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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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1、刑法学上,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的、违反刑事法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学上,犯罪是指严

(例如强奸和嫖娼,前者属于既属于刑法学上的犯罪也属于犯罪学上的犯罪,重危害社会的应受制裁的行为。

后者属于犯罪学上的犯罪,因为嫖娼并没有违反刑法。) (4)

2、因果观和系统观是犯罪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17)

犯罪学研究的因果观可以分解为两条法则:环境法则、可能法则。

犯罪学研究的系统观可以分解为两条法则:整体法则、双向法则。

3、犯罪学研究的实证方法 (21)

实证方法即实际证明的方法,是超越和排除价值判断,通过对实地调查和观察所得的经验资料的考察,以分析和预测一定社会行为客观效果的一种研究方法。

其主要程序如下:(1)确定研究课题,明确研究类型;(2)建立研究假设;(3)进行研究设计;(4)收集研究资料;(5)整理与分析研究资料;(6)研究成果的形成与检验。

4、贝卡利亚及其《论犯罪与刑法》 (27)

意大利的贝拉利亚于1764年出版了《论犯罪与刑法》的小册子。

三大刑法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人道原则。

5、边沁在司法改革方面的最大贡献之一:监狱建筑设计。 (29)

6、实证犯罪学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等人,他们都否定古典犯罪学派的自由意志论,坚持犯罪为某些客观因素所决定的决定论,但是他们也有各自的观点是: (31)

龙勃罗梭:强调生理因素的影响,创立了犯罪人类学派。他按犯罪人是否具有天生特质及主观恶性程度将犯罪人分为四种类型:天生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激情性犯罪人、偶发性犯罪人。前两种人是真正的犯罪人,主观恶性大,激情犯和偶发犯不具有先天人特质,主观恶性较小。 (32)

菲利:强调社会因素的影响,被视为犯罪社会学的创始人。其“三因素说”是:人类因素、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另外,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一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上述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 (33)

加罗法洛:强调道德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他把犯罪分为自然犯罪和法定犯罪两种。 (35)

7、亚文化理论 (39)

其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埃伯特科恩、理查德克罗沃德、劳埃德奥林等人。亚文化理论认为,在西方社会下层社会成员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亚文化群。

亚文化群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犯罪团伙、殴斗团伙、颓废团伙(例如同性恋)。

8、标签理论 (43)

其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犯罪学家莱莫特、贝克等人。该理论从行为的社会解释角度认识犯罪,认为人的行为并不取决于事物的内在性质,而是取决于社会解释方式,即它们被称作什么以及由其名称所引起的含义。该理论还认为,贴标签是违法犯罪的催化剂。

9、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 (45)

主要内容:(1)潜意识理论:潜意识概念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核心,是其所有理论观点的基础。

(2)人格机构理论:①本我。即“潜在的我”,是人格中最原始、最深层的部分,充满本能的欲望冲动,完全处于潜意识之中。②自我。自我是人格机构中的表层,可以理解成是

实现的“我”,实在的我“我”,是“本我”在与社会环境交往中发展起来的。③超我。

是人格的道德方面遵循至善原则、倾向于抑制本能的冲动。它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连个

部分。

本我遵循快乐原则,自我遵循实现原则,超我遵循至善原则。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和人格结构理论,对西方心理学和犯罪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0、攻击理论 (47)

挫折—攻击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挫折容易引起攻击欲望和攻击行为,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特别是暴力性犯罪行为的产生。

11、孔子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60)

老子的观点:民以饥者,以其上食税之多也,是以饥。民之难治者,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者。

民之轻死也,以其上求生之厚也,是以轻死。 (60)

第一章

1、犯罪现象

概念:是指一定时空表征、状述和反映犯罪原因并被犯罪原因所决定,进而为预防犯罪提供依据的有关犯罪、犯罪人、被害人的非刑法条文形态的诸经验事实的总括。 (67)

内容:(1)犯罪状况:指一定时空内犯罪的发量及其比率、类型、危害程度、时空分布以及犯罪的构成状况,乃至于加害—被害互动意义上的被害人的构成状况。(2)犯罪特点:指犯罪现象所表征出来的,发生于加害—被害、犯罪人—被害人互动过程中的个别或一般的特殊性或共同性。(3)犯罪规律:指在一定时空中,犯罪的升降涨落与犯罪人的变化发展的一般趋势或必然趋向,即犯罪及其主体的流量、流向的带有一般性的运动过程。 (70)

2、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最近五十年来,西方国家比较突出的犯罪类型主要有以下七种:(1)白领犯罪 (81)

(2)环境犯罪...82(3)只能犯罪...83(4)游戏性犯罪...84(5)因文化冲突而导致的犯罪...84(6)恐怖主义犯罪...85(7)有组织犯罪...86。(例子在书上)

第二章

1、犯罪行为

概念:犯罪学中的犯罪行为,是指为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严厉处罚的有意识的客观外在活动,是犯罪现象的有机组成部分。 (91)

构成要素:犯罪时间、犯罪空间、人、犯罪工具、行为方式。 (92)

按照行为形成的方式对犯罪进行分类:(1)以作为方式实施的犯罪方式(2)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犯罪行为。 (96)

一般来说,犯罪行为实施具有以下几种方式:秘密方式、公开方式、欺骗方式、暴力方式、协议方式。 (105)

第三章

1、犯罪人:犯罪学中的犯罪人,是指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严重社会越轨行为,应受法律和道德责罚的自然人。 (108)

2、犯罪人的特殊属性——反社会性:犯罪人的反社会性是指犯罪人人格呈现出的与社会法律规范和伦理准则相悖的品质或倾向。其具体表现如下:(1)错误的信念体系(2)具有歪曲的需要结构或者需要的满足经常处于受挫折状态(3)自我意识发展欠缺(4)具有不良的性格特征(5)不良行为方式或生活方式的习癖化。(需要连同例子一起复习) (115)

3、犯罪生涯:所谓犯罪生涯,是个人成为犯罪人的过程以及个体犯罪行为的总序列。 (119)

第四章

1、被害人

概念:被害人或者受害人,是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即危害结果的承受者。(不仅是自然人) (123)

特性:所谓被害人特性,是指为被害人所独有,而状述和反映其特定身份和特定被害状态的诸基本特点、特征或属性。一般来说,被害人具有以下特征:(1)被害性(2)互动性(3)可责性。 (125)

被害人具体类型(主要了解以下几种及其的例子):(1)暴君型被害人,指个性暴躁,权力欲、支配欲极强并因此而招致被害者...133;(2)抑郁型被害人,是指具有抑郁倾向,甚至患有抑郁症,并因此而受害者...135;(3)女性被害人,即遭受犯罪侵害而担受被害后果的妇女...137。

2、被害标签,或者被害人标签,是指由长期的社会、历史、文化原因或特定的社会氛围、被害人的人格倾向等因素综合互动所形成的,并由社会烙于特定被害人人格乃至人身,旨在标明其被害性的,具有角色模型性质的符号。 (146)

3、被害人易位,或者被害人的转换,是指在犯罪与被害的互动过程中,犯罪人与被害人的作用(加害与被害)与身份(加害人与被害人)互相向对方移易。即被害人由于诸如防卫过当或者其他原因加害与对方,反成犯罪人;原本实施犯罪的加害者则因此而罹害,成为被害人,例如家庭暴力。 (147)

4、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基本互动模式:(1)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2)冲突模式(3)被害人催化模式(4)斯德哥尔摩模式。 (151)

5、被害预防,是指社会和个体为免遭犯罪侵害、防止被害现象产生而采取的一切阻遏、减少被害可能性的

对策总和。 (156)

6、被害人的非人格化,这是一种与“被害人贬值”互为表里的现象,也可以说是将被害人贬值的极端化。 (157)

第五章

1、犯罪场,(狭义)指存在于潜在犯罪人体验中、促成犯罪原因实现为犯罪行为的特定背景。“背景”包括四方面因素:时间因素、空间因素、侵犯对象(被害人)因素、社会控制疏漏。 (176)

第六章

1、时间与犯罪 (184)

①一般来说,夜晚的发案率要高于白昼;但某些犯罪白昼的发案率却高于夜晚,如扒窃行为。 (185)

②距西方学者研究,月圆之夜犯罪率明显上升,反之则恢复常态。 (187)

2、社会周期与犯罪,是指具有社会性内容、循环往复的时间段落,如周、月和星期、固定的节假日以及上、下班周期、经济危机周期等。 (187)

3、季节周期与犯罪:一年四季之中,冬、夏两极对于犯罪的涨落影响最大;春、夏与秋、冬交替,即换季之际次之。 (190)

第七章

1、阅读P219的案例7.6

2、家庭因素与犯罪 (219)

第九章

1、激情与犯罪 (277)

激情是一种迅猛爆发、激动而短暂的情绪状态。

所谓应激性心里变态是指反应性精神障碍,它是由于个体面对突如其来的恶劣或者紧张环境,如灾难、噩耗、打击或者变故,无法调解自己的精神状态而引发的非常态反应。

2、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论,将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280)

3、成瘾性是指人在生理或者心理上对于一种物质或者一种行为方式的依赖性,分为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两种。两者彼此交织,相互影响,形成一种复杂的生理—心理病态。 (283)

4、阅读P285的案例9.10

简答题:

1、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和精神分析理论...45—47

2、亚文化理...39论和标签理论 (43)

3、刑法学上的犯罪和犯罪学上的犯罪的异同 (4)

4、城市社区环境与犯罪的关系 (198)

家庭环境与犯罪的关系 (219)

5、犯罪人的特殊属性 (115)

6、犯罪生涯 (119)

3、犯罪行为的有意性——邱兴华案件

李玫瑾认为,这一说法至少证明发言者没有完整地了解案件的全部过程。事实上,有大量证据证明,邱兴华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第一,邱兴华下午上山,却选择夜间作案,是趁人们熟睡之机作案,这说明他有等待的过程;第二,他作案后故意放火,这说明他有意破坏犯罪现场;第三,他作案后逃离现场,在追捕期间遇见熟人,还威胁对方不许报警;第四,在逃亡期间,他在另一地,即随州市砍伤三人后又到另一房间翻出1600元钱拿走。从其行为方式到犯罪过程看,他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性质,有明显的自我保护性行为和意识。甚至他自己还有一点点后悔,那就是杀了一名12岁的孩子,而他自己也有儿子。

4、犯罪人的反社会性——马加爵、郑民生福建南平杀童案

反社会性:指犯罪人人格呈现出的与社会法律规范和伦理准则相悖的品质或倾向。犯罪人的反社会性:(1)错误的信念体系。(2)具有歪曲的需要结构或者需要的满足经常处于挫折状态。(3)自我意识发展欠缺。(4)具有不良的性格特征。比如,高度内倾、外倾;冷漠孤僻、虚伪狡诈、爱慕虚荣、意志力差等。(5)不良行为方式或者生活方式习癖化。

马加爵:马加爵杀人案”凸现了在我们社会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珍惜人生的价值,不重视生命的意义,“人权意识”极其淡漠。但是,在这一杀人案背后很是凸显我们这个社会漠视人、漠视人的生命价值这一“社会病”的可怕性。马加爵杀人案”凸现了以缺乏社会责任感为主要特征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破坏性”和“杀伤力”。

这批人有两大特点:一是缺乏“社会责任感”,对自己的工作、所属的群体、所生活的社会应该承担的任务、所尽的义务缺乏足够的认识,心目中没有(或者分量极其轻微)国家,没有社会,没有集体,没有家庭,没有他人;二是“以自我为中心”,在这些人眼中,“我”这个字被抬到了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这类人不关心他人,不考虑别人的需要,其行为只由自己的需要来决定。

马加爵之所以会如此残忍地杀人,显然是与马加爵早年形成的这种极度的“以自我为中心”之人格特点分不开的。)“

马加爵杀人案”凸现了当今“社会心态孤独冷漠症”的可怕。人与人之间缺少同情、温暖、友情、温情、关怀和相互帮助。对社会的发展失去信心;会使人们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感到越来越“冷漠”,产生世情淡漠的错觉;会使人们产生种种不负责任的或反社会的社会行为:人就因此而丧失了人性的善良,变得更加自私、封闭、敏感、孤独、麻木、脆弱、偏激,甚至残忍。

)“马加爵杀人案”凸现了我们的社会不善于化解社会发生的矛盾,我们社会中有很多人不善于化解自身的“不满情绪”。“智能性的情绪型犯罪案”的犯罪特点是:犯罪者在社会中因自身受到的挫折所产生的“各种不满情绪”慢慢地“积累、叠加”,逐渐形成一种“与社会势不两立的反社会情绪”,到了一定程度之后转化成“试图…一鸣惊人?的反社会行为”,在遇到“突破口”之后迅速爆发成“灭绝人性的犯罪行为”。

郑民生:犯罪生涯研究是一种典型的犯罪人个案研究或曰临床研究,其意义在于通过对犯罪者个人的生活史以及犯罪经历的深入观察和全方位显现,可以为犯罪控制和刑事司法决策提供启示和建议。郑民生的犯罪心理体现了反社会人格犯罪的特点感情挫折,悲观厌世。郑民生反社会分析:

反社会就是反道德、反社会规范,这种人多半仇视社会,对周围的人怀有敌意。

根据个性的不同,反社会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一类是外化的,侵犯他人甚至是疯狂杀人,另有一类是隐蔽的,郑的情况属于前者,做法疯狂。

将郑的人生轨迹细节归纳一下,两个字:挫折。即有生活上的挫折,又有自尊心上的打击。

郑民生的精神状况没有问题,但他的性格本身就是一个悲剧

1、猜疑心重到病态程度

2、极要面子却又很胆小

3、恋爱中疑神疑鬼,屡受挫折

情感挫折类型,他的心结,属于“情结“类型,其特点有5点:

1、犯罪动机具有发泄与泛化性

2、具有正常心智的情感孤独性

3、犯罪多有表达性与满足感

4、犯罪呈现“并非错乱的疯狂”

5、心结多与情感创伤有关

5、犯罪生涯——白宝山杀人狂

犯罪生涯,是个人成为犯罪人的过程以及个体犯罪行为的纵向序列。

白宝山作案手法极其狡猾,胆大妄为,具有极高的心理素质和射击技术。作案计划周密,具有高超的反侦查手段。

6、女性被害人——北京董珊珊被杀案

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明确禁止家庭暴力。根据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中设有相应法律处罚的一般仅指身体暴力,前述案件中被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与精神上的暴力侵害就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家庭暴力。当家庭暴力的严重性上升到一定程度,就需要受到刑法处罚。家庭暴力中最常见的殴打伤害行为与刑法中两个罪名最为接近,即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家庭暴力是否构成虐待行为,要看这一行为是否具有长期持续性,而虐

待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于是否达到“情节恶劣”,一般认为情节恶劣主要表现为:虐待手段残酷,持续时间长,动机卑鄙以及屡教不改,虐待老人、儿童、病人或残疾不能独立生活的人,先后虐待多人,引起公愤等。

7、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吴晶晶

从犯罪人角度:

1、激情犯罪P100

2、挫折—攻击理论

从被害人角度:

1、犯罪的互动性

2、被害人的有责性

从犯罪预防角度:

增加自我控制能力是预防的关键

(犯罪的心理预防)

根据被告人勾海峰交代:前段时间,他刚出了车祸,加上经常和女友吵架,心情本就很差。再加上,吴晶晶在和被告人因为服务态度和费用问题发生矛盾后,在未能多加思考的情况下说了些过激的话。

“显然,被告人由于和女朋友吵架、车祸等原因,心情变得极其恶劣,性格脾气也比较暴躁,但心情再不好、脾气再差,也不至于无缘无故地要去杀害自己的乘客。”

8、斯德哥尔摩模式——河南性奴案李浩

又称为人质情结,是指人质对绑匪产生情感与依赖,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有四个关键条件:

1、人质必须真正感到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2、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感到绝望。

3、控制人质的信息来源和思想。

4、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会出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举动。

犯罪人:1、非法拘禁2、强奸罪3故意杀人罪

被害人:1、故意伤重罪

思考:

1、社区管理存在不足

2、问责需要分清责任

3、对被害人的定罪量刑需谨慎

4、加强对边缘人群的救助与监管

1、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反映了人性的弱点:人是可以被驯养的,是一种屈服

于暴虐的弱点。我们反对对绑匪的依赖与同情。同时与绑匪斗智斗勇,最终战胜绑匪。

2、从见到绑匪时,就马上确定他是一生中不共戴天的敌人。做好敢打必胜,斗智斗勇的心理准备,

决不存在任何幻想。

3、坚决与幻想保命型、奇怪认死型、懦弱被骗型的心理做斗争。

4、坚持“循安善处的原则”,进行力量对比估价:敌强我弱,以斗智为主;敌我均势,斗智斗勇;

我强敌弱,坚决反击。

5、丢弃羊的反抗,学会狼的反抗!

犯罪学案例分析【VIP专享】

西充县一男青年董某,教唆三名未成年人张某、王某、李 某(其中王某、李某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持刀抢劫,最终锒铛入 狱。近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 5年,并处罚金3000元,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6月11日13时许,董某与张某、王某、李某三名 学生在西充县纪信广场旁文庙附近玩耍,见到被害人丁某孤身 一人,于是教唆三人对其实施抢劫,而自己在一旁帮忙望风。 三人将丁某打伤,强行搜身,抢走27元现金,并将抢得的钱财 当场交给董某,后几人用于共同生活开支。 2012年6月17日,董某与李某在某网吧门口耍,见被害 人郭某一人,便上前将其拦住,逼令交钱。郭某不肯交出钱财, 董某便教唆李某:“要不给他一刀”,郭某在威胁下被迫交出3 元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张某以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 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某因不满十八周岁,系初犯,积 极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 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淳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案。15岁少年迷恋黄色网络,心生模 仿色情画面的念头,对年仅12岁幼女实施强奸,未成年被告人阿健(化名)被依法判 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宣判后表示服从判决,该判决已生效。 15岁的阿健是淳化县某镇学生,平时迷恋网络,特别是黄色网站。据阿健供述,他 为了上网浏览黄色网页,将平时父母给他的吃饭钱节省下来,在晚上老师查完宿舍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犯罪学复习题完整版

《犯罪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一般认为,“犯罪学”一词最早是由法国人类学家( C)提出来的(p3) A.加洛法罗 B.菲利 C .保罗·托皮纳尔 D.贝卡利亚 2.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D)(p7) A.犯罪现象 B.犯罪原因 C.犯罪治理 D.犯罪预防 3.犯罪学是一门独立的(A )(p9) A.社会科学 B.人文科学 C.法学学科 D.心理学科 4.从研究的问题上看,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侧重研究(B )(p19) A.社会结构 B.犯罪现象 C.社会规律 D.越轨行为 5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最可靠但也是最困难的手段是( C )(p40) A.发展经济 B.制定法律 C.改善教育 D.奖励美德 6.关于犯罪原因,菲利提出了( B)(p49) A.犯罪二原因论 B. 犯罪三原因论 C. 犯罪四原因论 D. 犯罪五原因论 7.实证派犯罪学将犯罪学的研究从犯罪行为转向了( A)(p51) A.犯罪人 B.犯罪被告人 C.犯罪嫌疑人 D.犯罪被害人 8.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也随之不断(D )(p61) A.消失 B.上升 C.下降 D.发展变化 9.犯罪既危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也危害了公共利益,表明犯罪具有(C) A.阶级性 B.相对性 C.社会性 D.政治性 10.边沁学说的核心是(A )(p41) A."幸福计算"理论 B.性善论 C.社会解组论 D.刑罚个别化理论 11.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 C)(p114) A.内容体系 B.组织体系 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 12.1939年,美国社会学家塞林提出了著名的() A.亚文化论 B.亚文化群论 C.文化解组论 D.文化冲突论

犯罪学期末考试

从犯罪学角度分析醉驾 姓名:彭双高学院:理学院学号:11008030117 为了能够更为公正、客观、统一的规制醉驾行为,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应该由最高司法机关及时发布相应的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案例,对较为典型的犯罪情节予以明确。 近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的争议,把醉酒驾驶的争执从最初是否应该犯罪化推向今天醉驾行为能否一律入罪的高峰。如果说,立法上醉驾行为应否入刑是可以借助公众讨论的“民意”问题,那么,司法中醉驾能否一律入罪应当是相对专业的法律适用问题。因为,犯罪认定是依赖严谨与科学,需依法进行的司法过程,不能掺杂任何非理性的激情与私利。就此而言,回顾近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问题所面对的诸多争议,笔者认为,分析相关刑法规范和刑法理论,可以更好地厘清这一问题。 一、从刑法典第十三条“但书”谈起 刑法典第十三条在正面阐明犯罪的基本特征之后,又以“但书”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把危害行为的情节对犯罪成立的影响予以明确化。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除了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加以认定外,还必须考虑包括犯罪情节在内的所有要素对相关法益所造成的侵害或威胁是否符合犯罪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醉驾能否一律入罪”也不例外。 从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犯罪概念与具体犯罪类型的关系来看,刑法总则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犯罪概念、刑罚种类等原则、原理内容,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之原则、原理的具体体现;刑法分则要接受

刑法总则的指导和制约,不能与总则相抵触。从这个意义上说,“醉驾入罪”的司法适用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危险驾驶罪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其司法认定需要遵从罪刑法定原则和犯罪概念的制约。虽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一般不能直接依据犯罪概念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但是,认定犯罪成立决不能超越犯罪概念的约束,这是总则指导性、制约性的体现,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化判断的需要——借助犯罪概念将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出罪化。二是司法者把醉驾行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时,必须把“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排除在犯罪圈之外。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不但要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具体犯罪构成,同时犯罪行为须符合严重社会危害性特征。前者的判断依赖于刑法条文的明文规定,后者的考量则需要结合案件情节予以审慎斟酌。总之,不能因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没有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设定情节限制,就突破刑法总则第十三条关于犯罪特征的相关规定;“醉驾不能一律入罪”正是承认 刑法总则效力的必然结果,也是其应有之意。 二、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客体考察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以侵害或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为前提,不具有法益侵害性或威胁的行为是不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使在危险与冲突不断加剧的当今风险社会,立法者为更好地防范风险与保障公共安全而在刑法中设置抽象危险犯——以期能够对造成法益危害的行为予以提前规制,预防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仍应以违法行为对法益造成抽象危险为前提。 具体到以醉酒驾驶机动车为客观行为之一的危险驾驶罪,立法者将其归入刑法典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可知危险驾驶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该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利益;其直接客体,应该是道路交通安全。由此,根据犯罪客体的基本理论,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必须在客观上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没有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便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09法学一班 何英 200902201132 根据普遍的刑法学理论,刑法犯罪概念的逻辑起点是,先有刑法、后有犯罪,刑事违法性是其本质属性,罪刑法定主义成为刑法与刑罚的基本原则。刑法学研究的犯罪是:个体违反了现有刑法而产生的犯罪。 一、犯罪学犯罪概念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不仅包括个体行为违反刑律而产生的犯罪形式,也包括国家为了保护一定历史阶段的核心利益,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这种形式。后一种形式产生的犯罪,由于是现行刑法所没有规定的,因此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特征。其本质特征是价值否定性。 (一)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实质上属于价值范畴。 犯罪是什么?要清晰、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古今中外的神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生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等,从各自的学术传统出发,作出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这个问题在犯罪学领域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犯罪学作为一门学问诞生起,就一直受这个问题所困惑。应当说犯罪学诞生之初,是依附于刑法学的,以刑法规范定义的犯罪,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其形成原因及其防治对策。但随着犯罪学的发展,人们发现有很多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但又严重触犯了社会需要,需要纳入犯罪的范畴,而这与刑法罪行法定主义原则相违背。学者们逐步意识到刑法学的犯罪与犯罪学的犯罪有明显的区别。近年来一些国内犯罪学者提倡价值无涉,认为犯罪是一种价值中立的社会事实从犯罪学脱离刑法霸语权的角度,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这个观点也值得商榷。举例说,某人杀了人,这是一个社会事实,但这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战士在战场杀了敌人、警察杀了绑架人质的歹徒,我们评价他是英雄。只有杀了我们的人,触犯了社会利益时,我们才说他是罪犯。因此价值无涉的观点也没有揭示出犯罪的实质。那么犯罪学研究的犯罪实质究竟是什么?这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有密切联系。学科的性质一般可分为研究事实问题的学科、研究价值问题的学科、研究实践问题的学科。事实问题即是怎样的问题,包括现象、原因、性质;价值问题即应怎样的问题,包括价值评价、价值设想、价值取向;实践问题即要怎样的问,包括主体行动“能够怎样、最好怎样、决定怎样”。按这样的学科性质划分标准分析,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犯罪问题不仅仅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要怎样处理的实践问题,也不纯粹为是怎样之类的问题。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本质上应当归属于价值问题。犯罪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犯罪学的出现至少已有两百年的历史,但由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问题,犯罪学的基础概念、研究对象与范围、学科体系等学科基质至今都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学术理论。近年来,

犯罪学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犯罪学这一概念的首次提出者是法国人类学家( ) A.保罗·托皮纳尔 B.贝卡利亚 C.保罗·费尔巴哈 D.加罗法洛 2.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的基础是( ) A.对犯罪现象的研究 B.对犯罪原因的研究 C.对犯罪对策的研究 D.对犯罪矫治方法的研究 3.犯罪学研究的具体方法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 ) A.技术性 B.客观性 C.综合性 D.复杂性 4.在犯罪学研究中,研究者直接感知、记录研究对象的具体事实资料的方法是( ) A.访谈法 B.问卷法 C.观察法 D.临床诊断法 5.逐渐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的犯罪学脱胎于( ) A.刑法学 B.社会学 C.统计学 D.生物学 6.提出"自由意志论"的犯罪原因观的是( ) A.实证犯罪学派 B.古典犯罪学派 C.犯罪生物学派 D.犯罪心理学派 7.加罗法洛于《犯罪学》一书中提出了( ) A.犯罪原因三元论 B.天生犯罪人论 C.自然犯罪概念 D.犯罪饱和律 8.菲利在其犯罪原因论的基础上推导出了著名的( ) A.消长律 B.犯罪饱和律 C.辐射律 D.起伏律 9.当代犯罪学研究的特点之一是( ) A.犯罪原因"单元论"成为主流 B.广义犯罪学成为主流 C.注重犯罪的单向研究 D.犯罪社会学研究思路复兴 10.心理分析法主要用于( ) A.研究犯罪动态 B.研究犯罪工具 C.研究犯罪构成 D.解释犯罪原因 11.犯罪既危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又危害了公共利益,表明了犯罪具有( ) A.阶级性 B.相对性 C.社会性 D.动态性 12.已经发生并被发现由于种种原因而未举报或举报了未予统计的犯罪数是( ) A.犯罪率 B.相对暗数 C.绝对暗数 D.明数 13.与犯罪人初犯年龄密切相关的是( ) A.性别 B.犯罪类型

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专业张远煌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

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专业张远煌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考博真题-参 考书-分数线 一、专业的设置 张远煌老师的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方向是一个考博热门方向,一方面是因为张老师在这一领域浸淫多年,很有造诣,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一个方向本身有研究的学术价值。这一个方向属于刑法学专业的一个下设方向,由于张老师每一年只带一个博士生,在这里提供各位考生,要想报考这个方向,很有必要跟张老师提前沟通。 二、考试的科目 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的考试科目为:①1101英语或1102俄语或1103日语②2280中国刑法③3037犯罪学与刑事政策 三、导师介绍 张远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分党委书记,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四、参考书目 专业课信息应当包括一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关于参考书和资料的使用。这一点考生可以咨询往届的博士学长,也可以和育明考博联系。参考书是理论知识建立所需的载体,如何从参考书抓取核心书目,从核心书目中遴选出重点章节常考的考点,如何高效的研读参考书、建立参考书框架,如何灵活运用参考书中的知识内容来答题,是考生复习的第一阶段最需完成的任务。另外,考博资料获取、复习经验可咨询叩叩:肆九叁叁,柒壹六,贰六,专业知识的来源也不能局限于对参考书的研读,整个的备考当中考生还需要阅读大量的paper,读哪一些、怎么去读、读完之后应该怎么做,这些也会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分数。

第二,专题信息汇总整理。每一位考生在复习专业课的最后阶段都应当进行专题总结,专题的来源一方面是度历年真题考点的针对性遴选,另一方面是导师研究课题。最后一方面是专业前沿问题。每一个专题都应当建立详尽的知识体系,做到专题知识点全覆盖。 第三,专业真题及解析。专业课的试题都是论述题,答案的开放性比较强。一般每门专业课都有有三道大题,考试时间各3小时,一般会有十几页答题纸。考生在专业课复习中仅仅有真题是不够的,还需要配合对真题最权威最正统的解析,两相印证才能够把握导师出题的重点、范围以及更加偏重哪一类的答案。 第四,导师的信息。导师的著作、研究方向、研究课题、近期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成果,另外就是为研究生们上课所用的课件笔记和讨论的话题。这些都有可能成为初复试出题的考察重点。同时这些信息也是我们选择导师的时候的参照依据,当然选择导师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还应当考虑到导师的研究水平、课题能力、对待学生的态度和福利等等。 第五,时事热点话题分析。博士生导师在选择博士的时候会一般都会偏重考查考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来解决现实热点问题的能力,这一点在初试和复试中都有体现。近几年的真题中都会有联系实际的热点分析。所以考生在复习备考时就应单多阅读一些本专业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权威的期刊上面“大牛们”都在关心、探讨什么话题,以及一些时事热点问题能不能运用本专业的知识来加以解释解决。 五、北师考博英语 北师的考博英语满分100分,题型有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北师考博英语的整体难度介于六级和老托福之间,对词汇量有很高的要求,特别注重对形近字、意近词和固定搭配以及语法的考察。做阅读理解一定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翻译这一个题型很容易丢分,考博资料获取、复习经验可咨询叩叩:肆九叁叁,柒壹六,贰六,要想得高分,每一天都要遵循“八步法”练习三个句子。作文对于考生的英语综合能力要求很高,要做到“厚重、灵动和美观”,复习资料建议

犯罪学复习问题

2013-2014-2学期 1、简述犯罪现象的主要特征。P47 犯罪现象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由犯罪原因所决定的有关犯罪、犯罪人及其被害人形态的诸客观事实的总和。 非理性、直观性:犯罪现象是具体而浅显、无需理性思维的基本客观事实。 因果性:由一定犯罪原因引发犯罪现象。 综合性:犯罪、犯罪人和被害人三者共同组成。 负价值性:犯罪现象就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表现,不利于社会安康,有一定负面影响。 隐蔽性、被忽视性:犯罪心理是主观内在隐蔽的,相应的犯罪行为或犯罪现象也是隐蔽、容易被忽视。 2、简述极端暴力犯罪的特征。P62;P284 突发性:极端暴力犯罪属于激情犯罪、临时起意等。 凶残性(犯罪手段复杂多变、危害后果严重):利用现代科技谋取杀伤力强的武器,造成恶性事件,甚至牵连无辜,与社会为敌。 纠合性:极端暴力犯罪往往是有组织的(团伙、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犯罪)) 交错性:极端暴力犯罪往往伴随着其他犯罪行为(抢劫、强奸、杀人等) 由民事纠纷转化而成的暴力犯罪比例上升: 恐怖活动和恐怖主义犯罪发生频繁: 恐怖组织繁多、活动猖獗: 攻击对象与目标具有不确定性: 具有明显的政治目的:以革命危害社会、以民族分裂、宗教主义威胁世界和平 3、简述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有哪些)。P73 犯罪时间、犯罪时空、人(犯罪人、被害人)、犯罪工具(有社会危害性,犯罪工具是犯罪行为的充分不必要条件)、行为方式:自由选择(主要情况下)、被迫采取(特殊情况下)、秘密、欺诈、暴力、威胁 4、从性别比较角度简述女性犯罪的主要特征。P83;P113;P163 在犯罪人数上,男性犯罪远多于女性犯罪,但当今女性犯罪呈上升趋势; 女性犯罪大部分属于非暴力犯罪,且具有依附性,如卖淫、偷窃、欺诈、伪造等财产犯罪; 女性犯罪具有较难悔改的特点,特别是性犯罪具有顽固性、持久性、恶劣性; 女性暴力犯罪一般是杀婴、因婚姻家庭纠纷发生的奸情杀人案件,这是女性嫉妒、烦躁、焦虑、恐惧等强烈情感积累的表现; 根据体型性格理论,女性偏于体格弱小、情绪较为感性,以非暴力犯罪为主,相应的男性体格强健、情绪较为理性,倾向高科技、暴力犯罪。 5、简述犯罪被害人化的五个阶段。P98 被害人化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导致被害后果不断恶化的过程。 第一次被害人化是指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过程。被害人自身存在被害因素,预防被害是关键。第二次被害人化是指被害人或其亲属在参与刑事诉讼过程中,或在被害后没有说到社会(刑事司法机关)的公正对待,或没有得到外界的感情支持,这些来自外界不良的反映会加深被害后果,即再次被害。 被害者的亲属也会由于社会援助的缺失感到压力,成为被害人。 第三次被害化是指经过两次被害化的被害人,自我消沉产生极端心理,转向犯罪人的过程。这是被害人自身性格、生活态度和外界压力造成的报复犯罪行为。 被害者的亲属也会由于社会压力和被害人的带动,与被害人一起报复社会,成为犯罪人。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一、名词解释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目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出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主张以愚民政策来预防犯罪的是:(B) A、孔子 B、老子 C、韩非子 D、荀子 2、根据犯罪现象的地位,犯罪现象可分为(AB)

A、主犯罪现象 B、副犯罪现象 C、常规犯罪现象 D、随机犯罪现象 3、按照犯罪形成的特点,犯罪行为可分为:(ABD) A、蓄谋性犯罪行为 B、突发性犯罪行为 C、无罪过犯罪行为 D、连带性犯罪行为 4、犯罪行为形成的过程一般包括:(ABC) A、犯罪决意 B、犯罪实施 C、犯罪准备 D、犯罪处理 5、被害人和犯罪人的基本互动模式有:(ABCD) A、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 B、冲突模式 C、被害人催化模式 D、斯德哥尔摩模式 6、犯罪场包括:(ABCD) A、时间因素 B、空间因素 C、侵犯对象因素 D、社会控制疏漏 7、犯罪自然原因的特性包括:(ABD) A、原生性 B、间接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8、下列属于犯罪社会原因的特性有:(ABC) A、决定性 B、普遍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9、犯罪心理矫治的中心环节是:(C) A、改善生活态度 B、培养健全的意识结构 C、消除思想障碍 D、改善生活习惯 10、犯罪学研究的两种基本方法论是:(AC) A、系统论 B、整体论 C、因果论 D、环境论 三、判断题 1、20世纪以来,随着女权的伸张,妇女地位的提高,妇女犯罪率明

犯罪学考试题答案修订稿

犯罪学考试题答案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近代世界上最有影响的第一部刑法典即1810年《法国刑法典》以( A )为理论基础。 A.犯罪古典学派 B.犯罪人类学派 C.犯罪社会学派 D.犯罪心理学派 2、首先应用科学的实证方法研究犯罪的是( C )。 A.边沁 B.贝卡利亚 C.龙勃罗梭 D.菲利 3、将自然犯罪的原因归结为心理或道德异常的犯罪学家是( C )。 A.龙勃罗梭 B.菲利 C.加罗法洛 D.边沁 4、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在其代表作( B )中提出了“接触理论”。 A.《文化冲突与犯罪》 B.《犯罪学原理》 C.《少年犯罪的原因》 D.《命定的犯罪》 5、恢复性司法对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简明概括是﹙ A ﹚。 A.有害的正义 B.无害的正义 C.普世的正义 D.绝对的正义 6、将犯罪人和被害人二者视为“刑事伙伴”或“犯罪搭档”的犯罪学家是( D )。 A.京蒂 B.施耐德 C.萨瑟兰 D.门德尔松 7、犯罪学家( D )出版了世界上第一部以犯罪学命名的研究专着《犯罪学》。 A.龙勃罗梭 B.贝卡利亚 C.菲利 D.加罗法洛 8、功利主义的创始人( A )。 A.边沁 B.霍尔巴赫 C.孔德 D.菲利

9、当代犯罪学研究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理论是( D )。 A.犯罪人类学理论 B.犯罪心理学理论 C.犯罪生理学理论 D.犯罪社会学理论 10、应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当代西方犯罪问题的犯罪学派是 ( A )。 A.激进派犯罪学 B.芝加哥学派 C.社会生态学理论学派 D.社会结构理论学派 11、被尊称为近代刑法之父的是( A )。 A.贝卡利亚 B.边沁 C.费尔巴哈 D.菲利 12、新中国的犯罪学是从研究( B )开始的。 A.黑社会犯罪 B.青少年犯罪 C.反革命罪 D.暴力犯罪 13、李斯特的犯罪原因观被后人称为( A ) A. “犯罪原因二元论” B. “犯罪原因三元论” C. “犯罪原因四元论” D. “犯罪原因多元论” 14、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是( A )。 A. 社会危害性 B. 形式多样性 C. 传染性 D. 违规性 15、( B )在犯罪发生中起决定作用,是犯罪发生的必然因素。 A.犯罪条件 B.犯罪直接原因 C.犯罪根源 D.犯罪相关因素 16、犯罪防控系统的第一道防线是( B ) A.限制犯罪机会和条件 B.抑制犯罪动机 C.严厉打击犯罪 D.预防重新犯罪 17、强调刑罚的个别化的犯罪学派是( B )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doc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FI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自然犯罪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由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 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的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B 2、AB 3、ABD 4、ABC 5、 ABCD 6、ABCD 7、ABD 8、ABC 9、C10、AC 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 1、X 2、X 共12分) 3、V 4、V 5、V 6、X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1)菲利认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乃至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都是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且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中,各种因素起作 用的程度和方式有很大不同,但总的来说,社会因素所起的作用较大。 (2)据此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故犯罪也有年终平衡,其增多或减少,比国民经济的收支还有规律。 (3)菲利的三因素论实际上标志着犯罪学多因素理论的建立,与此相适应,他提出了相应的犯罪控制理论,即在重疏导、轻刑罚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替代措施”的概念,主张以社会防卫概念取代刑罚的概念,在刑罚制度方面,主张广泛使用保安处分和其他预防性措施,并极力推崇不定期刑。 2、(1)科际整合的犯罪学理论日益受到重视。 (2)重视犯罪预防理论的研究。 (3)青少年犯罪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4)犯罪学研究领域逐步扩大。 3、犯罪现象基本包括:(1)犯罪状况;(2)犯罪特点;(3)犯罪规律 犯罪现象的特性有:(1)直观性;(2)综合性;(3)因果性;(4)相关性; (5)饱和性

犯罪学专业个人简历模板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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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今天我怀着对人生事业的追求,怀着激动的心情向您毛遂自荐,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片刻的关注。 我是犯罪学专业的2014届毕业生。大学四年的熏陶,让我形成了严谨求学的态度、稳重踏实的作风;同时激烈的竞争让我敢于不断挑战自己,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生活理想。 在大学四年里,我积极参加犯罪学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并获得过多次奖项。在各占学科竞赛中我养成了求真务实、努力拼搏的精神,并在实践中,加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在大学就读期间,刻苦进取,兢兢业业,每个学期成绩能名列前茅。特别是在犯罪学专业必修课都力求达到90分以上。在平时,自学一些关于本专业相关知识,并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工作上,我担任犯罪学01班班级班长、学习委员、协会部长等职务,从中锻炼自己的社会工作能力。 我的座右铭是“我相信执着不一定能感动上苍,但坚持一定能创出奇迹”!求学的艰辛磨砺出我坚韧的品质,不断的努力造就我扎实的知识,传统的熏陶塑造我朴实的作风,青春的朝气赋予我满怀的激情。手捧菲薄求职之书,心怀自信诚挚之念,期待贵单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倍加珍惜。 下页是我的个人履历表,期待面谈。希望贵单位能够接纳我,让我有机会成为你们大家庭当中的一员,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为贵单位发挥应有的水平与才能。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2014年11月12日 唯图设计因为专业,所 以精美。为您的求职锦上添花,Word 版欢迎 下载。

案件的犯罪学评析

“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的犯罪学思考与评析 “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是备受新闻媒体关注、公安部高度重视的特大组织传销案件。今年1月份以来,在合肥警方多警种密切配合下,成功打掉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统一会”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件。2011年1月10日至16日,合肥市公安局组织1800多名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传销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全线出击,对外地来合肥进行非法传销犯罪团伙和组织实施了一次集中、精准打击,共清查、捣毁传销窝点130多处,抓获从广西、湖南等地来合肥的传销人员367人,其中,48名B级别以上骨干成员被刑事拘留,追缴、冻结赃款1200多万元,扣押涉案车辆13辆、银行卡250余张。虽然案件尚未进入司法审判程序,但案件本身所涉及的犯罪学问题已经凸显。笔者试图从犯罪学视角评析本案引发思考的若干问题。 一、“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案情简介 “统一会”打着所谓“纯资本运作模式”的幌子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采用五级三晋制,所谓“五级”即E级为业务员,D级为组长,C级为主任,B级为经理,A 级为老总。要想成为“统一会”成员,首先必须先花3800元购买一股所谓的股份,取得股权“资格”,才能发展下线,发展下线人员越多,所拿工资越多,级别越大。他们谎称,只要入会,一年后收益可达到1040万元,也就是所谓的“1040工程”。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2010年8月至12月间,该组织中的一个分支资金流出流入量异常惊人,竟有1100多万元。而在一份传销头目周薪表上,记者看到,大多数人员周薪在万元以上,其中最高的王某,周薪竟高达46982元,那么这些钱从哪来呢,据了解,这些钱基本来自传销下线入会费,最终受害最深的还是等级最低的传销人员。 该传销组织是一个全国性的特大传销组织,成员来自湖南、陕西、广西、湖北等十一个省份,该传销组织自命名为“统一会”,组织内绝大多数成员是湖南省人。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统一会”在南宁、南京、长沙等地均有分支,此次潜入到合肥的非法传销分支有5支,涉案人数上千人,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二、“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犯罪特点

犯罪学期末考点

犯罪学考点整理 一、名词解释 1、再度被害:就是指被害人在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在随之而来的调查与诉讼过程中,因不得不接受警方询问、出庭作证或进行控诉、辩论等活动,而再次遭受的物质损失(时间与金钱等)、人格侮辱与名誉损害以及精神刺激。这些因犯罪被害而来并具备被害性的损失、损害或痛苦,通称为再度被害。 2、犯罪场:就是指犯罪原因实现为犯罪行为的特定领域。或者说,犯罪原因产生犯罪效应的特定领域,称为“犯罪场”。其构成内容包括四种因素:时间因素,空间因素,犯罪侵害对象有关情况,社会犯罪控制机制。这些因素给犯罪人以易于得逞的印象。无犯罪人则无犯罪场,通过控制犯罪场可以制止犯罪。 3、被害人贬值:犯罪人在预备,实施犯罪或就是犯罪后,为了防止产生或就是消除自己的犯罪感,有意无意地贬损被害人的存在价值,否定被害人的固有人格的一种心理纹饰活动。 4、犯罪饱与理论:每个国家都存在着促使犯罪发生与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分别就是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与人类因素。这三种因素就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每个国家始终都存在一定数量与一定种类的犯罪,犯罪始终处于与其原因相适应的饱与状态。环境与犯罪数量之间的比倒就是保持不变的,呈现动态的规律,有可能局部国家或地区犯罪会出现超饱与现象,但最终还就是会回到饱与状态。(菲利的观点) 5、犯罪标签理论:犯罪并不就是客观的,而就是人们主观的产物。犯罪之所以为犯罪就是因为人们将之解释为犯罪,即司法认定。任何行为本身都不就是有罪的,而就是社会把某些行为确定为犯罪行为,并给她们贴上犯罪的标签。 6、犯罪亚文化:就是指犯罪亚群体在犯罪活动过程中逐渐形成并一体信奉与遵循的,与主文化相对立的价值标准、行为方式及其现象的综合体。如犯罪暗语,犯罪亚群体及其规则、禁忌与仪式,纹身以及与犯罪有关的手势、图像等非语言符号。 7.自然犯罪:就是违反了人类社会所具有的这种最基本的怜悯与正直的道德观念的犯罪,其为任何文明社会所不容,就是真正的犯罪。

英国剑桥大学犯罪学哲学硕士入学要求

剑桥大学成立于1209年,位于英国的剑桥市,是一所公立研究型大学。剑桥大学是英语国家中第二大最古老的大学,同时也是全球第七大历史最悠久的大学。剑桥大学所在的剑桥市是英国剑桥郡的行政中心,它是一座大学城。剑桥市位于伦敦北部50英里左右的东安格利亚地区,是高科技中心Silicon Fen的核心地带。剑桥大学校内有许多着名的建筑,如:卡文迪什实验室、国王学院教堂、剑桥大学图书馆、圣约翰学院教堂塔等。立思辰留学360为大家解析该校的犯罪学哲学硕士(MPhil in Criminology)课程。 专业描述: 剑桥大学的犯罪学哲学硕士以及其研究型硕士时长一年,是全英国最大的全日制犯罪学专业之一,每年招收40个左右的学生。该专业在英国乃至国际上都有很高的名望和声誉,并且受到英国经济与社会研究协会(Economic and Social Research Council,简称ESRC)的认可,同时意味着该专业的申请者可以申请1+3 ESRC金融援助。该专业的教学包括核心模块以及四个主题领域话题的研讨会。核心模块是必修课程,帮助学生熟悉当代犯罪学思想和研究成果,研讨会主要涵盖四个主题领域的话题。对于想要进入到博士阶段学习的学生,犯罪学学院强烈推荐学生先申请研究型哲学硕士学位,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将会直升到博士学位阶段。 就业方向: 立思辰留学360介绍,剑桥大学该专业的学生大部分会继续深造以取得博士学位或者研究型硕士学位,其它一部分学生会从事律师、刑侦、监狱管理等与法律有关的职业。 入学要求: 学术要求:英国大学的2.1等荣誉学位,且成绩优异,或者达到同等程度; 语言要求:雅思7.5分以上,且单项不低于7.0分;或托福笔试637分以上,且写作不低于5.5,或托福网考110分以上,且单项不低于25分;无双录取。 申请材料: 申请表;学历证明级成绩单;英语语言能力证明;个人简历;两封推荐信;银行资金证明。 授课校区: 剑桥大学

犯罪学案例分析

犯罪学案例分析 作者:朱奕彰论文时间:2011/11/6 所在院系:基础医学院 学号:1110305106 一、引言: 在当今健全的法制体系下,有一些比较复杂并难以判断的犯罪学问题,如强奸罪的另类变形,婚内也有强奸么;多重人格分裂的犯罪定义问题,犯罪人格与好人格共存,如何判定其犯罪性;以及正当防卫的界限如何界定?这些问题都很值得我们去思考,如何处理这些案例亦使法官们很头疼。 二、摘要: 本文通过多个犯罪学案例分析,并对上述的三个问题予以了讨论,结合犯罪学理论,最终得出了一些结论,均为本人个人分析结果,其中不足之处,望老师予以指导。 三、正文: (1)“婚内强奸”? 案例:吴某经常半夜喝酒晚归,每每醉酒常无理要求其妻子王某与其发生性关系,王某不肯,吴某则责骂殴打她,强迫其进行同房,王某实在受不了,于2009年5月将丈夫以强奸罪告上了法庭。 讨论:本案中是否能判吴某强奸罪? 分析:刑法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构成的核心要件就是“违背妇女意志”。不违背女性意志的,便不是强奸罪。但问题是,婚内强暴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吗?对此是有争论的,主流观点认为不宜按强奸罪认定。因为一方面,

性行为是婚姻契约的内容之一,谈不上违背女性意志。另一方面,司法上也很难认定,故此案中不能判吴某强奸罪,但因其经常无理责骂并殴打其妻子,并强迫其同房,亦不能说其无罪,判他家庭暴力罪是完全于情于理的。 结论:婚内一般不算强奸罪,性质恶劣者,一般予以家庭暴力处理。 (2)多重人格分裂的犯罪定义: 案例:(来自电影致命ID)主人公麦肯.丙佛,小时候父母双双离开了他,把他抛弃在汽车旅馆,给他造成了童年的阴影,更可怕的是他母亲还是个妓女,这些悲惨的遭遇使得其产生了分裂人格,总共10个,而这其中有一个是犯罪人格,并在某一天犯下了杀害6个人的血案,其余9个皆为正常人格,问是否该判麦肯死刑? 讨论:犯罪人格与正常人格共存,如何定义其犯罪行为? 分析:首先分析主人公的责任能力,责任能力的内容包括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缺乏这两种能力中的任何一种,都意味着没有责任能力,因而都不能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而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呢?一是人的年龄,二是人的精神状况。 很明显该案例中被告人年龄已满18岁,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段,至于其精神状况?其患有多重人格分裂症,是属于非器质性精神障碍的一种,这与纯粹的精神病不同,精神病患者对自己所作的事情完全没有意识,并没有认知能力及控制能力,故精神病人无刑事责任能力,而多重人格分裂者要分两类看:当其因人格分裂,导致出现认

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和属性修订稿

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 念和属性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和属性 院系:09法学姓名:马闪 摘要:犯罪概念及犯罪属性是研究犯罪学首要要解决的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决定了犯罪学所研究的外延、对象,也使得犯罪学的研究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本文从刑法学上的概念与犯罪学上的概念比较讨论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的概念,以及根据犯罪学研究的对象来分析其属性。 关键词:犯罪社会危害属性 正文: 一、犯罪的概念 何为犯罪?国外的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概念。如英国的霍布斯、意大利的贝卡利亚等人认为,犯罪是侵害法律或者社会的规范的行为;英国的边沁认为,犯罪是侵害公共秩序的行为;德国的李斯特认为,犯罪是应受国家处罚的行为等等。概言之,西方的学者们队犯罪的定义主要有两种,即违反法律和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我们认为,一个概念、一种定义应当是揭示其本质的表述,而不是上述定义的单方面的表述。因此,我国的学者并不认同上述犯罪的定义。 我国法学界的学者对犯罪的概念主要有两种:第一,刑法学的概念;第二,犯罪学的概念。 (一)刑法学上犯罪的概念 在我国刑法学上,犯罪是侵害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由统治阶级以国家的形式在法律上的规定,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其主要有三个特征:其一,侵害统治阶级的秩序,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其二是具有违法性的行为,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其三,它是应受刑罚的行为。

(二)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 犯罪学中的概念:是指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犯罪人的主观罪过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而应当受到处理的行为。 (三)二者的异同 第一,两者相同点: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中包含了刑法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两者都是把一定的反社会行为视为犯罪行为,都以刑法的规定作为依据。犯罪既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由法律所确认的,它是一种社会法律现象,离开了法律特别是刑法的评价,人们的所有行为都无所谓犯罪。在这一点上,两者的概念有相同之处。 第二,由于犯罪学研究的目的是建立在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之上的,并要求犯罪发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而不是定罪、量刑,因而,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有所差异。它们的不同点:(1)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中包含了没有"刑事违法性"的越轨和不良行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完整准确地把握犯罪的发展进程和预防犯罪。因为,绝大多数法定犯罪行为,追根溯源,都是由一般违法行为、越轨行为逐渐演变而来的。所以,犯罪学把这些行为作为犯罪来研究是有其理由的,它所涵盖的犯罪范围自然应比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范围要大得多。"犯罪学'超脱'(宽广)于刑法学是必要的,犯罪学存在的价值之一正在这里。(2)刑法严格按照构成要件,强调的是"责任~刑罚" 这一观念,而犯罪学上则无此观念。但是,犯罪学基于心理学、精神医学或社会学的学术角度的不同,有各种定义标准。例如,从犯罪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的角度,则主要着眼于犯罪行为是否有性的动机来理解性犯罪问题。因此,刑法对盗窃异性内衣内裤的行为,虽然通常归入侵犯财产犯罪的范畴来处理,但在心理学、精神病学的学者看来,这种行

犯罪学复习问题(不传播)

2013-2014-2学期 《犯罪学》总复习思考题 1、简述犯罪现象的主要特征。P47 犯罪现象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由犯罪原因所决定的有关犯罪、犯罪人及其被害人形态的诸客观事实的总和。非理性、直观性:犯罪现象是具体而浅显、无需理性思维的基本客观事实。因果性:由一定犯罪原因引发犯罪现象。 综合性:犯罪、犯罪人和被害人三者共同组成。 负价值性:犯罪现象就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表现,不利于社会安康,有一定负面影响。 隐蔽性、被忽视性:犯罪心理是主观内在隐蔽的,相应的犯罪行为或犯罪现象也是隐蔽、容易被忽视。 2、简述极端暴力犯罪的特征。P62;P284 突发性:极端暴力犯罪属于激情犯罪、临时起意等。 凶残性(犯罪手段复杂多变、危害后果严重):利用现代科技谋取杀伤力强的武器,造成恶性事件,甚至牵连无辜,与社会为敌。 纠合性:极端暴力犯罪往往是有组织的(团伙、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犯罪)) 交错性:极端暴力犯罪往往伴随着其他犯罪行为(抢劫、强奸、杀人等)由民事纠纷转化而成的暴力犯罪比例上升: 恐怖活动和恐怖主义犯罪发生频繁:恐怖组织繁多、活动猖獗: 攻击对象与目标具有不确定性: 具有明显的政治目的:以革命危害社会、以民族分裂、宗教主义威胁世界和平3、简述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有哪些)。P73 犯罪时间、犯罪时空、人(犯罪人、被害人)、犯罪工具(有社会危害性,犯罪工具是犯罪行为的充分不必要条件)、行为方式:自由选择(主要情况下)、被迫采取(特殊情况下)、秘密、欺诈、暴力、威胁 4、从性别比较角度简述女性犯罪的主要特征。P83;P113;P163 在犯罪人数上,男性犯罪远多于女性犯罪,但当今女性犯罪呈上升趋势;女性犯罪大部分属于非暴力犯罪,且具有依附性,如卖淫、偷窃、欺诈、伪造等财产犯罪; 女性犯罪具有较难悔改的特点,特别是性犯罪具有顽固性、持久性、恶劣性; 女性暴力犯罪一般是杀婴、因婚姻家庭纠纷发生的奸情杀人案件,这是女性嫉妒、烦躁、焦虑、恐惧等强烈情感积累的表现; 根据体型性格理论,女性偏于体格弱小、情绪较为感性,以非暴力犯罪为主,相应的男性体格强健、情绪较为理性,倾向高科技、暴力犯罪。 5、简述犯罪被害人化的五个阶段。P98 被害人化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导致被害后果不断恶化的过程。 第一次被害人化是指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过程。被害人自身存在被害因素,预防被害是关键。 第二次被害人化是指被害人或其亲属在参与刑事诉讼过程中,或在被害后没有说到社会(刑事司法机关)的公正对待,或没有得到外界的感情支持,这些来自外界不良的反映会加深被害后果,即再次被害。 被害者的亲属也会由于社会援助的缺失感到压力,成为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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