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产业结构差异、整合前景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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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成员国产业结构差异、整合前景及启示
欧盟在完成第五次东扩后,面临新的经济整合任务。

与前四次的扩张和整合不同,欧盟在2004 年的扩张是一次异质性扩张,此次扩张后,新老成员国间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差距。

所以,新人盟成员国面临的经济整合过程将是差异性整合过程,即在异质性经济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对不同质的经济要素进行调整,提升处于低端的要素水平,提供新的制度安排,协调复杂的利益关系,实现同步发展。

在这一过程中,各成员国产业结构整合是经济整合中的基础和核心问题。

它不仅是国内贸易充分发展的基础,也是欧盟在投资、货币、金融以及社会保障等其他领域顺利实施整合的保障。

从这个角度出发,本文对欧盟成员国产业结构差异的现状和整合前景进行分析,提出我国未来调整产业结构的对策。

、欧盟成员国产业结构的差异
2005 年,欧盟15 个老成员国的产业结构较为相似。


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一般都在2%左右,
希腊的水平偏高,为5.2%:工业和建筑业的比重一般在20%
至30%之间。

其中,德国工业较为发达,比重为25.8 %,西
班牙的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要明显高于其他国家,为
11.6%;由贸易、运输、通信和金融等产业构成的服务业在各国经济中
都占有较大比重,均在70%左右,卢森堡甚至达到83.3 %。

这种产业结构明显体现出发达工业化国家的特征。

而各国不同的产业增长率反映出产业结构总体的发展趋势。

从1999 年至2005 年间的各产业产值平均年增长率看,增长速度最慢的是农业,一般在1%左右,法国、卢森堡、瑞典、
葡萄牙、希腊甚至出现负增长;工业和建筑业增长速度居中:各国的平均水平为2.3%和1.9%,多数国家工业的增长速度
都快于建筑业。

尤其是瑞典和芬兰的工业实现了较快增长,平均增长率分别为4.9%和4.1%。

而在建筑业方面,具有悠
久传统和技术积累的西班牙和希腊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分别为5.3%和4.5%;服务业是发展最迅猛的行业,各国的服
务业都实现持续增长,从而使服务业在GDP 中的比重不断增加。

总的看,不论是比重还是增长速度,老成员国服务业
在经济中的优势十分明显,产业结构体现出合理化的态势。

而欧盟新成员国的产业结构也大体与老成员国类似。

2005 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最小,平均为4%,但个
别国家(如匈牙利)达7.5%;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最重要
地位,平均比重超过65%。

其中,塞浦路斯达77%,超过
许多老成员国。

各国工业和建筑业的比重居中,但工业明显高于建筑业。

从新成员国产业发展状况看,农业从1999 年
到2005 年这10 年间的平均增长率最低,平均为1.2 %;工
业、建筑业与服务业的增长速度类似,平均约在4%至5%
之间。

与老成员国相比,新成员国的部分国家还属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还要继续工业化进程。

因此,工业发展速度也很快。

比较突出的国家是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它们第二、三产业中的各领域均实现较快增长(爱沙尼亚
在工业、建筑、贸易与通讯、商业与金融和公共管理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7.4%、9.8%、7.7%、6.2%和4.9%,拉脱维
亚在各领域的增长率为5.7%、10.7%、9.8%、8.1%和
3.1%) ,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尽管欧盟新老成员国的产业结构有一定的共同特征,但
新老成员国的产业结构之间仍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

在农业方面。

新成员国产业结构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农业
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大。

如。

虽然农林渔业在新成员国中的比重从1998 年的3.2%下降到2005 年的2.2%,但同
期老成员国这一比重为1.3%。

更大的差异在于农业就业人
口占整个就业人口的比重。

2004 年,新成员国农业就业比重为
12.5 %,而老成员国仅为3.8%。

在不同的新成员国中,
农业就业的比重也各不相同。

如,波兰这一比重为19.2%,立陶宛为15.8%,拉脱维亚为12.5 %,斯洛伐克为3.9%,
捷克为4.2%。

一方面,新成员国中农业就业人口相对较多
的情况预示着其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于老成员国,事实也的确
如此。

如,新成员国软质小麦的生产率仅为老成员国的2/3。

生产率低的原因除有限的资本投入外,肥料、农药或农业机械的限制也是重要影响因素。

同时,新成员国不合理的农业结构和行业的低利润阻碍了资本投入的增加,使农业生产率难以提高。

另一方面,农业方面的差距也反映出新成员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因为在这些国家中为满足基本生存需求而存在的农业人口数量较大。

在工业和建筑业方面。

新成员国工业和建筑业的比重普
遍高于老成员国。

尤其在工业方面。

不可否认的是,许多新成员国在入盟前就有很发达的工业体系。

如,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波兰和捷克等。

但与老成员国相比,它们面临技术设备落后和国际竞争力弱等劣势。

这种差距在各成员国工业的生产力水平上可直接体现出来。

通过对2005 年各国工业人均劳动生产率进行比较可发现,各新成员国的工业生产率均低于欧盟的平均水平。

其中,数值最低的是拉脱维亚,仅为老成员国平均值的1/3。

与之相对应的是,该年度心成
员国工业占就业人口的比例为33.1%,高于欧盟15国28.7%
的平均水平。

因此,虽然生产率相对较低,但工业在新成员国中拉动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的意义要大于老成员国。

与工业相比.建筑业在新老成员国经济中的比重相差不大,新成员国在该行业中的就业比率低于老成员国,在生产率上也存在着明显差距。

新成员国服务业在GDP 中的比重略低于老成员国,但
贸易、运输和通讯服务业的比重却较高。

除斯洛文尼亚外,其余新成员国此项的比重都高于老成员国的平均水平。

在金融服务领域,新成员国金融业相对不发达的特征较为明显,各国比重均明显低于老成员国。

在公共管理和教育服务领域,除塞浦路斯和马耳他外,其余新成员国的比重均低于老成员国和欧盟的平均水平,这种差异直接反映了新成员国在教育、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与老成员国的差距。

在贸易、通讯和金融服务方面,各新成员国的生产率水平均低于欧盟25 国的平均值,也几乎低于所有老成员国的水平(只有波兰和斯洛文尼亚在贸易、通讯领域的生产率高于德国,匈牙利在金融服务领域的生产率高于荷兰)。

但值得注
意的问题是,新老成员国在服务业生产率方面的差距不像在工业和建筑业
方面那样悬殊,也小于农业。

二、欧盟成员国产业结构的整合前景
各成员国产业结构的差异阻碍了欧盟一体化进程。

但欧
盟成员国间产业结构和发展水平趋同的可能性很大,且目前已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第一,新成员国各行业的蓬勃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迅速调
整为产业整合奠定了基础。

一方面,在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
农业在新成员国经济中的比重正以较快的速度下降。

从1999
年到2005 年,新成员国中农业全职劳动力的数量下降
12%,而老成员国下降幅度为11%,即农业就业人口在老成
员国中每年下降1.8%,而在新成员国中每年下降4.1%。


种转变具有标志性的意义,说明新成员国正处于快速的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

另外,新成员国第二、三产业发展迅速,增长速度全面超过老成员国。

在第二产业,除塞浦路斯工业的增长幅度较小、捷克的建筑业出现负增长外,其他成员国
(尤其是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

在第三产
业,各国的贸易、交通和通讯业发展最为迅猛,公共管理业的进步幅度也比老成员国大得多。

除波兰的公共管理服务发展较慢外,其余新成员国在各项服务业领域均实现持续增长。

新成员国增长率的优势和结构特点充分反映出欧盟各国产业结构趋同的倾向。

,欧盟在政策和制度方面的调节为产业结构整合提
供了保障。

为缩小新老成员国农业方面的差距,欧盟通过在
2000 年到2006 年间实施支持新入盟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特别项目(SAPARD) 来帮助新成员国改革农业和相关部门的对策,并大力推行共同农业政策(CAP) 。

此外,欧盟的结构基金对工业和服务业结构转型地区也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

而欧盟的企业竞争政策、保护中小企业的政策以及为加强科技力量而制定的框架研发计划、伽利略计划和ITER 计划等完善了新成员国产业升级的微观基础。

同时,欧盟还采取金融服务行动计划和兰氏金融服务监管程序等措施促进以金融市场为基础的整体市场机制和货币制度的整合,缩小新老成员国在商业和金融服务业方面的差距。

第三,新老成员国个体的努力是产业结构整合的直接动
力。

一方面,新成员国在参照老成员国的基础上以欧盟的要求为标准制定一系列产业调整政策。

各国在可能的范围内开始了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适当发挥国家的调控作用,培育本国产业的竞争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如,爱沙尼亚在产业调整过程中巩固了本国食品加工业和木材加工业的优势,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化学工业、建材工业和海运交通服务业;拉脱维亚较为重视贸易和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旅游业也取得很大进步;斯洛文尼亚加工工业基础雄厚,同时具有强大的制造业基地,这为汽车、电子和化工等行业全面参与国际竞争和分工提供了条件。


方面,出于对劳动力成本、语言文化和地缘等种种便利的考虑,欧盟东扩后,老成员国对新成员国贸易和投资的领域和总量都有所增加,这对新成员国提高各行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起到推动作用。

同时,老成员国还提供大量科技和人力资源方面的帮助,这使新成员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高。

因此,欧盟成员国自我调整、密切合作和互相支持的行为既符合经济一体化的初衷,又带动了产业结
构整合和经济的发展。

、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启示
欧盟各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
意义。

第一,应大力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企业(如
食品加工企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

从欧盟的经验看,各成员国农业发展水平差距的缩小是产业成功整合的基础,而我国农业的发展状况与欧盟新成员国有相似之处。

近年来,我国对农业、农村实行一定的倾斜政策,着力发展农业经济,使我国农业与其他部门的差距逐步缩小,但仍存
在农业部门的企业竞争力较差、农民生活水平不高以及农业
支持政策效率不高的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未来我国农业经
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提供适当的制度框架。

如,为农业产业
化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制度保障,或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同时,
我国农业的发展需要社会保障体系的协调跟进。

这需要整个经济和社会政策体系以及区域发展制度来保证。

另外,要大力发展农业的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企业效率和国际竞争力,缩小我国农业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第二,完善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我国服务业的迅
速发展。

欧盟各成员国服务业的蓬勃发展是促使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和趋同的重要因素。

目前,要处理好我国工业与服务
业发展的关系,积极培育国内的生产性服务业,使工业和服务业能相互协调、相互带动;发挥目前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优化和提升
服务业结构,在使之在融入全球生产网络的前提下,不断升
级,实现现代化;加强对服务业尤其是金融和网络行业的监
管,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进一步完善经济体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的活
力。

企业是产业的微观主体,只有在完善的经济体制中才能
更好地发展,从而使整个产业焕发生机和活力。

因此,我国实施具体产业政策的同时,应注重完善企业制度,而且要适当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

第四,增强科技研发能力。

这是目前欧盟产业政策的重
点,也是世界各国在调整产业结构时尤为关注的内容。

就我国研发水平的现状而言,应先从政策层面创造良好的环境,主要是创造有利于吸引投资和开发新市场的制度环境;增加公共投入和一系列资金保证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在研发中的作用,注重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性和在部门间、产业间乃至国家间的扩散作用;着重扶植某些特定领域的技术创新,以带动整体研发水平的提高。

第五,注重人力资源建设。

欧盟新老成员国在产业结构
方面的差距都源于人力资源建设尤其是教育方面的差距。


实上,人力资源开发是各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

对此,
我国应首先注重职业教育和培训,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改善整体就业状况。

另外,要注重对科技人力资源的培养,降低研究人员的流动障碍,为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提供充足的人力储备。

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注重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加强对高等教育的投入。

总之,欧盟成员国的产业结构整合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也是一个充满挑战和矛盾的过程。

但无论是新成员国中尚存
定差距的发达国家,还是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只要抓住发展的时机,采取合理的政策,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都会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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