的形式一致。
对于近距离的外围安装投光灯,表面较高的突出构件会投下较长的阴影,因此,在一个高建筑物上就一定要分别在几个水平高度上装置泛光灯。
并且要考虑泛光灯具备好的控制光溢出功能,还应该使用遮光板以防止泛光灯前方较强的光线在建筑表面上形成光斑。
3)慎用彩色光:目前夜景照明常用的卤钨灯、高压钠灯色温低,色表偏暖;金属卤化物灯、高压汞灯色温偏高,它们的显色性也不
同。
根据建筑物的颜色、材料选择某种色表合适的光源色能加强照明效果。
不过彩色光应慎用,因为彩色光在强调某种色彩的同时,也改变了建筑立面上其它颜色的色调。
若使用不当,往往会歪曲建筑形象,降低甚至破坏建筑夜景照明效果。
彩色光的颜色和建筑物表面的颜色相协调的原则,一般说暖色调的建筑表面宜用暖色光照明,冷色调的建筑表面宜用白光照明。
对色彩丰富和鲜艳的建筑表面宜采显色性好,显色指数ra高的光源照明。
4.3 广告、商店招牌照明.
广告和商业招牌照明是商业街照明中最为活跃的元素,是整个空间中的视觉中心。
环境中的视觉要素是否能引起人的注意成为视觉中心,主要取决于刺激物的特点。
刺激物的对比强度:在无意注意中起绝对作用的往往不是刺激物的绝对强度,而是它的相对强度。
刺激的状态:运动和变化的对象比静止的对象更引人注意。
刺激的新异性:与众不同的和新异的事物很容易成为注意的对象,千篇一律重复的事物很难吸收和维持人的注意。
注意的广度(即范围):指在同一时间内能清楚地把握对象的数量,当环境中独立的要素过多时也会引起同样不良的后果,若对这些要素加以适当组织,个人便可以把某一群元素作为一个整体记忆,从而简化了信息处理过程。
1)店名与标识照明:店名与标识是商店外部照明的重点部位,也是街道与商店内的联系节点。
良好的店招照明可以对于顾客产生
较强的吸引力,若平淡无味,必然是一晃而过。
店招照明一是要有特色;二是用光用色要醒目,通常比周围亮度高2~3倍;三是应与店内照明既有别,又协调。
结合店面装修,选择内透光、投光、灯箱和霓虹灯等多种照明形式。
提供发扬商店个性的创意,避免雷同。
2)户外广告:户外广告是商业街夜景照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广告照明的规划主要从形式、形态、安装位置、投光方式、照明质量等方面考虑。
根据广告效果的持续性、造型的多样化和安装场所的广阔性,商业街可分别采用霓虹灯、显示屏、投影幻灯、灯箱等动态或静态广告,它的设置位置可以在建筑物的屋顶、墙面,也可以独立于街面上,如地面广告和候车厅的灯箱广告。
需要指出的是,广告也应纳入夜景照明规划中加以控制,尤其是广告的投光方式和照明质量。
对于动态广告,应对广告的内容、形态、色彩、位置、亮度及眩光控制进行总体把握。
3)橱窗照明:橱窗照明的布光方式及光色选择主要与商品展示方式、色调、关联商品装饰有关,对保证光源的良好显色性尤为重要。
王府井商业街的橱窗形式基本分为开敞式、封闭式和半封闭式。
大面积的透射玻璃,将室内人潮涌动的景象展现给街上的行人,与建筑立面本身一起构成整体的夜景外部形象。
营业厅的平均照度一般为500 lx[4|,而橱窗作为集中展示商品的一种方式,为将顾客的视线集中于橱窗内的展品上,因此橱窗内应有良好的照明。
根据笔者对商业橱窗照明的实际调研发现:基本照明的照度在1 000lx,
重点照明2 000~5 000 ix,才能达到吸引视线突出?展品的良好照明效果。
4.4 公用设施照明
商业步行街的公用设施,如公共交通站牌、地铁入口、书报亭、指路牌、城市地图等设施的照明除了功能,的要求外,更主要是满足顾客、游人在空间中准确定位的心理需要。
由于各项照明设施的使用情况和要求不一样,因此这些设施的照明应在街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逐一加以考虑。
作为整个街区景观的组成部分,每种元素要保持良好的易识别性、连续性和统一性。
特别是道路指示牌等应使用清晰的文字和图案标示(特别在流线的交叉位置)。
避免视觉导向不明确,避免在不透光的表面背后投射光,使背景亮度影响对需要信息的感知。
5.总结
景观设计中的夜景设计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需要我们用艺术的思维、科学的方法和现代的技术,全面考虑个构景要素的特点,确定合理的布置方案和照明方式,创造出集功能性、舒适性于一体的夜环境。
随着城市商业步行街的增多,商业步行街夜景照明越来越受到重视。
创造良好的照明环境除了满足照明的技术指标外,更应关注人的视知觉过程中生理和心理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