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信用证概述

第三讲 信用证概述
第三讲 信用证概述

第三章国际结算

【教学目标】了解信用证的含义、特点及分类;掌握信用证的使用流程及主要内容;掌握信用证审核的重点;掌握信用证修改的原则及改证中的注意事项。

【计划学时】12学时

【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审核及修改

教学难点:受益人对信用证的审核重点及改证的原则

【教学方法】案例导课,分析引出内容,强调单证在外贸的重要性,课堂精讲。布置作业一次,并批改。

【教学手段与教具】教学大纲、教案、教材和其他相关教材,单据模板。

【教学内容】

第三讲信用证概述(2课时)

第四讲信用证审核(2课时)

第五讲信用证的修改(2课时)

布置作业:本章节的作业形式:纸制作业

西安欧亚学院

教案

教学目的:理解信用证的基本含义及其特点,信用证内容;掌握信用证使用的主要程序。

教学重点:信用证的使用流程及主要内容

教学难点: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教学过程设计:

课前提问(5分钟)

一、信用证的定义与特点(10分钟)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及收付程序(20分钟)

三、信用证的主要内容(45分钟)

四、信用证的种类(10分钟)

一、信用证的定义与特点

(一)定义(提问)

1、通常,信用证(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者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因而又称跟单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2、引用UCP600对于信用证的定义

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credit----means any arrangement, however named or described, that is irreocable and thereby constitutes a definite undertaking of the issuing bank to honou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也就是说,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了。

(二)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一个原则”就是严格相符的原则,“两个凭证”就是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只凭单据,不管货物。

1、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

开证行支付方式是右\由银行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开证申请书是依据买卖合同的内容提出的,因此,信用证与合同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为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基于信用证与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信用证条款的改变并不代表合同条款有类似的修改.

3、信用证是一项纯单据文件(Documents)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重要收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人也应接受单据并想开证行付款赎单.而具体货物的完好与否,则与银行无关.进口方可凭有关的单据和合同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严格符合原则单证一致

单单一致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及收付程序

(一)当事人

在国际贸易中,一笔银行信用证结算要经过申请开立信用证、通知信用证、受益人交单、指定银行垫款、开证行偿付、开证申请人赎单等多环节业务流程。

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开证行(lssuing Bank)和受益人(Beneficiary)。

但是除了这两个基本当事人以外,为了信用证业务得以顺利展开,还牵涉到其他当事人,包括:通知行(Advising Bank)、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付款行(Paying Bank)、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和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是进口商(Importer)或买方(Buyer)。有时也称开证人(Opener)。

申请人与开证银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称开证申请书。申请人应支付所有的银行费用,并承担银行为他提供服务时所承担的风险。

2、开证行(Issuing Bank)

接受开证申请人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即是开证行。开证行也被称作开证人(Issuer)。

开证行是以自己的名义对信用证下的义务负责的。开证行依信用证所承担的付款、承兑汇票或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的其他

义务的责任,不受开证行与申请人或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纠纷的约束。

开证行在验单付款之后无权向受益人或其它前手追索。

3、受益人(Beneficiary)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受益人是出口商(Exporter)或卖方(Seller)。

受益人与开证申请人之间存在一份贸易合同,而与开证行之间存在一份信用证。受益人有权依照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提交汇票及/或单据要求取得信用证的款项。受益人交单后,如遇开证行倒闭,信用证无法兑现,则受益人有权向进口商提出付款要求,进口商仍应负责付款。

4、通知行(Advising Bank)

出口地通知行的责任是及时通知或转递信用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并及时澄清疑点。如通知行不能确定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应告知从其收到指示的银行和受益人。

通知行对信用证内容不承担责任。

5、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保兑行是应开证行的要求在不可撤销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保兑行一旦对该信用证加具了保兑,就对信用证负独立的确定的付款责任。保兑行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偿,因为它是为开证行加保兑的。

保兑行付款后无权向受益人或其它前手追索票款。

6、付款行(Paying Bank)

付款行是开证行的付款代理人。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另一家银行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这银行就是付款行。

付款行一旦付款,即不得向受益人追索,而只能向开证行索偿。

7、承兑行(Accepting Bank)

远期信用证如要求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的,会指定一家银行

作为受票行,由它对远期汇票做出承兑,这就是承兑行。

承兑信用证下开证行仍应负最后付款的责任。承兑行付款后向开证行要求偿付。

8、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议付是信用证的一种使用方法。它是指由一家信用证允许的银行买入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和单据,向受益人提供资金融通。议付又被称作“买单”或“押汇”。买入单据的银行就是议付银行。

议付行议付后,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如果开证行发现单据有不符信用证要求的情况存在,拒绝偿付,则议付行有向受益人或其它前手进行追索的权利。

9、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偿付行是开证行指定的对议付行或付款行、承兑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为了方便结算,开证行有时委托另一家有账户关系的银行代其向议付行、付款行或承兑行偿付,偿付行只有在开证行存有足够的款项并受到开证行的偿付指示时才付款。偿付行偿付后再向开证行索偿。

偿付行不受单和审单,因此如事后开证行发现单证不符,只能向索偿行追索而不能向偿付行追索。

(二)议付信用证业务程序(请同学看一会书,然后讲解)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跟单信用证有不同的类型,其业务程序也各有特点,但都要经过申请开证、开证、通知、交单、付款、赎单这几个环节。现以最常见的议付信用证为例,说明其业务程序。

1 开证申请人(进口方)向开证行/付款行申请开证;

2 开证行/付款行向通知行/议付行寄发信用证;

3 通知行/议付行向受益人(出口方)通知信用证;

4 受益人(出口方)向开证申请人(进口方)装运货物;

5 受益人(出口方)向通知行/议付行交付单据,请求议付;

6 通知行/议付行向受益人(出口方)议付货款;

7 通知行/议付行向开证行/付款行寄单索偿;

8 开证行/付款行向通知行/议付行偿付货款;

9 开证行/付款行向开证申请人(进口方)放单;

10 开证申请人(进口方)向开证行/付款行付款赎单。

进出口双方签署买卖合同中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于是:

A.申请开证

开证申请人即为合同的进口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开证。申请开证时,申请人应填写并向银行递交开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指示银行开立信用证的具体内容,该内容应与合同条款相一致,是开证行凭以向受益人或议付行付款的依据。对于这一部分内容,申请人也可附上合同,由银行据以缮制信用证后交申请人确认。

二是关于信用证业务中申请人和开证行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

的声明。其基本内容包括:申请人承认在付清货款前开证行对单据及其代表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必要时,开证行可以出售货物,以抵付进口人的欠款;承认开证行有权接受“表面上合格”的单据,对于伪造单据、货物与单据不符或货物中途灭失、受损、延迟到达,开证行概不负责;保证单据到达后如期付款赎单,否则,开证行有权没收申请人所交付的押金,以充当申请人应付价金的一部分;承认电讯传递中如有错误、遗漏或单据邮递损失等,银行不负责任。

开证申请书内容应完整明确,为防止混淆和误解,不要加注过多的细节。

申请人申请开证时,应向开证行交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其他担保品,押金为信用证金额的百分之几到几十,其高低由开证行规定,与申请人的资信和市场行情有关。对于资信良好的客户,有的银行会授以一定的开证额度,在规定额度内开证,可免交保证金。

B.开证行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接受申请人的开证申请后,应严格按照开证申请书的指示拟定信用证条款,有的草拟完信用证后,还应送交开证申请人确认。开证行应将其所开立的信用证由邮寄或电传或通过SWIFT 电讯网络送交出口地的联行或代理行,请他们代为通知或转交受益人。通知行的主要责任是鉴定信用证签名或电传密押的真实性,而且,受益人如有问题也可通过这家银行进行查询。

知识链接(P41):信用证的开立方式

信用证的开证方式有信开(Open by Airmail)和电开(Open by te1ecommunication邮)两种。

1、信开本是以信函格式开立,并用航空挂号等方式寄给受益人或通知行的信用证。信开信用证是早期信用证的主要形式。按照邮递方式的不同,信开本还可以分为平邮、航空挂号和特快专递等。信开信用证并无统一的格式,银行一般都自己事先印就,开证行只需要按照信用证申请书上的要求缮

制完毕,就可以邮寄通知行。

2、电开本(Cable Credit)

电开本是指采用电文格式开立并以电讯方式传递的信用证。通常采用的电讯方式主要有电报、电传和SWIFT。Telex(电传)开具的信用证因费用较高,手续繁琐,条款文句缺乏统一性,容易造成误解等原因,在实务中已为方便、迅速、安全、格式统一、条款明确的SWIFT信用证取代。

3、SWIFT简介

SWIFT的全称是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即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它是一个国际同业间非盈利性的国际合作组织,其总部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SWIFT专门从事传递各国之间的非公开性的国际金融电讯业务,其中包括外汇买卖,证券交易、开立信用证、办理信用证项下的汇票业务及托收等。发电成本低廉是SWIFT 通讯方式的一大特点。目前,SWIFT在全世界拥有会员国130多个,会员银行4000多家,其环球计算机数据通讯网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和美国的纽约设有运行中心,在各会员国设有地区处理站,为SWIFT会员提供安全、靠、快捷、标准化的通讯服务。

SWIFT用统一的字母和数字来规范电文内容,比如MT100私人汇款业务,MT400代表托收业务,MT700,701代表信用证业务。采用SWIFT信用证必须遵守SWIFT的规定,亦必须使用SWIFT手册规定的代号(Tag),而且信用证必须遵守《UCP600》各项条款的规定。在SWIFT信用证中可省去开证行的承诺条款,但不能免除银行所承担的义务。SWIFT信用证的特点是快速、准确、简明和可靠。

C.通知行通知受益人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经核对签字印鉴或密押无误,应立即将信用证转知受益人,并留存一份副本备查。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将信用证直接转交受益人;另一种是当该信用证以通知行为收件人时,通知行应以自已的通知书格式照录信用证全文经签署后交付受益人。这两种形式对受益人来说,都是有效的信用证文本。

注: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通知行无法鉴别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它必须毫不迟延地通知开证行说明它无法鉴别,如通知行仍决定通知受益人,则必须告知受益人它未能鉴别该证的真实性。

D.交单议付

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应立即进行审核,如发现信用证中所列条款内容与买卖合同不相符合,或者不符合有关国际惯例(主要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规定,应即通知申请人要求修改,申请人向开证行提交修改申请书,开证行作成修改通知书后按原来信用证的传递方式交付通知行,经通知行审核签字密押无误后转知受益人。

受益人对信用证的内容审核无误,或收到修改通知书审核后可以接受,即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发运货物,缮制并取得信用证规定的全部单据,开立汇票(或不开汇票,视信用证规定),连同信用证正本和修改通知书(如果有修改通知书),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和交单期内,递交给通知行或与自己有往来的银行或信用证中指定的议付银行办理议付。

议付是受益人利用信用证取得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即由受益人向上述当地银行递交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银行在单证一致的前证下,扣除了预付款的利息和手续费后,购进受益人出具的汇票和全套单据。俗称“买单”,又称“出口押汇”。议付是可以追索的。

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清楚表明适用于议付,则开证行对议付行承担了付款责任。如果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表明该证适用于付款或承兑方式,则开证行并不对买单银行承担信用证所规定的付款责任,该行此时可作为汇票的善意持票人或受益人的委托人向开证行索偿。

即使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了议付行,议付行也不承担必须议付的责任。信用证也不禁止受益人直接向开证行交单。但通常

议付是受益人获取货款的一种最为安全快捷的方式。

E.寄单索偿

议付行议付后,取得了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即可凭单据向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请求偿付货款。如果开证行未在信用证内指定其他银行,则议付行应将单据寄交开证行;若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了一家付款行,则议付行应将单据寄交指定付款行。收到单据的开证行或付款行,在审单无误后,即应将款项偿付给议付行。若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了一家偿付行,则议付行应向开证行寄单,但同时又向偿付行发出索偿通知,偿付行在接到索偿通知后,按其与开进行的事先约定,向议付行偿付;如偿付行拒绝偿付,开证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开证行和付款行的付款,是不可追索的。

开证行或付款行如发现单据和信用证不符,应在不迟于收到单据的次日起7个营业日内通知议付行表示拒绝接受单据,如果能在该期限内表示拒绝,则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责任。

F.申请人付款赎单

开证行在向议付行偿付后,即通知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人应到开证行审核单据,若单据无误,即应付清全部货款与有关费用(如开证时曾交付押金,则应扣除押金的本息),若单据和信用证不符,申请人有权拒付。申请人付款后,即可从开证行取得全套单据。此时申请人与开证银行之间因开立信用证而构成的契约关系即告结束。

三、信用证的主要内容(SWIFT 信用证)

SWIFT电文格式共划分为十大类,MT700/701是其中的第七大类电文格式,用于跟单信用证和保函。

SWFT电报由五部分数据块组成,各部分开头均以大括号标注。它们是:

﹛1:BASIC HEADER BLOCK﹜基本报头

﹛2:APPLICATION HEADER BLOCK﹜应用报头

﹛3:USER HEADER BLOCK﹜用户报头

﹛4:TEXT BLOCK﹜电报正文

﹛5:TRAILER BLOCK﹜报尾

其中电报正文部分是信用证条款与条件的各项目,由标准电码引导。

1. 关于信用证本身——40A、20、31C、32B、31D、52A、57A 、50、59

电文页次——27

适用规则——40E(同时在47A中注明具体的规则名称)(1)信用证的类型(Form of Credit) ——40A

(2)信用证号码(L/C Number) ——20

(3)开证日期(Date of Issue) ——31C

(4)信用证金额(L/C Amount) ——32B

(5)有效期和到期地点(Expiry Date and Place) ——31D (6)开证银行(Issuing/Opening Bank) ——52A

(7)通知银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 ——57A

(8)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50

(9)受益人(Beneficiary) ——59

(10)偿付行(reimbursement bank)——53A

(11)单据提交期限(Documents Presentation Period ——48

2. 关于汇票——41D、42(A、C)、46A

出票人(Drawer)

付款人/受款人(Drawee)

付款期限(Tenor)

出票条款(Drawing Clause)

3. 关于单据(单据的种类、份数和具体要求)——46A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提单(bill of Lading)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

其他单据(Other Documents)

4. 关于货物——45A

品名、货号和规格(Commodity Name, Article Number and Specification)、数量和包装(Quantity and Packing)以及单价(Unit Price)等。

5.关于运输——43和44

装货港(Port of Loading/Shipment)

卸货港或目的地(Port of Discharge or Destination)

装运期限(Latest Date of Shipment)

可否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s Allowed/Not Allowed) 可否转船运输(Transshipment Allowed/Not Allowed)

6. 其他——47A、78、72

附加条款或特别条款(Additional Conditions or Special Conditions) ——47A

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Instructions to Negotiation Bank) ——78

背批议付金额条款(Endorsement Clause)

索汇方法(Method of Reimbursement) ——72 寄单方法(Method of Dispatching Documents) ——72 开证行付款保证(Engagement/Undertaking Clause)

惯例适用条款(Subject to UCP Clause) ——40E、47A 开证行签字(Signature)或电开证中的密押(Test Key)

四、信用证的种类

(一)按基本性质分类

1、根据是否要求受益人提交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开证行凭跟单汇

票或单纯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单据是指代表货物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运输单据。如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运单等。通常还包括发票、保险单等商业单和国际贸易中一般使用跟单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开证行仅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汇票如附有不包括运输单据的发票、货物清单等,仍属光票。

2、根据开证行的责任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1)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开证人及保兑行(如果有)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或撤销信用证的规定和承诺。

注:信用证上未注明可否撤销,即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信用证,基本上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2)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是指开证行有权随时予以修改或撤销,但若受益人已按信用证规定得到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则银行的撤销或修改无效。

3、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为信用证加保,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保凭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保兑行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第一性付款责任。即当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提交到保兑行或任何一家指定银行时在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情况下则构成保兑行在开证行之外的确定承诺。

保兑的信用证的特点:(1)有开证行和保兑行双重确定的付款承诺。(2)保兑行的确定的付款承诺。当开证银行资信好和成交金额不大时,一般都使用不保兑的信用证。

注意:我国银行不开具要求另一家银行保兑的信用证,故我国进口企业通常不接受开立保兑信用证的要求。

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Irrevocable Credit)是未经

另一家银行加保的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的特点是只有开证行一重确定的付款责任。

4、按信用证付款方式,分为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三种方式

一切信用证都必须明确表示它适用于哪一种方式。

(1)即期信用证(Credit available by payment at sight)是指即期付款信用证。即期信用证要求受益人开立一张即期汇票,连同信用证下规定的单据一起提交到信用证中指定的付款银行,付款银行审单无误后即兑现付款。付款行付款后无追索权。

即期付款信用证按有无汇票和偿付方式不同,还有另两种情况,即凭单付款信用证和电索条款信用证。

凭单付款信用证(Payment against Documents Credit):指受益人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到开证行交单,由开证行付款的信用证。

电索条款信用证(L/C with T/T Reimbursement Clause):这是指加列电索条款的信用证。该种信用证授权出口地议付银行用电报或电传要求开证行或偿付行立即付款。电文中应申明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并已按信用证规定寄送。开证行付款后无追索权。

(2)远期付款信用证 (Usance Credit)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按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期限到期付款的信用证。远期付款信用证包括承兑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等。

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承兑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在汇票上做承兑,待汇票到期时才履行付款的信用证。银行付款后无追索权。

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Credit):这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上规定受益人交单后若干天付款的信用证。延期信用证在条款中不规定要汇票。

延期付款信用证由于没有汇票,也就没有银行承兑,对于受益人来说明显的不利处在于无法象承兑信用证那样去贴现银票。

(3)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

议付信用证是指在信用证内规定可以议付方式使用的信用证。议付的规定使得付款行或承兑行以外的其它被邀请使用此信用证。被邀请使用此信用证的银行买入此信用证下的汇票和单据,从而成为持票人,有资格按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银行交单索偿。

议付信用证下受益人开出的汇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

即期汇票的情况是:议付银行审单无误后立即付款,然后将汇票和单据即开证行索偿。

远期汇票的情况是:议付行审单无误后,将汇票、单据寄交开证行承兑,开证行承兑后,寄出“承兑通知书”给议付行或将汇票退给议付行在进口地的代理行保存,等汇票到期时提示开证行付款,款项收妥后汇交出口商。如果出口商要求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则议付行在进口地的代理行可将开证行的承兑汇票送交贴现公司办理贴现,出口商负担贴现息。这种情况下,议付行未买入单据,只是审单和递送单据,并不构成议付。

按信用证议付的范围不同,议付信用证又可分为限制议付信用证和自由议付信用证两种情况。

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 L/C):这是指定议付银行的信用证。在限制信用证中有具体的议付行名称。

自由议付信用证(Freely Negotiation L/C):这是不指定议付行的议付信用证。

(二)附加性质分类

1、可转让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该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1)可转让信用证的定义包含了如下几层意思:

①只有被明确注明“可转让 (Tran sferable) ”字样的信用证才可以被转让。

②信用证的受益人有权要求转让。

③办理转让的银行是信用证指定的转让行。

④转让的金额可以是部分的,也可以是全部的。

⑤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一个或几个。

(2)信用证转让的做法

①受益人提出转让要求后,转让行会让其填写一份“转让申请书”。

②转让行可以重新缮打信用证。在新缮打的信用证内,开证行名称不变。开证申请人一栏可以由第一受益人的名称替代原证开证申请人名称。但是,原证中若写有规定原开证申请人名称不能改变者除外。

在新证内,原信用证的条款不能加以改变,但以下项目除外:(1)信用证金额可以减少。

(2)规定的任何单价可以缩小。

(3)到期日可早于原证。

(4)最后交单日期也应当早于原证的最后交单日期。

(5)装运期限应相应提前。

(6)必须投保的金额比例应当增加,以满足原信用证的保额。

转让银行开出新证后,应及时通知第二受益人。

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第二受益人不能再转让给新的受益人。在使用过程中,当第二受益人向转让行交单后,第一受益人有权以自己的发票和汇票替换第二证受益人的发票和汇票,以取得原证和新证之间的差额。

2、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

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可恢复使用直至达到规定次数或累积总金额为止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适用于分批均衡

供应,分批结汇的长期合同,以使进口方减少开征的手续、费用和押金,使出口方既得到收取全部交易货款的保障,又减少了逐笔通知和审批的手续和费用。

循环信用证的循环方式可分为按时间循环和按金额循环。

循环信用证的循环条件有三种:

(l)自动循环:即不需开证银行的通知,信用证即可按所规定的方式恢复使用。

(2)半自动循环:在使用后,开证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停止循环的通知即可恢复使用。

(3)非自动循环:在每期使用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才能恢复使用。

3、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信用证中规定:"远期汇票即期付款,所有贴现和承兑费用由买方负担。"这种信用证,受益人开出的是远期汇票,但议付时等同于即期汇票,不因此而增加贴息的负担。对开证申请人来说,取得了延期付款的融资方便,又利用了开证银行优惠的贴现率。

4、带电汇偿付条款的信用证(Credit with T/T Reimbursement)

即期信用证中规定,议付行在议付后可以电传方式通知开证行,要求开证行立即以电汇方式将货款拨交议付行。这种方式使出口商在议付时减少扣减贴息的计息天数,但开证行未经审查即先行付款,故开证行往往在信用证中指定一家可靠的议付行,即为限制议付信用证。

5、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

指受益人以原证为抵押,要求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立一张内容相似的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通常由中间商申请开上给实际供货商。其使用方式与可转让信用证相似,所不同的是原证开证行并未授权受益人转让,因而也不对新证负责。

背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

7、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

指两张互相制约的信用证,进出口双方互为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双方的银行互为开证行和通知行。这种信用证一般用于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

通常在先行开出的信用证中注明,该证需待回头信用证开出后才生效。

实训指导三阅读信用证

提问:信用证当事人关系,特点及信用证流程(10分钟)

一、阅读信用证样本,介绍信用证内容(20分钟)

二、小组讨论信用证内容分类(30分钟)

三、小组讨论结果演讲(10分钟)

四、点评并总结信用证内容分类(20分钟)

以信用证业务为主的三种国际结算方式过程与比较

课程名称:国际结算课程论文得分: 课程论文题目以信用证业务为主的三种国际结算方式过程与比较 班级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课程论文完成时间

目录 摘要 (3) 一、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3) (一)国际结算方式含义 (3) (二)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3) 1.汇款 (3) 2.托收 (4) 3.信用证 (4) 二、三种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 (4) (一)信用证的结算方式 (4) (二)托收结算方式 (5) (三)汇款结算方式 (5)

摘要:在进出口业务中主要使用三种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由现在的国际贸易流通情况来看,每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对贸易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其优缺点也各不相同。在三种结算方式中,只有汇款属于顺汇,托收和信用证均属于逆汇。汇款和托收均属于商业信用,风险较大,而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可靠性比较高。在国际贸易中,基本均采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但开立信用证一般需要交纳保证金,且费用较高。因此,对各种结算方式进行比较,全面了解各种国际结算方式, 熟悉他们的优缺利弊, 选择合适的国际结算方式对于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人员以及外汇结算银行来说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一)国际结算方式含义 国际结算方式:国际间由于各种相互往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必须按照一定的贸易条件,使用一定的货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进行结算,这样就产生了国际结算方式。国际结算方式,也称国际支付方式,是一国债务人向另一国债权人偿还债务或一国债权人向另一国债务人收回债务的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是使用最广泛的结算方式。 (二)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1.汇款 汇款, 是一种最简单的国际结算方式, 是指由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 将款项汇交收款人。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国际结算时, 银行只提供账户划拨款项的服务而不涉及银行的信用。利用这种结算方式时, 当卖方交货后, 买方是否能按时汇出款项; 或者买方汇出款项后, 卖方能否按规定交付货物, 全凭买卖双方根据贸易合同互相提供信用, 故属于商业信用。汇付属于顺汇,即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是一致的。 在国际贸易中, 汇款方式有电汇(T / T ) , 信汇(M/ T ) 和票汇(D/ D) 。汇付方式主要用于进出口货物的货款及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

国际结算实验四答案—信用证1

国际结算上机实验素材四——信用证 一、开证申请书 2003年5月10日,CHINA IMP. & EXP. CORP. GUANGDONG向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提交下面这张开证申请书申请开证,开证行按所给问题审核开证申请书。 (1)申请人公司CHINA IMP. & EXP. CORP. GUANGDONG (2)受益人公司PHILIPS HONG KONG LIMITED (3)通知行是否已由申请人指定没有 (4)信用证到期地点和时间有效期:July 30, 2003 有效地点:受益人所在地,即香港 (5)受益人开立汇票的要求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的代理行或进口商;期限 为即期;汇票金额为100%发票金额。(6)单据种类、份数、要求见表格下方的说明 (7)货物装运港、目的港、最迟装船期装运港:AMSTERDAM; 目的港:GUANGZHOU; 最迟装船期:July 15,2003 (8)能否分运,能否转运允许;允许 (9)银行费用由哪方支付受益人 (10)交单期运输单据签发日后15天内,并不得晚于信用 证的有效期。 (11)开证行处理信用证业务的依据是什 么 UCP600 (12)开证行除审查申请书外,还应处理哪些事宜还包括:1)审查申请人资信能力;2)向进口商售汇;3)向进口商授信 (13)开证行审单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开证行对任何关于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虚假性或法律效力等不负责任。 (6)单据种类、分数、要求: ①商业发票一式4份;标明信用证号码和合同号码。 ②全套洁净航空提单;以开证行为收货人;注明“运费待收”,及列明信用证号码并通知开证申请人。 ③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四份。 ④由制造商出具之品质证书一式四份。 ⑤由原产地国商会出具之原产地证一式三份。

国际结算实验教程四——信用证答案

实验素材四——信用证 一、开证申请书 2003年5月10日,CHINA IMP. & EXP. CORP. GUANGDONG向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提交下面这张开证申请书申请开证,开证行按所给问题审核开证申请书。 (1)申请人公司CHINA IMP. & EXP. CORP. GUANGDONG (2)受益人公司PHILIPS HONG KONG LIMITED (3)通知行是否已由申请人指定没有 (4)信用证到期地点和时间有效期:July 30, 2003 有效地点:受益人所在地,即香港 (5)受益人开立汇票的要求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的代理行或进口商;期限 为即期;汇票金额为100%发票金额。(6)单据种类、份数、要求见表格下方的说明 (7)货物装运港、目的港、最迟装船期装运港:AMSTERDAM; 目的港:GUANGZHOU; 最迟装船期:July 15,2003 (8)能否分运,能否转运允许;允许 (9)银行费用由哪方支付受益人 (10)交单期运输单据签发日后15天内,并不得晚于信用 证的有效期。 (11)开证行处理信用证业务的依据是什 么 UCP600 (12)开证行除审查申请书外,还应处理哪些事宜还包括:1)审查申请人资信能力;2)向进口商售汇;3)向进口商授信 (13)开证行审单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开证行对任何关于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虚假性或法律效力等不负责任。 (6)单据种类、分数、要求: ①商业发票一式4份;标明信用证号码和合同号码。 ②全套洁净航空提单;以开证行为收货人;注明“运费待收”,及列明信用证号码并通知开证申请人。 ③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四份。 ④由制造商出具之品质证书一式四份。 ⑤由原产地国商会出具之原产地证一式三份。

国际结算-信用证(含答案)上课讲义

国际结算-信用证(含 答案)

任何情况下,银行审核单据总是以《UCP600》为依据。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 (1分) A、正确 B、错误 信用证项下单证不符,开证行可以拒付货款;托收项下单据不符,买方可以拒付货款。正确答案 :A (1分) A、正确 B、错误 错误:信用证业务中,单证相符以单单相符为前提。正确答案 :B (1分) A、正确 B、错误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的情况下,卖方凭以向客户收取货款的,不是实际货物,而是与来证要求完全相符的全套单据。正确答 案 :A (1分) A、正确 B、错误 错误:与跟单托收或协定贸易支付方式不同,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单据的作用非常重要。正确答案 :B (1分) A、正确 B、错误 错误:信用证项下单据应在信用证效期内和交单期内向银行提交。如果信用证对交单期未作规定,则交单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日期后的15天,并且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 (1分) A、正确 B、错误 联合国设计推荐使用的运输标志(唛头)代码由收货人简称、合同号、目的地和件号四个部分组成。正确答案 :A (1分) A、正确 B、错误 制单指按信用证、合同和其它有关要求,并根据货物与运输等实际情况缮制有关单据,是单证工作的基础。正确答案 :A (1分) A、正确 B、错误 错误:审单要做到内容准确、格式完整、单据齐全、份数不缺、单证一致和单单相符,还要保证各种单据的签发日期无逻辑、惯例和条款规定上的矛盾。正确答案 :A (1分) A、正确 B、错误 单证的不符点只要议付行同意并进行了议付,受益人就可不接受开证行追索货款。正确答案 :B (1分) A、正确 B、错误 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当事人处理的是:( ) 正确答案:A (3分 ) A、单据 B 、货物 C、服务 D 、其它行为 2.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受益人向客户收取货款的凭据是:( ) 正确答案:C (3 分) A、已装运的实际货物 B、寄单银行要求开证银行付款的书面通知 C、与信用证条款完全相符的全套单据 D、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的全套单据 错误:单证缮制必须做到正确、完整、及时、简明和整洁,其中,( ) 是单证工作的前提。正确答案:A (3分) A、正确 B、完整

国际结算信用证案例分析-英文

宁波大学答题纸 (20 14 —20 15 学年第二学期) 课号:012A06R01 课程名称:国际结算改卷教师:贺翔 学号:126150121 姓名:卓婷婷得分: The Case of L/C 1. Case: A foreign importing company signed a contrast with Chinese exporting company to purchase 500 tons of chemical fertilizer. The contrast requested that the letter of credit should be issued by Jan 30st 1994, and the goods should be shipped before Feb 5th. In Jan 20th, the buyer sent a credit, and its expiry date is Feb 10th. Due to some difficulties of shipping in time for the seller, so it asked the buyer to put the shipping date off to Feb 17th and the valid time of credit lasts to Feb 20, finally the seller agreed. Neither of them confirmed opening bank. Eventually, after getting goods loaded, the seller applied opening bank for negotiation to pay. Unfortunately it was refused. 2. Solution and Personal thought: Although L/C is supposed to be written according to business contrast, it becomes legally independent after issuing. And opening bank only accepts clause restraint of initial credit but not business contrast. In this case, the buyer and the seller achieved an agreement of credit modification without confirming the bank or getting its permission. So the bank has the right to refuse the payment. As for the seller, to make things right, it can ask the buyer to confirm the bank to modify the extension of L/C. Or it can directly ask the buyer to perform the payment based on revised contrast. As we know, there exists a triangle relationship between applicant, beneficiary and opening bank. L/C. Three parties should be clear with their own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be aware of what the role each is playing in international payment. It’s obvious that modification and extension of L/C can be risky. When making any of them, both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should be cautious. Even their business contrast is revised, the independent L/C should also be modified.

第五章 信用证(上)

第五章信用证 ?信用证概述 ?信用证的业务处理 ?信用证的种类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第一节信用证概述 ?一、信用证的定义 ?二、信用证的性质 ?三、信用证的形式 ?四、信用证的内容 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的定义 对信用证的定义,应注意的三点: ?1、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开证行可以自己付款,也可以委托他人付款 根据UCP600第7条的规定,开证行付款的方式有三种: (1)直接付款。包括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及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2)指定另一银行付款。 (3)授权其他银行议付。 ?3、银行的付款是有条件的 受益人必须依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和地点交来符合规定的单据为条件,开证行在一定金额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 二、信用证的性质 (一)信用证是由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银行信用) 体现: 即使开证申请人在开证后丧失偿付能力,只要受益人能够完成相符交单,开证行必须付款; 若有保兑行,保兑行和开证行一样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开证行和保兑行的付款是终局性的。 (二)信用证是自足文件(独立性)UCP (三)信用证是凭单付款的文件(单据业务) UCP 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的权利和义务只限于信用证条款和相关国际惯例的规定,各有关当事人只受信用证条款和相关国际惯例约束。 银行不考证受益人是否按合同行事,也不审核合同。 受益人必须认真仔细审核信用证。 UCP600: ?°开证行应劝阻申请人试图将基础合同、形式发票等文件作为信用证组成部分的做法。?± 二 纯单据业务: UCP600: ?°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按照指定行事的被指定银行、保兑行(如有)以及开证行必须对提示的单据进行审核,并仅以单据为基础,以决定单据在表面上看来是否构成相符交单。 ?± ?°相符交单是指与信用证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相一致的交单。?± ?°单据中的数据,在与信用证、单据本身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参照解读时,无须与该单据本身中的数据、其他要求的数据或信用证中的数据等同一致,但不得矛盾。?± 上 知识点: 信用证的三个重要特点是,开证行负有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不依附于贸易合同而独立存在,信用证业务是一个纯粹的单据业务。 三、信用证的形式 (一)信开(To Open by Airmail):正本(ORIGINAL)为有效文件 (二)电开(To Open by Cable) 1、简电本(Brief Cable):以信开本的证实书为有效文本 2、全电本(Full Cable):加押的电讯文本为有效文本(Operative Instrument) 3、SWIFT信用证/全银电协信用证:信用证格式代号MT700、MT701,与信开 本相比,SWIFT信用证将保证条款省略掉,但必须加注密押,除在信用证中特别注明外,一律受《UCP600》统一约束 知识点: 当开证行使用经证实的电讯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时,该电讯即视为有效的信用证文件,不应寄送证实书。如仍寄证实书,则该证实书无效。如电讯声明?°详情后告?±(或类似用语)

第五章信用证结算方式练习题

第五章信用证结算方式练习题 一、判断题 1、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口商、进口商、开证行。() 2、银行对于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将不予审核。() 3.信用证必须由通知行传递至受益人,通知行负有审核信用证真伪的责任。()4.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保兑行负第二性付款责任。() 5.议付信用证项下,受益人索款必须开具信用证项下汇票。() 6.信用证依据合同内容开立,信用证受销货合同约束。() 二、单项选择题 1.以下适合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中采用的价格条件是:() A. EXW B. DDP C. FOB D. DAF 2、以下不属于信用证特点的是()。 A.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文件; B.开证银行履行付款责任是有限度和条件的; C.信用证是一种商业信用; D.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自足性的文件。 3、信用证被广泛使用到,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信用证对于出口商和进口商来说有资金融通的作用,以下选项不一定是信用证对于出口商的融资方式的是()。 A.打包放款 B.汇票贴现 C.押汇(分为出口押汇又称议付、进口押汇) D.红条款信用证(又称预支信用证) 4、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 A.开证行 B.通知行 C.议付行 D.开证申请人 5. 在信用证业务中, ( )不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的责任. A . 开证行 B . 保兑行 C . 通知行 D . 付款行 6. 信用证的特点表明各有关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处理的是( ) A . 相关货物 B . 相关合同 C . 抵押权益 D . 相关单据 7. 以下当事银行中( )向信用证受益人付款之前不必审核单据。 A . 议付行 B . 开证行 C . 偿付行 D . 付款行 8.对进口商来说,可减少开证金额,少付开证押金,少垫资金;对出口商来说,又可要求银行须待全部货款付清后,才能向进口商交单,收汇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的组合是()A.信用证与汇款 B.D/A与保理

国际结算中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分为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 (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承兑交单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 O/A(OPEN ACCOUNT)记帐方式,赊销,记帐贸易. 该种贸易方式通常是交易双方达成协议,由Seller先行向Buyer发运货物,货款一季、半年或一年结算.以该方式结算货款时,货物价格及付款时间均是确定的。此支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出口方是否能够安全收到款项,完全基于进口方的信用。 L/C (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信用证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是用于国际贸易货款支付的信用证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中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①合同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货款; ②进口人填制开证申请书,交纳押金和手续费,要求开证行开出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③开证行将信用证寄交出口人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通知行); ④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 ⑤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开具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一并送交当地银行(议付行)请求议付; ⑥议付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无误后,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将货款垫付给出口人;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是中国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的日常理财服务项目。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作为传统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有着独特的优势:与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3800多家外国银行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国际结算网络完善;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材,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信誉卓著,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结算服务 国际结算业务种类: 1、信用证业务概述 2、进口开证 3、贸易项下出口来证 4、汇款业务概述 5、汇入汇款 6、汇出汇款 7、托收业务概述 8、出口跟单托收 9、进口代收 10、涉外收入申报业务 11、国际结算融资业务 12、国际结算业务收费标准 信用证业务概述 (一)、信用证定义 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 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 (二)、信用证业务功能: 1、出口商按照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提交合格的单证,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银行办理信用证业务,受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UCP500)的约束; 3、银行能够为出口商提供打包融资服务; 4、出口商可凭已装船单据向银行办理押汇融资服务; (三)、信用证种类: 1、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2、可撤销信用证与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指示,银行为申请人提供不经受益人(出口商)同意或通知,随时由申请人提出修改、撤回或注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的确定付款承诺和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 3、保兑信用证与不可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是指另外一家银行接受开证行的要求,对其开立的信用证承担保证兑付责任的信用证。 4、即期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与假远期信用证。 1)、即期付款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出口商)根据开证行的指示开立即期汇票、或无须汇票仅凭运输单据即可向指定银行提示请求付款的信用证。 2)、议付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承诺延伸至第三当事人,即议付行,其拥有议付或购买受益人提交信用证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

国际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是指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由于各种经济交往而产生的以一定货币形式表现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一定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进行偿付和清偿的行为。在国际结算的研究领域中,主要包括国际结算工具、国际 结算方式、国际结算单据、以及国际结算惯例。其中,国际结算方式是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内容。 所谓国际结算方式是指收付货币的手段和渠道,同时,国际结算条款也是进出口买卖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条款之 一。 二.国际结算的常见方式 1.汇款 2.托收 3. 信用证即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三.信用证的特点从定义可以看出信用证具有以下特点: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 一个原则"就是严格相符的原则,"两个凭证"就是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开证行支付方式是由银行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第一性的付 款责任.就是说出口商在没有付款的时候,开证行要将款项先打给进口商。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 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信用证条款改变不一定合同就要有类似的改变。 3 信用证是一项纯单据文件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如果相符,久付款。而具体货物的完好与否,则与银行无关.进口方可凭有关的单据和合同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的 要求. 只凭单据,不管货物. 四.种类根据是否提供单据有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根据开证行的责任有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根据信用方法有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根据有关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有无保兑信用证和保兑信用证;根据付款情况有:即期信用证和延期信用证;根据使用目的有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旅行信用证;根据特殊性质有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对开信用证。五.内容(插一张信用证的图)一.信用证名称、形式、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信用证金额、有效期限。 二.汇票中的出票人、付款人、汇票期限、出票条款。 三.货运单据中的商业发票、提单、其它单据。 四.货物描述中的货名、数量、单价。 五.运输条款中的装货港、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 六. 保兑、保付条款 七.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议付金额背书条款、索汇方法、寄单方法。 六.流程(插一张流程图) 1、进出口双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2、进口方申请开证 3、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并,通知出口方所在地的代理行(即:通知行) 4、通知行通知出口方 5、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审核无误后交单议付(即:出口方提交信用证提及的全套单据给通知行或其他银行,该行支付款项) 6议付行寄单索偿(即:付款给出口方的银行凭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向开证行或其他银行请求偿付货款,付款行付款后获得该全套单据)

国际结算_信用证_结算风险_论文_国贸

关于信用证结算出现的问题探析 英(怀)101 丁文杰 10425305 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普遍接受的国际结算方式有:信用证、托收、汇付。信用证结算是国际经济活动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由于其属于银行信用,对双方来讲都具有安全保证作用,所以是一种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保障了交易的正常进行。然而,信用证自身的特点使信用证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系列的风险,因此,研究信用证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实践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信用证结算的发展现状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信用证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虽然依据合同开立,但在法律效力上与合同相互独立,只要卖方向银行提交的单据符合申请人申请开证时所要求的单据,银行即应付款,而不审核卖方是否实际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也不审核合同内容。原因是为了降低银行风险,设想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执,银行无法判断哪方的主张是合法的,所以只审核单据,只要单据符合要求即付款。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运用最为广泛的结算方式,由于它以银行信用为保证,以银行独立性付款责任为基础,因此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但是由于银行在信用证结汇中只对单证作表面的审查,不负责采取进一步行动来调查单据的真实性,从而无法审查货物的真实性,这使得一些不法商人有机可乘,信用证案拒付和欺诈案件屡屡发生。 信用证的流通程序: 1.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同时约定必须向银行提交的单据,一般是提单、发票、合格证明等。 2.买方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同时按合同约定填写对方付款时必须提交的单据。 3.卖方将货物装船,取得由船主签发的提单(买方只有拥有提单才能提取货物,而原则上只有付款才能取得提单)。 4.卖方将提单及其它单据交给当地银行,再由当地银行邮递给卖方所在地银行。卖方所在地开证行审核单据是否与买方开证时所要求的相符。 5.如果相符,将付款。如果不符,可以拒付,实践中把提单交给买方决定,买方可以要求拒付,但买方如果提货就要付款。其实买方提货后,单证仍不符,银行仍可以拒付,银行要求买方提货就必须付款的真实原因是:按照UCP500的规定,银行付款之前买方原本得不到提单,不能提货,银行既然把提单交给了买方,相应的提货风险也就转移给了买方。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 (1)当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时,受益人(出口商)的收款有保障,特别是在出口商不很了解进口商时,在进口国有外汇管制时,信用证的优越性更为显著。 (2)信用证使双方的资金负担较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运货物以后可以立即把单据卖给出口地银行以获得货款,还可以利用信用证做打包放款,因此,资金负担比货到付款和托收轻得多;对于进口商来说,开证时一般只需缴纳部分押金,获得单据时才支付全额,其资金负担也比预付货款轻得多。 (3)信用证方式也具有一些缺点。比如容易产生欺诈行为,由于信用证是具有自足性的 第0 页共3 页

信用证和福费廷概述

信用证概述 一.跟单信用证概述 (一)跟单信用证定义 跟单信用证---国际银行界提供的这种服务形式,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跟单信用证的发展削弱了货主的风险,其根本的作用是能够保证卖方得到货款,买方得到货物。然而,需要信用证涉及到的各方---银行、买方、卖方必须诚实可信。 (二)跟单信用证的特点 1. 银行信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的保证。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信用证是开证行的付款承诺。因此,开证银行是首先付款人。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2. 自足文件: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作为依据,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买卖合同或其它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所以,信用证是独立于有关合同以外的契约,开证银行和参加信用证业务的其它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 3. 单据交易:在信用证方式之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它行为。所以,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银行虽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但这种审核,只是用以确定单据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为原则,开证银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所以在信用证条件下,实行所谓“严格符合的原则”。“严格符合的原则”不仅要做到“单、证一致”,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一致;还要做到“单、单一致”,即受益人提交的各种单据之间表面上一致。 (三)跟单信用证操作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国际结算信用证

《国际结算A》课程 信用证结算业务实验指导书 一、实验目的 通过本实验课程,学生应能巩固在课堂上所学的书本知识,加深对信用证结算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理解,切实掌握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处理单证工作的本领,深切体会外贸单证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外贸单证工作,进而培养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将来从事外贸业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实验要求 1.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按照题目要求完成实验。 2.实验后应编写实验报告。 三、实验方式 学生独立进行实验,通过模拟软件完成单据的制作,基本实验操作流程为:登陆世格外贸单证教学系统平台→进入学生练习→选择要求填制的单据→阅读要求→下载模板→根据提供的材料(合同、信用证等)填制相关单据→提交→开放答案→对照修改。 四、考核形式 本课程实验教学的成绩评定采用考查方法进行,根据实验态度、实验质量、实验报告等综合评定。教学结束后,将实验总分计入课程总成绩,比例约占10%。 五、实验报告要求 实验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应包括实验内容和步骤、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实验的收获和体会、对实验的建议等内容。并附带实验过程记录和实验结果。 第一部分申请开立信用证(2学时) 一、实验目的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结算领域最为重要的一种结算方式。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买方首先要根据买卖合同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本次实验的目的就是使要掌握申请开征的基本能力。 二、预习要求 在实验之前,学生应对信用证的业务流程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还应掌握进出口买卖合同的相关知识。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有基本的了解;熟悉商品品质、数量、价格的表示方法;了解各种贸易术语的含义。这些知识涉及到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相关内容,学生应提前复习或预习相关章节。 三、实验操作步骤和内容 实验分为两个部分,学生首先在老师的讲解和示范下完成已知合同项下信用证申请书的填制,然后独立完成另一合同项下的信用证申请,练习完成后提交答案。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陆练习界面。(注意:用户名即学生的学号,初始密码为空,学生登陆后可修改密码。) 2. 点击“我的练习”,寻找相应申请开证的题目,点击习题对应的“答题”,再点击“要求和说明”所在行的“查看”,仔细阅读“题目要求和说明”,记下需要下载的“模板”,以备实验答题。 3. 认真阅读“要求和说明”下面的相关合同的内容。尤其要注意其中支付条款的内容。 4. 下载信用证申请书空白模板,按合同要求,填制信用证申请书。填制时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因为申请人首先要受买卖合同的约束。还要参阅教材上对信用证申请书的格式要求,认真完成信用证的申请工作。 5. 完成后,在我的练习中点击相应题目的答题按钮进入。点击“添加答案”,将填好的信用证申请书上传到系统中。 第二部分准备议付单据(4学时) 一、实验目的 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如果审核信用证无误,则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来准备或制作相关议付单据。信用证业务是单据的买卖,制单的好坏决定卖方能否及时收汇。本次实验的目的就是要掌握信用证项下主要议付单据的填制和准备工作。 二、预习要求

国际贸易单证与实务第五章

第五章商务单证种类和作用 大纲要求 了解出口单据的种类、作用、制作要点。 掌握商务单证的制作和审核,包括:商业发票、包装单据、形式发票、领事发票、海关发票、厂商发票、装运通知、出口商证明、船公司证明、客户检验证书等。 第一节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一、商业发票的作用 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开立的,对所交货物的总说明,是一张发货价目清单。 1.发票是进出口商记账与核算的依据。 2.进口商凭发票核对货物及了解货物的品质、规格、价值等情况。 3.出口商在没有汇票时,可凭发票向进口商收款。 4.发票是报关纳税的基本依据,也是实施其他管理的基础依据。 5.结汇前 ①作为国际商务单据中的基础单据,是缮制报关单、产地证、报检单、投保单等其他单据的依据。 ②作为报关、报检单据的组成部分,报检报关单都需要附上发票。 6.结汇后,办理核销时需提供发票。 二、商业发票的一般内容 首文,包括发票名称、号码、出票日期地点、抬头人、合同号、运输路线; 本文,包括货物描述、单价、总金额、唛头; 结文,包括有关货物产地、包装材料等各种证明句、发票制作人签章。 三、发票制作要点 商业发票样本

Signature:××× 卖方公司的名称 代理人签字1.出票人名称、地址(ISSUER) 采用信用证时,《UCP600》规定发票必须由受益人出具。如果信用证已被转让,银行也可接受由第二受益人出具的发票。 出票人表示方式:一是发票的信头直接显示受益人名称;二是由受益人在发票上签署。在实务中,如果出票人是受益人下属的某个部门,是不允许的。 2.出票方面注意事项 ①一般情况下,信用证→发票→装运。 如果信用证没有特别规定,发票→信用证,装运→发票,也可以接受。如矿砂、煤等散装货物,必须装完后才能根据装货实际重量制作商业发票, ②如果发票的货物涉及不止一个合约的,发票上显示合约号必须包括全部合约。 ③在信用证方式下,必须标明信用证号码。 3.发票抬头人 发票抬头人,通常为合同买方,在信用证项下必须做成申请人。 如果信用证有指定抬头人的,按来证规定制单。 如果信用证已被转让,则银行也可接受由第二受益人提交的以第一受益人为抬头的发票。 4.运输线路、起运地、目的地,要订明具体的地名,不要用统称。

国际结算信用证含答案

任何情况下,银行审核单据总是以《U C P600》为依据。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1分) A、正确 B、错误 信用证项下单证不符,开证行可以拒付货款;托收项下单据不符,买方可以拒付货款。正确答案:A (1分) A、正确 B、错误 错误:信用证业务中,单证相符以单单相符为前提。正确答案:B (1分) A、正确 B、错误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的情况下,卖方凭以向客户收取货款的,不是实际货物,而是与来证要求完全相符的全套单据。正确答案:A (1分) A、正确 B、错误 错误:与跟单托收或协定贸易支付方式不同,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单据的作用非常重要。正确答案:B (1分) A、正确

B、错误 错误:信用证项下单据应在信用证效期内和交单期内向银行提交。如果信用证对交单期未作规定,则交单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日期后的15天,并且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1分) A、正确 B、错误 联合国设计推荐使用的运输标志(唛头)代码由收货人简称、合同号、目的地和件号四个部分组成。正确答案:A (1分) A、正确 B、错误 制单指按信用证、合同和其它有关要求,并根据货物与运输等实际情况缮制有关单据,是单证工作的基础。正确答案:A (1分) A、正确 B、错误 错误:审单要做到内容准确、格式完整、单据齐全、份数不缺、单证一致和单单相符,还要保证各种单据的签发日期无逻辑、惯例和条款规定上的矛盾。正确答案:A (1分) A、正确

单证的不符点只要议付行同意并进行了议付,受益人就可不接受开证行追索货款。正确答案:B (1分) A、正确 B、错误 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当事人处理的是:()正确答案:A (3分) A、单据 B、货物 C、服务 D、其它行为 2.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受益人向客户收取货款的凭据是:()正确答案:C (3分) A、已装运的实际货物 B、寄单银行要求开证银行付款的书面通知 C、与信用证条款完全相符的全套单据 D、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的全套单据 错误:单证缮制必须做到正确、完整、及时、简明和整洁,其中,()是单证工作的前提。正确答案:A (3分) A、正确 B、完整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是中国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的日常理财服务项目。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作为传统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有着独特的优势:与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800多家外国银行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国际结算网络完善;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材,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信誉卓著,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结算服务 国际结算业务种类: 1、信用证业务概述 2、进口开证 3、贸易项下出口来证 4、汇款业务概述 5、汇入汇款 6、汇出汇款 7、托收业务概述 8、出口跟单托收 9、进口代收 10、涉外收入申报业务 11、国际结算融资业务 12、国际结算业务收费标准

信用证业务概述 (一)、信用证定义 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 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 (二)、信用证业务功能: 1、出口商按照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提交合格的单证,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银行办理信用证业务,受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UCP500)的约束; 3、银行能够为出口商提供打包融资服务; 4、出口商可凭已装船单据向银行办理押汇融资服务;(三)、信用证种类: 1、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2、可撤销信用证与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指示,银行为申请人提供不经受益人(出口商)同意或通知,随时由申请人提出修改、撤回或注销信用证。

第四章 习题——信用证

国际结算方式 一、单选 1.提单日期是7月15日,信用证的有效期是8月15日,按《UCP600》规定,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日期是()A. 7月15日 B.8月5日 C.8月15日 8.承兑是()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A.付款人 B.受款人 C.出口人 D.开证银行 9.一张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须等开证行通知到达,才能恢复到原金额继续使用的信用证是() A.非自动循环信用证 B.半自动循环信用证 C.自动循环信用证 D.有时自动,有时非自动 10.香港某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美国ABC CO.,美国银行开来一份不可撤消可转让信用证,香港某银行按香港公司委托,将信用证转让给我进出口公司,如信用证未对转让费用做说明,按惯例应由() A.我某进出口公司承担 B.香港某公司负担 C.美国ABC CO.负担 D.香港某银行负担 11.L/C与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其全套货运单据应() A.随信用证项下的汇票 B.随托收项下的汇票 C.50%随信用证项下的汇票,50%随托收项下的汇票 D.单据与票据分列在信用证和托收汇票项下 12.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 A.进口人 B.开证行 C.议付行 D.通知行 13.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汇票的付款人是开证行,货物装船完毕后,闻悉申请人已破产倒闭,则() A.由于付款人破产,货款将落空 B.可立即通知承运人行使停运权 C.只要单证相符,受益人仍可从开证行取得货款 D.待付款人财产清算后方可收回货款 14.除非特殊情况,通常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一般不是() A.不可撤消信用证 B.议付信用证 C.跟单信用证 D.预支信用证 15.托收的优点不包含() A.进口人可免去申请开立信用证手续,不必预付银行押金 B.属于银行信用,出口人能安全、及时收汇 C.有利于资金融通和周转,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D.减少费用支出 16.根据《UCP600》规定,若信用证条款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则应视为() A.可允许分批装运,但不允许转船 B.可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C.可允许转运,但不允许分批装运 D.不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17.信用证规定有效期为1999年11月30日,而未规定装运期,则可理解为() A.最迟装运期为1999年11月1日 B.最迟装运期为1999年11月15日 C.最迟装运期为1999年11月30日 D.最迟装运期为1999年12月15日 18.按照《UCP600》的规定,信用证未明确是否保兑,就是() A.未保兑的信用证 B.已保兑的信用证 C.由通知银行来决定是否保兑; D.由进口人来决定是否保兑 19.审核信用证的依据是() A.《UCP600》和合同 B.保险单 C.商业发票 D.提单 20.某公司出口练习本,信用证规定:“练习本1000打,单价每打1.58美元,总金额15800.00美元,禁止分批装运”。根据《UCP600》规定,卖方交货的() A.数量和总金额均可在5%的范围内增减 B.数量和总金额均可在10%的范围内增减 C.数量可以有5%的范围内增减,但总金额不得超过15800.00美元 D.数量和金额均不得增减 21.使用D/P,D/A,L/C三种方式结算货款,就卖方的收汇风险而言,从大到小一次为() A.D/A,D/P,L/C B.D/P,D/A,L/C C.L/C,D/P,D/A D.L/C,D/A,D/P 22.信用证的汇票条款注明“DRA WN ON US”,则汇票的付款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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