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量性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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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诊断标准,MOH必须在戒断过量的药物2个月后头痛消失才能诊断, 所以MOH的诊断只能是回顾性的,至少要延期2个月。这样它的临床实用性大 为减弱,因此,2005年和2006年,分别对MOH的诊断标准进行修订
目前推荐使用2006年修订的标准(ICHD-IIR),必须满足如下三项: A 头痛≥15天/月 B 规律地过量使用一种或多种急性/对症治疗的药物≥3个月
美国:Meskwnas等对1990年-2005年美国头痛中心共 1200例MOH 病人进行总结,评价了15年间不同 药物在导致MOH中所占比例的变化
结果显示:
麦角胺引起的MOH从19% 下降到0% 复合止痛剂从42%下降至14% 单方止痛剂从9%上升到32% 急性复方制剂从10%上升到23% 曲普坦类从0%上升至22% 阿片类过量导致的MOH在15年间没有显著
MOH的临床表现-伴随症状
❖ 恶心 ❖ 呕吐 ❖ 无力 ❖ 躁动、焦虑、注意力不集中、健忘、烦躁 ❖ 麦角胺类过量还可出现肢端发冷、心动过速、
血压增高。
药物过量性头痛的诊断依据
2004年,国际头痛协会头痛分类委员会在头痛疾病的国际分类第二版 (ICHD-II)诊断标准如下: A.头痛≥15天/月,并满足标准C和D B.规律地过量应用一种或多种头痛对症治疗药物和/或急性用药≥3个月。 C.在药物过量应用期间头痛加重或恶化。 D.停止过量应用的药物后,头痛在2个月内消失或恢复到原来的头痛形式。
药物过量性头痛的临床表现
头痛 伴随症状
MOH的临床表现-头痛
❖ 几乎每天发生头痛是MOH的共同特征。 ❖ 不同药物过量引起的头痛特点有所不同.
曲普坦过量的头痛 类似偏头痛 麦角胺或止痛剂过量引起的MOH具有偏头痛和紧张型头 痛的特点。 ❖ Limmroth等的观察发现从第一次摄入药物到发生每日头 痛的时间,曲谱坦类平均为1.7年,麦角类为2.7年, 止痛剂为4.8年。 曲普坦过量服用引起的MOH与麦角类和止痛剂相比,发生更早。
药物过量性头痛发生的危险因素
常见危险因素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患者对头痛疾病缺乏认识,将急性对症药物当成预防用药而每日服用。 ②对头痛和头痛导致的功能障碍的恐惧:例如偏头痛病人头痛发作时会影
响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交,病人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常常提 前用药,无意间就导致了药物过量。 ③有些医生对头痛病人的诊断往往只重视鉴别原发性和继发性,当排除了继 发性头痛之后,未对原发性头痛进行分类及制定规范的治疗和预防措施, 只建议病人头痛时应用对症止痛药 (如各种含咖啡因制剂)或中(成)药, 导致了药物过量滥用。 ④含咖啡因止痛剂中咖啡因引起的精神兴奋,导致病人对药物的依赖,以致药 物过量滥用。 ⑤头痛共患精神疾病(主要为抑郁、焦虑)者,也易导致药物的过量应用;撤药 后头痛的发生则使病人对药物依赖,有利于过量药物的持续使用。
2. 后来陆续发现很多药物(镇痛剂及其它复合制剂等)都能导致患原发 性头痛的病人出现头痛。
当时定义为反跳性头痛(rebound headache)、药物滥用性头痛 (drug abuse headache)、药源性头痛(drug-induced headache)
3. 1988年,国际头痛协会在头痛疾病的国际分类第一版(ICHD-I)中 将其归类于慢性物质或物质戒断引起的头痛。
4. 2004年,国际头痛协会头痛分类委员会在头痛疾病的国际分类第二版 (ICHD-II)中,在慢性物质或物质戒断引起的头痛中专门设立了 MOH这一亚型,正式使用了MOH这一术语,并制定了MOH的诊断标 准。
药物过量性头痛的流行病学
1.MOH在成人约占1%,青少年约占0.5%。
2.我国尚缺乏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于生元等报道102 例慢性每日头痛,其中91例(91/102)符合MOH/很可能 的MOH诊断标准,提示我国MOH并不少见。
性的变化。
不同种类药物在引起MOH中所占比例变化的原因,可能与 曲普坦类等治疗偏头痛新药的出现及广泛应用有一定关系。
中美引起MOH的常见药物种类不同,其原因可能为: ①国外曲普坦类药物、单方或复方止痛剂多,并易获得,
而国内仅有极少数种类的曲普坦类药物,而且市场布局 窄,价格较贵。 ②国内含咖啡因的复方制剂品种多,并为非处方药,价格 便宜,容易获得,且服用后起效快,易导致过量服用。 ③中药为我国特有的药物品种,很多人误认为中药无毒副 作用,故长期大量服用导致MOH的发生。
药物过量性头痛
(Medication-overuse headache,MOH)
原发性头痛患者规律地过量使用一种或几种急性 对症治疗药物后发生的每日或几乎每日(≥15天/ 月)的头痛,并持续达3个月以上。是慢性每日头 痛的原因之一。
药物过量性头痛的认识过程
1. 1951年:Peters G A:麦角胺频繁过量应用导致头痛,停用麦角胺后 症状改善。
3.Silberstein的研究显示,72%的慢性每日头痛与药物过 量有关,Nathew证实,慢性头痛患者66%-87%有药物 过量。
导致药物过量性头痛的常见药物
国内:含咖啡因的复方制剂来自百度文库包括去痛 片(索密痛)、米格来宁、复方 阿司 匹林、脑清片及某些中成药, 另有少数过量使用布洛芬、对乙 酰氨基酚、曲马多、麦角胺者。
首先:要取得病人的信任,采用适当的谈话技巧获得详尽的 用药史,告知患者药物过量会增加头痛发作频率、头 痛程度、对身体各器官组织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麦角胺、曲普坦类(任何种类)或阿片或复方止痛药,规律使用 ≥3个月,每月≥10天. b 单方止痛剂或麦角胺、曲普坦类、止痛药、阿片中任意联合应用 ≥15天/月,连续3个月,但任何一种药物的单独剂量并不过量。 C 在药物过量应用期间头痛加重或恶化。
药物过量性头痛的治疗
治疗目的包括: 戒断过量药物、减少头痛发作,防止复发。
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达到目的: ①良好的医患沟通和详细的病情宣教. ②根据患者的特点,停药动机和依从性,与患者共同选
择最佳撤药方案。 ③在治疗全过程中鼓励和支持患者以达到撤药的最终目
的,并防止复发。
药物过量性头痛的治疗-1
良好医患沟通和详细的病情宣教:
(这是MOH病人治疗的第一步,而且是关键的一步)
目前推荐使用2006年修订的标准(ICHD-IIR),必须满足如下三项: A 头痛≥15天/月 B 规律地过量使用一种或多种急性/对症治疗的药物≥3个月
美国:Meskwnas等对1990年-2005年美国头痛中心共 1200例MOH 病人进行总结,评价了15年间不同 药物在导致MOH中所占比例的变化
结果显示:
麦角胺引起的MOH从19% 下降到0% 复合止痛剂从42%下降至14% 单方止痛剂从9%上升到32% 急性复方制剂从10%上升到23% 曲普坦类从0%上升至22% 阿片类过量导致的MOH在15年间没有显著
MOH的临床表现-伴随症状
❖ 恶心 ❖ 呕吐 ❖ 无力 ❖ 躁动、焦虑、注意力不集中、健忘、烦躁 ❖ 麦角胺类过量还可出现肢端发冷、心动过速、
血压增高。
药物过量性头痛的诊断依据
2004年,国际头痛协会头痛分类委员会在头痛疾病的国际分类第二版 (ICHD-II)诊断标准如下: A.头痛≥15天/月,并满足标准C和D B.规律地过量应用一种或多种头痛对症治疗药物和/或急性用药≥3个月。 C.在药物过量应用期间头痛加重或恶化。 D.停止过量应用的药物后,头痛在2个月内消失或恢复到原来的头痛形式。
药物过量性头痛的临床表现
头痛 伴随症状
MOH的临床表现-头痛
❖ 几乎每天发生头痛是MOH的共同特征。 ❖ 不同药物过量引起的头痛特点有所不同.
曲普坦过量的头痛 类似偏头痛 麦角胺或止痛剂过量引起的MOH具有偏头痛和紧张型头 痛的特点。 ❖ Limmroth等的观察发现从第一次摄入药物到发生每日头 痛的时间,曲谱坦类平均为1.7年,麦角类为2.7年, 止痛剂为4.8年。 曲普坦过量服用引起的MOH与麦角类和止痛剂相比,发生更早。
药物过量性头痛发生的危险因素
常见危险因素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患者对头痛疾病缺乏认识,将急性对症药物当成预防用药而每日服用。 ②对头痛和头痛导致的功能障碍的恐惧:例如偏头痛病人头痛发作时会影
响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交,病人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常常提 前用药,无意间就导致了药物过量。 ③有些医生对头痛病人的诊断往往只重视鉴别原发性和继发性,当排除了继 发性头痛之后,未对原发性头痛进行分类及制定规范的治疗和预防措施, 只建议病人头痛时应用对症止痛药 (如各种含咖啡因制剂)或中(成)药, 导致了药物过量滥用。 ④含咖啡因止痛剂中咖啡因引起的精神兴奋,导致病人对药物的依赖,以致药 物过量滥用。 ⑤头痛共患精神疾病(主要为抑郁、焦虑)者,也易导致药物的过量应用;撤药 后头痛的发生则使病人对药物依赖,有利于过量药物的持续使用。
2. 后来陆续发现很多药物(镇痛剂及其它复合制剂等)都能导致患原发 性头痛的病人出现头痛。
当时定义为反跳性头痛(rebound headache)、药物滥用性头痛 (drug abuse headache)、药源性头痛(drug-induced headache)
3. 1988年,国际头痛协会在头痛疾病的国际分类第一版(ICHD-I)中 将其归类于慢性物质或物质戒断引起的头痛。
4. 2004年,国际头痛协会头痛分类委员会在头痛疾病的国际分类第二版 (ICHD-II)中,在慢性物质或物质戒断引起的头痛中专门设立了 MOH这一亚型,正式使用了MOH这一术语,并制定了MOH的诊断标 准。
药物过量性头痛的流行病学
1.MOH在成人约占1%,青少年约占0.5%。
2.我国尚缺乏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于生元等报道102 例慢性每日头痛,其中91例(91/102)符合MOH/很可能 的MOH诊断标准,提示我国MOH并不少见。
性的变化。
不同种类药物在引起MOH中所占比例变化的原因,可能与 曲普坦类等治疗偏头痛新药的出现及广泛应用有一定关系。
中美引起MOH的常见药物种类不同,其原因可能为: ①国外曲普坦类药物、单方或复方止痛剂多,并易获得,
而国内仅有极少数种类的曲普坦类药物,而且市场布局 窄,价格较贵。 ②国内含咖啡因的复方制剂品种多,并为非处方药,价格 便宜,容易获得,且服用后起效快,易导致过量服用。 ③中药为我国特有的药物品种,很多人误认为中药无毒副 作用,故长期大量服用导致MOH的发生。
药物过量性头痛
(Medication-overuse headache,MOH)
原发性头痛患者规律地过量使用一种或几种急性 对症治疗药物后发生的每日或几乎每日(≥15天/ 月)的头痛,并持续达3个月以上。是慢性每日头 痛的原因之一。
药物过量性头痛的认识过程
1. 1951年:Peters G A:麦角胺频繁过量应用导致头痛,停用麦角胺后 症状改善。
3.Silberstein的研究显示,72%的慢性每日头痛与药物过 量有关,Nathew证实,慢性头痛患者66%-87%有药物 过量。
导致药物过量性头痛的常见药物
国内:含咖啡因的复方制剂来自百度文库包括去痛 片(索密痛)、米格来宁、复方 阿司 匹林、脑清片及某些中成药, 另有少数过量使用布洛芬、对乙 酰氨基酚、曲马多、麦角胺者。
首先:要取得病人的信任,采用适当的谈话技巧获得详尽的 用药史,告知患者药物过量会增加头痛发作频率、头 痛程度、对身体各器官组织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麦角胺、曲普坦类(任何种类)或阿片或复方止痛药,规律使用 ≥3个月,每月≥10天. b 单方止痛剂或麦角胺、曲普坦类、止痛药、阿片中任意联合应用 ≥15天/月,连续3个月,但任何一种药物的单独剂量并不过量。 C 在药物过量应用期间头痛加重或恶化。
药物过量性头痛的治疗
治疗目的包括: 戒断过量药物、减少头痛发作,防止复发。
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达到目的: ①良好的医患沟通和详细的病情宣教. ②根据患者的特点,停药动机和依从性,与患者共同选
择最佳撤药方案。 ③在治疗全过程中鼓励和支持患者以达到撤药的最终目
的,并防止复发。
药物过量性头痛的治疗-1
良好医患沟通和详细的病情宣教:
(这是MOH病人治疗的第一步,而且是关键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