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经济法之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解决消费者纠纷的法律方法

解决消费者纠纷的法律方法消费者纠纷是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或不满。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消费者保护法律,并提供了解决消费者纠纷的法律方法。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解决消费者纠纷的法律方法。
1. 协商和调解协商和调解是解决消费者纠纷的首选方法。
当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先尝试进行协商和调解。
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提出问题并表达自己的诉求,商家在理解消费者要求的基础上,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解决方案。
双方通过面对面或书面沟通,通过互动,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申诉和投诉当消费者与商家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时,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的行政机关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申诉。
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提交申诉材料。
这些机关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并在认定商家存在违法行为或侵害消费者权益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3. 仲裁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法律程序,它是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来解决争议。
当消费者和商家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或申诉解决纠纷时,他们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的方式。
仲裁机构通常由专业的仲裁员组成,他们会独立公正地审理双方的争议,并做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裁决结果履行。
4. 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当消费者纠纷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申诉或仲裁解决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诉讼来解决争议。
消费者可以通过律师提起诉讼,将争议提交给法院审理。
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听取双方的观点,并做出判决。
一旦判决作出,双方都必须遵守法院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消费者纠纷的法律方法可能有所不同。
消费者在面临纠纷时,应根据本国的法律规定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法,并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起来,解决消费者纠纷的法律方法主要包括协商和调解、申诉和投诉、仲裁以及诉讼。
消费者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问题,如果不行再向相关机关投诉或申诉。
消费者权益维护投诉处理与争议解决

消费者权益维护投诉处理与争议解决消费者权益维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争议和纠纷也越来越多。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来规范消费者权益维护投诉处理与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
一、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是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基础,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前提。
我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体系逐渐完善,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构和维权组织等。
1.法律法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2.行政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其下属部门是负责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机构,其执法效力在整个国内范围内都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3.维权组织:除了行政机构,还有一些社会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维权律师事务所等,专门致力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二、消费者权益的投诉处理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可以选择向相关机构进行投诉,寻求维权的帮助。
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一些基本的流程和步骤需要遵循。
1.收集证据:在进行投诉之前,消费者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购物凭证、合同、发票、通信记录等,以便向相关机构提交合理的投诉材料。
2.选择投诉途径: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商家、行政机构、维权组织等投诉。
如果是与商品质量有关的问题,可以直接向商家投诉;如果是与市场秩序有关的问题,可以向行政机构投诉;如果是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问题,可以向维权组织咨询和求助。
3.投诉材料准备:根据不同的投诉途径,消费者需要准备相应的投诉材料,包括投诉信、申请表格、证据材料等。
投诉材料要详细、清晰,以方便相关机构对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4.投诉处理和回复:一旦投诉材料提交后,相关机构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消费者需要积极配合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回复,并及时了解投诉结果和处理意见。
三、消费者权益的争议解决在消费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可能产生争议和纠纷。
消费者权益维权知识点

消费者权益维权知识点随着消费者意识的提高和消费环境的变化,维护自身权益成为了消费者应该具备的一项基本能力。
以下是一些消费者权益维权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概念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包括合同自由、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
二、消费者权益的来源消费者权益的主要来源包括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监管、消费者组织的维权活动、企业的自律行为等。
三、消费者权益维权的途径1. 直接与商家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直接与商家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问题和要求,寻求解决办法。
2. 寻求消费者组织的帮助: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组织投诉,寻求法律援助或者维权支持。
3. 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4.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等。
四、消费者权益维权的注意事项1. 保留相关证据: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消费者应尽量保存相关凭证、合同、发票等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2. 注意维权时效:根据不同的维权事项,存在不同的时效要求,消费者应及时行动,避免错过维权时效。
3. 合理选择维权方式:消费者在维权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避免走弯路或浪费时间和精力。
4. 防止二次伤害: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注意自身言行,避免情绪激动或过激行为,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五、常见的消费者权益维权问题及解决方法1. 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商家退换货、修理、赔偿等。
2. 服务质量问题: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要求商家重新提供服务、退还费用等。
3. 虚假宣传问题: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被虚假宣传误导,可以要求商家退款、赔偿等。
4. 不合理条款问题: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存在不合理的条款,可以要求商家修改或撤销相关条款。
【国家司法考试】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经营者与消费者法律争议的解决

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经营者与消费者法律争议的解决【本文概要】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备考的路上,哭过、累过、笑过,但只要坚持向前走,终将会拿到属于我们的证书。
以下是本文整理的“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经营者与消费者法律争议的解决”!祝大家备考顺利!经营者与消费者法律争议的解决(一)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二)虚假广告引起的纠纷的解决1.盘点虚假广告中涉及的主体【案例】台湾艺人小S(徐熙娣)在电视广告中使用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说“只需一天,牙齿真的白了”,画面中突出显示代言人使用牙膏后的美白效果。
经上海市工商局调查,该美白效果系通过电脑修图软件过度处理产生,并非广告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被工商部门处罚款603万元。
(1)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本案例中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2)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案例中广告发布者为特定的电视频道。
(4)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案例中的广告代言人是徐熙娣。
2.法律责任承担(1)“无主”虚假广告――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先行赔付义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经济法解读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

经济法解读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经济法的核心目标之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作为经济主体之一,享有一定的消费者权益。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国家制定了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
本文将解读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维权途径。
一、消费者权益的定义和保护范围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健康安全、知情权等。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框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组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有权获得真实、准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
同时,消费者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如遵守商品和服务的合理使用要求,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等。
二、明确违法行为和维权途径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中,对于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为消费者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和相应的维权途径。
1. 假冒伪劣商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货款并获得相应的赔偿,还可以进行投诉举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 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前,有权要求商家提供真实、准确的宣传信息。
如果商家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导致消费者受损,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索赔,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
3. 违反约定或强制交易:如果商家在交易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或采取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4. 不正当价格和捆绑销售:消费者有权拒绝不正当的价格要求和捆绑销售行为。
对于价格不合理或存在捆绑销售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调整价格或拆分销售,并且可以投诉有关部门。
三、建立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建立完善的机制,确保法律规定的执行和监督。
公共基础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核心考点3篇

公共基础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核心考点3篇公共基础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核心考点1公共基础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核心考点随着中国经济的逐步发展,消费力也随之不断增强,消费者保护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各种考试、招聘等领域中,涉及到消费者保护相关知识的考点也越来越多。
因此,本文将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考点出发,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律适用范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本法适用的范围,包括我国境内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生产者、经营者以及从事商品或者服务销售、代理或者引进的贸易商等。
同时,本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含义,即指购买、使用、受益、接受服务的个人、单位。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规定了多项基本原则。
其中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而这一原则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开、公正、公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要求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公开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并不得虚构或者隐瞒其质量、性能、用途、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
(二)先责任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先责任原则”,即当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性能、安全等问题时,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诚信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生产者、经营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和商业道德,不得欺诈消费者,制造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等。
三、消费者保护措施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多种消费者保护措施。
(一)质量保证生产者应当保证其生产的商品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健康等标准;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生产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商品信息公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商品的名称、产地、规格、售价、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并标明是否存在质量风险。
(三)设置消费者投诉处理机构经营者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构,并及时回应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讲义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讲义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讲义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司法考试复习是一个艰苦的旅程,法律教育网深知考生的艰辛,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销售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责任归属1.销售者先行赔偿制度。
2.销售者与生产者之间连带赔偿制度。
(二)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三)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四)虚假广告的广告主要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广告主严格责任;广告经营者明知应知连带;否则,没有责任,但有义务指出广告主,否则全部责任。
(五)(1)检验机构及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①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时承担行政责任;②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③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
(2)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六)三包和双罚1对国家规定或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
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一、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居民。
此处的居民是自然人或个体社会成员。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其行为受该法规范。
此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亦参照该法执行。
二、消费者的权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保障权。
(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
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该权利包括以下内容:(1)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的权利。
(2)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的权利。
(3)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权利。
(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所享有的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和按照自己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予以拒绝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求偿的内容包括:(1)人身损害的赔偿,不论是生命健康还是精神方面的损害均可要求赔偿。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一、协商和解(一)消费者权益争议消费者权益争议是指在消费领域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因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由于经营者不依法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满意,双方因此而产生的矛盾纠纷。
经营者违法或不适当履行义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所提供的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或不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3)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进行侮辱、诽滂、搜查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4)经营者隐匿或冒用他人的名称、标记等使消费者产生误认;(5)无理拒绝履行国家规定的义务或双方约定的义务等。
(二)消费者求偿主体的确定社会再生产及社会分工决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直接、间接与多个经营者产生利害关系,那么,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向谁要求赔偿即如何确定求偿主体呢?国家为了防止和避免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相互推诿,逃避法律责任,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确定了有利于消费者求偿的原则:(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即销售者负有先行赔偿消费者损失的法定义务。
如果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责任在于生产者或中间商,销售者在赔偿消费者后,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值得指出的是,违反这一法律规定的现象,在当前还时有发生: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而要求销售者承担相应责任时,售货员(甚至商场管理人员)还嚷着让消费者去找生产厂家,仿佛理直气壮,其实这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消费者切不可因此而退让。
(2)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这一规定赋予消费者对求偿主体的选择权,同时也强化和固定了销售者、生产者的赔偿义务。
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向消费者履行赔偿义务后有权向责任者追偿。
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并解决消费纠纷

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并解决消费纠纷在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并解决消费纠纷这个主题下,我会按照一篇综合性的文章来进行论述和分析。
以下是我的文章内容:在现代社会,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服务不满意等消费纠纷。
因此,如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并解决消费纠纷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制定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解决消费纠纷,国家应制定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应明确规定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对商家和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进行规范。
同时,还应提供简便快捷的途径供消费者进行投诉和举报,并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为了提高消费者的意识和能力,国家和相关机构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公众普及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让消费者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陷入消费陷阱。
此外,还可以组织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
三、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为了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解决消费纠纷,国家应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这些机构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调解和仲裁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各类消费纠纷。
同时,这些机构还应加强与商家和服务提供者的合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四、加强对商家和服务提供者监管为了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实施和维护,国家应加强对商家和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力度。
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商家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还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法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并向公众公示,以警示其他商家。
五、倡导消费者组织参与权益保护消费者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应鼓励和支持消费者组织的发展,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
消费者组织可以开展调研,发表报告,提出建议,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
经济基础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考试内容和⽬的:本章⾸先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概况,进⽽介绍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然后介绍了国家、社会、消费者组织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发⽣争议时的解决途径,最后是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问题。
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以提⾼考⽣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解决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发⽣的具体问题的能⼒,特别是从事经济管理和经济经营活动中依法办事的能⼒。
2004年试卷本章没有涉及,2005年考了1道单选题。
根据2006年考试⼤纲的要求,以下知识点需要考⽣分层次学习:需要掌握的内容:1.消费者的权利的种类、内容2.有关经营者的义务的法律规定3.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责任形式、责任主体等具体规定需要熟悉的内容:1.消费者的概念2.国家、社会以及消费者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和具体内容3.争议解决的途径需要了解的内容: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适⽤范围及基本原则重点难点及典型例题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概述1.熟悉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是指为⽣活消费需要⽽购买、使⽤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然⼈。
注意:从事消费活动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
2.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适⽤范围及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范围:(1)消费者为⽣活消费需要购买、使⽤商品或者接收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2)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农民购买、使⽤直接⽤于农业⽣产的⽣产资料,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见教材【例题1】根据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种⾏为不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
2023年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2023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一、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重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但合用的范围不同1、仲裁与民事诉讼(1)都是合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2)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1)都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2)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采用(3)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二、仲裁(一)仲裁的特性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3、仲裁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二)仲裁的合用范围1、合用于: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协议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2、不合用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解决的行政争议;下列仲裁不合用于《仲裁法》:(1)劳动争议的仲裁;(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协议纠纷的仲裁;(三)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合法合理原则3、独立仲裁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四)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性质:民间性组织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不实行地区管辖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从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从属关系。
——不实行级别管辖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五)仲裁协议1、仲裁协议的概念和形式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的仲裁协议意思表达无效2、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消费者保护法与争议解决机制

消费者保护法与争议解决机制消费者保护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在现代社会中,消费者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纠纷,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分析消费者保护法及其与争议解决机制的关系,并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其具体应用。
一、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
该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并明确了商家的义务,如提供真实信息、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等。
消费者保护法的实施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它不仅能够约束商家的行为,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还能够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然而,仅有这些规定还不足以解决所有的消费纠纷,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
二、争议解决机制的重要性争议解决机制是指一套公正、公平、高效的机制,用于解决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纠纷。
它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为商家提供了一个合理的机制来应对消费纠纷。
一个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能够减少纠纷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案例分析:消费者投诉与争议解决假设小明购买了一台新手机,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小明通过商家提供的售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但多次联系无果。
面对这种情况,小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纠纷。
首先,小明可以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向相关机构投诉,机构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可以要求商家履行售后服务的义务,解决小明的问题。
如果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无法解决问题,小明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消费者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起诉的权利,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明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8】权益争议的解决与法律责任的确定

(六)营业执照:使用人+持有人 营业执照:使用人 持有人 甲学校利用其临街的房屋办了一个小 餐馆,以学校名义领取了营业执照, 餐馆,以学校名义领取了营业执照,经营 一个月后亏损, 一个月后亏损,于是以每年上交三万元的 条件交给校外人员乙经营。 条件交给校外人员乙经营。后来乙由于采 购不当购进了污染的蔬菜引起了食物中毒。 购不当购进了污染的蔬菜引起了食物中毒。 受害消费者可以要求谁赔偿损失? 受害消费者可以要求谁赔偿损失? (七)虚假广告
3、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民事责 、 任 ①履行约定或退回货款 ②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4、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民事 、 责任 ①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 ②承担预付款的利息 ③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5、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 、 T49: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 : 务有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的 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 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 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 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一倍
服装经营者以一款国产普通服装 冒充进口名牌服装, 冒充进口名牌服装,该服装的实际价 格为每件200元,其标价为600元,消 元 其标价为 格为每件 元 费者与经营者经讨价还价以400元成 元成 费者与经营者经讨价还价以 交。后消费者发现上当,那么该消费 后消费者发现上当, 者应如何主张权利 ?
三、民事责任 (一)侵犯人身权 1、一般伤害: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 、一般伤害:支付医疗费、 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2、致残:除了支付一般伤害的费用外,还 、致残:除了支付一般伤害的费用外, 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 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残疾者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 活费用 活费用 3、致死: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 、致死: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 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 4、侵害人格尊严和侵犯人身自由:停止侵 、侵害人格尊严和侵犯人身自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 偿损失
针对消费者权益争议,如何恰当解决——教案启示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消费者益的维护成为了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一些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如何恰当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成为了当权者重要的考虑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教案启示”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本文将深入探讨如何依据教案启示来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一、什么是消费者权益争议?在了解如何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概念。
消费者权益争议是指消费者基于某些合理的诉求或利益向企业提出申诉或投诉,企业对此不予受理或不予解决,导致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发生争议的情况。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产品质量问题、服务不合理问题、价格虚高问题等等。
二、教案启示如何应用于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教案启示”是指对2024年6月份公布的教育部《公共政策实训教案集》月刊中一篇题为“公共政策实训教案——售饮料机对机主初中生设限处理”的教案。
该案例中,一所初中的学生认为学校安装的饮料机机主实施了限购的规定,并且这种规定被认为是违法的。
这一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并且得到了教育部门和相关政策制定部门的重视,最终形成了一项政策措施。
本案例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可以应用于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问题中。
1、秉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念“教案启示”给我们的第一个提示是,秉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念。
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出现争议时,我们要始终坚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场,不偏向任何一方,公平公正处理。
2、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教案启示”中,售饮料机对机主初中生设限的事件发生后,学校把投诉电话公布在校内,学校学生会积极收集和呈报相关信息,并由家长代表陪同学生反映,通过多种形式的反映,使得事件得到了高度关注。
这一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对于建立完善的消费者维权机制的启示。
消费者维权机制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包括相关部门的监管、媒体的曝光、社会组织的参与等等。
3、强化企业的合规意识“教案启示”中,相关的部门对售饮料机机主进行了检查,并要求其改正行为。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消费者权益知识点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消费者权益知识点司法经济法考点之消费者权益知识点司法经济法考点一消费者权益的社会保护(一)国家机关国家采取一系列制度性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立法过程中的消费者参与。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消费者权益知识点2.政府职能的运用。
各级人民政府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主要应发挥两方面的职能。
一是领导职能,即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是监督职能,重点是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3.相关行政部门的职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中,有以下重点的职责:(1)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2)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3)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4.司法机关的职责。
一是惩治犯罪。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处理纠纷。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
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二)消费者组织1.消费者组织的性质。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消费者组织属于公益性社会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
2.消费者组织的职责。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消费者权益知识点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消费者权益知识点司法经济法考点一消费者权益的社会保护一国家机关国家采取一系列制度性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立法过程中的消费者参与。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2.政府职能的运用。
各级人民政府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主要应发挥两方面的职能。
一是领导职能,即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是监督职能,重点是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3.相关行政部门的职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中,有以下重点的职责:1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2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3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4.司法机关的职责。
一是惩治犯罪。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处理纠纷。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
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二消费者组织1.消费者组织的性质。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消费者组织属于公益性社会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
2.消费者组织的职责。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知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之经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1-03-01从历年试题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考点主要集中于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六章“争议的解决”和第七章“法律责任”,另外,本法试题所涉及的知识点同《民法通则》、《合同法》及《产品质量法》有相当程度的关联性,这是考生在复习本法和做题过程中应当主动注意到的。
【重点法条】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五十四条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意思分解】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即只适用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三个领域,故不适用于商事领域。
2、注意第54条的“参照执行”规定。
参照执行与适用某法是两回事。
【重点法条】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经济法之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经济法之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
础知识备考复习资料,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有效备考,顺利通过笔试,一举成功!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发生争议时,协商和解应作为首选方式,特别是因误解产生的争议,通过解释、谦让及其他补救措施,便可化解矛盾,平息争议。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具有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
4.提请仲裁。
由仲裁机构解决争端,在国际国内商贸活动中被广泛采用。
消费者权益争议亦可通过仲裁途径予以解决。
不过,仲裁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双方订有书面仲裁协议(或书面仲裁条款)。
在一般的消费活动中,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必要也没有条件签订仲裁协议。
因此,在消费领域,很少有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都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径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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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经济法之消费者权益
争议的解决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复习资料,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有效备考,顺利通过笔试,一举成功!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发生争议时,协商和解应作为首选方式,特别是因误解产生的争议,通过解释、谦让及其他补救措施,便可化解矛盾,平息争议。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具有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
4.提请仲裁。
由仲裁机构解决争端,在国际国内商贸活动中被广泛采用。
消费者权益争议亦可通过仲裁途径予以解决。
不过,仲裁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双方订有书面仲裁协议(或书面仲裁条款)。
在一般的消费活动中,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必要也没有条件签订仲裁协议。
因此,在消费领域,很少有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都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径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