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修改)-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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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法是指上帝的谕令,主要表现为《圣经》和寺院规章。
(三)刑法思想 1.犯罪概念 无法律无主权则无犯罪; 罪行和恶行的区别; 2.评价罪与恶的标准 自然法评价:恶与非恶;制定法评价:罪与非罪 确定罪与非罪的条件—— 主体的识别能力。 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志——行为。
格老秀斯的法律思想
生平
胡果·格劳秀斯(1583-1645)— —荷兰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最著名 的启蒙思想家,近代理性主义自 然法和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代 表著《论海上自由》、《战争与 和平法》、《捕获法》等。
格老秀斯的法律思想
一、16-17世纪的荷兰 二、自然法思想
1.定义——“自然法是正当的理性准则,它指示任 何与我们的理性和社会性相一致的行为就是道义上公 正的行为;反之,就是道义上罪恶的行为。” 2.特点——自然法是最基本的、永恒不变的和普遍 适用的;自然法以人的理性为基础。 3.内容与原则 4.社会契约论与主权论
第四、实在法中包含自然法; 第五、法律不能违背理性。
(二)法律分类
法律分为:自然法和制定法 制定法是以书面或其他方式颁布的法律; 制定法分为:人为法和神法;
人为法分为:分配法和惩戒法。
分配法是规定公民权利与义务、公民财产取得、保护公民自 由的法律。(主要对公民)。
惩戒法主要规定对犯法者应如何进行惩罚,这是对法官和陪 审法官的命令。
权、人民主权等主张; 5.一般以自然法的观点(古典自然法学)
构筑政治与法律理论。
古典自然法总述
1.自然法理论; 2.社会契约论; 3.分权原则; 4.法治原则;
古典自然法学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其标志为新教、开明专制主义以及重商 主义的兴起,代表人物包括格劳秀斯、霍布斯、斯宾 诺莎、鲁芬道夫等,其“都认为自然法得以实施的最 终保障应当主要从统治者的智慧和自律中去发现”;
4.法国大革命(1789~1794),对应 代表人物: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们(如 孟德斯鸠、卢梭、伏尔泰、狄德罗等) (掌握)
二、欧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法律思想特点 1.以理性主义为新经济关系做辩护; 2.多数思想家倾向于唯物论和无神论; 3.提出不同的建国政治纲领; 4.系统提出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分
第二阶段——以自由资本主义以及自由主义为其标志, 代表人物包括洛克、孟德斯鸠等,其“都试图用一种 权力分立的方法来保护个人的天赋权利”;
第三阶段——其标志“乃是对人民主权和民主的坚决 信奉。自然法因此取决于人民的‘公意’和多数的决 定”代表人物:卢梭。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西方法律思想史
主讲教师:严新龙
第四章 西方近代法律思想(格 劳秀斯-霍布斯-洛克)
背景介绍
一、欧美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生和发展
1.尼德兰革命(1566~1648),对应 代表人物:格劳秀斯、斯宾诺莎(掌 握);
2.英国革命((1640~1688),对应 代表人物:霍布斯、洛克(掌握);
3.美国独立战争(1775~1783),对 应代表人物:杰弗逊、潘恩、汉密尔 顿(掌握);
1.效能表现为自我强制; 2.是永恒不变的,是真正的道德哲学; 3.自然法通过国家表现为法律。 霍布斯自然法理论的特点:完整而功利主义的理性主义 自然法学。
二、国家理论 (一)国家起源:人们放弃自然的自治权利,
授权给一个人或一个集体,实施维护和平和安 全的统治。这就是订立社会契约,就是国家产 生。
二、国际法思想 1.来源——自然法与“万民法”Leabharlann Baidu 2.定义——谋取国家与国家之间共同利益,由一
切或多数国家合意制定的一种法则; 3.组成——自然法成分与实证法成分; 4.贡献——国家主权原则、 战争法、公海自由原则等。
关于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多项选择题-2012(60)) A.重视保障人权是宪法发展的共识 B.重视宪法实施保障,专门宪法监督成为宪法发展的潮
(三)政体主张——三种政体的划分:君主政体(一 人掌权)、贵族政体(少数人掌权)、民主政体(全 体人民掌权)
霍布斯主张,最好的是君主政体。 (四)个人自由 1.自然的自由与臣民的自由; 2.不可让渡的天赋权利:拒绝关于自杀、放弃自卫的
命令的自由;拒绝作有罪供述的自由;法律无规定时 的行动自由。
一、自然状态与自然法 (一)人 人是自然物体和国家(人
工物体)的中介,是利维 坦(国家)组成的材料, 也是利维坦(国家)的制 造者。
(二)自然状态中的人
1.天生平等
2.天生自私
3.战争状态
4.缺乏公正
(三)自然法 人类理性认识到安全为首要价值。而自然法是人们的理
性发现的、围绕着安全的实现而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 自然法的规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自然法的特点:
(二)国家主权:统治者因人民授权而享有主 权,主权者是公共权力的代表,每个个人都必 须服从主权者。
臣民服从主权者的理由: 1.建立国家的契约永久有效; 2.统治者不是订约的一方,不存在违约问题; 3.大多数人推选产生,少数人必须服从; 4.人民主动授权给统治者,所以必须认可其一切行为。
主权的内容:制定法律、征收赋税、任免官吏、指挥军 队、审判罪犯、检查书刊、管理教令、规定和解释教义、 任命神职人员等等。

C.通过加强司法审查弱化行政权力逐步成为宪法发展的 方向
D.寻求与国际法相结合成为宪法发展的趋势
答案:ABD
权力制约原则是通过宪法规定达到各种机 关权力的平衡,而不是加强司法审查弱化 行政权力,故C项错误
霍布斯的法律思想
生平(1588~1679) 英国资产阶级时期著名的思想 家,古典自然法的代表人物, 首次提出自然状态学说,建立 自然法的完整体系。代表著作 有《利维坦》(1651)、《法 律要旨》、《论物体》等。
三、实在法理论 (一)实在法的定义——法律是命令。 法律是国家以语言、文字或其他足以表达意志的手段来表
示的、对臣民的命令。 实在法的特征: 第一、立法权属于统治者; 第二、统治者(无论君主还是议会)可以随意制定、废除、
修改法律,自己不受法律约束;
第三、习惯法,或沿用被征服国的旧法,都是出于统治者、 或征服国的统治者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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