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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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3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实体零售企业调整商业结构,创新发展方式,加快跨界融合,扩大有效供给,增强服务能力,打造省会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供给侧改革

(一)打造城市商贸中心集群。以重点商贸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大型商业设施建设,有序推动城市核心商圈发展。一是打造现代城市重点商圈。加大已有大型商业综合体改造提升和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到2020年,新建成8个单体投资在10亿元以上,集购物、餐饮、住宿、办公、会展、娱乐、休闲、生活体验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贸综合体。二是打造品牌商业街区。对中山路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加大活动举办力度,集中打造省会第一繁华商业街;规范提升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商业街;结合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高起点推动新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到2020年,重点打造形成不少于3—5条方便快捷、消费力集中、文化底蕴深厚的特色商业街区。三是加快建设中央商务区(CBD)。借助老火车站周边的区位优势和金融产业集聚基础,建立金融开发区;以新客站为核心加快发展商业服务区,使“两站”区域尽快形成规模。同时谋划在正定新区规划中心区建设新区中央商务区。(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

(二)建设网络化便民服务网点。一是鼓励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和快递企业构建超市进镇、连锁下乡、配送到村、城乡协同的商品流通体系。二是支持商

务、供销、邮政、新闻出版等领域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建设一批集商品销售、物流配送、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三是大力推进便民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2017年完成10家左右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到2020年,完成市区内便民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四是推动落实《石家庄市社区商业发展专项规划(2015—2020)》结合电子商务进社区建设,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和业态配置,推动连锁化、品牌化企业设立社区便利店和超市,到2020年达到2000家。(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管局、市文广新局)

(三)调整商品供给结构。一是引导业态雷同、功能重叠的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家居市场等企业依据消费需求及时调整经营结构,改变千店一面、千店同品的现象。二是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设立对线下体验要求较高的品牌专区、专柜、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等,提升品质和品位。三是鼓励连锁企业加强与电子商务、邮政、物流、金融、市政等对接,设立社区超市和社区便利店,拓展终端服务网点和便民增值服务。四是引导企业参与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人工智能新技术和可穿戴、生活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的推广应用。(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邮管局、市发改委)

(四)拓展服务消费领域。一是增加阅读区、上网充电区、展示展销、餐饮、娱乐、文化、健身、教育等配套服务设施,设立商品、技艺、服务专区、专柜,加强与顾客交流活动,满足一站式消费需求。二是以大型商贸综合体、商场为重点,引进VR体验、戏水游泳、艺术展馆、电竞娱乐、主体咖啡等业态,搭建体验中心、生活中心、社交平台,满足个性化、定制化、体验式消费需求,由传统销售场所向集多功能于一体的社交体验中心和公共服务载体转型。三是支持企业

开展服务设施人性化、智能化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线网络、移动支付、自助服务、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市体育局、市外宣局)

(五)开展消费促进活动。一是继续打造夜经济品牌。围绕“食、购、游、娱、文、体”等方面,集中打造一批适合市民常年夜间消费的目的地,完善“一带、一水、多区域、多业态”的夜消费格局。二是与行业协会相结合,组织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体育等不同业态企业,采取异业联盟等形式,每年定期举办3-5场购物节、年货节等全市性活动,同时,组织优势服务企业开展服务品牌评选活动。三是鼓励实体零售企业利用节假日、店庆日等举办丰富多样的主题活动,将大型系列活动固定化,形成品牌。四是拓展服务区域,充分利用交通区位优势,组织商贸、旅游、文化等单位,到省内外周边城市进行联合宣传推广,吸引到我市旅游休闲,购物消费,打造周边一小时消费圈。(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市体育局、市外宣局、市商业联合会等相关行业协会)

二、创新零售发展模式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一是支持优势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方式,提高流通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大型零售集团。到2020年,力争2家零售企业进入全国零售百强。二是支持大型零售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联合采购、共同配送和网络销售等服务。鼓励小微企业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经营特色,发展电子商务,创新流通方式和营销渠道,实行差异化发展。三是组织地方特色产品、品牌产品、老字号产品“全国行”、“网上行”和“进名

店”等供需对接、品牌展览等活动。对重点产业、企业,在品牌申报、参展参会、媒体宣传、利用互联网创新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

(二)创新企业运行模式。一是开展零售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增加有效供给,盘活存量资源,补齐发展短板,降低流通成本。二是推动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支持深度联营,鼓励开发自有品牌,开展自采自营、独家代理等模式,积极发展买手制,加快从零售商向零售制造商和经销商转型,增强对商品购销渠道和品牌价格的控制力。三是鼓励购物中心、百货店等调整经营结构,由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中心转型。四是积极发展直营连锁,规范特许经营和自愿连锁,到2020年,连锁统一配送率达到80%以上。(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强化供应链管理。一是引导大型零售企业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向采购、物流、贸易、金融、信息等服务功能于一体化发展,通过收购、兼并、合作等方式发展生产制造基地,建设自有物流配送体系,或者与供应商构建信息共享、利益均摊、风险共担的新型零供关系;探索与大型物流企业合作开展物流配送服务外包等形式,提高供应链管控和资源整合能力。二是支持大型零售企业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物流配送为依托,建立集中采购分销平台,推进采购分销、用户需求分析与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共享,有效发挥供应链协同优势,增强联合采购、共同配送和统一分销能力。三是紧紧围绕物流标准化试点,抓好一批试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以标准化托盘及其循环共用为切入点的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企业物流标准化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管理流程、信息网络技术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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