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论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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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论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论文
浅析会计信息的披露
摘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最主要内容就是会计信息,它既是联系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桥梁,也是维系证券市场的纽带。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缺陷,本文从理性的角度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了改进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对策,期望能对我国的实践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治理对策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基石,是坚持证券市场统一、高效、公平、公开的原则,是证券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具体体现。

我国股市的信息披露制度已初步建立了核准制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一、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1、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

部分上市公司为不失去配股资格或不被特别处理,财务会计信息被恶意粉饰,还骗取配股资格,还有一些上市公司与投资机构相互勾结,蓄意造假财务会计信息,欺骗中小投资者,操纵上市公司的利润数。

2、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对研究和开发活动的披露、重大投资项目的支出及其进展情况的披露、偿债能力信息的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等的披露不充分,这使信息使用者产生不信任感,也为上市公司粉饰业绩,转移利润提供了遮羞布,使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

3、会计信息披露不具可比性。

根据现行会
计准则规定,同一项业务其结果由于各个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致使同类报表数据在各个上市公司之间缺乏可比性。

(二)对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上述缺陷,我们挖掘深层次原因,做出理性分析,归纳如下主要几点:1、上市公司内在原因。

(1)公司利益的推动。

上市公司为了树立其良好形象,并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利用会计造假、操纵利润的各种利益冲动一直有增无减。

(2)约束力不强。

由于社会公众股数量较少,股东较分散,国有股股东难以强化对公司的产权约束和控制,从而使这些公司的管理权失控,导致利润操作者有可乘之机。

(3)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由于内部治理结构不善,监事会形同虚设、内部审计走形式。

公司缺乏或不执行内部信息管理制度。

2、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投资人和债权人的信息要求不是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制定的突出市场经济主体;准则内容过于简单,不够明细,缺乏操作性,透明度不高,使许多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在内容、深度、时机等方面的选择上十分随意。

3、中介机构职能不到位,对于信息的披露缺乏有效的外在保障机制。

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参与会计造假案例频繁发生,主要原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未能遵循审计原则和方法,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4、监管机构尚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时效性差。

证监会作为监管机构,对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处罚力度甚弱,对公司也是处以轻微的罚款和谴责,不能达到杀一儆百
之功效,使得违规事件屡屡发生。

同时在处罚的时效性上,更是不够,对虚假会计信息违规行为的查处不及时,使得许多不明真相的中小投资者蒙受了损失。

二、改进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治理对策(一)规范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监控者对公司管理层行为的了解。

1、加强董事会的作用。

首先董事在工作中的独立判断力是保证董事会监督功能的前提。

其次建立董事会的评价体系。

对董事的胜任情况和职能作用做出适当的评价,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有助于增强董事会成员的责任感和他们与管理层的沟通。

2、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我国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还是粗线条的,以后还要在独立董事的职权、义务、人员来源、组织方式及薪酬安排等条件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要达到多少比例等方面作出进一步的制度安排。

同时要建立对董事会职能的评价机制。

3、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监事会是对董事会、经理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应当从加强其独立性、专业性以及增强其责任三方面入手继续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我认为,监事的报酬和其他福利的认定程序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二)建立完善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会计信息披露行为。

1、建立全面信息交流制度,提高从业人员水平。

从监督防范的角度上说,许多虚假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都是具有共性的,其虚假手段也是类似的,各职能部门将查处的问题及时揭露,其效用就可以将许多虚假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扼杀在萌芽之中。

2、
提升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力度,加强政府监督力度。

3、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

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制定严格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

同时,也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成立合伙制事务所。

因为合伙制事务所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人的利益也与事务所的业绩和命运紧密相连,因此,事务所更有压力和动力增强风险意识、加强责任和品牌意识,自然也更有压力和动力抵御来自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意愿。

4、加大对违规信息披露的处罚力度。

提高处罚的公开性,如增加公开谴责的处罚等,直接在资本市场上降低上市公司的收益率,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成本,以达到有效地处罚违规,阻止再犯的目的。

5、完善违法者的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制定更具有操作性的破产法案。

同样,对于严重违法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也应该有一定的退出机制,让彻底性地出局或丧失执业资格作为违法执业者的最大处罚,使其增加执业风险意识,以降低违规概率。

参考文献:
曹凤岐.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5.
牛惠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存问题及对策.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4.
张力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分析.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5.
韩素芬.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财会通讯,2007,2.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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