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兼职(兼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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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兼职(兼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一、教师类别概念

1、专任教师:指校内具有教师编制的专任教师。

2、校外兼职教师:指正式聘任的,独立承担一门专业课或实践教学任务的行业、企业及社会中的一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3、校内兼课教师是指校内不在教师编制的聘请兼课的非专任教师。

4、校外兼课教师是指聘请来校兼课的外校教师。

二、兼职(兼课)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2、学位、资格及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在读硕士第二年);(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3)具有其它任职资格且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至少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

二、兼职(兼课)教师的聘任程序

1、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专业教学进程计划的安排,在上一学期结束前两周内确定本学期需要的兼职(兼课)教师的课程,并提出此门课程兼职(兼课)教师的人选,填写《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教师简明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送教务处,一份各系部留存。

2、教务处对教学单位提出的兼职教师的人选及时进行审定(对于新聘任的兼职教师还要审核其学历、学位、任职资格及其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原件且收回复印件),并将审定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学单位并做好备案工作。

3、教学单位开始聘任兼职(兼课)教师,落实授课任务,并在本学期的开学前一周内将授课通知书及课程表发放到兼职(兼课)教师的手中。

三、兼职(兼课)教师职责

1、严格遵守学院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和下课,不随意调课。如遇特殊情况(公差或病事假)需调课,应提前向任教的教学单位申请,填写调课通知单,待教学单位及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执行。

2、必须熟悉教学计划,按学院模版格式编制所任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实验实训大纲、考试大纲并按要求报送到所属教学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认真填写教学进度表一式两份,在开学一周内将一份送任教的教学单位,一份留存。

3、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照授课通知书规定的教学时数上课,不得任意变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增减时,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学单位审定及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4、认真备课,设计并编写授课教案。

5、认真上课(包括习题课、复习课、辅导答疑课、实验实训课、音像课等),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6、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着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根据课程要求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认真做好作业讲评。

8、做好学生考核工作,按学院试卷模版要求编制A、B两套试卷,重复率小于20%,并附正确答案和评分标准,按学院要求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成绩,并及时把学生成绩、试卷及试卷分析表送交任教的教学单位。

9、按教师业务档案归档目录及时向任教单位交送教学文件。

四、兼职(兼课)教师的考核和管理

兼职(兼课)教师由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室、教务处、人事处共同考核,教学单位管理。

(一)兼职(兼课)教师的考核在学期过程中,教学单位、教务处及教学督导室通过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阅读教学信息反馈表和班级日志等方式对兼职(兼课)教师进行考核,并将授课效果及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兼职(兼课)教师本人。(二)兼职(兼课)教师的管理1、教学单位负责对兼职(兼课)教师的日常管理。搞好教学服务工作,及时向兼职(兼课)教师提供课程表、校历、教材、教具、教学实验设备、实验实训室、多媒体室、实习实训基地、教学进度计划表、教案本及其它相关的教学文件等,随时保持与兼职(兼课)教师的联系。2、教学单位参照我院教师业务档案建立要求,建立兼职(兼课)教师业务档案。3、教学单位根据学院颁发的[2010]49号文《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及课时酬金暂行办法》,按月对兼职(兼课)教师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并计算酬金,经教务处、分管院长审批后向兼职(兼课)教师发放酬金。4、人事处负责管理兼职(兼课)教师的简明人事档案。各教学单位负责管理兼职(兼课)教师业务档案。

五、兼职教师的解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情况的,院方有权予以的解聘:(1)兼职(兼课)期间学生反映其不称职并经过教学单位、教务处及教学督导室考核证实者,由系部报送院长批准予以解聘;(2)一学期内出现一次一级教学事故,或两次二级教学事故,或三次三级教学事故者;(3)向学生泄露期末考试试题者;(4)在学生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严重有损于我院形象、利益言论者。(5)其行为举止有损教师形象,学生反应强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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