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安装合同协议书协议合同协议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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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安装合同协议书协议合同协议书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南昌市南齿社区
楼道及广场灯具布线安装工程
承
包
合
同
江西昌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楼道及广场灯具布线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江西昌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南昌市南齿社区楼道及广场灯具布线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范围:
工程名称:南昌市南齿社区楼道及广场灯具布线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南昌市南齿社区院内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广场地面树池铺装砌筑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施工内容:原貌拍照、旧线拆除、拆除旧灯、线路绑扎、移动安全生产设施等。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单价及总价:
2、合同价款: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约贰万贰仟捌佰陆拾元整(RMB 22860元),实际工程造价以双方结算核定为准。
3、以上综合单价为综合单价:本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范围中的场内材料/设备运输费用、施工人工费、施工工具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除设计变更外,不作任何调整)。
4、本合同综合单价不含任何税票。
三、合同工期
有效施工总工期为 20 天,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施工应服从甲方施工安排的需要。
四、质量标准
4.1乙方应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施工,对不符合标准的施工面,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2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电路工程在1年内,不会发生脱落、破裂、短路等。如因为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进行修复。
4.3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树木、车辆及居民人、财、物等进行避让,如造成损坏等需承担全部责任。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5适用标准、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五、承包方式
5.1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不包料、包场内运输、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形式由承包人承包。
5.2甲方视乙方已考察和熟悉图纸及现场的各种条件,合同签订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款及其它与合同价款相关的索赔。
六、结算原则
6.1 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
6.2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内容:
6.3 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执行。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计价原则:若本合同有相应的子目,则按照相应子目进行计价;若没有相应的子目,则由乙方先行报价(需附组价分析),待甲方确认价格后方为有效价格依据。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产生的费用在工程结算时按审核后的费用并入最终结算价。
6.4不可抗力(含雨雪天气、高温超40℃、低温低于5℃、连续停水停电6小时、5级大风以上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工期顺延);
6.5 若乙方无法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完成所签的工作量,甲方有权另请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另请的施工人员按300元/工日计算,在乙方工程结算总价中扣除。若乙方中途退场按乙方已完工实际工作量的70%结算,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付款方式
7.1付款方式:本工程按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价款,全面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0%,余款待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八、甲方责任及事项
8.1、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8.2、组织乙方和设计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3、协助乙方处理在工地范围内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8.4、及时供应相关的施工材料。
九、乙方责任及事项
9.1. 乙方应派项目经理为现场管理代表,委派的现场管理代表,负责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管理。负责工程所需的人力、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及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9.2 负责合同范围及工程内容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以书面形式提前5天向甲方申报所需施工材料。
9.3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向甲方提供附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表,交甲方审定,并按甲方经业主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
9.4乙方管理机构应具有足够的劳务支配权和有效的组织管理能力,并配备足够的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熟练工人组织施工,以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并对此全面负责。
9.5 对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电线、灯具等)要珍惜爱护,如操作不当或野蛮使用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9.6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检查、考察、参观等活动。
9.7乙方使用的及自备的材料、机械、设备等看护工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8 水、电接驳点位置由乙方在施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9.9乙方自行解决工人施工防护,意外伤害保险及劳保防护等工作及一切费用。
9.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场清,卫生工作不能拖延时间,当天垃圾当天清,如发现两天未清理,甲方有权另请人进行清理。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9.11.乙方不得无故拖欠民工薪资,乙方拖欠民工薪资造成民工在发包人办公场所或施工现场闹事,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9.12因乙方原因导致停工或延误工期的,乙方承担所有误工损失费。损失费为合同总款的1% 一天。
十、工程及安全管理
10.1 在施工中,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0.2 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无论在现场内外,凡因乙方人员及机械等违章作业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及损失,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10.3 乙方须确保施工用料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并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10.4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南昌市政府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有关规定。
10.5 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的财产及人身安全,进场作业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带)、材料堆放安全有序,并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上岗证及人身保险单,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时完成工程任务。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