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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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为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提高中小企业服务质量,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承接中小企业财税专业化服务,政策优惠解读辅导,发挥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服务功能,让更多中小企业受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章、总则
1、甲乙双方以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优势和广州亿账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税服务、政策优惠解读辅导优势的互利互惠为基础,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广东省中小企业平台服务功能与财税服务事业的共同发展,实现中小企业服务质量提升与专业可持续协调发展,满足中小企业实际需求,解决中小微企业财税问题。
2、甲方视乙方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选择乙方为财税服务的主要合作服务商之一,选择并统筹安排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荐乙方作为其中小企业、产业带,商业集成圈产业客户、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政府重点服务的中小企业服务项目的业务合作伙伴,并在平台推广、产业带布局、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辅导和引荐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乙方将甲方作为最重要客户之一,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乙方的服务资源和平台优势,积极支持甲方平台服务功能、产业政策释义,
财税服务专家解答,政策优惠解读辅导、财税代记账服务等服务项目,为甲方服务平台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财税服务、政策优惠解读辅导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减负优惠策略,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全力推动广东中小企业平台发展。
3、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4、本合作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则适用于本协议。
第二章、业务合作领域
1、双方同意在广东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上进驻,为平台上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或线下服务,并同意由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发起的各项活动予以支持,提供中小企业财税专场培训或国家战略产业税制政策的调整解答,快速推进中小企业在服务平台上了解到财税最新政策以及中小企业实际应用解决方案、分享中小企业财税服务中出现的各种案例、努力实现为中小企业提供可持续优质服务的总体规划框架下,由乙方对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下所有中小微企业提供企业注册、代理记账、财税服务、政策优惠解读辅导服务等全方位财税解决方案服务、乙方在收费策略、服务质量、专业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2、财税与政策辅导服务
乙方根据中小企业服务目标、相关平台政策和服务指导目录、区域发展政策和地方政府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开通服务区域条件的前提下,以中小企业财税服务为重点,为各产业集中带,产业园,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科技等优势产业、优质中小企业提供更高层次会计到家服务支持,为有研发科技行业,新型商业模式企业提供政府扶持项目申报辅助服务。
财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事服务、记账服务、会计到家服务、企业优惠补贴政策咨询服务、高新企业认定辅导服务、跨境电商欧盟地区VAT报税服务、清算注销业务等,具体项目由有需求企业方和乙方协商决定。
3、咨询与管理服务
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积极推荐乙方作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财税服务领域专家栏目解答服
务商、国家税务改制实际操作培训合作服务商。
乙方将积极利用网点优势,充分运用线上财务记账软件及企业微信号、APP,为甲方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及甲方重点支持的产业带,产业园区和重点项目提供一站式、高质量、个性化的财务咨询及财税管理服务。
4、中小企业财务顾问
乙方将充分利用在信息、知识、人才、产品、渠道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中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在资本运作、项目融资等方面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有效支持企业进行战略调整、资产管理改革和产业结构升级。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项目融资策划、银团贷款顾问、财务制度顾问、财务重组顾问、收购兼并顾问、赴港及海外上市顾问、信息咨询、新三板培育辅导等。
乙方将协助甲方旗下广东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完善平台财税服务各项政策发布,丰富产业政策及税收筹划内容、优化财税服务产品项目、提高管理效率,促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实用性与综合服务功能性,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发展和完善,为促进中小企业服务健康发展。第三章、服务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适当地履行如下义务:
(1)将乙方作为财税服务领域平台推广指定服务商之一。向乙方推荐优质客户和优秀企业实际需求项目,推荐和使用乙方的各项财税服务产品。
(2)发挥协调和组织优势,不断深化企业实际财税操作问题解决通道,推进和完善治理企业通过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互动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专业信息数据采集,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服务功能。
(3)向乙方及时提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政策改革、服务规则调整等方面的信息。必要时,邀请乙方列席甲方及所属有关职能部门召开的财税专项培训,讲解,释义,辅导等需求的专项会议、讲座等。
2、乙方承诺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适当地履行如下义务:
(1)积极发挥财税服务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与中小企业更紧
密地融合,依托品牌、服务、产品等综合优势,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服务平功能更完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和安排甲方推荐的优势产业客户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申请,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给予优惠的扶持与业务合作的支持。
(2)充分发挥自身的网络、网点和专业人员优势,积极为甲方指定优秀中小企业提供优质快捷财税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功能不断完善提供财税问题解决配套服务。(3)大力推动财税服务产品创新,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财税服务和产品支持,促进甲方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4)按照约定的业务合作范围,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项政策辅导服务,并对甲方就所提供服务的监督、质询、批评和投诉,给予高度重视和迅速妥善处理。
(5)关心中小企业生存状态,尽可能提供中小企业生存,发展提供有益财税规划提出合理策略,积极为中小企业新型商业模式涉及到财税问题等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四章、联合协调机制
1、为落实上述议定事项,甲乙双方同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负责贯彻本合作协议项下的约定,并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
2、双方建立对口联系制度,本着务实、高效、诚信的原则,逐步落实上述业务合作内容,保证双方日常联系和业务交流的顺利进行。甲方明确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乙方指定全省各网点进行作为合作的对口联系单位。
双方对口单位间应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就财税服务、财税实操,财税咨询,专项申报,产业政策项目辅导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通报和研究,并对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工作方案,各自负责督促和落实。
第五章、附则
1、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漏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政府秘密和商业秘密,但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应司法、行政等机关要求对外提供,向所聘请的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以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