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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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忠孝
忠,《说文解字》解释为:“敬也。从心,中声。”《玉篇》解释为:“直也。”《增韵》解释为:“内尽其心,而不欺也。”《疏》:“中心曰忠。中下从心,谓言出于心,皆有忠实也。”《六书精蕴》解释为:“竭诚也。”《传》:“事上竭诚也。”“忠”后来成为儒家思想的核心之一,原指为人诚恳厚道、尽心尽力,尽力做好本分的事。有忠诚无私、忠于他人、忠于国家及君主等多种含义。如“志虑忠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尽心于人曰忠,不欺于己曰信”。随着中国君主极权的形成和加强,“忠”成为特指臣民服从于君主及国家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宋代以后,“忠”在一定程度上发展到成为臣民绝对服从于君主的一种片面的道德义务。
孝是中华文化传统提倡的行为,指儿女的行为不应该违背父母、家裏的长辈以及先人的良心意愿,使他们不至于行差踏错,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表现。所谓“百行孝为先”,反映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孝应该是以敬为基础的,并应该推而广之,由孝个人的父母扩而充之爱天下人!
孝的一般表现为孝顺、孝敬等。孝顺指为了回报父母的养育,而对父母的肯定,从而遵从父母的指点和命令,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
儒家《孝经》开宗明义章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由此可见中华文化孝的观念不只于孝顺父母而已,孝顺父母只是孝道的开始。《孝经·谏诤章第十五》:“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广至德章·第十三》:“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自古以来,人们常把忠孝截然分开,认为要为国尽忠就不能做到为父母尽孝,因此得出了忠孝不能两全的结论
虽然忠孝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但二者有着内在联系。我们知道孝文化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与传统的道德观紧密相联。道德观念是孝道文化的思想基础,孝道文化是道德观念的外在表象。中国传统思想家希望把人都培养成为君子、贤人、圣人,以使自己的国家成为君子国和圣人国。为此,他们提出了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价值体系,注重伦理和道德教化,注重人性的修养,要求从个人“修身”开始,经过“齐家”和“治国”,最终达到“平天下”。人性乐观主义使他们注重以个人道德品性为基础的“德治”、“法治”或广义的“人治”。从这一层面上讲,修身养性至关重要。要学会做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有孝心的人,一个有善心的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只有做好了人,才能够“齐家”,进而“治国”、“平天下”。由此可见,忠和孝都是以“修身”(个人道德品性)为基础的。《论语.学而》———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
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忠心是孝情的自然延伸,其基础是由宗法血缘构成的农耕社会。把血亲人格概括为孝,把社会人格概括为忠我们就会看到,忠是孝的根本,忠是孝的扩大,二者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若我们能在尽忠的时候不远游,忠孝就可以兼得但有时为了尽忠,我们可能不得不远行,那这就要取决与我们对《论语》的正确理解,“游必有方”就是说在我们面对要远游这种情况是我们一定要有能够想到方法来孝敬父母,这里的方是方法方式,而不是过去被误解的方式!季康子问:“要使老百姓恭敬竭尽全力地服侍君王和互相勉励,应该怎么办呢?”孔子说:“你对待他们的态度庄重,办事严肃认真,他们会尊敬你;你孝敬父母,慈爱百姓,他们就会为你竭尽全力了;你提拔品德高尚的人,教育能力差的人,他们也就会相互勉励了。”由此观之,要做到做好忠就必须对待好百姓对待好父母对待任何一人一事。一言蔽之,就是“孝慈则忠”同时我们也看到,由孝及忠,推己及人的
恕道是重要的中介,必然的途径。----《释“忠恕”》
明朝湖南道川守将沉至绪,有一个独生女儿,名叫沈云英。自小聪明好学,跟父亲学得一身好武艺。因其父率兵迎异军死在战场上,当时沈云英才十七岁,她登上高处大声呼曰:“我虽然是一个小女子,为完成父亲守城的遗志,我要决一死战。希望全体军民保卫家乡。”大家深受感动,发誓要夺回失地。很快解除了包围,取得了胜利。沈云英找到父亲的尸体,大声痛哭,全体军民都穿上孝服,参加了葬礼。朝廷下令追封沉至绪为副总兵,并任命沈云英为游击将军,继续守卫道州府。后来人们为她建了一座忠孝双全的纪念祠。有诗颂曰:异军攻城围义兵,娥眉汗马解围城;父仇围难两湔雪,千古流芳忠孝名。从上面几例中可以得出孝是忠的思想道德基础。试想如果一个缺乏思想道德修养的人,何以孝敬父母和长辈?何以担当社会道义?何以在生死攸关,为国尽忠的紧急关头,大义凛然,挺身而出?显然是难以置信的。忠是孝的延伸和扩展。只有具备孝道的人,才能对国家和人民忠诚,反之,无孝何以有忠?当然,在国家人民利益和家庭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舍弃家庭个人利益,而维护国家人民利益并不等于说就是不孝,而是孝的延伸和扩展,是大孝!
忠孝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观,它是属于全人类的。在中国,是哪位圣贤者道出了“忠孝”命题?当首推儒家。何为儒?人之需为儒。儒家正是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出发,探究出人的生命的本质属性是忠孝。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人必须守孝,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人必须尽忠。可以这么说,人区别于动物不仅仅是人可以制造生产工具,更本质的应该是,人具有明显的忠孝道德观。
人之生命,源于父母,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生命自母腹中孕育的那一刻起,吸母体之气血,纳天地之精华,经十月培育,随着一声大哭,脱胎成为独立的人。降世婴儿,缘何大哭,只因十月饱受母腹之关爱,瞬间却一分为二,是人者,谁不痛哉?我哭过,你哭过,他哭过,因我等皆为人,从胚胎起即为父母之部分。故而,为人子孙者,当善事父母。这不仅仅是对血缘的尊重,更是对与生俱来的天然联系的敬畏。所谓一脉相承所指的不就是这种天然的联系吗?人的这种自然属性,决定了人具有孝的属性。善事父母就是尊重和维护生命之根。所以说,孝为命之根。
生命之成长,源于物质之能量。是父母精血的结合,造就了生命的胚胎,母体之气血源于天地万物之精华。生命的成长过程,就是不断吸纳自然能量的过程。生命要成长,要壮大,要延续,就必须尊重自然,维护自然,美化自然,乃至有时要战胜自然。这一切的一切,仅靠一人之力是无法实现的。所以人必须融入社会之中,成为社会人,于是人的社会属性就形成了。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生存和发展,人一旦离开了社会环境,就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人要让社会接受,就必须忠于社会,忠于社会的实质就是忠于生活在社会中的大众。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人必须忠于自然,忠于大众。这样才能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人与人和谐相处,生命的能量才能源源不断,千秋万代才会繁衍不息。正如前人所云:“天人合一”,即人与自然融于一体,“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老幼为众。孝以自然、孝以大众是为忠。一定区域内的自然与大众所构成的稳定的共同体,叫做“祖国”。这便是人之所以要忠于祖国的原由吧。为人者,要生存、发展,必忠于祖国。否则,生命之能量定然枯竭。人的这种社会属性决定了人具有忠的属性。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就是尊重和维护生命必需的物质能量。所以说,忠为命之物。
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同时也决定了忠孝本身就是一种至诚至善的、无怨无悔的、无条件可支的、淳朴浑厚的、与生俱来的感情。“情至深处无怨尤”,就是对忠孝之情最完美的表述。人世间,不管是精忠报国之情,还是孝敬父母之情,乃至师生友人之情,自然便是无私无假,至诚无悔的。
“忠孝”不仅仅在古代,即便是在当代物欲横流,充满钢筋水泥管的社会也同样被看得很重要,战争时期,多少英勇的战士宁死不屈维护祖国的利益赢得胜利,他们用鲜血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